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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EC 60335-1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日期:2016-07-12|作者:admin |人气:

  前言
  IEC(国际电工委员会)是由所有的国家电工委员会(IEC国家委员会)组成的国际标准化组织,其宗旨是促进在电气和电子领域有关标准化问题上的国际间合作。为此,IEC开展国际标准化活动,并出版国际标准。这些标准的制定委托各技术委员会完成。任何对该技术问题感兴趣的IEC国家委员会均可参加制定工作。与IEC有联系的国际、政府及非政府组织也可以参加这项工作。IEC与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在两个组织协议的基础上密切合作。
  由所有对该问题特别感兴趣的国家委员会都参加的技术委员会所制定的IEC有关技术问题正式决议或协议,尽可能代表了对所涉及的问题在国际上的一致意见。
  这些正式决议或协议,以标准、技术报告或导则等形式出版,并在此意义上被各国家委员会接受。
  为了在国际上取得一致,IEC国家委员会同意在其国家及地区标准中尽可能大范围地使用IEC国家标准。IEC标准与相应的国家地区标准之间的差异应在后者中清楚地标出。
  IEC并未制定认可标志的程序。对有某设备宣称其符合IEC的某一项标准时,IEC对此不负任何责任。
  本国际标准中的某些内容有可能涉及一些专利权问题,对此应引起注意。IEC组织不负责识别任何这样的专利权问题。
  
  本标准由IEC第61技术委员会(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制定。
  本标准的第四版取代1991年的第三版及其修正件1(1994)和修正件2(1999)。它构成了一个技术上的修订本。
  本标准以下述文件为依据:
  FDIS表决报告
  61/1965/FDIS61/1998/RVD
  有关本标准被通过时表决的全部材料可在上面所示的表决报告中找到。
  该通用要求(Part 1)要与适合的特殊要求(Part 2)结合使用,在特殊要求中包括了对通用要求中对应条款的补充和修正以给出对每种产品的有关要求。
  附录B、C、D、E、F、G、H、I、J、K、M和N组成本标准的一个完整的部分。
  在附录A中列出的其他IEC和ISO标准是作为规范来引用的。
  附录A、L和O仅仅是信息。
  注
  1下述附录包含了对其他IEC标准的合理个性。
  --附录E针焰试验IEC60695-2-2
  --附录F电容IEC60384-14
  --附录G安全隔离变压器IEC61558-1和IEC61558-2-6
  --附录H开关IEC61058-1
  --附录J印刷电路板IEC60664-3
  --附录N耐漏电起痕试验IEC60112
  2本标准使用下述几种印刷字体:
  --要求的内容及罗马字体
  --试验规范的内容用斜体字
  --注的内容用小号罗马字体
  正文中的粗体字在第3章中定义。当定义里含有一个形容词时,形容词及其相关名词以粗体字表示。
  
  一些国家存在下列差异:
  -- 3:稳定条件已定义(波兰)
  -- 3.4.2:安全特低电压不应超过30V(峰值42.4V)(美国)
  -- 5.7:试验环境温度为25℃+10℃(中国、日本和美国)
  -- 5.14:不易带电的易触及金属部件(例如一个金属铭牌或是在一个塑料外壳上的装饰件)不必接地,易触及的非金属部件只需提供基本绝缘(美国).
  -- 6.1:0类和0I类器具是不允许的(澳大利亚、奥地利、比利时、捷克、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匈牙利、印度、以色列、爱尔兰、意大利、荷兰、新西兰、挪威、波兰、新加坡、斯洛伐克、瑞典、瑞士、英国和前南斯拉夫)。
  -- 6.2: 对水的有害浸入的防护是通过不同于IEC529的方法来确定的(美国)。
  -- 7.1: IP代码不要求在标志中标出(美国)。
  -- 7.6: 这些符号中的某一些是不使用的(美国)。
  -- 7.8: 允许使用另外的方法来识别中性导线端子和接地端子(美国)。
  -- 7.12: 全极断开的要求不适用(日本、美国)。
  -- 7.14: 使用不同的试验(美国)。
  -- 8.1.1: 此试验不需用20N的力进行重复(美国)。
  -- 8.1.1: 不要求对灯头带电部件接触的防护(美国)。
  -- 8.1.2和8.1.3: 不使用13号试验探棒和41号试验探棒(美国)。
  -- 8.1.5: 嵌装式器具,固定安装式器具和以几个单独的单元来交付的器具,在安装前不要求至少用基本绝缘来提供防护(美国)。
  -- 9:要求电动机具备不烧断快速熔断器而起动的能力(美国)。
  -- 10.1和10.2: 要求电热器具的正限值为5%,电动器具的正限值为10%,而通常对两者不存在负偏差(美国)。
  -- 11.4,11.5,和11.6: 电热器具和联合式器具中的电热元件,电路在额定输入功率或额定电压下工作同,两者中取较酷者。所有其他的器具和电路则在额定电压下工作(美国)。
  -- 11.8: 表3:某些材料的温升限值有差异(美国)。
  -- 13.2: 试验电路和一些泄漏电流的限值有差异(美国)。
  -- 13.3: 某些试验电压值有差异,因为其随额定电压而定(美国)。
  -- 13.3: 使用一个500VA的试验变压器(美国)。
  -- 15.1.1和15.1.2: 不使用IP系统,而且试验也不同(美国)。
  -- 15.3: 此试验在相对湿度(88±2)%,温度为32℃±2℃下进行(美国)。
  -- 16.2: 此试验在标准电源电压下进行,而且一些泄漏电流值也有差异(美国)。
  -- 16.3: 一些试验电压和方法有差异(美国)。
  -- 19.1: 允许使用电路保护装置来提供必要保护(美国)。
  -- 19.2-19.4: 通常此试验在标称电源电压或额定输入功率下进行(美国)。
  -- 19.13: 表9的温升限值不适用(美国)。
  -- 20.1: 不进行150角的稳定性试验,而且在翻倒位置上进行试验的器具要按非正常试验准则来判定(美国)。
  -- 21: 用一个跌落的钢球而不是用弹簧冲击器来施加冲击力(美国)。
  -- 22: 不允许在器具的中线上有直流元件(澳大利亚)。
  -- 21.1: 不使用IP系统,而且试验与IEC529中规定的不同(美国)。
  -- 22.2: 由于电源系统的缘故,对此条中第二段涉及带电热元件的I类单相器具的有关内容不能符合(美国和挪威)。
  -- 22.2: 要求双极开关或保护装置(挪威)。
  -- 22.2: 对所有固定式器具不必断开中性线(美国)。
  -- 22.2: 不要求电源软线配置一个插头(爱尔兰和美国)。
  -- 22.6: 不进行此试验(美国)。
  -- 22.11: 对搭锁要求不同的准则(美国)。
  -- 22.12:要求明确的的紧固方式(美国)。
  -- 22.14: 用锐棱测试装置来评价锐利边缘(美国)。
  -- 22.35和22.36: 金属部件通常不要求用双重或加强绝缘纸与带电部件隔开(美国)。
  -- 22.44: 基于另外的评价方式,器具有可能可以接受(美国)。
  -- 23.5:对带绝缘的内部布线的要求有差异(美国)。
  -- 23.7:此要求只适用于那些在进行电源连接时易触及的布线(美国)。
  -- 24.1.3:要求不同的循环周期数,且注不适用(美国)。
  -- 24.1.4:要求不同的循环周期数,且注1不适用(美国)。
  -- 24.3:对全极断开的要求不适用(美国)。
  -- 25.1: 不要求电源软线配置一个插头(爱尔兰和英国)。
  -- 25.3:不允许用一副电源引线(挪威、瑞典、丹麦、芬兰和荷兰)。
  -- 25.3:通常不允许使用一个接线端子组件用来连接一根软线(美国)。
  -- 25.8:导线的横截面积不同(澳大利亚、新西兰和美国)。
  -- 25.8:0.5mm2的电源软线不允许用于I类器具(澳大利亚和新西兰)。
  -- 25.10: 绿色绝缘也是允许的(美国)。
  -- 25.13:只要求一层单独的绝缘(美国)。
  -- 25.16:完全拆下的软线固定装置是允许的(澳大利亚)。
  -- 25.16:除小型器具外,均施加35 1bs的拉力,并且通常不进行扭矩试验(美国)。
  -- 26.3:此试验只适用于连接固定布线的接线端子(美国)。
  -- 26.6:横截面积按照美国电线标准规格的(AWG)规定(美国)。
  -- 27.6:该要求不适用(美国)。
  -- 28.1: 通常不要求此类试验(美国)。
  -- 29:对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的要求是不同的(美国)。
  -- 29.1:在50V到150V之间使用不同的额定冲击电压(日本)。
  -- 30.1:对保持带电部件和零件进行球压试验的小值为95℃,或比11章中的温升高40K。对外壳,小值为75℃,或比11章的温度高10K的条件下进行一个模制应力试验(美国)。
  -- 30.2.1: 点燃试验不能用来保证一个慢的燃烧速率(美国)。
  -- 30.2.4: 在电网电压下工作的印刷电路板要求为FV-0或FV-1材料,或承受住针焰试验的材料(澳大利亚)。
  -- F1.1:此附录适用于工作电压不超过30V的电动机(美国)。
  -- B7.12:当电池中含有水银或镉按重量超过0.025%时,装有该种不可更换电池的器具应以适当的符号做标记(瑞典和瑞士)。
  -- B21.101:该要求有所不同(美国)。
  -- 附录I:该附录适用于工作电压不超过30V的电动机(美国)。
  
  引言
  在起草本国际标准时已假定,由取得适当资格并富有经验的人来执行标准的各项条款。
  本标准所认可的是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在注意到制造厂说明书的条件下按正常使用运行时,对电气、机械、热、火灾以及辐射等危险防护的一个国际可接受水平,它也包括了在实际应用中可能预计到的非正常情况。
  在制定本标准时已按其可能考虑了IEC60364规定的要求,以使得器具在连接到电源时符合这些布线规则。但是各国的布线规则可能是不同的。
  如果器具的几种功能由几个不同的IEC335的特殊要求所覆盖,则相关的特殊要求只要合理应分别用于各自的功能。如果适用,一种功能对其他功能的影响也应考虑到。
  注1:在本出版物中,当提到“第2部分”时,它指的是IEC60335的相关特殊要求。
  在本标准是一个涉及器具的安全,并在覆盖相同主题的同一水平和类别的标准中处于优先地位的家用电器标准。
  个别国家可能希望该标准对那些在特殊要求中没有提到的器具,以及按新的原理而设计的器具的适用问题,按其合理程度给予考虑。
  一个符合本标准文本的器具,如果当进行检查和试验时,发现具有的其他特性会损害这些要求所包含的安全水平时,则将未必判其符合标准的安全原则。
  产品使用了本标准要求中规定以外的材料和结构形式时,则该产品可以按照这些要求的意图进行检查和试验。如果查明其基本等效,则可以判其符合本标准的安全原则。
  注2:涉及家用电器非安全方面的标准有:
  --TC 59发布的IEC标准,它涉及性能测量方法:
  --CISPR11、CISPR14-1、IEC61000-3-2和IEC61000-3-3,它涉及电磁干扰抑制;
  --CISPR14-2、它涉及电滋抗干扰度。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部分:通用要求
  Safety of household similar electrical appliances
  Part 1:General requirements
  
  1 范围
  本标准涉及的是单相器具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其他器具额定电压不超过480V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不打算作为一般家用但对公众仍可以构成危险源的器具,例如:打算在商店中、在轻工行业以及在农场中由非电专业人员使用的器具,在本标准的范围之内。
  注1:这种器具的举例为:工业和商业用膳食供给设备、清洁器具以及在理发店使用的器具。
  就实际而言,本标准涉及到在住宅内和住宅周围所有人员遇到的而由器具所表现出来的共同危险。
  本标准一般没考虑:
  --无人照看的幼儿和残疾人对器具的使用。
  --幼儿拿器具玩耍的情况。
  注2:注意下述情况:
  --对于打算用在车辆、船舶或航空器上的器具,可能需要一些附加要求。
  --对于打算用在热带国家的器具,可能需要一些特别要求。
  --在许多国家、附加要求由国家卫生保健部门,负责劳动保护的部门,国家供水部门和类似的部门来规定。
  注3:本标准不适用于:
  --专为工业用而设计的器具;
  --打算使用在经常发生腐蚀性或爆炸性气体(如灰尘、蒸汽或瓦斯气体等)特殊环境场所的器具;
  --收音机、电视接收机和录放机等类似设备(IEC60065);
  --医用器具(IEC60601);
  --手持划电动工具(IEC60745);
  --个人计算机及类似设备(IEC60950);
  --可移动式电动工具(IEC61029)。
  
  2引用的规范性标准
  下述标准包含的一些规定,通过在正文的引用,而构成本国际标准的规定。发布时,所指出的标准版本和它们的增补件都是有效的。所有的这些标准都要修订,但要鼓励以本国际标准为基础签定协议的一方,调查应用下面给出标准的新版本的可能性。IEC和ISO的成员,保持着现行有效国际标准的登记。
  IEC60051-2:1984,直接动作指示模拟电气测量仪器及其附件 - 第2部分:电流表和电压表的特殊要求IEC60061-1:1969,与量规一起使用的,控制互换性和安全性用的灯头和灯座 - 第1部分:灯头
  IEC60065:1998,音频,视频和类似电气装置 - 安全要求
  IEC60068-2-32:环境试验 - 第2部分:试验 - Ed试验:自由跌落(程序1)
  IEC60068-2-75:1997环境试验 - 第2-75部分:试验 - 试验方法:冲击试验
  IEC/TR3 60083,在IEC成员国中使用的家用和类似用途标准化插头和插座
  IEC60085,电气绝缘的耐热评价和分级
  IEC60112:1979,固体绝缘材料在潮湿条件下相对漏电起痕指数和耐电起痕指数的推荐测定方法
  IEC60127(所有部分),微型熔断器
  IEC60227(所有部分),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的聚氯乙烯绝缘电缆
  IEC60238,爱迪森螺纹灯座
  IEC60245,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的橡胶绝缘电缆
  IEC60249-2-4,印制电路用基材 - 第2部分:规范.第4号规范:普通级的环氧化合物纺织的玻璃纤维覆铜层压板
  IEC60249-2-5,印制电路用基材 - 第2部分:规范 - 第5号规范:规定易燃性的环氧化合物编织的下班纤维覆铜层压板(垂直燃烧试验)
  IEC60252,交流电动机电容
  IEC60320-1:1994,家用和类似一般用途电器连接器.第1部分:一般要求
  IEC60320-2-3,家用和类似通用电器连接器 - 第2-3部分:保护等级高于IPXO的连接器
  IEC60384-14:1993,电子设备用固定电容器 - 第14部分:分规范:抑制电磁干扰固定式电容器和与电源连接
  IEC60417(所有部分),设备上用的图形符号
  IEC529,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IEC60598-1:1999,灯具 - 每一部分:通用要求和试验
  IEC60664-1:1992,低压电气装置内部的绝缘配合 - 第1部分:原则、要求和试验
  IEC60664-3:1992,低压电气装置内部的绝缘配合 - 第3部分:印制电路板装配件的为绝缘配合用的涂覆层
  IEC60695-2-2:1991,着火危险试验 - 第2部分:试验方法 - 第2节:针焰试验
  IEC60695-2-11:着火危险试验 - 第2-11部分:灼热丝/热金属线基本试验方法 - 终产品灼热易燃性试验方法
  IEC60695-2-12:着火危险试验 - 第2-12部分:灼热丝/热金属线基本试验方法 - 材料灼热易燃性试验方法
  IEC60695-2-13:着火危险试验 - 第2-13部分:灼热丝/热金属线基本试验方法 - 材料灼热可燃性试验方法
  IEC60695-10-2:火灾危险试验 - 第10部分:包括电器产品的着火过程中受异常热而又使人受烫伤程度减到轻的导则和试验方法 - 第2节:使用球压试验对由非金属材料制成的产品的耐热性的试验方法
  IEC60695-11-10:1999,着火危险试验 - 第11-10部分:50W水平和垂直火焰的试验方法
  IEC60730-1:1999,家用和类似用途自动电气控制装置 - 第1部分:一般要求
  IEC60738-1:热敏电阻器 - 直热式突变型正温度系数 - 第1部分:总规范
  IEC60906-1,家用和类似电器的IEC制插头和插座.第1部分:交流16A25V插头和插座
  IEC60990:1999,接触电流和安全导体电流的测量方法
  IEC60990-2-1,家用和类似用途低压电路连接设备 - 第2部分第1节:带螺旋式夹紧装置的独立机构连接装置的特殊要求
  IEC60998-2-2,家用和类似用途低压电路连接设备 - 第2部分第2节:具有无螺钉型夹紧部件的分离式连接装置的特殊要求
  IEC60999-1,连接装置 - 铜电线用螺旋式和非螺旋式夹紧装置的安全要求 - 第1部分:通用要求和夹紧装置导体截面积为0.2mm2到35mm2的特殊要求
  IEC61032:1997,用外壳对人体和设备进行保护 - 检验用探棒
  IEC61058-1:2000,设备开关 - 第1部分:一般要求
  IEC61180-1:低压设备的高压试验技术 - 第1部分:定义、试验和方法要求
  IEC61180-2:低压设备的高压试验技术 - 第2部分:试验设备
  IEC61558-1:1997,电力变压器,供电设备及类似设备的安全 - 第1部分:一般要求和试验
  IEC61558-2-6:1997,电力变压器、供电设备及类似设备的安全.第2部分:一般用途安全隔离变压器的特殊要求
  IEC61643-1,与低压配电系统相连接的过电压保护装置 - 第1部分: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ISO1463,金属和氧化物镀层.镀层厚的测定 - 显微镜法
  ISO2178,磁性基质的非磁性镀层.镀层厚度的测量 - 磁性法
  ISO2768-1,通用公差 - 第1部分:未注公差的线性和角度公差
  ISO7000,设备用图形符号 - 索引和一览表
  ISO9772:1994,泡沫塑料 - 需用小火焰的小试样的水平燃烧特性的测定
  
  3定义
  3.1在使用电压和电流一词的地方,除非另有规定,否则它们都是指有效值(r.m.s)。
  3.1.1额定电压rated voltage
  是由制造厂为器具规定的电压。
  3.1.2额定电压范围rated voltage range
  是由制造厂为器具规定的电压范围,用其上限和下限来表示。
  3.1.3工作电压working voltage
  器具以额定电压并在正常工作条件下运行时,其所考虑的那部分所承受的高电压。
  注1:需考虑控制器和开关设备不同位置的影响。
  注2:工作电压已将谐振电压考虑在内。
  注3:在确定工作电压时,瞬间电压的影响可忽略。
  3.1.4额定输入功率rated power input
  由制造厂为器具规定的输入功率。
  3.1.5额定输入功率范围rated power input range
  由制造厂为器具规定的输入功率范围,用其上限和下限来表示。
  3.1.6额定电流rated current
  由制造厂为器具规定的电流。
  注:如果没有为器具规定电流,则额定电流:
  --对于电热器具,为由额定输入功率和额定电压计算出的电流;
  --对于电动器具和联合型器具,为器具以额定电压在正常工作条件下运行时测得的电流;
  3.1.7额定频率rated frequency
  由制造厂为器具规定的频率。
  3.1.8额定频率范围 rated frequency range
  当制造厂为器具规定的频率范围,用其上限和下限来表示。
  3.1.9正常工作normal operation
  当器具连接到电源时,其按正常使用进行工作的状态。
  3.1.10额定脉冲电压
  起源于器具的额定电压和过压类别的电压,是器具绝缘对瞬间过压规定的承受能力的特征。
  3.2
  3.2.1  可拆卸软线 detachable cord
  打算通过一个适合的器具耦合器与器具连接的用于供电或互相连的软线。
  3.2.2互连软线 interconnection cord
  不用作电源连接而作为完整器具的一部分提供的外部软线。
  注:互连软线的例子有:遥控用手持开关装置、器具的两个部分间外部互连和将附件连接到器具或连接到单独信号电路的软线。
  …………
  3.2.3电源软线 supply cord
  固定到器具上,用于供电的软线。
  3.2.4X型连接 type X attachment
  能够容易更换电源软线的连接方法。
  注:该电源软线可以是专门制备并仅能从制造厂或其服`务机构处得到的。专门制备的软线的也可包含器具的一部分。
  3.2.5Y型连接 type Y attachment
  打算由制造厂、它的服务机构或类似的具有资格的人员来更换电源软线的电源软线连接方法。
  3.2.6Z型连接 type Z attachment
  不打碎或不损坏器具就不能更换电源软线的电源软线连接方法。
  3.2.7电源引线 supply leads
  用于将器具连到固定布线并被容纳在器具内的一个间室中或附到该器具上的一组电线。
  3.3
  3.3.1基本绝缘 basic insulation
  施加于带电部件对电击提供基本防护的绝缘。
  3.3.2附加绝缘 supplementary insulation
  万一基本绝缘失效,为了对电击提供防护而对基本绝缘另外施加的独立绝缘。
  3.3.3双重绝缘 double insulation
  由基本绝缘和附加绝缘构成的绝缘系统。
  3.3.4加强绝缘 reinforced insulation
  在本标准规定的条件下,提供与双重绝缘等效的防电击等级而施加于带电部件的单一绝缘。
  注:这并不意味该绝缘是个同质体,它也可以由几层组成,但它不像附加绝缘或基本绝缘那样能逐一地试验。
  3.3.5功能性绝缘 functional insulation
  在不同电势的导电部件之间的绝缘,仅为器具的正确运行所需。
  3.3.6保护阻抗 protective impedance
  连接在带电部件和II类结构的易触及导电部件之间的阻抗,在正常使用中及器具出现可能的故障状态时,将电流限制在一个安全值。
  3.3.7O类型器具 class O appliance
  电击防护依赖于基本绝缘的器具。即它没有将导电性易触及部件(如果有的话)连接到设施的固定布线中保护导体的措施,万一该基本绝缘失效,电击防护依赖于环境。
  3.3.8OI类器具class OI appliance
  至少整体器具有基本绝缘并带有一个接地端子的器具,但其电源软线不带接地导线,插头也无接地接点。
  3.3.9I类器具class I appliance
  其电击防护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包括一个附加安全防护措施的器具。其防护措施是以万一基本绝缘失效,易触及的导电部件不会带电的方法是将易触及的导电部件连接到设施固定布线中的接地保护导体。
  注:此防护措施包括电源线中的保护性导线。
  3.3.10II类器具class II appliance
  其电击防护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提供如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那样的附加安全防护措施的器具。该类器具没有保护接地或依赖安装条件的措施。
  注1:该类器具可以是下述类型之一:
  -具有一个耐久的并且基本连续的绝缘材料外壳的器具,除铭牌、螺钉和铆钉等小零件外,其外壳能将所有的金属部件包围起来,这些金属小零件至少要用相当于加强绝缘的绝缘带电部件隔离。该型器具被称为带绝缘外壳的II类器具。
  -具有一个基本连接的金属外壳,其内各处均使用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器具,该型器具被称为有金属外壳的II类器具。
  -由带绝缘外壳的II类器具和有金属外壳的II类器具联合而成的器具。
  注2:带绝缘外壳的II类器具,其壳体可构成附加绝缘或加强绝缘的一部分,或构成附加绝缘或加强绝缘的整体。
  注3:如果一个其各处均具有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器具又带有接的防护措施,则此器具被认为是I类或OI类器具。
  3.3.11II类结构class II construction
  器具的一部分,它依靠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来提供对电击的防护。
  3.3.12III类器具class III appliance
  其电击防护是依靠安全特低电压电源来供电的器具,且其内部不产生比安全特低电压高的电压。
  3.3.13III类结构class III construction
  器具的一部分,它的电击防护依靠安全特低电压,并且在其内部不产生高于安全特低电压的电压。
  3.3.14电气间隙clearance
  两个导电部件之间,或一个导电部件与器具的触及表面之间的空间短距离。
  3.3.15爬电距离creepage distance
  两个导电部件之间,或一个导电部件与器具的易触及表面之间沿绝缘材料表同测量的短路径。
  3.4
  3.4.1特低电压extra-low voltage
  器具内部的一个电源供给的电压,当器具在额定电压工作时,该电压在导线之间以及在导线与地之间均不超过50V。
  3.4.2安全特低电压safety extra-low voltage
  导线之间以及导线与地之间不超过42V的电压,其空载电压不超过50V。
  当安全特低电压从电网获得时,应通过一个安全隔变压器或一个带离绕组的转换器,此时安全隔离变压器和转换器的绝缘应符合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要求。
  注
  1这里规定的电压限值是假定此安全隔离变压器是以它的额定电压供电为基础的。
  2安全特低电压也可用SELV表示。
  3.4.3安全隔离变压器safety isolation transformer
  向一个器具或电路提供安全特低电压,且至少用与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等效的绝缘将其输入绕组与输出绕组进行电气隔离的变压器。
  3.4.4保护特低电压电路protective extra-low voltage circuit
  与其它电路以基本绝缘和保护隔板、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隔离时,以安全特低电压工作的接地电路。
  注
  1保护隔板是通过一个接地隔板的手段将电路与带电部件隔离。
  2保护特低电压电路也可用PELV电路表示。
  3.5
  3.5.1便携式器具portable appliance
  工作时移动的器具或质量少于18kg的非固定式器具。
  3.5.2手持式器具hand-held appliance
  在正常使用期间打算握在手的便携式器具。
  3.5.3固定式器具stationary appliance
  固定安装式器具或非便携式器具。
  3.5.4固定安装式器具fixed appliance
  紧固在一个支架上或固定在一个特定位置进行使用的器具。
  注:粘结剂不是作为将固定安装式器具紧固在支架上的一种手段。
  3.5.5嵌装式器具built-in appliance
  打算安装在厨柜内、墙中预留的壁龛内或类似位置的固定安装式器具。
  3.5.6电热器具heating appliance
  装有电热元件而不带有电动机的器具。
  3.5.7电动器具motor-operated appliance
  装有电动机而不带有电热元件的器具。
  注:磁驱动器认为是电动器具。
  3.5.8联合型器具combined appkiance
  装有电动机和电热元件的器具。
  3.6
  3.6.1不可拆卸部件non-detachable part
  只有借助于工具才能取下或打开的部件或能完成22.11条试验的部件。
  3.6.2可拆卸部件detachable part
  不借助于工具就能取下或打开的部件、制造厂告知用取下的部件(即使用需要用工具取下)或不能完成22.11条试验的部件。
  注
  1为了安装必须取下的部件,即使说明书声明用户可取下它,也不认为该部件是可拆卸的。
  2不借助于工具就能取下的元件,可认为是可拆卸部件。
  3可打开的部件认为是可取下的部件。
  3.6.3易触及部件accessible part
  用IEC61032的B型试验探棒能触到的部件或表面,如果这些部件或表面是金属的,还应包括与其连接所有导电性部件。
  3.6.4带电部件live part
  打算在正常使用时通电的导线或导电性部件,按惯例包括中性导线,但不包括PEN导线。
  注
  1符合8.14条的易触及部件,都不被认为是带电部件。
  2 PEN导线是指将保护导线的中性导线二种功能联合在一起的保护接地中性线。
  3.6.5工具tool
  可以用来旋动螺钉或类似固定装置的螺丝刀、硬币或任何其他物件。
  3.7
  3.7.1温控器thermostat
  动作温度可固定或可调的温度敏感装置,在正常工作期间,其通过自动接通或断开电路来保持被控以断开的温度在某些限值之间。
  3.7.2限温器temperature limiter
  动作温度可固定或可调的温度敏感装置,在正常工作期间,当被控件的温度达到预先确定值时,其以断开或接通电路的方式业工作。
  注:在器具的正常工作循环期间,它不造成反向工作,它可要求,也可不要求手动复位。
  3.7.3 热断路器thermal cut-out
  在非正常工作期间,通过自动切断电路或减少电流来限制被控件温度的装置,其结构使用户不能改变其整定值。
  3.7.4自复位热断路器self-resetting thermal cut-out
  器具的有关部件充分冷却后,能自动回复电流的热断路器。
  3.7.5非自复位热断路器non-self-resetting thermal cut-out
  要求手动复位或更换零件来回复电流的热断路器。
  注:手动包括切断器具与电源连接。
  3.7.6保护装置protective device
  在非正常工作条件下工作的装置,它的动作能防止一种危险状况。
  3.7.7热熔体(丝)thermal link
  只能一次性工作,事后要求部分或全部更换的热断路器。
  3.8
  3.8.1全极断开all-pole disconnection
  是一个单触发动人选而造成两根电源线导线的断开;或对于三相器具,由一个单触发动作而造成三根电源线导线的断开。
  注:对三相器具,中性导线不认为是电源导线。
  3.8.2断开位置 off position
  是一个开关装置的稳定位置,在此位置时,由开关控制的电路和其电源是断开的。
  注:断开位置并不意味着全极断开。
  3.8.3可见灼热的电热元件 visibly glowing heating element
  从器具外部可以部分或全部看见的电热元件,当器具在正常工作状态下,以额定输入功率工作直至稳定状态建立时,其至少为650℃。
  3.8.4PTC电热元件PTC heating element
  主要由正温度系数的热敏性电阻构成的用于加热的元件,当温度在特定的范围内升高时,其阻值迅速的非线性增长。
  3.8.5作户维修保养 user maintenance
  器具制造厂规定由用户来完成的各种维修保养工作,其内容写入使用说明书或标记在器具上。
  3.9
  3.9.1电子元件 electronic component
  主要是通过电子在真空、气体或半导体中运动来完成传导的部件。
  注:氖光指示灯不被认为是电子元件。
  3.9.2电子电路 electronic circuit
  至少装有一个电子元件的电路。
  
  4总体要求
  器具的结构应使其能安全地工作,即使在正常使用中出现可能的疏忽,也不引起对人员和周围的环境的危险。
  一般来说,通过满足本标准中规定的有关要求来达到此原则,并且通过进行所有的相关试验来检查其合格性。
  
  5试验的一般条件
  除非另有规定,试验应按本章的要求进行。
  5.1按本标准进行的试验为弄式试验。
  注:常规试验已在附录A中记述。
  5.2试验应在一个器具上进行,此器具应经受所有有关的试验。但第20章、第22章(22.11条和22.18条除外)到第26章、第28章和第31章的试验可在另外单独的试样上进行。22.3条试验是一个新的试样上进行。
  注
  1如果器具能以不同的条件进行试验,则可能要求增加试样,例如器具能以不同的电压供电。
  如果一个故意薄弱部件在第19章的试验期间成为开路,则可能需要一个另外的试样。
  如果必须进行附录C中的试验,则需要六个电动机试样。
  元件试验可要求提供这些元件的追加试样。
  如果必须进行附录G中的试验,则需四个另外的变压器。
  如果必须进行附录H中的试验,则需三个开关或三个另外的器具。
  2应该避免在电子电路上连续试验造成的积累应力,为此有必要更换元件或使用附加的试样。附加试样的数量应根据对有关电子电路的评估,保持在一个小数量上。
  3如果为了进行一个试验,不得不把器具拆散,则应注意能按原交付状态进行重新组装。有怀疑时,可在另外单独的试样上进行后面的试验。
  5.3除非另有规定,试验均按各章条的顺序进行。但22.11条试验在第8章试验前,在处于室温的器具上进行。
  如果由于器具的设计,一个特有的试验明显不适用,则该试验可不进行。
  5.4对还有其他供能方式(如:气体)的器具进行试验时,则必须考虑它们的消耗所带来的影响。
  5.5器具或它的运动部件,都应处于正常使用中可能出现的不利位置上进行试验。
  5.6带有控制器或开关装置的器具,如果它们的整定位置可由用户改动,则应将这些控制器或装置调到不利的整定位置上进行试验。
  注1:如果不借助于工具就能触到控制器的调节装置,则不论此整定位置是否用手还是用工具来进行改动,此条都适用;如果不借助于工具不能触到调节装置,位置也不打算让用户来改动的,则此条不适用。
  注2:充分的熔封可认为能防止用户改动整定位置。
  5.7试验在无强帛对流空气且环境温度为20℃+5℃的场所进行。
  如果某一部位受到温度敏感装置的限制或被相变温度所影响(例如当水沸腾时),若有疑问时,则环境温度保持在23℃+2℃。
  5.8.1 交流器具如标有额定频率则仅用交流并在额定频率下进行下进行试验。而交直流两用器具则有不利的电源进行试验。
  没有标出额定频率或标有50Hz到60Hz频率范围的交流器具,则用50Hz或60Hz中不利的那种频率进行试验。
  5.8.2设计成多个额定电压的器具,以不利的那个电压为基础进行试验。
  对标有额定电压范围的电动器具和联合型器具,当规定其电源电压等于其额定电压乘以一个系数时,其电源电压等于:
  --如果系数大于1,则其额定电压范围的上限乘以此系数。
  --如果此系数小于1,则为其额定电压范围的下限乘以此系数。
  当没有规定系数时,电源电压为其额定电压范围内的不利电压。
  注1:如果一个电热器具被设计有一个额定电压范围,则其电压范围的上限通常是其范围内的不利电压。
  注2:设计为多个额定电压或额定电压范围的联合型器具和电动器具,则可能需要在额定电压或额定电压范围的小、中间以及大值下进行几次试验,以找出不利电压。
  5.8.3标有额定输入功率范围的电热器具和联合型器具,当规定其输入功率等于其额定输入功率乘以一个系数时,其输入等于:
  --如果系数大于1,则为其额定输入功率范围的上限乘以此系数。
  --如果系数小于1,则为其额定输入功率范围的下限乘以此系数。
  当没有规定系数时,输入功率为其额定输入功率范围内的不利值。
  5.8.3标有额定电压范围和与此额定电压范围的平均值相对应的额定输入功率的器具,当规定其输入功率等于其额定输入功率乘以一个系数时,其输入功等于:
  --如果系数大于1,则为与其额定电压范围的上限相对应的、计算的输入功率乘以此系数。
  --如果系数小于1,则为与其额定电压范围的下限相对应的、计算的输入功率乘以此系数。
  当没有规定系数时,其输入功率与在额定电压范围内的不利电压下的输入功率一致。
  5.9当器具的制造厂提供一些可供选择的电热元件或附件时,则器具用那些会给出不利结果的元件或附件进行试验。
  5.10按器具的交付状态在其上进行试验。但按单一器具来设计,却以若干个组件的形式来交付的器具,则先按制造厂的说明组装后再进行试验。
  嵌装式器具和固定安装式器具,按制造厂的说明书安装后进行试验。
  5.11打算用柔性软线的方式供电的器具,则把相适用的柔性软线连接到器具上再进行试验。
  5.12电热器具和联合型器具,当规定器具必须在乘以一个系数的输入功率下工作时,此情况只适用于那些无明显的正温度系数电阻的发热元件。
  PTC电热元件以外的有明显的正温度系数电阻的电热元件,其电源电压的确定是通过按额定电压给器具供电,直至电热元件达到工作温度。然后让电源电压迅速增加到需给出有关试验所要求的输入功率的那个值,该电源电压值在整个试验中应一直保持。
  注:一般说来,如果在额定电压条件下,器具在冷态下的输入功率与其工作温度下的输入功率相差超过25%,则认为此温度系数是明显的。
  5.13带PTC电热元件的器具,在与规定的输入功率相对应的电压下进行试验,当规定的输入功率大于额定输入功率时,用来乘电压的系数等于用来乘输入功率的系数的平方根。
  5.14如果OI类器具或I类器具带有易触及的金属部件,而这些部件没有接地,和没有用一个接地的中间金属部件将其与带电部件隔开,则按对II类结构规定的有关要求检验其合格性。
  如果OI类器具或I类器具带有易触及的非金属部件,除非这些部件用一个接地的中间金属部件将其与带电部件隔开,否则按对II类结构规定的有关要求检验其合格性。
  5.15如果器具带有安全特低电压下工作的部件,则按对III类结构规定的有关要求检验其合格性。
  5.16在试验电子电路时,其电源应不受能支试验结果产生影响的外部干扰。
  5.17由可充电电池供电的器具按附录B进行试验。
  5.18如果长度长度和角度的尺寸没有公差规定ISO2768-1适用。
  
  6分类
  6.1在电击防护方面,器具应属于下列各类别之一:
  O类、OI类、I类、II类、III类。
  通过视检和有关的试验来检查其合格性。
  6.2器具应具有对水有害浸入的适当防护等级。
  通过视检和有关的试验来检查其合格性。
  注:对水有害浸入的防护等级在IEC60529中指出。
  
  7标志和说明
  7.1器具应有含下述内容的标志:
  --额定电压或额定电压范围(单位:V);
  --电源性质的符号,标有额定频率的除外;
  --额定输入功率(单位:W或Kw)或额定电流(单位:A)
  --制造厂或责任承销商的名称、商标或识别标记;
  --器具型号或规格;
  --IEC60417的符号5172,仅在II类器具上标出;
  --按其防水等级的IP代码,IPXO不标出。
  通过视检,检查其合格性。
  注1:IP代码的个数字不必标在器具上。
  注2:在不会造成误解的前提下,允许有另外的标志。
  注3:如果元件上分别有标志,则元件上的标志应不能使器具本身的标志存有疑问。
  注4:如果器具标有额定压力,其单位可以是巴(bar),只要在旁边的括号中标邮帕(Pa)。
  7.2用多种电源的固定式器具,其标志应有下述内容:
  “警告:在接近接线端子前,必须切断所有的供电电路。”
  此警告语应位于接线端子罩盖的附近。
  通过视检,检查其合格性。
  7.3具有一种额定值范围,而且不用调节就能在整个范围内进行工作的器具,应采用由一个连字符分开的范围的上限值和下限值来标示。
  注1:举例:115-230V:表示器具在标出范围内的任何值上,都能适用(如一个带PTC电热元件的烫发器。)
  具有不同的额定值并且必须由用户或安装者将其调到一个特定值时才能使用的器具,应标出这些不同的值,并且用斜线将它们分开。
  注2:举例:115V/230V:表示器具只适用于标出的值(如带选择开关的剃须刀)。
  3此要求也适用于准备与单相电源和多相电源同时连接的器具。
  举例:230V/400V:表示器具只适用于给出的电压值,在这里:230V是用于单相工作,400V是用于三相工作(如带有用于二种电源的接线端子的洗碟机)。
  通过视检,来检查其合格性。
  7.4如果能调节器具适用于不同的额定电压,则该器具所调到的电压应清晰可辨。
  注:对不要求频繁变动电压调定值的器具,如果器具所调到的额定电压可以从固定在器具上接线图来确定,则认为已满足了该条求。接线图可放在进行电源线连接时必须取下的罩盖内表面。它不应放在附着到器具但可容易取下的标签上。
  通过视检,检查其合格性。
  7.5标有多个额定电压或多个额定电压范围的器具,应标出每个电压或范围对应的额定输入功率。但是,如果是一个额定电压范围的上下限值间的差不超过该范围平均值的10%,则可标对应该范围平均值的额定输入功率。
  额定输入功率的上限值应标在器具上,以使得输入功率与电压之间的关系是明确的。
  通过视检,检查其合格性。
  7.6当使用符号时,应按下述符号标本:
  IEC60417规定的符号5031直流电
  IEC60417规定的符号5032交流电
  3三相交流电
  3N带中性线的三相交流
  IEC60417规定的符号5016保险丝
  注1:保险丝的额定电流可以和该符号标在一起。
  微型延时保险丝,其中X是
  I E C 6 0 1 2 7 规 定 的 时 间 / 电
  流特性的符号。
  IEC60417规定的符号5019保护接地
  IEC60417规定的符号5172II类器具
  IEC60417规定的符号5012灯泡
  注2:灯泡和额定瓦特数可以和该符号标在一起。
  ISO07000规定的符号1641参看说明书
  ISO07000规定的符号0434注意
  电源性质的符号,应紧挨所标示的额定电压。
  II类器具符号所放置,应使其明显地成为技术参数的一部分,且不可能与任何其他标示发生混淆。
  物理量的单位和对应的符号应是国际单位制所规定的。
  通过视检和测量,检查其合格性。
  注3:只要不引起误解,允许使用额外的符号。
  注4:可以使用IEC60417和ISO7000中规定的符号。
  7.7连接到两根以上供电导线的器具和多电源器具,除非其正确的连接方式是很明确的,否则器具应有一个连接图,并将图固定到器具上。
  通过视检,检查其合格性。
  注1:如果三相器具,其供电导线的接线用指向端子的箭头来标明,则认为其正确的连接方式是明确的。
  注2:用文字标示是表明正确连接方式的一种允许手段。
  注3:连接图可以是7.4条所涉及的接线图。
  7.8除Z型连接以外,用于与电网连接的接线端子应按下述方式标明:
  --专门连接中线的接线端子,应该用字母N标明。
  --保护接地端子,应该用ICE60417规定的符号5019标明。
  这些表示符号不应放在螺钉。可取下的垫圈或在连接导线时能被取下的其他零件上。
  通过视检,检查其合格性。
  7.9除非明显的不需要,否则工作时可能会引起危险的开关,其标志或放置应清楚的表明它所控制的是器具的哪个部分。
  为此而用的标示方式,无论在哪里,不需要语言或国家标准的知识都应该能理解。
  通过视检,检查其合格性。
  7.10固定式器具上开关的不同档位,以及所有器具上控制器的不同档位,都应该用数字、字母或其他视觉方式标明。
  注1:此要求也适用于作为控制器一部分的开关。
  如果用数字来标示不同的档位,则断开位置应该用数字“0”标明,对较大的输出、输入、速度和冷却效率等档们,应该用一个较大的数字标明。
  数字“0”,不应用作任何其他的标示,除非它所处的位置或与其他数字的组合不会与对断开位置的标示发和混淆。
  注2:例如:数字“0”,也可用在一个数字程序键盘上。
  通过视检,检查其合格性。
  7.11在安装或正常合作期间,打算调节的控制器应有调节方向的标示。
  注:用+和-标示,可认为满足要求。
  通过视检,检查其合格性。
  7.12使用说明(书)应随器具一起提供,以保证器具能安全使用。
  注:使用说明只要在正常使用中是可见的,则可以标在器具上。
  如果为用户维修保养而必须提出专门的预告,则应提供预警告的详细内容。
  通过视检,检查其合格性。
  7.12.1如果为器具安装而必须提出专门的预警告,则应提供预警告的详细内容。
  通过视检,检查其合格性。
  7.12.2固定式器具如果没带有电源软线和插头,也没有断开电源(其分离融点提供在过压类别III条件下全极断开)的其他手段,则使用说明(书)中应指出,按布线规则,其连接的固定线路必须配有这样的断开装置。
  通过视检,检查其合格性。
  7.12.3打算连接到固定线路的器具,如果其供电电线的绝缘,能与第11章的试验期间温升超过50K的那些部件接触,则使用说明(书)中应指出,此固定布线就有防护,例如,适当耐温的绝缘护套。
  通过视检和第11章试验检,检查其合格性。
  7.12.4嵌装式器具,其使用说明(书)应包括下述方面的明确说明:
  -为器具提供的空间尺寸。
  --在此空间内支撑和固定器具的装置的尺寸和位置。
  --器具各部分与其周围安放器具的设施有关部分之间的小间距。
  --通风孔的小尺寸以及它们的正确布置。
  --器具与电源的连接,和各部分离元件的互连。
  --除非器具带有一个符合24.3的开关,否则其需有一个在安装后用户能进行插拔的插头。
  通过视检,检查其合格性。
  7.12.5使用说明(书)应包括下述内容:
  --有专门制备软线的X型连接的器具,应写有:
  “如果电源软线损坏,必须用专用软线或从其制造厂或维修部买到的专用组件来更换”。
  --Y型连接器具,应写有:
  “如果电源软线损坏,为了避免危险,必须由制造厂、其维修部或类似的专业人员更换”。
  --Z型连接的器具,应写有:
  “电源软线不能更换,如果软线损坏,此器具应废弃”。
  通过视检,检查其合格性。
  7.13使用说明(书)和本标准要求的其他文字,应使用此器具销售地所在国的官方语言文字写出。
  通过视检,检查其合格性。
  7.14本标准所要求的标志应清晰易读并持久耐用。
  通过视检并通过用手拿沾水的布擦拭标志15s,再用沾汽油的布擦试15s来检查其合格性。
  经本标准和全部试验后,标志仍应清晰易读,标志牌应不易揭下并且不应卷边。
  注1:在考虑标志的耐久性时,要考虑到正常使用的影响,例如:以涂漆或涂釉的方式(搪瓷除外)做出的标志放在经常清洗的容器上,不认为其是持久耐用的。
  注2:用于此试验的汽油是脂肪族溶剂已烷,其按容积的大芳烃含量为0.1%,贝壳松脂丁醇值为29,始沸点约为65℃,干点约为69℃,密度约为0.66kg/L.
  7.157.1至7.5中规定的标志,应在器具的主体上.
  器具上的标志,从器具外面应清晰可见,但如需要,可在取下罩盖可见。对便携式器具,不借助于工具应能取下或打开该罩盖。
  对固定式器具,按正常使用就位时,至少制造厂或责任承销商的名称,商标或识别标记和产品的商标规格是可见的。这些标记可以标在可拆卸的盖子下面。其他标记,只有在接线头附近,才能标在盖子下面。对固定安装式器具,此要求适用于器具按制造厂说明(书)安装就位之后。
  开关和控制器的标示应标在该元件上或其附近;它们不应标在那些重新拆装能使此标示造成误导的部件上。
  通过视检,检查其合格性。
  7.16如果对本标准的符合取决于一个可更换的热熔体或熔断器的动作,则其牌号或识别熔断体用的其他标识应标在当器具被拆卸到更换熔断体所需的程度时清晰可见的位置。
  注:熔断体上的标志:只要熔断体动作后,其标志仍清晰则是允许的。
  此要求不适用于那此只能与器具的一个部件一起更换的熔断体。
  通过视检,检查其合格性。
  
  8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
  8.1器具的结构和外壳应使用对意外触及带电部件有足够的防护。
  通过视检和通过8.1.1至8.1.3可适用的试验,并考虑8.1.4和8.1.5来检查其合格性。
  8.118.1的要求适用于器具按正常使用进行工作时所有的状态,甚至打开盖子或门和取下的可拆卸部件后的状态。
  注:该要求拒绝使用不借助工具便可触及到的螺旋型熔断器以及微型螺旋型断路器。
  只要器具能通过插头或全极开关与电源隔开,位于可拆卸罩后面的灯泡则不取下,但是,在装取位于可拆卸盖罩后面的灯泡期间,应确保对触及灯头的带电部件的防护。
  用不明显的力施加给IEC61032的B型试验控棒,除了通常在地上使用,且质量超过40kg的器具不斜置外,器具处于每种可能的状况,探棒进通过开口伸到允许的任何深度,并且在插入到任一位置之前、之中和之后,转动或倾斜探棒。如果探校友会是入不了开口,则在垂直的方向给探棒加力到20N;如果该探棒进入开口,再用探棒在倾斜的方向重复试验。
  试验探棒应不能碰到带电部件,或仅用清漆、釉漆、普通纸、棉花、氧化膜、绝缘珠或密封剂来防护的带电部件,但自硬化树脂除外。
  8.1.2用不明显的力施加给IEC61032的13号试验探棒来穿越O类器具、II类器具或II类结构上的各开口。但通向灯头和插座中的带电部件的开口除外。
  注:器具输出插口不认为是插座。
  试验探棒还需穿越在表面覆盖一层非导电涂层如瓷釉或清漆的接地金属外壳的开口。
  该试验探棒应不能触及到带电部件。
  8.1.3对II类器具以外的其他器具用IEC61032的41号试验探棒,而不用B型试验探棒和13号试验探棒,用不明显的力施加于一次开关动作而全极断开的可见灼热电热元件的带电部件上。只要与这类元件接触的支撑件在不取下罩盖或类似部件情况下,从器具外面明显可见,则该试验探棒也施加于这类支撑件上。
  试验探棒应不能触及到这些带电部件。
  注:对带有电源软线,而在其电源电路中无开关装置的器具,其插头从插座中的拨出。认为是一次开关动作。
  8.1.4如果易触及部件为下述情况,则不认为其是带电的:
  --该部件由安全特低电压供电,且
  .对交流,其电压峰值不超过42.4V;
  .对直流,其电压不超过42.4V;
  或
  --该部件通过保护阻抗与带电部件隔开;
  在有保护阻抗的情况下,该部件与电源之间的电流;对直流应不超过2mA;对交流其峰值就应不超过0.7mA,而且:
  对峰值电压大于42.4V,小于或等于450V的,其电容量不应超过0.1uF;
  对峰值电压大于450V,并小于或等于15kV的,其放电量应不超过45uC;
  通过对由额定电压供电的器具原测量检查其合格性。
  电压和电流在各相关部件与电源的每一极之间分别测量。放电量在电源中断后立即测量。
  注:泄漏电流的测量电路见IEC600990的图4。
  8.1.5嵌装式器具、固定安装式器具和以几个分离式组建形式交付的器具在就位或组装之前,其带电部件至少应由基本绝缘来防护。
  通过视检和8.1.1的测试,来检查其合格性。
  8.2II类器具和II类结构,其结构和外壳对与基本绝缘以及仅用基本绝缘与带电部件隔开的金属部件意外接触具有足够的防护。
  应只能触及到那些由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与带电部件隔开的部件。
  通过视检和按8.1.1中所述,施加IEC61032的B型试验探棒来检查其合格性。
  注
  1 此要求适用于器具按正常使用工作时的所有位置,和取下可拆卸部件之后的状况。
  2 嵌装式器具和固定安装式器具,要在安装就位后进行试验。
  9电动器具的启动
  注:必要时,在产品的特殊安全要求标准中规定要求和试验。
  
  10输入功率和电流
  10.1如果器具标志有额定输入功率,器具在额定电压且在正常工作温度下,其输入功率对其额定输入功率的偏离不应大于表1中所示的偏差。
  表1输入功率偏差
  器具类型额定输入功率,W偏差
  所有器具≤25+20%
  电热器具和联合型器具>25-200+10%
  >200+5%或20W(选较大的值) -10%
  电动器具>25-300+20%
  >300+15%或60W(选较大的值)
  
  对于联合型器具,如果电动机的输入功率大于额定输入功率的50%,则电动器具的偏差适用于该器具。
  注1:在有疑问时,应单独测量电动机的输入功率。
  当输入功率已稳定时:
  --所有能同时工作的电路处于工作状态;
  --器具按额定电压供电;
  --器具在正常工作状态下工作。
  通过测量来检查其合格性。
  如果输入功率在整个工作周期是变化的,则按一个具有代表性期间出现的输入功率的平均值来决定输入功率。
  注2:对标记有一个或多个额定电压范围的器具,试验在这些范围的上限值和下限值上都要进行。除非标称的额定输入功率与相关电压范围的平均值有关,在此情况下,试验要在该范围的平均电压值下进行。
  注3:对标有一个额定电压范围,且该电压范围的上限、下限差值超过该范围平均值的10%的器具,则允许偏差适用于该范围的上限值、下限值两种情况。
  10.2如果器具标有额定电流,则其在正常工作温度下的电流对额定电流的偏离,不应超过表2中给出的相应偏差值。
  表2电流偏差
  器具类型额定输入功率,W偏差
  所有器具≤0.2+20%
  电热器具和联合型器具>0.2-0.1+10%
  >1.0+5%或0.10A(选取较大的值) -10%
  电动器具>0.2-1.5+20%
  >1.5+15%或0.30A(选取较大的值)
  
  对于联合型器具,如果电动机的电流大于额定电流的50%,则电动器具的偏差适用于该器具。
  注1:在有疑问时,应单独测量电动机的电流。
  当电流已稳定时,通过测量来检查其合格性。
  --所有能同时工作的电路都处于工作状态;
  --器具按额定电压供电;
  --器具在正常工作状态下工作。
  如果电流在整个工作周期内变化,则按一个有代表性的期间中出现的电流平均值来决定该电流。
  注2:对标有一个或多个额定电压范围的器具,试验在这引起范围的上限值和下限值上都要进行,除非标称的额定电流与相关的电压范围的平均值有关,在这各情况下,在等于电压范围的平均值的电压下进行该试验。
  注3:对标有一个额定电压范围,且该电压范围的上限、下限差值超过该范围平均值的10%的器具,则允许偏差运用于该范围的上限值、下限值两种情况。
  
  11发热
  11.1在正常使用中,器具和其周围环境不应达到过高的温度。
  通过在11.2到11.7规定的条件下确定各部件的温升来检查其合格性。
  11.2手持式器具,保持其在使用时的正常位置上。
  带有插入插座柱销的器具,将器具插入适当的墙上插座。
  嵌装式器具,按制造厂说明书安装就位。
  其他的电热器具和其他联合型器具,按下述规定放置在测试角内。
  --通常放置在地面或桌面上使用的器具,放在底面上,并尽可能靠近测试角两边壁。
  --通常固定在一面墙上的器具,参照使用说明,将其固定在一面墙上,并按可能出现的那样靠近其他一面墙,并靠近地板或天花板。
  --通常固定在天花板上的器具,参照使用说明,将其固定在天花板上,并按可能出现的那样靠近两边壁。
  其他电动器具按如下要求放置:
  --通常放置在地面或桌面上使用的器具,放置在一大体上水平支撑物上。
  --通常固定在墙上的器具,固定在一个垂直支撑物上。
  --通常固定在天花板上的器具,固定在一大体上水平支撑物的下边。
  测试角,支撑物和用于嵌装式器具安装就位的设施,都使用厚度约20mm的,涂有无光黑漆的胶合板。
  带有自动卷线盘的器具,其软线总长度的三分之一不卷入。在尽量靠近一个毂盘,并在卷线盘上的外二层软线之间来确定软线外皮的温升。
  对于自动卷线盘以外的,打掳在器具工作时用来存贮部分电源软线的贮线装置,其软线的50cm不卷入。在不利的位置上确定软线被贮部分的温升。
  11.3除绕组温升外,温升都是由埋置细丝电偶的方法来确定,以使其对被检部件的温度影响小。
  注1:认为线径不超过0.3mm的热电偶,是细丝热电偶。
  用来确定边壁、天花板和底板表面温升的热电偶,要贴附在由铜或黄铜制成的涂黑的小圆片背面,小圆片的直径为15mm,厚度为1mm。小圆片的前表面应与胶合板的表面平齐。
  器具的放置尽可以使热电偶探测到高温度。
  除绕组绝缘温升外,其他电气绝缘的温升是在其绝缘体的表面上来确定,其位置是可以引起下列故障的位置。
  --短路;
  --带电部件与易触及金属部件之间的接触;
  --跨接绝缘
  --爬电距离或电气间隙减少到低于第29章的规定值。
  注2:如果必须拆开器具来布置热电偶,则应注意确保正确地重新装配该器具。如有疑问,再次测量输入功率。
  注3:多芯软线的各股芯线分叉点和绝缘电线进入灯座的进入点,是热电偶布置位置的举例。
  绕组的温升通过电阻法来确定,除非绕组不是均匀的,或是难于进行必须的连接,在此情况下,用热电偶法来温升。
  注4:绕组温升由下式计算求得:
  Δt=R2-R1(K+t1)-(t2-t1)
  R1
  式中:
  Δt┅┅绕组温升;
  R1┄┄试验开始时的电阻;
  R2┄┄试验结束时的电阻;
  K┄┄对铜绕组,等于234.5;对铝绕组,等于225;
  t1┄┄试验开始时的室温;
  t2┄┄试验结束时的室温。
  试验开始时,绕组应处于室温。推荐试验结束时的绕组电阻用以下方法来确定:即在断开开关后和其后几个短的时间间隔,尽可能地进行几次电阻测量,以便能绘制一条电阻对时间变化的曲线,用其定出开关断开瞬间的电阻值。
  11.4电热器具在正常工作状态下以1.15倍额定输入功率工作。
  11.5电动器具以0.94倍和1.06倍额定电压之间的不利电压供电,在正常工作状态下工作。
  11.6联合型器具以0.94倍和1.06倍额定电压之间的不利电压供电,在正常工作状态下工作。
  11.7器具工作一直延续至正常使用时那些不利条件所对应的时间。
  注:该试验时间 可由一个以上的工作循环组成。
  11.8试验期间要连续监测温升,温升值不得超过表3中所示的值。然而,如果电动机绕组的温升超过表3的规定值,或有关电动机绝缘的温度分类有疑问,则进行附录C的试验。
  保护装置不应动作,并且密封剂不应流出。
  表3大正常温升
  部件温长,K
  绕组a,如果绕组绝缘是按照IEC60085 --A级 --E级 --B级 --F级 --H级 --200级 --220级 --250级 75(65) 90(80) 95(85) 115 140 160 180 210
  器具输入插口的插脚 --适用于高热环境的 --适用于热环境的 --适用于冷环境的 130 95 40
  固定式器具的外导线接线端子,包括接地端子,除非器具带有电源软线60
  开关,温控器及限温器的环境空间或包围物b: --不带T-标志 --带T标志 30 T-25
  内部布线和外部布线、包括电源软线的橡胶或聚氯乙烯绝缘 --不带额定温度 --带额定温度(T) 50 T-25
  用作附加绝缘的软线护套35
  卷线盘的滑动接触处65
  对不提供电源软线的固定式器具,电线的绝缘与接线端子板或固定布线用接线盒的有关零件相接触的点50c
  用作衬垫或其他部件,且变质能影响安全的非合成橡胶; --当用作附加绝缘或加强绝缘时 --在其他情况下 40 50
  带T-标志的灯座d: --标志T1的B15和B22 --标志T2的B15和B22 --其他灯座 不带T-标志的灯座d: --E14和B15 --B22、E26和E27 --其他灯座和荧光灯的启动器灯座 140 185 T-25  110 140 55
  对电线和绕组所规定绝缘以外用作绝缘的材料e: --已浸渍过或涂覆的织物、纸或压制纸板 --用下述材料粘合的层压件 .三聚氰胺-甲醛树脂、酚醛树脂或酚-糠醛树脂 .脲醛树脂 --用环氧树脂粘合的印刷电路板 --用下述材料制甩的模制件 .含纤维素填料的酚醛 .含无机填料的酚醛 .三聚氰胺醛甲醛 .脲醛 --玻璃纤维增强聚脂 --硅酮橡胶 --聚四氟乙烯 --用作附加绝缘或加强绝缘的纯云母和紧密烧结的陶瓷材料 --热塑性材料f 70  86(175) 65(150) 120  85(175) 100(200) 75(150) 65(150) 110 145 265 400 -
  普通木材g --木质支撑物;测试角的边壁、顶板和底板,及木质的橱柜: .倾向于长时间连续工作的固定式器具的 .倾向用于其他器具的65  60 65
  电容器的外表面h: --带高工作温度标志(T)的I --不带高工作温度标志的: .用于无线电和电视干扰抑制的小型陶瓷电容器 .符合IEC60338-14电容器 .其他电容器 T-25  50 50 20
  电动器具的外壳(正常使用中握持的手柄除外)60
  在正常使用中连续握持的手柄、旋钮、抓手和类拟部件的表面(如锡焊用电烙铁): --金属制的 --陶瓷或玻璃材料制的 --模制材料、橡胶或是木制的 30 40 50
  在正常使用中仅短时握持的手柄、旋钮、抓手和类似部件的表面(如开关): --金属制 --陶瓷或玻璃材料制的 --模制材料、橡胶或是木制的 35 45 60
  与具有某一闪点t(℃)的油相连触的部件t-50
  注1:如果使用本表提及的以外的材料,这些材料不须承受超过老化试验确定的其受热能力的温度。 注2:本表中的值是以环境温度通常不超过25℃,但偶尔可达到35℃为基础的。然而温升的规定值是以25℃为基础。 注3:对金属的温升限值适用于至少带有0.1mm厚金属镀层的部件,和至少带有0.3mm厚塑料覆盖层的金属部件。 注4:如果开关按附录H进行试验,要测量开关接线端子的温度。
  
  a 考虑到通用式(交直流两用)电动机、继电器、螺线管和类似元件的绕组平均温度通常高于放置热电偶各点的温度这一情况,使用电阻法时,不带括号的数值适用;使用热电偶时,带括号的数值适用。但对振荡器线圈和交流电动机的绕组,不带括号的数值对两种方法均适用。    其结构能防止壳体内、外之间的空气循环,而又不必被充分地封闭起来的电动机,认为是气密式,其温升限值可以增加5K。 b “T”表示元件或其开关头能工作的高不环境    该环境温度是指距被涉及元件表面5mm处热点的空气温度如果一个温控器或一个限温器或一个限         温器安装在热传导部件上,安半表面的标称温度限值(Ts)也适用。因此必须测量安装表面的温升。    对本试验而言,标有一引起专用额定值的开关和控温器,如果器具制造厂要求,可被认为其没有高温度标志。 c 如果提供7.12.3规定的说明,则可以超过该限值。 d 测量温升的位置按IEC60598-1表12.1的规定 e 括号内的数值用于部件固定在一个热的表面的区域。 f 对热塑性材料没有规定限值,但为了进行30.1的试验,还必须确定其温升。 g 所规定的限值涉及 h 对在19.11中被短路的电容器,没有规定温升限值。 i 安装在印刷电路板上的电容器,其温度标记可以在技术资料中给出。
  
  12空章
  
  13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
  13.1在工作温度下,,器具的泄漏电流不应过大,而且其电气强度应是足够的。
  通过13.2和13.3的试验检查其合格性。
  器具在正常工作状态下工作一直延续到11.7中规定的时间。
  电热器具以1.15倍的额定输入功率工作。
  电动器具和联合型器具以1.06倍的额定电压供电。
  按制造厂说明书也适用于单相电源的三相器具,可按带有三个并联电路的单相器具进行试验。
  保护阻抗和无线电干拢滤波器在进行该试验前断开。
  13.2泄漏电流通过用IEC60990中图4所描述电路制出的装置进行测量,测量在电源的任一极和连接金属箔的易触及金属部件之间进行。被连接的金属箔面积不超过20cmX10cm,它与绝缘材料的易触及表面相接触。
  注1:IEC60990中图所示的电压表是能测量电压真有效值的。
  对单相器具,其测量电路在下述图中给出:
  --如果是II类器具,见图1;
  --如果是非II类器具,见图2。
  将选择开关分别拨到a、b的每一个位置来测量泄漏电流。
  对三相器具,其测量电路在下述图中给出:
  --如果是II类器具,见图3;
  --如果是非II类器具,见图4。
  对三相器具,将开关a、b和c拨到关位置来测量泄漏电流。然后,将开关a、b和c的每一个轮流打开,而其他二个开关仍处于关闭位置再进行重复测量,对只打算进行星形连接的器具,不连接中性线。
  器具工作延续至11.7规定的时间之后,泄漏电流应不超过下述值:
  --对II类器具0.25mA
  --对O类、OI类和III类器具0.5mA
  --对I类便携式器具0.75mA
  --对I类固定式电动器具3.5mA
  --对I类固定式电热器具0.75mA或0.75mA/千瓦(器具额定输入功率),两者中选较大值但是大为5mA
  对联合型器具,其总泄学习班电流可在支电热器具或电动器具规定的限值内,二者中取较大的,但不能将二个限值相加。
  如果器具装有电容器,并带有一优点单极开关,则应在此开关处于断开位置的情况下重复测量。
  如果器具装有一个在第11章试验期间动作的热控制器,则要在控制器断开电路之前的瞬间测量泄漏电流。
  注2:开关处断开位置来进行试验,是为了验证连接一个单极一茁壮成长后面的电容器不产生过高的泄漏电流。
  注3:推荐器具通过一个隔离变压器供电,否则器具应与地绝缘。
  注4:在被测表面上,金属箔要有尽可能大的面积,但不超过规定的尺寸。如果金属箔面积小于被测表面,则将其位移测量到该表面的所有部分。
  器具的散热不应受此金属箔的影响。
  13.3绝缘承受1min频率为50Hz或60Hz基本为正弦波的电压。对单相器具,按图5所示进行连接。电动机和三相器具在切断器具原电源后立,即试验。
  试验电压施加在带电部件和易触用部件用金属箔覆盖的非金属部件之间,对在带电部件和易触用及部件之间有中间金属件的II类结构,要分别跨越基本绝缘和附加绝缘来施加电压。
  注1:应注意避免电子电路元件的过应力。
  试验电压值按表4的规定。
  试验初始,施加的电压不超过规定电压值的一半,然后逐渐地升高到满值。
  在试验期间,不应出现击穿。
  注2:不造成电压下降的辉光放电,可忽略。
  注3:用于此试验高压电源在其输出电压调到相应试验电压之后,应能在输出端子之间供给一个短路电流Is。电路的过载释放器对低于跳闸电流Ir的任何电流均不动作。用来测量试验电压有效值的电压表,按照IEC60051-2应至少是2.5级,对各种高压电源的Is和Ir值,在表5中给出。
  
  表4-电气强度试验电压
  绝缘试验电压  V
  额定电压a工作电压(U)
  SELV≤150V>150V和≤250V>250V
  基本绝缘500100010001.2U+700
  附加绝缘100017501.2U+1450
  加强绝缘200030002.4U+2400
  a对多相器具,与中性线或地的连线电压使用额定电压对480V的多相器具,试验电压按照额定电压在>150V和≤250V的范围内存的规定。
  
  表5高电压电源的特性
  试验电压a V小电流,mA
  IsIr
  <4 000 ≥4 000和<10 000 ≥10 000和≤20 000200 80 40100 40 20
  注 此电流是以在该电压范围的上端,短路和释放能量分别为800VA和400VA为基础,计算得出的。
  a对泄漏电流大到Ir的50%时,高电压测量的不确定度不应超过被测电压的±3%。
  
  14瞬间过压
  器具应能耐受其可能经受的瞬间过压。
  通过对每一个小于表16规定值的电气间隙经受脉冲电压试验,检查其合格性。
  脉冲试验电压具有与IEC61180-2规定的1.2/50us标准脉冲一致的空载波形。它由一大体上有效阻抗为12Ω的发生器提供。脉冲试验电压对每个极性施加3次,每次间隔至少1秒。
  注1:发生器在IEC61180-2中规定。
  由表15给出的额定脉冲电压,其对应的脉冲试验电压按照表6的规定。
  不应有闪络出现。但是,如果当电气间隙短路时器具符合第19章的要求,功能性绝缘的闪络允许出现。
  注2:脉冲试验电压按电气间隙在1mm和10mm之间,海拔高度在200m以上计算。该值对零海拔和500m之间的任何区域都认为是适当的。如果试验在其他区域进行,要按IEC60664-1中4.1.1.2.1.2的注使用校正因子。
  注3:对完整的器具,试验的详细情况要考虑。
  
  表 6- 脉冲试验电压
  额定脉冲电压 V脉冲试验电压 V
  330 500 800 1 500 2 50 4 000 6 000 8 000 10 000400 600 960 1 800 3 000 4 800 7 200 9 600 12 000
  
  15耐潮湿
  15.1器具外壳应按器具分类提供相应的防水等级。
  按15.1.1规定,并考虑15.1.2来检查其合格性,此时的器具不连接电网。
  然后,器具应立即经受16.3中规定的电气强度试验,并且视检应表明在绝缘上没有能导致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降低于第29章中规定限值的水迹。
  注视检前,应小心擦去外壳表面残留的水。拆除时要小心避免任何水进入器具。
  15.1.1除分类为IPX0器具外,器具按下述规定经受IEC60529的试验。
  --IPX1 器具,按14.2.1规定;
  --IPX2 器具,按14.2.2规定;
  --IPX1 器具,按14.2.3a规定;
  --IPX1 器具,按14.2.4a规定;
  --IPX1 器具,按14.2.5规定;
  --IPX1 器具,按14.2.6规定;
  --IPX1 器具,按14.2.7规定。对该试验,器具浸没在约含1%NaCI的盐水中。
  注对不有放置在IEC60529规定的摆管下的试验器具,可以使用手持式喷嘴。
  15.1.2手持式器具在试验期间要通过不利位置连续转动。
  嵌装式器具按说明书安装就位。
  通常在地面或桌面上使用的器具,要放置在一个无孔眼的水平支承台上,支承台面的直径为二倍摆管的半径减去15cm。
  通常固定在墙壁上和带有插入插座的插脚的器具,按正常使用安装在一块木板的中心,该木板的每边尺寸比器具在木板上的正交投影尺寸超出15cm±5cm。该木板要放置在摆管的中心。
  对IPX3类器具,墙壁安装的器具其底面与摆管的转动轴线在同一水平上。
  对IPX4类器具,器具的水平中心线要与摆管的转动轴心线一致,对通常在地面上或桌面上使用的器具,摆动范围限制在从垂直算起每侧各900,持续时间为5min,支承物放在摆管摆动轴心线的高度上。
  对墙壁安装的器具,如果说明书说明此器具就靠近地平面放置,并且规定了距离,则要按此距离在器具下在放置一块板,该板的尺寸每个方向要比器具的水平投影各超出15cm。
  带X型连接的器具,除带有专门制备的软线器具外,其他都应装有表13中规定的小横截面积允许的轻型柔性软线。
  取下可拆卸部件,如必要,取下的可拆卸部件与主机一起受有关的处理。但是,如果说明书说明一个部件在用户维修保养时必须取下且需要工具,该部件不必取下。
  15.2在正常使用中承受液体溢出的器具,其结构要能使这种溢出不会影响它们的电气绝缘。
  通过下述试验检查其合格性。
  带X型连接的器具,除带有专门制备的软线器具外,其他都应装有表13中的规定的小横截面积允许的轻型柔性软线。
  带有器具输入插口的器具,可将相配用的连接器插装到位,或不插装连接器进行试验,二者中取不利者。
  取下可拆卸部件。
  将器具的液体容器用约含1%NaCI的盐水充满,然后,再用等于容器容量的15%,或是0.25L同浓度多余盐水,二者中取量多者,用1min时间稳定地灌入容器。
  然后,器具应经受16.3的电气强度试验,并且视检应表明在绝缘上没有能导致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降低到低于29.1中规定限值的水迹。
  15.3器具应能抵档在正常使用中可能出现的潮湿条件。
  通过下述试验检查其合格性。
  经受15.1或15.2试验的器具在正常环境条件下24h。
  如有电缆入口,要保持其在打开状态;如带有预留的现场成型孔,其中的一个要处于打开状态。
  取下可拆卸部件,如必要,取下的可拆卸部件与主机一起受潮湿试验。
  潮湿试验在相对湿度为(93±2)%的潮湿箱内进行48h。空气的温度保持在20℃至30℃之间任何一个方便值t的1K之内。在放入潮湿箱之前,使器具达到t到t+4℃温度。
  注1:多数情况下,在潮湿试验前,器具在规定温度下保持至少4h,就可达到该温度。
  注2:在潮湿箱内有Na2SO4或KNO3饱和水溶液的容器,该容器要使溶液与空气有充分的接触面积,用这样的方法能够获得(93±2)%的相对湿度。
  注3:在绝热箱内,确保恒定的空气循环,就可达到规定的条件。
  器具应在原潮湿箱内,或在一个使器具达到规定温度的房间内,把已取下的部件重新组装好之后,经受第16章的试验。
  
  16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
  16.1器具的泄漏电流不应过大,并且其电气强度应是足够的。
  通过16.2和16.3的试验检查其合格性。
  地进行试验前,保护阻抗要从带电部件上断开。
  使器具处于室温,且不连接电源的情况下进行该试验。
  16.2交流电压施加在带电部件和连接金属箔的易触及金属部件之间进行。被连接的金属箔面积不超过20cm×10cm,它与绝缘材料的易触及表面相接触。
  试验电压:
  --对单相器具,为1.06倍的额定电压;
  --对三相器具,为1.06倍的额定电压除以√3
  在施加试验电压后的5s内,测量泄漏电流。
  泄漏电流不应超过下述值:
  --对II类器具:0.25mA;
  --对O类,OI类和Ⅲ类器具:0.5mA;
  --对I类便携式器具:0.75mA;
  --对I类固定电动器具:3.5mA;
  --对I类固定式电热器具:0.75mA或0.75mA/千瓦(器具的额定输入功率),二中取较大者,但大为5mA。
  如果所有的控制器在所有各极中只有一个断开位置,则上面规定的值加倍。
  如果为下述情况,上面规定的值也加倍;
  --器具只有一个热断路器,没有任何其他控制器,或
  --所有温控器、限温器和能量调节器都没有断开位置,或
  --器具带有无线电干扰滤波器(在这种情况下,断开滤波口器时的泄漏电流应不超过规定的限值)
  --对联合型器具,总泄漏电流可在地电热器具或对电动器具的限值之内,二者中取大限值,但这二限值不相加。
  16.3  在16.2试验之后,绝缘要立即经受1min频率为50Hz或60Hz基本正弦波的电压。不同类型绝缘的试验电压值由表7给出。
  绝缘材料的易触及部分,要用金属箔覆盖。
  注1:注意金属箔的放置,以使绝缘处不出现闪络。
  对入口衬套处、软线保护装置、软线固定装置、夹紧螺钉夹紧力矩为表14中规定值三分之二处,用金属箔包裹的电源软线与易触用金属部件之间施加试验电压。对O类和I类器具,试验电压为1250V,对II类器具,试验电压为1750V。
  注2:13.3的注3对试验用的高压电源做了规定。
  注3:对同时带有加强绝缘和双重绝缘的II类结构,要注意施加在加强绝缘上的电压不地基本绝缘或附加绝缘造成过应力。
  注4:在基本绝缘加附加绝缘不能分开单独试验的结构中,绝缘经受对加强绝缘规定的试验电压,
  注5:在试验绝缘外表面时,可用一个砂袋使其有大约为5kPa的压力来将金属箔压在绝缘上,该试验可限于那些绝缘可能薄弱的地方,例如:在绝缘的下面有金属锐棱的地方。
  表7-试验电压
  绝      缘试验电压V
  额定电压a工作电压(U)
  SELV≦150V>150V和≦250V>250V
  基本绝缘500100010001.2U+950
  附加绝缘100017501.2U+1 450
  加强绝缘200030001.2U+2 400
  对多相器具,与中性线或地的连线电压使用额定电压.对480V的多相器具,试验电压近照额定电压在>150V和≤250V的范围内的规定。
  注6:如果可行,绝缘衬层要单独试验。
  注7:注意避免对电子电路的元件造成过应力。
  试验初始,施加的电压不超过规定电压值的一半,然后逐渐地升高到满值。
  在试验期间不应出现击穿。
  
  17 变压器和相关电路的过载保护
  器具带有由变压器供电的电路时,其结构应使得正常使用中可能发生的短路万一出现,其变压器或与变压器相关的电路内,不出现过高的温度。
  注1:示例为在安全特低电压下工作的易触及电路的裸导线或没有充分绝缘的导线的短路。
  注2:不考虑在正常使用中可能发生的基本绝缘失效。
  通过附加不利的短路,或是在正常使用中可能出现的的过载检查其合格性。此时器具要发1.06倍或0.94倍的额定电压二者中为不利的电压来供电。
  安全特低电压电路的导线绝缘温升,不应超过表3中规定的有关值15K。
  绕组的温度不应超过表8中规定的值。但是,这些限值不适用于符合IEC61558-1中15.5的规定的无危害式变压器。
  
  18耐久性
  注:需要时,在第二部分(产品的特殊要求)标准中规定要求和试验。
  
  19非正常工作
  19.1器具的结构,应使其消除非正常工作或误操作导致的火灾危险、有损安全或电击防护的机械性损坏是可行的。
  电子电路的设计和应用,应使其任何一个故障情况都不对器具在有关电击、火灾危险、机械危险或危险的功能失常方面产生不安全。
  带有电热元件的器具经受19.2和19.3的试验,若器具带有控制器,而这些控制器在第11章试验期间起限温作用,则这样的器具要另外经受19.4的试验,并且,适用时要经受19.5的试验,带有PTC电热元件的器具还经受19.6的试验。
  带有电动机的器具,按适用情况经受19.7到19.10的试验。
  带有电子电路的器具,按适用情况还经受19.11和19.12的试验。
  除非另有规定,否则试验一直持续到一个非自复位断路器动作,或直到稳定状态建立。如果一个电热元件或一个故意设置的簿弱零件成为性开路,则要在第二个样品上重复有关试验。除非第二次试验以其化方法满意地完成,否则应以同样的方式结终。
  注1:故意簿弱件,是一个打算在非正常工作状态下会损坏的零件,以防止损害本标准符合性的情况出现。这类零件可以是一个可更换元件,如一个电阻或电容器;或是被更换元件的一部分,如电动机内的一个不易触及的热熔体。
  注2:器具内带有的熔断器、热断路器、过载保护装置或是类似装置,可以用来提供这些必要的保护,在固定线路中的保护装置不提供这些必要的保护。
  除非另有规定,否则每次只模拟一种非正常状况。
  注3:如果对同一个器具适用一个以上的试验,则这些试验要顺序城器具冷却到室温后进进。
  注4:对联合型器具,这些试验要以电动机和电热元件都在正常状态下同进工作的方式来进行。对各电动机和电热元件,一次只进行一个适合的试验。
  注5:当说明控制器短路进,可由使其不工作来代替。
  除非另有规定,否则按19.13的规定检查本章试验的合格性。
  19.2带电热元件的器具,在第11章规定的条件下,但要限制其热散发来进行试验。在试验前已确定电源电压为在正常工作输入功率稳定后提供0.85倍额定输入功率所要求的电压。此电压在整个试验中一直保持。
  19.3  重复19.2的试验,但试验前已确定的电源电压,为在正常工作状态下输入功率稳后提供1.24倍额定输入功率所要求的电压。此电压在试验中一直保持。
  19.4  器具在第11章规定的条件下,第11章试验期间来限制温度的任一控制器在被短路的情况下进行试验。
  注:如果器具带有一个以上的控制器,则它们要轮流被短路。
  19.5  装有带管状外鞘或埋入式电热元件的OI类和I类器具,要重复19.4的试验。但控制不短路,而电热元件的一端要与其外鞘相连接。
  以器具电源极性颠倒,和在电热元件的另一端与外鞘相连的情况下,重复此试验。
  打算连接到固定布线的器具和在19.4的试验期间出现全极断开的器具不进行此试验。
  注1:带中性线的器具,在中线与外鞘连接的状态下进行试验。
  注2:对埋入式电热元件,其金属外壳要认为是外鞘。
  19.6带PTC电热元件的器具,以额定电压供电,直到有前输入功率和温度的稳定状态建立。
  然后,将PTC电热元件的工作电压增加5%,并让器具工作直到稳定状态再次建立。电压以类似的方法增加,直到在到1.5倍的工作电压,或直到PTC电热元件破裂,二者取决于哪一情况先发生。
  19.7通过下述手段让器具在失速状态下工作:
  --如果转子堵转转矩小于满载专矩,则锁住转子;
  --其他的器具锁住运动部件。
  注1:如果器具有一个以上的电动机,该试验在每个电动机上人别进行。
  注2:对保护式电动机单元的替代试验,在附录D中给出。
  带有电动机,并在辅助绕组电路中有容的器具,让其在转子堵转,并在每一次断开其中一个电容的条件下业工作。除非这些电容为IEC60252中的P2级,否则器具在每一次短路其中一个电容的条件下来重复该试验。
  注3:锁住转子进行试验是因为一些电动机可以起动从而给出不一致的结果。
  对每一次试验,带有定时器或程序控制器的器具都以额定电压供电,供电持续时间等于此定时器或程序控制器所允许的长时间。
  其他器具也以额定电压供电,供电持续时间:
  --对下述器具为30s;
  .手持式器具;
  .必须用手或脚来保持开关接通的器具,和
  .由手连续施加负载的器具;
  --对在有人看管下工作的器具,为5min;
  --对其他器具,为直至稳定状态建立所需的时间。
  注4:试验持续5min的器具,在第二部分(产品的特殊要求)标准中指出。
  试验期间,绕组的温度应超过表8中所示的值。
  19.8 装有三相电动机的器具,断开其中的一相,然后器具以额定电压供电,在正常工作状态下,工作持续到19.7中规定的时间。
  19.9 装有打算被遥控或被自动控制的或有连续工作倾向的电动机的器具,进行一个过载运转试验。
  器具以额定电压供电,在正常工作状态下工作,直至稳定状态建立。然后增大负载使通过电动机绕组的电流以10%升高,并让器具再次工作直至稳定状态建立。此时的电源电压维持在其原来的值上。再次增大负载并重复该试验,直到保护装置动作或电动机停转。
  在该试验期间,绕组温度不应超过下述规定值:
  --对A级组绝缘:140℃;
  --对E级组绝缘:155℃;
  --对B级组绝缘:165℃;
  --对F级组绝缘:180℃;
  --对H级组绝缘:200℃;
  --对200级组绝缘:220℃;
  --对220级组绝缘:240℃;
  --对250级组绝缘:270℃;
  注1:如果不能以适合的增幅增加负载,则把电动机从器具上取下,然后单独进行试验。
  注2:对保护电动机单元的替代试验在附录D中给出。
  表8高绕组温度
  器具类型温度(℃)
  A 级E级B级F级H 级200级220级250级
  非工作直至稳定状态建立的器具200215225240260280300330
  工作直至稳定状态的器具: -如果是阻抗保护 -如果用保护装置来进行保护的 其在个小时期间动作的,大值 其在个小时之后动作的,大值 其在个小时之后动作的,算术平均值 150  200 175 150 165  215 190 150 175  225 200 175 190  240 215 190 210  260 235 210 230  280 255 230 250  300 275 250 280  330 305 280
  19.10装有中激电动机的器具,以1.3倍的额定电压供电,以可能达到的低负载来工作,持续1min。
  试验期间,部件不应从器具上弹出。
  19.11除非符合19.11.1规定的条件,否则电子电路通过对所有的电路或电路上的零件进行19.11.2规定的故障情况检查其合格性。
  注1:通常,对器具和其电路图的检查,将暴露出那些必须模似的故障情况,以便能把试验限制在预料会给出不利结果的那些情况。
  如果器具带有保护电子电路,则进行19.11.3规定的试验。
  如果器具在任何故障条件下的安全取决于一个符合IEC60127的微型熔断器的动作,则进行19.12的试验。
  在每一次试验期间和这后,绕组的温度不应超过表8中规定的值。但是,这些限值不适用于符合IEC61558-1中15.5的规定的具有自动安全保险装置的变压器。器具应符合19.13中规定的状况。任何流过保护阻抗的电流,都不应超过8.1.4中规定的限值。
  注2:除非在任何一次试验之后都必须更换元件,否则,19.13要求的电气强度只需在电子电路的终试验之后进行。
  如果一个印刷电路板的导线变为开路,只要同时满足下述三个条件,此器具可被认为已经受住了该特殊试验:
  --印刷电板基座的材料,经受附录E的试验;
  --任何导线的松脱,都不使带电部件和易触及金属部件之间的爬电距离或电气间隙减小到低于第29章规定的值;
  --器具在开路导线桥接的情况下,经受19.11.2的试验。
  19.11.119.11.2中规定的故障情况a)到f)不施加到同时满足下述二个条件的电路或电路中的零件上:
  --此电子电路为下面所述的一个低功率电路;
  --在器具其他部分中,对电击、火灾危险、机械危险或危险的功能失常的保护,不依赖于此电子电路的正常工作。
  低功率电路的示例如图6所示,并按下述来确定。
  器具以额定电压供电,并且将一个已调到其大电阻值的可变电阻器连接在被调杳点和电源的异性极之间。然后减少电阻值,直到该电阻器消耗的功率达到大值,在第5s终了时,供给该电阻器具的大功率不超过15W的靠近电源的那些点,被称之为低功率点远的那一部分电路被认为是一大体上低功率电路
  注1:只从电源的一极上进行测量,好是给出小低功率点的那个极。
  注2:在确定低功率点时,推荐从靠近电源的各点开始。
  注3:可变电阻器消耗的功率用瓦特表测量。
  19.11.2要考虑下列的故障情况,而且如有必要,要每次施加一个,要考虑随之而发生的间接故障。
  如果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小于第29章中规定的值,功能性绝缘的短路;
  b)在任何元件接线端处的开路;
  c)电容器的短路,符合IEC60384-14的电容器除外;
  d)非集成电路电子元件的任何二个接线端的短路。该故障情况不施加在光耦合器的二个电路之间;
  e)三端双向可控硅开关元件以二极管方式失灵;
  f)集成电路的失灵。在此情况下要评估器具可能出现的所有危险情况,以确保其安全性不依赖于这一元件的正确功能。要考虑集成电路故障条件下所有可能的输出信号。如果能表明不可能产生一优点特殊的信号,则其有的故障可不考虑。
  注1:如可控硅整流器和三端双向可控硅开关元件那样的元件,不经受f)故障情况。
  注2:微处理机按集成电路试验。
  如果电路不能用其他方法评估,故障情况f)不施加到封装的和类似的元件。
  正温度系数电阻器如果在制造商规定范围内使用,则不短路。但是,PTC-S电热调节器要被短路,符合IEC60738-1的除外。
  另外,要通过低功率点与电源的测量极的连接来实现短路每个低功率电路。
  为模拟故障情况,器具在第11章规定的条件下工作,但以额定电压供电。
  当模拟任何一个故障情况时,试验持续的时间为:
  --如果故障不能由使用者识别,例如温度的变化,则按11.7的规定,但仅持续一大体上工作循环。
  --如果故障能被使用者识别,例如食品加工器具的电动机停转,则按19.7的规定。
  --对与电网持续的电路,例如伺服电路,应直稳定状态建立。
  在每各情况下,如果器具内出现供电的中断,则结束试验。
  19.11.3如果器具装有其工作是为保证器具符合第19章要求的保护电子电路,则按19.11.2中a)中到f)所示,以模拟单一故障方式重复对该器具有关的试验。
  19.12如果在19.11.2中规定的任一故障情况期间,器具的安全都取决于一个符合IEC60127的微型熔断器的动作,则要用一个电流表替换微型熔断器,重复进行该试验。如果测量电流
  --不超过熔断器额定电流的2.1倍,则不认为此电路是被充分保护的,然后要在熔断丝短接的情况下进行这一试验。
  --至少为此熔断器额定电流的2.75倍,则认为此电路是被充分保护的。
  --在此熔断丝额定电流的2.1倍和2.75倍之间,则要将此熔断器短接并进行试验,试验持续时间:
  .对速动熔断器:为一恰当的时间或30min,二者中取时间较短者。
  .对延时型熔断器:为一个恰当的时间或2min,二者中取时间较短者。
  注1在有疑问的情况下,确定电流时,要考虑到此熔断器的大电阻值。
  注2验证熔断器是否能作为一个保护装置来工作,要以IEC60127中规定的熔断特性为基础。同时它也给出了计算此熔断器大电阻值所需的信息。
  注3:按照19.1条,其他的熔断器被认为是故意设置的薄弱零件。
  19.13在试验期间,器具不应喷射出火焰、熔融金属、达到危险量的有毒性或可点燃的气体,且其温升不应超过表9中所示的值。
  试验后,当器具被冷却到大约为室温时,外壳变形不能达到不符合第8章的程度,而且如果器具还能工作,它应符合20.2的规定。
  表9高的非正常温升
  部位温升,K
  木质支撑物,测试角的侧壁,顶板和底板和木箱a 电源软线的绝缘a 非热塑材料的附加绝缘和加强绝缘b150 150 表3中规定的有关值的1.5倍
  a对电动器具,不用确定这些温升。 b对热塑材料的附加和加强绝缘,没有规定限值。但要确定其温升,以便进行30.1的试验。
  
  除非III类器具外的绝缘冷却到约为室温,应经受16.3的电气强度试验,但是,其试验电压按表4的规定。
  注:在电气强度试验之前,不施加15.3的潮湿处理。
  对在正常使用中浸入或充灌可导电性液体的器具,在进行电气强度试验之前,器具浸入水中,或用水灌满,并保持24h。
  
  20稳定性和机械危险
  20.1除固定安装式器具和手持式器具以外,打算在一个表面,例如地面或桌面上使用的器具应有足够的稳定性。
  通过下述试验检查其合格性,带有器具输入插口的器具,要装上一个适合的连接器和柔性软线。
  器具以使用中的作一正常放置状态放在一个与水平面成100角的倾斜平面上。电源软线以不利的方位摆放在倾斜平面上。但是,如果器具放在一个水面上并被100角倾斜后其通常不与支撑平面接触的部分与此水平面接触,则把器具改放在一个水平支承上,并以不利的方向将其倾斜100角。
  注1:器具不与电源连接。
  注2:对装有滚轮、自位脚轮或支脚的器具,可能需要在水平面上进行该试验。
  注3:自位脚轮或支脚应锁定以防止器具的滚动。
  带有门的器具,以门打开可关闭的状态进行该试验,二者取为不利的情况。
  打算在正常使用中由用户充灌液体和器具,要在空的状态,或充灌不利的水量,直到制造厂标出的容量的状态,进行试验。
  器具不应翻倒。
  带电热元件的器具,要在倾斜角增大到150的状态下,重复该试验。如果器具在一个或多个方位上翻倒,则它要在每一个翻倒的状态经受第11章的试验。
  在该试验期间,温升不应超过表9所示的值。
  20.2器具的运动部件,应兼顾器具的使用和工作来放置或封盖,以便在正常使用中对人身伤害提供充分的防护。
  注1:有些器具,无法实现安全的防护,如缝纫机、食品搅拌机以及电动刀。
  防护性外壳、防护罩和类似部件,应是不可拆卸部件,并且应有足够的机械强度。
  注2:通过使用试验探棒,使互锁装置失效从而能打开的外壳认为是可拆卸部件。
  自复位热断路器和过流保护装置的意外再次自动接通,不应引超危险。
  注3:其内部带有的自复位热断路器和过流保护装置能引起危险的器具示例有:食品混合和榨干机。
  通过视检、第21章的试验以及用一个类似于IEC61032中的B型试验探棒来施加一个不超过5N的力来进行检查其合格性。但该试验探棒具有一个直每径为50mm的圆形限位板,来替代原来的非圆形限位板。
  对带有象打算改变皮带拉力那样的可移动装置的器具,要在些装置调到它们可调范围内不利的位置上时的试验。必要时,将皮带取下。
  试验探棒应不能触到危险的运动部件。
  
  21机械强度
  器具就具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并且其结构应经受住在正常使用可能会出现的野蛮搬运。
  通过使用IEC60068-2-75中规定的弹簧冲击锤,对器具施加打击来检查其合格性。
  器具被刚性支撑住,在器具外壳每一个可能的薄弱点上用0.5J±0.04J的冲击能量打击三次。
  注1:为确保刚性支撑器具,可能需要将其靠到一个由砖、水泥或类似材料制成的坚固墙壁上。该墙壁覆盖有一层聚酰胺树脂并紧固定到墙上,要注意使得树脂层和墙壁之间没有明显的气隙。该树脂层具有HR 100的洛氏硬度,其厚度至少为8mm,并且其表面积应使得器具的任何部分都有支撑。
  如果需要,对手柄、操作杆、旋钮和类似零件以及对信号灯和它的外罩也可施加打击,但这些灯或外罩突出外壳要超过10mm或它们的表面积要超过4cm2。器具内的灯和它的罩盖,只有在正常使用中可能被损坏时,才进行试验。
  注2:对一个可见灼热电热元件的防护罩施加释放键锥时,要注意使锤头穿过防护罩不要敲在电热元件上。
  试验后,器具应显示出没有本标准意义内的损坏,尤其是对8.1、15.1和29章的符合程度不应受到损害。在有疑问时,附加绝缘或加强绝缘要经受16.3的电气强度试验。
  注3:外表面涂层的损坏、不会使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减少低于29.1中规定值的小凹痕以及不对电击防护或防潮湿造成有害影响的小碎片均可忽略。
  注4:如果一个装饰外罩背后可有一个内罩、若内罩能经受住该试验,则装饰外罩的破裂可忽略。
  如果对一个缺陷是否由之前施加的打击所造成有怀疑,则这一缺陷可以不计,接着在一个应经受该试验的新样品的同一部位上施加三次为一组的打击。
  注5:裸视看不见的裂纹、用增强纤维模制的或是类似材料的表面裂纹可忽略。
  
  22结构
  22.1如果器具标有IP代码的特征数字,则就应满足IEC60529的有关要求。
  通过有关的试验检查其合格性。
  22.2对固定式器具,应提供确保与电源全极断开的手段。这类手段应是下述之一:
  -带插头的一条电源软线;
  -符合24.3的一个开关;
  -在说明书中指出,提供一种在固定布线的断开装置;
  -一个器具输入插口。
  如果一个打算与固定布线做连接的单相I类器具,装有一个打算用来将电热元件从电源上断开的单相开关或单极保护装置,则其应与相线相连。
  通过视检,检查其合格性。
  22.3为直接插入输出插脚的器具,不应对插座施加过量的应力。
  通过将此器具插脚按正常使用插入到一个不带接地触点的插府来检查其合格性。此插座在插座啮合在后8mm处,并在这引起接触套管所在的平面内有一个水平枢轴。
  必须施加一个力矩使插座的啮合面保持所在的垂直平面内,其力矩不应超过0.25Nm。
  注:不带有器具时,输出插插座上所必须施加的力矩不包括在此值内。
  适当稳固在取一个器具的新样品,避免其插脚的在位受影响。器具放入温度为70℃±2℃的高温箱中1h。从高温箱中限出器具后,立即在插脚的轴线方向给每个插脚施加50N的拉力1min。
  当器具降到室温后,插脚的位移不应超过1mm。
  依次对每个插脚施加0.4Nm的扭力,扭力在任意方向施加1min?插脚不应扭转,除非其扭转不会损害对标准的符合。
  22.4用于加热液体的器具和引起过度振动的器具不应提供直接插入输出插座用的插脚。
  通过视检,检查其合格性。
  22.5打算通过一个插头的手段来与电源连接的器具,其结构应能使其在正常使用中当触碰该插头的插脚时,不会有因充电电容器而引起的电击危险。
  注:额定电容量小于或等于0.1uF的电容器,不认为其会引起电击危险。
  通过下述试验进行10次来检查其合格性。
  器具以额定电压供电,然后将其任何一个开关置于断开位置,然后器具从电源断开。在断开的一个秒钟后,用一个不会对测量值产生明显影响的仪器,测量插头各插脚间的电压。
  此电压不应超过34V。
  22.6器具的结构,应使其电气绝缘不受到在冷表面上可能凝结的水或从容器、软管、接头和器具的类似部分可能泄漏出的液体的影响。如果软管断裂,或密封泄漏,II类器具和II类结构的电气绝缘不应受影响。
  通过视检,检查其合格性,有疑问时,进行下述试验:
  用一个注射器,将带颜色的水溶液滴到器具内那些可能出现液体泄漏并影响电气绝缘的地方。器具可处于工作状态或停止状态,二者中取为不利的状态。
  在此试验之后,视检应显示出在绕组或绝缘处没有能导致其爬电距离降低到低于29.2中规定值的液体痕迹。
  22.7在政党使用中装有液体或气体的器具或带有蒸汽发生器的器具,应对过压力危险有足够的安全防护措施。
  通过视检,并且必要时,通过适当的试验来检查其合格性。
  22.8对带有一个不借助工具就可以触及到的而且在正常使用中可能要被清洗的隔间的器具,其电气连接的布置应使其连接在清洗过程中不受到拉力。
  通过视检和本标准中的试验检查其合格性。
  22.9器具的结构应使得诸如绝缘、内部布线、绕组、整流子和滑环之类的部件不暴露于油、油脂或类似的物质,除非这些物质应具有足够的绝缘性能,以不损害对本标准而言的合格程度。
  通过视检和本标准中的试验检查其合格性。
  22.10非自复位控制器的复位钮,如果其意外复位能引起危险,则其应如此设置或加以防护,以使它们不可能发生意外复位。
  注:例如本要求阻止在器具背面安装复位按钮,以防止由于推器具靠墙而使其复位。
  通过视检,检查其合格性。
  22.11对防止接触带电部件,防水或防止接触运动部件提供必要防护等级的不可拆卸零件,应以可靠的方式固定,且应承受住在正常使用中出现打机械应力。
  用于固定这类零件的钩扣搭锁,应有一明显的锁定位置。在安装或保养期间可能被取下的零件上使用的钩扣搭锁装置,其固定性能应不劣化。
  通过下试验检查其合格性。
  在安装时,或在维护保养期间可能要被取下的零件,应在本试验进行之前,拆装10次。
  注:维护保养包括电源软线的更换。
  器具处于定温下进行测试。但在其合格性可能受到温度影响的情况下,器具按第11章规定条件工作之后要立即进行本试验。
  施加本试验于可能被拆卸的所有零件,不管其是否用螺钉、铆钉或类似零件固定。
  以不利的方向施加力于盖子或零件可能薄弱的部位,并持续10S。但不得使用猛力。施加的力按如下规定:
  --推力:50N;
  --拉力;
  . 如果部件的形状使得指尖不能容易地滑脱的,50N;
  . 如果部件被抓持的突起部分在取下的方向少于10mm,30N。
  通过象吸盘那样一个合适的方式来施加拉力,以使试验的结果不受其影响。
  当实旋拉力试验时,应将图7所示试验指甲以10N力插入任何缝隙或连接处,然后以10N力将此试验指甲向旁侧滑移,但不得扭转,也不得作为杠杆使用。
  如果部件的外形使其不会有轴向拉力,则不施加拉力,但要以10N力将图10所示的试验指甲插入任一个缝隙或连接处,然后,通过一个环状物,在部件取下的方向对试验指甲施加30N拉力,持续10S。
  如果盖子或部件可能承受一个扭曲力,则要在施加拉力或推力的同时,施加一个下面给出的扭矩:
  --对主要尺寸小于或等于50mm的:2Nm;
  --对主要尺寸超过50mm的:4Nm。
  当用环状物拉试验指甲时,还要施加此扭矩。
  如果被抓持的凸出部分小于10mm,上述扭矩要降低到规定值的50%。
  零件就不成为可拆卸的,而且应保持其在被锁定的位置上。
  22.12手柄、旋钮、手把、操纵杆和类似的部件,如果松动可引起危险的话,则应以可靠的方式固定 ,以使它们在正常使用中不出现工作松动。
  用来指示开关或类似元件档位的手柄、旋钮和类似件,如果其位置的错误可能引起危险的话,则应不可能将其固定在错误位置上。
  通过视检,手动试验和以下述的轴向力施加于手柄、旋钮、手把或操纵杆上维持1min,以试着取下这些零件来检查其合格性。
  --如果这些零件的外形使其在正常使用中不可能爱到轴向拉力,则施加的力为15N。
  --如果零件的外形使其可能受到轴向拉力,则施加的力为30N。
  注:自固性树脂以外的密封剂和类似材料,不被认为对防止松脱是足够的。
  22.13手柄有这样的结构,以使其在正常使用中被抓握时,操作者的手不可能触到那些温升超过表3对在正常使用中仅短时握持手柄所规定的值的零件。
  通过视检,必要时,通过确定温升来检查其合格性。
  22.14器具不应有在正常使用或用户维修保养期间能对用户造成危险的粗糙或锐利的棱边,除非它对器具或附件的功能来说是必需的。
  器具不应有在正常使用或用户维修保养期间,用户易触到的自攻螺钉或其他紧固伯暴露在外的尖端。
  通过视检,检查其合格性。
  22.15柔性软线的贮线钩或类似物应平整和圆滑。
  通过视检,检查其合格性。
  22.16自动卷线器的结构,应使其不引起;
  --柔性软线护套的过分刮伤或损坏;
  --导线断股;
  --接触处的过分磨损。
  通过下述试验检查其合格性。但试验时软线上不通过电流。
  将软线总长度的三分之二拽出,如果软线能拽出的总长度少于225cm,则软线初始的拽出长度调到使卷线盘仍保留有75cm长软线。再拉出75cm长的一段软线,然后让其这段卷回,以对软线护套会造成大刮伤的方向,并考虑到器具在使用中的正常位置,来将软线拽出,在软线离开器具处,其试验时的软线轴线下在没有明显阻力而被卷回时的软线轴线之间的夹角应约为600。软线由卷线器卷回。
  注1:如果在600角时,软线不卷回,则将此角度调节到能卷回的大角度。
  以每分钟约为30次的速率或卷线器结构允许的高速率(如果30次/min的速率太低的话)将这段软线卷绕6000次。
  注2:为使软线冷却,必要时可中断试验。
  试验后,视检软线和卷线盘,在有疑问时,软线要经受16.3的电气强度试验,试验电压为1000V,试验电压施加在被连接在一起的软线导线和缠裹在软线外的金属箔之间。
  22.17打算防止器具对墙壁过度加热的定距件应被固定,以使其不可能从器具的外面用手或用螺丝刀或扳手拆除。
  通过视检和手动试验检查其合格性。
  22.18腐蚀能引起危险的载流部件和其他金属零件,应能耐受在正常使用情况下的腐蚀。
  注1:对本要求而言,认为不锈钢及类似的耐腐蚀合金以及电镀钢板是符合要求的。
  通过在第19章的试验后,验证有关零件上是否显示出腐蚀迹象来检查其合格性。
  注2:要注意到接线端子和导线端部材料的兼容性,并注意热作用。
  22.19不应依赖传动带来提供所要求的绝缘等级,除非其结构能防止不恰当地更换。
  通过视检,检查其合格性。
  22.20应有效地防止带电部件与热绝缘的直接接触,除非这种材料是不腐蚀、不吸潮并且不燃烧的。
  注:玻璃棉是一种符合本要求的热绝缘示例。未浸渍的矿渣棉是腐蚀性热绝缘的示例。
  通过视检,必要时通过相应的试验 ,来检查其合格性。
  22.21木材、棉花、丝、普通纸以2及类似的纤维或吸温材料,除非经过浸渍,否则不应作为绝缘使用。
  注1:如果材料纤维之间的空隙都充满了一种合适的绝缘物质,则此材料可被认为是浸渍过的。
  注2:用于电热元件电气绝缘的氧化镁和矿物陶瓷纤维不被认为是吸湿性材料。
  通过视检,检查其合格性。
  22.22器具不应含有石棉。
  通过视检,检查其合格性。
  22.23含多氯代联代联苯的油类(PCB),不应使用在器具之中。
  通过视检,检查其合格性。
  22.24对裸露的电热元件应这样支撑,以使得即使其电热元件断裂,电热导线也不可能与易触及的金属部件接触。
  通过在不利的位置上将电热导线切断,然后视检来检查其合格性。
  注1:电热元件被切断后,不对该导线施加力。
  注2:此试验在第29章的试验后进行。
  22.25非III类器具,其结构应使下垂直的电热导线不能与易触及的金属部件接触。
  通过视检,检查其合格性。
  注:可通过提供能有效地防止电热导线下垂的附加绝缘或是一根线芯来满足此要求。
  22.26带有III类结构的II类器具,其结构应使在安全特低电压下工作的部件与其他带电部件之间的绝缘,符合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要求。
  通过对双重绝缘、加强绝缘规定的试验,来检查其合格性。
  22.27用保护阻抗连接的部件之间,应采用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隔开。
  通过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规定的试验来检查其合格性。
  22.28正常使用时连接到煤气主管路或自来水主管的II类器具,其与煤气管道有可导电性连续,或与水接触的金属部件,都应通过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与带电部件隔开。
  通过视检,检查其合格性。
  22.29打算性连接到固定布线的II类器具,其结构应能在器具安装就位后具有所要求的防电击保护等级。
  注: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可能会由于诸如金属导管的安装或带有金属护套的软缆的安装而受到影响。
  通过视检,检查其合格性。
  22.30起附加绝缘或加强绝缘作用,并且在维护保养后重新组装时可能被遗漏掉的II类结构的部件应
  --被固定得以使不严重地破坏就不能将它们取下,或
  --其结构应使它们不能被更换到一个错误的位置上,而且使得如果它们被遗漏,使器具变为不能工作,或是明显的为完整。
  注:维护保养包括诸如电源软线和开关之类元件的更换。
  通过视检和通过手动试验,来检查其合格性。
  22.31在附加绝缘和加强绝缘上的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不应由于磨损而减少到低于29章中规定的值。如果任何的电线、螺钉、螺母、垫 圈、弹簧或类似零件变松或从原位置上脱落,带电部件和易触及金属部件之间的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都不应减小到低于29章是对附加绝缘的规定值。
  注:本要求的目的:
  --只考虑器具作用的正常位置;
  --不认为二个独立的固定装置将同时变松;
  --由带锁紧垫圈的螺钉或螺母部件,只要这些螺钉或螺母在更换电源软线或其他维护保养期间,不要求取下,则认为其部件是不容易变松动的。
  --用锡焊法连接端子上的电线,不认为其是充分可靠固定的,除非在接线端子附近提供另外的夹固定装置,以便在多芯绞线的情况下,该装置同时夹紧绝缘层和导线。
  --刚性短线,如果在接线端子螺钉松动时它们仍保持在位,则不被认为是易从接线端子上松脱的。
  通过视检、通过测量并通过手动试验,来检查其合格性。
  22.32附加绝缘和加强绝缘的设计或保护,应使器具内部部件磨损而产生的尘埃或脏物的沉积,不会使其爬电距离或电气间隙减小到低于29中规定的值。
  作为附加绝缘来使用的天然或合成橡胶部件,应是耐老化的,或是其设置和尺寸使其即使出现裂纹,也不会使爬电距离减小到低于29.2规定的值。
  未紧密烧结的陶瓷材料、类似材料或单独的绝缘串珠,不应作为附加绝缘或加强绝缘使用。
  注1:内埋有电热导线的绝缘材料,被认为是基本绝缘,而不是加强绝缘。
  通过视检和测量,来检查其合格性。
  若橡胶材料要耐老化,就进行以下的测试。
  样品被自由悬挂在一个氧气罐中,氧气罐的有效容积到少为10倍的样品体积,氧气罐中充满了纯度不低于97%的商用氧气,压力达到2.1Mpa±0.07Mpa,温度维持在70℃±1℃。
  注2:氧气罐的使用会出现某些危险(除非小心操作)。要采取预防措施来避免由于突然的氧气化而产生爆炸的危险。
  样品在氧气罐中保持96h,然后将样品从罐中取出,放到温条件下至少16h,避免阳光直接照射。
  试验后,检查样品,不应出现裸视察到的裂纹。
  如有怀疑,进行下述试验来测定陶瓷材料是否紧密烧结。
  陶瓷材料被打成碎片,浸泡在每100g甲基化酒精中含有1g碱性品红的溶液中。溶液的压强不少于15Mpa,并保持一段时间,以使得样品的试验持续时间数(以小时为单位)和试验压强(以Mpa为单位)之和不小于180。
  从溶液中取出碎片,冲洗,干燥,并打成更小的碎片。
  检查新的破裂面,不应有任何染料的痕迹。
  22.33在正常使用中易触及的或可能成为易触及的导电性液体,不应与带电部件直接接触。电极不应用于加热液体。
  对II类结构,这类液体不应与基本绝缘或加强绝缘直接接触。
  对II类结构,与带电部件接触的液体不应与加强绝缘直接接触。
  注1:与不接地的易触及金属部件接触的液体认为是易触及的。
  注2:在出现液体泄漏可能桥接的空气层不被认为是一层有效的双重绝缘。
  通过视检,检查其合格性。
  22.34操作旋钮、手柄、操纵杆和类似零件的轴不应带电,除非当其上的零件被取下后,轴是不易触及的。
  通过视检,并通过取下其上的零件,甚至借助于工具取下这些零件后,用8.1条中规定的试验探棒来检查其合格性。
  22.35对于非III类结构,在正常使用中握持或操纵的手柄、操纵杆和旋钮即使绝缘失效,也不应带电。如果这些手柄、操纵杆或旋钮是金属制成的,并且它们的轴或固定装置在绝缘失效的情况下可能带电,则它们应该用绝缘材料充分地覆盖,或用附加绝缘将其易触及部分与它们的轴杆或固定装置隔开。
  注:如果绝缘材料通过了16.3中的电气强度测试,则被认为是足够的。
  对固定式器具,那些非电气元件的手柄、操纵杆和旋钮,只要它们与接地端子或接地触点进行可靠的连接,或用接地的金属将它们与带电部件隔开,则本要求不适用。
  通过视检,必要时,通过有关的试验,来检查其合格性。
  22.36对非III类器具,在正常使用中用手连续握持的手柄,其结构应使操作者的手在按正常使用抓握时,不可能与金属部件接触,除非这些金属部件是用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与带电部件隔开。
  通过视检,检查其合格性。
  22.37对II类器具,电容器不应与易触及的金属部件连接,如果其外壳是金属的话,则应采用附加绝缘将其与易触及金属部件隔开。
  对符合22.42中规定的保护阻抗要求的电容器,本要求不适用。
  通过视检和通过有关的试验,来检查其合格性。
  22.38电容器不应连接在一个热断路器的对应两触头之间。
  通过视检,检查其合格性。
  22.39灯座只能用于灯头的连接。
  通过视检,检查其合格性。
  22.40打算在工作时移动的电动器具和联合型器具,或带有易触脉搏运动部件的器具,应装有一个控制电动机的开关。开关的执行单元应明显可辨且易触及。
  通过视检,检查其合格性。
  22.41除了灯以外,器具不应带有含汞的元件。
  通过视检,检查其合格性。
  22.42保护阻抗应至少由二个单独的元件构成,这些元件的阻抗在器具的寿命期间内不可能有明显的改变。如果这些元件中的任何一个出现短路或开路,则8.1.4中规定的值不应被超过。
  注:通过IEC60065的14.1条a)测试的电阻和通过IEC60384-14的Y级电容器认为是足够稳定的阻抗元件。
  通过视检,并通过测量来检查其合格性。
  22.43能调节适用不同电压的器具,其结构应使调定位置不可能发生意外的变动。
  通过手动试验,检查其合格性。
  22.44器具的外壳的形状和装饰,不应使器具容易被孩子当作玩具。
  通过视检,检查其合格性。
  注:例如做成动物、人或类似大小模型的外壳。
  22.45当空气用作加强绝缘时,器具的结构应保证外壳在受外力作用而变形时,电气间隙不应减少到低于29.1.3规定的值。
  注1:一个足够坚硬的外壳被认为符合本要求。
  注2:要考虑野蛮操作所造成的形变。
  通过视检和手动试验,来检查其合格性。
  
  23内部布线
  23.1布线槽应光滑,而且无锐利棱边。
  布线的保护应使它们不与那些呆引起绝缘损坏的毛刺、冷却用翅片或类仿的棱缘接触。
  其内通过绝缘线的金属软管,应有平整、圆滑的表面或带有衬套。
  应有效地防止布线与运动部件接触。
  通过视检,检查其合格性。
  23.2带电导线上的绝缘串珠和类似的陶瓷绝缘应被固定或支撑,以使它们不能改变位置;它们不应安放在锐利的边缘或锐利的角棱上。如果绝缘串珠是在柔性的金属导管内,除非该导管在正常使用时不能移动,否则它们就应被装在一个绝缘套内。
  通过视检和手动试验,检查其合格性。
  23.3在正常使用或在使用户维修保养中能彼此相互移动的器具不同零件,不应对电气连接和内部导线(包括提供连续接地的导线)造成过分的应力。柔性金属管不应引起其内所容纳导线的绝缘损坏。
  开式盘簧不能用来保护导线,如果用一个簧圈相互接触的盘簧来保护导线,则在此导线的绝缘以外,还要另加一个足够的绝缘衬层。
  注1:符合IEC60227、IEC60245的柔性软线护套,被认为是具有足够的绝缘衬层。
  通过视检,并通过下述试验,检查其合格性。
  如果在此正常使用中出现弯曲,则把器具放在使用的正常位置上,并在正常工作状态下以额定电压供电。
  活动部件前后移动,使导线在结构所允许的大角度内弯曲,弯曲速率为每分钟30次。其弯曲次数为:
  对正常工作时受弯曲的导线,1000次,;
  对用户维护保养期间受弯曲的导线,100次,。
  注2:一次弯曲,为向后或向前的一次运动。
  在该试验之后,器具不应出现本标准意义上的损坏,而且器具应能继续使用。特别是布线和它们的连接应经受16.3的电气强度试验,但其试验电压要降到1000V,而且仅施加在带电部件和易触及金属部件之间。
  23.4裸露的内总值布线应是刚性的而且应被固定,以使得在正常使用中,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不能减小到低于29章规定值。
  通过29.1和29.2的测试检查其合格性。
  23.5内部布线的绝缘应能经受住在正常使用中可能出现的电气应力。
  通过下述试验来检查其合格性。
  基本绝缘的电气性能应等效于IEC60227或IEC60245所规定的软线的基本绝缘,或者符合下列的电气强度测试。
  在导线和包裹在绝缘层外面的金属箔之间施加2000V电压,持续15min,不应击穿。
  注1:如果导线的基本绝缘不满足这些条件之一,则认为该导线是裸露的。
  注2:该试验仅对承受电网电压的布线适用。
  注3:对于II类结构,该要求适用于附加绝缘和加强绝缘,除非软线护套符合IEC60227和IEC60245的要求,则软线护套可作为附加绝缘。
  23.6当套管作为内部布线的附加绝缘来使用时,它应采用可靠的方式保持在位。
  通过视检,并通过手动试验,检查其合格性。
  注:如果一个套管只有在破坏或切断的情况下才能移动,或如果它的二端都被夹半,则可认为是用可靠的方式固定。
  23.7黄/绿组合双色标识的导线,应只用于接地导线。
  通过视检,检查其合格性。
  23.8铝线不应用于内部布线。
  注:绕组不被认为是内部布线。
  通过视检,检查其合格性。
  23.9多股绞线在其承受接触压力之处,不应使用铅-锡焊将其焊在一起,除非夹紧装置的结构能使得此外不会出现由于焊剂的冷流变而产生不良接触的危险。
  注1:使用弹簧接线端子可满足本要求,仅拧紧夹紧螺钉不被认为是充分的。
  注2:允许多股绞线的顶端锡焊。
  通过视检,检查其合格性。
  
  24元件
  24.1 元件尽量在其合理应用的条件下应符合相关的IEC标准中规定的安全要求。
  注1:符合有关元件的IEC标准,未必保证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除非另有规定,在器具的元件的带电部件和易触及部件之间适用于标准29章的要求。
  除非经过测试,并且表明符合相关IEC标准的循环次数要求,元件应经受24.1.1到24.1.6的测试。
  没有被单独试验过,并未认定符合相关IEC标准的元件,没有标识或没有按其标识使用的元件均应在器具所发生的实际情况下进行试验,被试样品的数量按相关的标准要求。
  注2:对于自动控制器,标识包括IEC60730-1的第7章规定的文件和声明。
  没有相关标准的元件,不规定附加的测试。
  24.1.1可能固定地承受电源电压,并且用于无线电干扰抑制或电压分离的电容器的相关标准是IEC60384-14,如果要测试,则按附录F进行。
  注:在器具中可能固定地承受电源电压的电容。
  --30.2.3适用
  --30.2.2适用,除非电容由ON-OFF开关从电源断开。如果电容连接到地,开关应双极断开。
  24.1.2安全隔离变压器的相关标准是IEC61558-2-6,如果要测试,则按附录G进行。
  24.1.3开关的相关标准是IEC61058-1的7.1.4规定的工作循环次数至少应为10,000次。如果要测试,则按附录H进行。
  注:声明工作循环次数仅适用于本标准要求的开关。
  24.1.4扑克动控制器的相关标准是IEC60730-1和对应的第2部分。
  IEC60730-1的6.10和6.11确定的声明工作循环次数至少应为:
  --温控器10000
  --限温器1000
  --自复位热断路器300
  --非自复位热断路器30
  --定时器3000
  --能量控制器10000
  注1:在11章试验期间工作的自动控制器,如果当其短路时,器具仍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则声明工作循环次数不适用。
  如果自动控制器要进行测试,其试验应按照IEC60730-1中的11.3.5到11.3.8以及第17章,以I型控制器进行。
  注2:在IEC60730-1中第17章试验之前,不进行第12章、第13章和第14章的试验。
  24.1.5器具耦合器相关标准是IEC60320-1。但防水等级高于IPXO的器具耦合器相关标准是IEC60320-2-3。
  24.16类似于E10灯座的小型灯座的相关标准是IEC60238,对E10灯座要求适用。但不要求其能安装带有符合IEC60061-1R的标准表单7004-22的当前版本的灯头的灯。
  24.2器具不应装有:
  --在柔性软线上的开关或自动控制器;
  --如果器具出现故障,引起固定布线中保护装置动作的装置;
  --通过锡焊操作能复位的热断路器。
  注:允许熔点至少为230℃的焊接操作。
  通过视检,检查其合格性。
  24.3打算保证固定式器具全极断开的开关,按22.2条的要求,应直接连接到电源接线端子,并且在所有胡上应有分离触点,在III类过压类别条件下提供全极断开。
  注1:根据IEC61058-1,在电源和打算与其断开的部件之间,全极断开的电极的分离点等效于提供基本绝缘。
  注2:过压类别的额定脉中电压在表15中给出。
  通过视检和测量,检查其合格性。
  24.4作为电热元件端接装置而使用的插头和插座以及用特低电压回路的插头和插座。应不能与IEC60083或IEC60096-1中列出的插头和插座或符合IEC60320-1标准表单的连接器和器具输入插口互换。
  通过视检,检查其合格性。
  24.5在电动机辅助绕组中的电容器,应标出其额定电压和额定容量,并且应按其标识值使用。
  30.2.3适用于器具中的电容,而且串联在电机绕组的电容应为IEC60252中P1或P2级。
  通过视检和相应的测量,检查其合格性。另外与电动机绕组串联的电容器要验证:当器具在小负载,以1.1倍的额定电压供电时,跨越电容器的电压不超过其额定电压的1.1倍。
  24.6与电网电源连接并且具有的基本绝缘对器具的额定电压来说不够充分的电动机的工作电压不应超过42V。另外,它们符合附录I的要求。
  通过测量和附录I的试验,检查其合格性。
  
  25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
  25.1不打算连接到固定布线的器具,应对其提供有下述的电源连接装置之一:
  --装有一个插头的电源软线;
  --至少与器具要求的防水等级相同的器具输入插口;
  --用来插入到输出插座的插脚。
  通过视检,检查其合格性。
  25.2用于多种电源的非固定式器具,应装有多于一个的电源连接装置。用于多种电源的固定式器具,只要有关的电路其彼此有足够的绝缘,可以装有一个以上的连接装置。
  注1:对于昼、夜以不同收费标准供电的情况,可作为要求多路电源的示例。
  通过视检和通过下述的试验,检查其合格性。
  将一个基本为正弦波,频率为50Hz或60Hz的125V电压,施加在各电源连接装置之间,持续1min。
  注2:此试验可以与16.3的试验结合在一起。
  试验期间,不应出现击穿。
  25.3打算性连接到固定布线的器具,应允许将器具固定在它的支撑物后,再进行电源线的连接,并且应提供下述的电源连接装置之一:
  --允许连接具有26.6规定的标称横载面积的固定布线电缆的一组接线端子;
  --允许连接柔性软线的一级接线端子;
  注1:在这种情况下,允许先连接电源软线,然后再把器具固定安装在它的支撑上,对器具可以提供一条电源软线。
  --容纳在适合的隔间内的一组电源引线,或
  --允许连接适当类型的软缆或导管的一组接线端子和软缆入口、导管入口、预留的现场成形孔或压盖。
  注2:一个固定安装式器具的结构为便利于安装,使其能取下它的一些部分,如果此器具的一部分被固定安装到其支撑后,能无困难的进行电源线的连接,则可认为满足了本要求。在这种情况下,可取下部分的结构应使它们易于被重新组装,而不会有错误组装或损坏布线的危险。
  通过视检,并且必要时,通过进行适当的连接,来检查其合格性。
  25.4对打算连接到固定布线且额定电流不超过16A的器具,其软缆和导管入口应适合于表10中所示的具有大外径尺寸的软缆或导管。
  导管入口、软缆入口和预留现场成形孔的结构和位置,应使导管或软缆的引入不会使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低于29章规定的值。
  通过视检,并通过测量,来检查其合格性。
  25.5电源软线应通过下述方法之一安装到器具上;
  --X型连接;
  --Y型连接;
  --Z型连接(如果相应的第二部分中允许的话)。
  不用专门制备软线的X型连接,不应用于扁平双芯金属箔线。
  通过视检,检查其合格性。
  表10软缆和导管的直径
  导线数目,包括接地导线在内大外径,mm
  软缆导管a
  213.016.0(23.0)
  314.016.0(23.0)
  414.520.0(20.0)
  515.520.0(20.0)
  a括号中的直径用在美国和加拿大
  
  25.6插头均不应装有多于一根柔性软线。
  通过视检,检查其合格性。
  25.7电源软线不应轻于以下规格:
  --编织的软线(IEC245的51号线),如果在相应的第二部分(特殊要求)中允许使用;
  --普通硬橡胶护套的软线(IEC245的53号线);
  --扁平双芯金属箔软线(IEC227的41号线),如果在相应的第二部分(特殊要求)中允许使用;
  --轻型聚氯乙烯护套软线(IEC227的52号线),如果器具质量不超过3kg;
  --普通聚氯乙烯护套软线(IEC227的53号线),器具质量超过3kg。
  注1:在IEC60227或IEC60245中较低的线号表示较轻的线型。
  聚氯乙烯绝缘软线,不应使用于在第11章试验期间其外部金属部件的温升超过75K的器具。但如果为下述情况,则可以使用:
  --器具的结构使得电源软线在正常使用中不可能触及那样的金属部件;
  --电源软线是适合于高温的,在这种情况下,应使用Y型连接或Z型连接。
  通过视检和通过测量,来检查其合格性。
  25.8电源软线的导线,应具有不小于表11中所示的标称横载面积。
  通过测量来检查其合格性。
  25.9 电源软件不应与器具的尖点或锐边接触。
  通过视检,来检查合格性。
  25.10I类器具的电源软线应有一根黄/绿芯线,它连接在器具的接地端子和插头的接地触点之间。
  通过视检,来检查其合格性。
  25.11电源软线的导线在承受接触压力之处,不应通过锡焊将其合股加固,除非夹紧装置的结构使其不因焊剂的冷流变而存在不良接触的危险。
  注1:可以通过使用弹簧接线端子来达到本要求,只紧固夹紧螺钉不认为是充分的。
  注2:允许绞合线的顶端钎焊。
  通过视检,来检查其合格性。
  表11导线的小横载面积
  器具的额定电流,A标称横载面积,mm2
  ≤0.2 >0.2并且≤3 >3并且≤6 >6并且≤10 >10并且≤16 >16并且≤25 >25并且≤32 >32并且≤40 >40并且≤63箔线a 0.5 0.75 1 1.5 2.5 4 6 10
  a只有软线或软线保护装置进入器具的那一点到插头入口之间的长度不超过2m,才可以使用这种软线。
  25.12在将软线模制到外壳的局部时,该电源软线的绝缘不应被损坏。
  通过视检,来检查其合格性。
  25.13电源软线入口应带有衬套,或其结构应使电源软线护套能在没有损坏危险的情况下穿入。如果软线输入开口处的外壳是绝缘材料的,一个不可拆卸的衬套或套管可提供满足29.3的附加绝缘。如果电源软线无护套,则要求有类似的附加衬套或套管,除非器具为O类。
  通过视检,来检查其合格性。
  25.14带有一根电源软线工作时移动的器具,其结构应使软线在它进入器具处,具有防止过多弯拆的足够保护。
  注1:本要求不适用于带自动卷绕器的器具,自动卷线器进行22.16的试验。
  通过在具有图8所示摆动件的装置上进行下述试验,来检查其合格性。
  把由软线入口、软线保护装置(如果有的话)以及电源软线组成的器具部件安装到该摆动件上,以使得:当此摆动件处于其行程中点时,软线的在进入软线保护器或入口处的轴线,处于垂直状态,并且通过摆动件轴心线。扁平软线截机面的长轴线应与摆动线平行。
  对软线加负载,使得施加的力:
  --对标称横面积超过0.75mm2的软线为10N。
  --对其他软线为5N。
  调节摆动轴线和软线或软线保护装置进入器具那点之间距离X(如图中所示),以使得当摆动件在其全程范围内摆动时,软线和负载做做小的横向位移。
  该摆动件以900角(在垂线的两侧各450)摆动。对Z型连接,弯曲次数为20000次;对其他连接,弯曲次数为10000次。弯曲速率为每分钟60次。
  注2:一次弯曲为一人900运动。
  在完成了一关的弯曲次数之后,要将软线和它的相关部件旋转900角。装有扁平线的除外。
  试验期间,在额定电压下,以器具的额定电流对导线加载。
  注3:电流不通过接地导线。
  该试验不应导线:
  --导线之间短路;
  --任何导线的绞线丝断裂超过10%;
  --导线从它的接线端子上离开;
  --导线保护装置的松动;
  --软线或软线保护装置在本标准意义内的损坏;
  --断裂的线丝穿透绝缘层并且成为易触及的。
  注4:导线包括接地导线。
  注5:如果电流超过了器具额定电流的二倍,则认为软线的导线之间出现了短路。
  25.15带有电源软线的器具,以及打算用柔性软线连接到固定布线的器具应有软线固定装置,该软线固定装置应使导线在器具内的端子免除张力和扭矩,并保护导线的绝缘防止磨损。
  应不可能将软线推入器具,达到能使软线或器具内部部伯损坏的程度。
  通过视检,手动试验并通过下述试验来检查其合格性。
  当软线经受表12中所示拉力时,在距软线固定装置约为2cm处,或其他合适点做一标记。
  然后,以同样的力拉软线25次,拉力以不利的方向施加,不得使猛力,每次坚持1s。
  对于非自动卷线器的软线,要立即受一个尽可能靠近器具所施加的扭矩。该扭矩的大小按表12规定,施加扭矩持续的时间为1min。
  在此试验期间,软线不应损坏,并且在端子处不应有明显的张力。再次施加拉力,软线的径向位移不应超过2mm。
  25.16对X型连接的软线固定装置,其结构和位置应使得:
  --软线的更换方便可行;
  --对如何免除张力和如何达到防扭绞是清楚的;
  表12拉力和扭矩
  器具质量,kg拉力,N扭矩,Nm
  ≤1300.1
  >1并且≤4600.25
  >41000.35
  
  --它们应适合于可连接的各种不同类型电源软线,除非电源软线是专门制备的;
  --如果软线固定装置的夹紧螺钉是易触及的,则软线不能触及到此螺钉,除非是用附加绝缘将软线与易触及的金属部件隔开;
  --软线不用直接压在软线上的金属螺钉夹紧。
  --至少软线固定装置的一个零件被可靠地固定在器具上,除非它是特别制备软线的一部分。
  --在更换软线时必被操作的螺钉,不能用来固定其他元件。但如果是下述情况,则此项不适用:
  .螺钉被遗漏,或元件被放在错误的位置,则器具变得不能工作或是明显的不完整。
  .在更换软线时,准备由它们来紧固的部件,不借助工具就不能被取下。
  --如果迷宫式装置能被旁路的话,则仍然要经受25.15的试验。
  --对O类、OI类和I类器具,除非软线绝缘的失效不会使易触及金属部件带电,否则它们均应由绝缘材料制造,或带有绝缘衬层。
  --对II类器具,它们应由绝缘材料制造,或者:如果是金属的,则要用附加绝缘将它们与易触及的金属部件隔开。
  注1:如果带有一个或多个夹紧元件的X型连接的软线固定装置是由一个固定在器具上的螺栓和拧在其的螺母来提供,则即使此夹紧装置可以从螺栓上取下,该软线固定装置仍被认为是具有一个可靠地固定在器具上的零件。
  注2:如果在夹紧装置上的压力是通过一个或多个螺杆与另外分离的螺母啮合,或与构成器具整体一部分的部件上的螺纹啮合来施加,则此软线固定装置不能被认为是具有一个可靠地固定在器具上的零件。但如果夹紧件之一是被固定安装在器具上,或器具的表面是绝缘材料的,而且形状使其很明显就是夹紧件的一部分时,则此项不适用。
  注3:合格的和不合格的软线固定装置举例,在图9中给出。
  通过视检,并且在下述情况下通过25.15的试验来检查其合格性。
  先用表13中规定的小横截面积所允许的轻型软线进行试验,然后,再用具有规定的大横截面积的软线进行试验。但如果器具装有一根专门制备的软线,则应使用这根软线进行试验。
  将导线放到接线端子内,任何接线端子螺钉都拧紧到能足以防止导线从它们的位置上轻易改变。软线固定装置的夹紧螺钉要用28.1规定力矩的三分之二来拧紧。
  直接压在软线上的绝缘材料螺钉,使用表14栏中规定力矩三分之二来拧紧,螺钉头槽长作为螺钉的标称直径。
  测试后,导体在端子中的位移应不超过1mm。
  25.17对Y型连接和Z型连接,其软线固定装置应是能胜任其功能的。
  通过25.15的试验,来检查其合格性。
  注:在与器具一起提供的软线上进行试验。
  25.18软线固定装置的放置,应使它们只能借助于工具才能触及到,或者其结构只能借助于工具才能把软线装配上。
  通过视检,来检查其合格性。
  25.19对X型连接,压盖不应作为便携式器具的软线固定装置来使用。将软线打成一个结,或是用绳子将软线拴住的方法都是不允许的。
  通过视检,来检查其合格性。
  25.20对Y型连接和Z型连接的O类、OI类、I器具,其电源软线的绝缘导线应在基本绝缘与易触及的金属部件之间再次隔开;对II类器具,则应使用附加绝缘来隔开。这种绝缘可以用电源软线的护套,或其他方法来提供。
  通过视检并通过有关的试验,来检查其合格性。
  25.21为连接固定布线的电源软缆的连接用空间,或为进行X型连接所提供电源软线的连接用空间,其结构应:
  --在装盖罩之前能够检查电源导线是处于正确的位置并是正确地连接。
  --使得任何盖的装配都不会对导线或它们的绝缘造成损坏。
  --对便携式器具,即使一根导线的无绝缘端头从接线端子内脱出,出不能与易触及金属部件接触,除非软线的端部使导线不可能滑出。
  通过视检,并通过用表13中规定的大横截面积的电缆或软线进行安装试验,来检查其合格性。
  便携式器具要经受下述补充试验,除非其有柱形接线端子,并且距接线端子30mm内,已夹紧电源软线。
  注:电源软线可以用软线固定装置来夹紧。
  依次将夹紧螺钉或螺母放松。然后在紧靠该接线端子的位置上,以任意方向对导线施加2N的力。导线的无绝缘端头不应与易触及金属部件接触。
  25.22器具输入插口
  --其所处的位置和封装应使带电部件在连接器插入或拔出期间,都是不易触及的。
  --所处位置应使连接器能无困难的插入。
  --其位置在插入连接器后,当器具以正常使用的任何状态放在平面上时,器具应不被此连接器支撑。
  --如果器具外部金属部件的温升,在第11章的试验期间超过了75K,则不应使用冷环境器具输入插口,除非电源软线在正常使用中不可能与此类金属部件接触。
  通过视检,来检查其合格性。
  注:器具带有的器具输入插口符合IEC60320-1,则认为满足了项要求。
  25.23互连接软线应符合电源软线的要求,除非;
  --互连软线的导线横截面积,根据第11章试验期间此导线流过的大电流来确定,而不是根据器具的额定电流来确定。
  --如果导线的电压小于额定电压,则此导线绝缘厚度可以减小。
  通过视检、测量、必要时,通过试验如16.3的电气强度试验,来检查其合格性。
  25.24如果互连软线断开时,其对本标准的符合程度受到损害。则互连软线不借助于工具应无法拆下。
  通过视检,或手动试验,来检查其合格性。
  25.25插入输出插座的器具的插脚的尺寸应与输出插座的尺寸一致。插脚的尺寸和啮合面应与IEC60083中列出的相应尺寸一致。
  通过测量,来检查其合格性。
  
  26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
  26.1器具应提供接线端子或等效装置来进行外部导线的连接。在取下一个不可拆卸的盖子后,该接线端子应仅可触及。
  注1:根据IEC60998-2-1的螺纹端子,根据IEC60998-2-2的无螺纹端子和根据IEC60999-1的夹紧型组件认为是等效装置。
  注2:元件,如开关,其接线端子只要符合本章节的要求,则可能用作外部导体的接线端子。
  通过视检和手动试验,来检查其合格性。
  26.2除了那些带有特殊制备软线的器具外,X型连接的器具和连接到固定布线的器具应提供通过螺钉、螺母和类似装置的手段来连接的接线端子,除非这种连接是通过锡焊来完成的。
  螺钉和螺母不应用于固定任何其他元件,但如果内部导线的设置使得装配电源导线时不可能移位,则也可以用来夹紧内部导线。
  如果使用了锡焊连接,导线的定位或固定的可靠性不得单一地依赖于锡焊。然而,如果有挡板,即使导线从焊接点脱开,也不能使带电部件和其他金属部件之间的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减少到小于附加绝缘的规定值,则也可单一使用锡焊。
  注:除了箔线以外,其他导线在被焊接之前勾进孔眼,只要导线穿过的孔眼不过大,则认为是一种合适的保持导线在位的方法。
  通过视检,并通过测量,来检查其合格性。
  26.3X型连接的接线端子和连接固定布线用的接线端子,其结构应使其有足够的接触压力把导线夹持在金属表面之间,而不损伤导线。
  X型连接的接线端子和连接到固定布线用的接端子应被固定得以使其在夹紧装置被拧紧或松开时:
  --接线端子不松动;
  --内部布线不受到应力;
  --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不减小到低于29章中规定的值。
  注1:用二个螺钉固定,或在凹槽内用一个螺钉固定使其无明显的移动,或其他适合的方法都可用来防止接线端子的松动。只用密封剂封盖而不用其他锁定装置,不被认为是足够的。但对正常使用中不承受力矩的接线端子,可以使用自固性树脂来锁定。
  通过视检并通过IEC60999-1中8.6条的试验来检查其合格性,所施加的力矩应等于规定力矩的三分之二。
  注2:如果导线是显现出深或尖锐的缺口,则认为是导线被损坏。
  26.4X型连接的接线端子,但用专门制备软线的接线端子和连接到固定布线的接线端子除外,应不要求导线的专门制备。其结构或放置应使得导线在拧紧夹紧螺钉或螺母时,不能滑出。
  通过在26.3的试验后,对接线端子和导线进行视检,来检查其合格性。
  注:对绞线丝的挂锡、电缆线耳、孔眼或类似装置的使用不被认为是符合要求的,但在引入端子之前对导线的重新整形,或为可固端头,而对绞线股的拧绞是允许的。
  26.5X型连接的端子,其位置和防护应使得:如果在装配导线时,有多股绞线的一根导线丝滑出,不应与其他部件存在导致伤害的意外连接的危险。
  通过视检,并通过下述的试验,来检查其合格性。
  从一根具有表13规定的标称横截面积的柔性导线的端子上去掉8mm长的一段绝缘。将多股绞线中的一根导线丝分出,留在端子外,将其他的导线丝插入到接线端子内并夹紧。以每个可能的方向弯曲在外面的导线丝,不要在障碍附近形成急弯,也不要将绝缘向后撕扯。
  注:此试验也适用于接地导线。
  带电部件与易触及部件,和对II类结构,在带电部件和仅用附加绝缘与易触及金属部件隔开的金属部件之间也不应有接触。
  26.6X型连接的和连接到固定布线的接线端子,应允许具有表13所示标称横截面积的导线连接。然而,如果使用了专门制备软线,则此接线端子只需适合于该种软线的连接。
  表13导线的标称横截面积
  器具的额定电流 A标称横截面积,mm2
  软线用于固定布线的电缆
  ≤3 >3和≤6 >6和≤10 >10和≤16 >16和≤25 >25和≤32 >32和≤40 >40和≤630.5和0.75 0.75和1 1和1.5 1.5和2.5 2.5和4 4和6 6和10 10和161-2.5 1-2.5 1-2.5 1.5-4 2.5-6 4-10 6-16 10-25
  
  通过视检,测量并通过试装器具有规定的小和大横截面积的电缆或软线,来检查其合格性。
  26.7  X型连接的接线端子,在盖子或外壳的一个部分取下后,就是易触及的。
  通过视检,来检查其合格性。
  26.8  用于连接固定布线的接线端子,包括接地端子,其位置应彼此靠近。
  通过视检,来检查其合格性。
  26.9柱形接线端子的结构和设置,应使引入到孔中的导线端头是可见的,或使其超出螺纹孔的距离至少等于螺钉标称直径的一半或2.5mm,二者中取较大者。
  通过视检和测量,来检查其合格性。
  26.10用螺钉夹紧的接线端子和无螺钉接线端子,不应用于扁平双芯箔线的连接,除非这种箔线的端头装有一个适合与螺钉接线端子一起使用的装置。
  通过视检,并且通过对连接施加5N的拉力,来检查其合格性。
  试验后,连接不应出现本标准含义的损坏。
  26.11带Y型连接或Z型连接的器具,可以使用锡焊、熔焊、压接和类似的连接方法来进行外部导线的连接。对II类器具,导线定位或固定的可靠性不得单一地依赖于锡焊、压接或熔焊。然而,如果有挡板,即使导线从锡焊或熔焊的结合点上脱开,或是从压接的连接处滑出,也不能使带电部件与其他金属部件之间的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减小到低于附加绝缘的规定值,则也可以单一地使用锡焊,熔焊或压接方法来连接。
  注1:除了箔线以外,其他导线在被焊接之前勾进孔眼,只要导线穿过的孔眼不过大。则认为是一种合适的保持导线在位的方法。
  注2:在接线端子附近的固定如果能同时夹紧软线的绝缘和导线可被认为是一种合适的附加固定。
  通过视检和测量,来检查其合格性。
  7接地措施
  27.1 万一绝缘失效可能带电的OI类和I类器具的易触及金属部件,应并可靠地连接到器具内的一个接地端子,或器具输入插口的接地触点。
  接地端子和接地触点不应连接到中性接线端子。
  O类、II类和III类器具,不应接地措施。
  除非是保护特低电压电路,否则安全特低电压电路不应接地。
  通过视检,检查其合格性。
  注1:如果易触及金属部件,用连接到接地端子或接地触点的金属部件,将其与带电部件屏蔽开,则不认为万一绝缘失效它们可能带电。
  注2:未经受住第21章试验的装饰罩盖,其后面的金属部件被认为是易触及金属部件。
  27.2 接地端子的夹紧装置应充分牢固,以防止意外松动。
  注1:一般说来,除一些柱型接线端子以外,通常用于载流接线端子的结构,提供了足够的回弹性能以来满足后一要求。对其他的结构,有必要采取特殊的措施,如使用一个不可能非故意拆除,且有足够回弹性能的零件。
  用于连接外部等电位导线的接线端子,应允许连接从2.5mm2到6mm2的标称横截面积的导线,并且它不应用来提供器具不同部件之间的接地连续性。不借助工具的帮助应不能松开这些导线。
  注2:电源软线中的接地导线,不认为是等电位连接导线。
  通过视检和手动试验来检查其合格性。
  27.3带电源软线的器具,其接线端子或软线固定装置与端子之间导线长度的设置,应使得如果软线从软线固定装置中滑出,载流导线在接地导线之前先绷紧。
  通过视检和手动试验,来检查其合格性。
  27.4打算连接外部导线的接地端子,其所有零件都不应由于与接地导线的铜接触,或与其他金属接触而引起腐蚀危险。
  除了金属框架或外壳以外,用来提供接地连续性的部件都应有足够耐腐蚀的镀层,或用耐腐蚀的金属制造。如果这些零件是钢制的,则应在基本表面上提供厚度至少为5um的电镀层。
  注1:在冷态下工作的零件其含铜量不少于58%的铜或铜合金制件,对其他的零件其含铜量不少50%的铜或铜合金制件,和含铬量至少为13%的不锈钢制件,都认为是足够耐腐蚀的。
  注2:铜制件的基本表面,特别是指传递故障电流的那些表面,在评估这种表面时,要考虑到与此零件外形有关的镀层厚度。在有疑问时,可按ISO2178或ISO1463的规定测量镀层厚度。
  对仅打算用来提供或传递接触压力的带镀层或不带镀层的钢制作,应是充分防锈的。
  注3:提供接地连续性的零件和只打算提供或传递接触压力的零件示例在图14中给出。
  注4:经受如铬酸转化涂层那样处理的零件,通常不被认为是足够耐腐蚀的,但这些零件可用来提供或传递接触压力。
  如果接地端子的主体是铝或铝合金制造的框架或外壳的一部分,则应采取预防措施以避免由于铜与铝或铝合金的接触而引起的腐蚀危险。
  通过视检和测量,来检查其合格性。
  27.5 接地端子或接地触点与接金属部件之间的连接,应具有低电阻。
  如果在保护特低电压电路里,其基本绝缘的电气间隙是基于器具的额定电压的,那么本要求不适用于在保护特低电压电路里提供接地连续性的连接。
  通过下述试验,来检查其合格性。
  从空载电压不超过12V(交流或直流)的电源取得电流,并且该电流等于器具额定电流1.5倍或25A(二者中取较大者),让该电流转流在接地端子或接地触点与每具易触及金属部件之间通过。
  在器具的接地端子或器具输入插口的接地触点与易触及金属部件之间测量的电压降。由电流和该电压降计算出电阻,该电阻不应超过0.1Ω。
  注1:在有疑问情况下,试验要一直进行到稳定状态建立。
  注2:电源软线的电阻不包括在此测量之中。
  注3:注意在试验时,要使测量探针顶端与金属部件之间的接触电阻影响试验结果。
  
  28螺钉和连接
  28.1紧固装置、电气连接和提供接地连续性的连接失效可能损害对本标准的合格程度的,应能承受在正常使用中出现的机械应力。
  用于此目的的螺钉,不能由像锌或铝那些软的,或易于蠕变的金属制造。如果它们是用绝缘材料制成的,则应有至少为3mm的标称直径,而且不应用于任何电气连接和提供接地连续性的连接。
  用于电气连接和提供接地连续性的连接的螺钉,应旋入金属之中。
  如果这些螺钉用金属螺钉置换能损害附加绝缘或加强绝缘,则这些螺钉不能用绝缘材料制造。在更换具有X型连接的电源软线时或用户维修保养时可取下的螺钉,如果它们用金属螺钉置换能损害基本绝缘,则其应不用绝缘材料制造。
  通过视检,和下述试验来检查其合格性。
  用于电气连接的;用于提供接地连续性的连接的(除非至少使用了两个螺钉或螺母);那些在用户维修保养期间、替换X型连接的电源软线期间、安装期间可能被拧紧的螺钉和螺母,应按下述试验。
  螺钉和螺母不用猛力来拧紧和松开:
  --对与绝缘材料的螺纹啮合的螺钉拧紧、松开各10次。
  --对螺母和其他螺钉按紧、松开各5次。
  与绝缘材料的螺纹啮合的螺钉,每次都就完全地拧出和拧入。
  在试验接线端子的螺钉和螺母时,将表13规定的大横截面积的电缆或软线置于此接线端子之中。在每次拧紧之前都要重新放置。
  第II栏适用于:
  --螺母和其他金属螺钉;
  --其有下述特点的绝缘材料制造的螺钉;
  .螺钉头对边尺寸超过螺纹外径的六角螺钉。
  .内键槽对角尺寸超过螺纹外径的带内键槽圆柱头螺钉。
  .槽长超过螺纹外1.5倍的直槽或十字槽有头螺钉。
  第III栏适用于:绝缘材料的其他螺钉。
  表14试验螺钉和螺母用的力柜
  螺钉的标儿直径(外螺纹直径) mm力柜,Nm
  IIIIII
  ≤2.80.20.40.4
  >2.8和≤3.00.250.50.5
  >3.0和≤3.20.30.60.5
  >3.2和≤3.60.40.80.6
  >3.6和≤4.10.71.20.6
  >4.1和≤4.70.81.80.9
  >4.7和≤5.30.82.01.0
  >5.3-2.51.25
  不应出现影响此紧固装置或电气连接继续使用的损坏。
  28.2电气连接和提供接地连续性的连接的结构,应使接触压力不通过那些易于收缩或变形的绝缘材料业传递,除非金属零件有足够的固弹力能补偿绝缘材料任何可能的收缩或变形。
  注:陶瓷材料是不易收缩变形的。
  本要求不适用于通过电流不超过0.5A的电气连接。
  通过视检来检查其合格性。
  28.3宽螺距(金属板)螺钉不应用于载流零件的连接,除非它们以彼此的连接接触的方式压紧那些零件。
  自攻螺钉不能用作载流零件的电气连接,除非它们能开成一种完全标准形状的机械螺钉螺纹。这种螺钉如果可能由用户或安装者操作,则除非其螺纹是挤压成形的,否则不应使用。
  只要在正常使用中它一定不妨碍连接,并且在每个连接处至少使用二个螺钉,则自动螺钉和宽螺距钉可以用来提供接地的连续性。
  通过视检,来检查其合格性。
  28.4器具的不同部件之间进行机械连接的螺钉和螺母,如果它们也进行电气连接,或提供接地连续性,则应可靠固定,防止松动。
  注1:如果该连接至少使用了二螺钉,或如果提供了一个替代的接地电路,则此要求不适用于该接地电路中的螺钉。
  注2:弹簧垫圈、锁紧垫圈和作为螺钉头一部分的冠型锁定装置,可提供满意的保障。
  注3:受热软化的密封剂,只能对在正常使用中承受扭力的螺钉连接处提供满意的保障。
  用于电气连接的铆钉,如果这些连接在正常使用中承受扭力,则应可靠固定以防止松动。
  注4:这一要求并不意味着必须使用一个以上的铆钉来提供接地连续性。
  注5:非圆形的铆钉杆或有一个合适的槽口,可以认为是足够了。
  通过视检和手动试验,来检查其合格性。
  
  29爬电距离、电气间隙和固体绝缘
  器具的结构应使爬电距离、电气间隙和固体绝缘足够承受遗体中能经受的电气应力。
  通过29.1和29.3的要求和试验来检查其合格性。
  如果在印刷电路板上使用涂层保护微环境或提供基本绝缘,则附录J适用。
  注1:本要求和试验以IEC60664-1为基础,从该标准可得到更多信息。
  注2:对爬电距离、电气间隙和固体绝缘的评定必须分别进行。
  29.1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不应小于表16中的规定值,并考虑表15过压类别对应的额定脉冲电压的影响。但如果电气间隙满足14章的脉冲电压试验,对于基本绝缘和功能性绝缘,它们的值可以更小。该试验只有在该距离不可能受变形、磨损、部件移动或装配期间的移动所影响的结构中才适用。
  注1:适用该试验的例子如带刚性部件或模制定位部件的结构。
  距离可能会被影响的例子是含有焊接、搭锁、螺钉端子和电机绕组电气间隙的结构。
  注2:如果电路由器具内特别的装置保护,如符合IEC61643-1的浪涌抑掉装置,可应用I类过压类别。
  注3:附录K给出了关于过压类别的信息。
  
  
  表15-额定脉冲电压
  额定电压 V额定脉冲电压 V 过压类别
  IIIIII
  ≤50 >50和≤150 >150和≤30030 800 1500500 1500 2500800 2500 4000
  注1:对于多器具,相线-中性线或相线-地线的电压用额定电压。 注2:这些值基于假定器具不会产生高于所规定的过电压。如果产生更高的过电压,电气间隙必须相应增加。
  小于表16所规定值的电气间隙不允许用作O类器具和OI类器具或如果用于是3级污染的基本绝缘。
  表16-小电气间隙
  额定脉冲电压 V小电气间隙a mm
  330 500 800 1500 2500 4000 6000 8000 100000.5b 0.5b 0.5b 1.0c 2.0c 3.5c 6.0c 8.5c 11.5c
  a该规定距离仅适用于空气的电气间隙 b出于实际情况,如批量产品的容许偏差,没有采用IEC60664-1规定的更小的电气间隙。 c考虑到器具在使用寿命期间任何可能的减少,IEC60664-1的值被增加0.5mm。
  通过测量和视检来检查其合格性。
  在装配时可拧紧到不同位置的部件,如六角螺母之类,和可活动部件要被置于不利的位置上。
  除电热元件的裸露导线外,测量时施加一个力于裸导线和可触及表面以尽量减少电气间隙。该力如下:
  --对裸露导线,为2N。
  --寻可触及表面,为30N。
  该力通过IEC31032的B型试验探棒施加。狭孔假定为被金属平板盖住。
  注4:测量电气间隙的方法按IEC60664-1规定进行。
  注5:附录L给出了评定电气间隙的程序。
  29.1.1基本绝缘的电气间隙应足够承受正常使用期间出现的过压,考虑额定脉冲电压。表16的数值适用。
  注:过压可能来源于外部电源或开关动作。
  如果微环境为1级污染,管状外鞘电热元件端子的电气间隙可减少至1.0mm。
  绕组的漆包线假定为裸露导线,但对于额定脉冲电压至少为1500V的,表16规定的电气间隙减少0.5mm。
  通过测量检查其合格性。
  29.1.2附加绝缘的电气间隙应不小于表16对基本绝缘的规定值。
  通过测量检查其合格性。
  29.1.3加强绝缘的电气间隙应不小于表16对基本绝缘的规定值,但以使用下一个高等级的额定脉冲电压值作为基准。
  注:对于双重绝缘,当在基本绝缘和附加绝缘之间无中间导电部件时,电气间隙通过带电部件和可触及表面测量,且该绝缘系统认为是如图11所示的加强绝缘。
  通过测量检查其合格性。
  29.1.4对于功能性绝缘,表16的数值适用。但如该功能性绝缘被短路时器具仍符合19章要求,则不规定其电气间隙。不测量在漆包线交叉点上的电气间隙。
  PTC电热元件表面之间的电气间隙可减少至1mm。
  绕组漆包线被假定为裸露导线,但对于额定脉冲电压至少为1500V的,表16规定的电气间隙减少0.5mm。
  通过测量,如果需要,通过试验来检查其合格性。
  29.1.5对于工作电压高于额定电压的器具,例如在升压变压器的次级,或存在谐振电压,用于确定表16电气间隙的电压应是额定脉冲电压与工作电压峰值和额定峰值之差的和。
  注1:表16的电气间隙中间值可由插值法确定。
  注2:如果用以确定电气间隙的电压高于10000V,则在IEC60664-1表2指明的A类电气间隙值适用。但增加0.5mm,则使用表中的下一个更高的脉承受电压要求值。
  如果降压变压器的次级绕组接地,或在初级与次级绕组间有接地屏蔽层,次级端基本绝缘的电气间隙应不少于表16的规定值,但使用下一个更低的额定脉冲电压值作为基准。
  注3:不带接地屏蔽层或次级不接地的隔离变压器的使用不允许减少额定脉冲电压值。
  对于供电电压低于额定电压的电路,例如变压器的次级,功能性绝缘的电气间隙基于其工作电压,该工作电压在表15中作为额定电压使用的。
  通过测量检查其合格性。
  29.2器具的结构应使其爬电距离不小于与其工作电压相应的值,并考虑其材料组和污染等级。
  注1:连接到中性线部件的工作电压值与连接到相线部件一样。
  适用2级污染,除非:
  --采取了预防措施保护绝缘,此时适用1级污染;
  --绝缘经受导电怀污染,此时适用3级污染。
  注2:附录M给出了污染等级的解释。
  通过测量检查其合格性。
  注3:测量爬电距离的方法按IEC60664-1规定进行。
  在装配时可拧紧到不同位置的部件,如六角螺母之灯,和可活动部件要被置于不利的位置 。
  除电热元件的裸露导线外,测量时施加一个力于裸露导线和可触及表面以尽量减少电气间隙。该力如下:
  --对裸露导线,为2N。
  --对可触及表面,为30N。
  该力通过IEC31032的B型试验探棒施加。
  由IEC60664-1的2.7.1.3给现的材料组与相对漏电起痕指数(CTI)值之间的关系,如下所示:
  --材料组I:600≤CTI;
  --材料组II:400≤CTI<600;
  --材料组IIIa:175≤CTI<400;
  --材料组IIIb:100≤CTI<175。
  这些CTI值根据IEC60112使用溶液A得到。如果不知道材料的CTI值,按附录N在规定的CTI值进行耐漏电起痕指数(PTI)试验。以确定材料组。
  注4:IEC60112的相对漏电起痕指数(CTI)试验,其设计是为了在该试验条件下比较各种绝缘材料的性能,即含水污染物液滴落在引起电解传导的水平表面上。它给出了定性的比较,但在绝缘材料有形成漏电起痕的倾向时,它也给出了定量的比较,即相对漏电起痕指数。
  注5:附录L给出了爬电距离的评定程序。
  29.2.1基本绝缘的爬电距离不应少于表17的规定值。
  除了1级污染外,如果14章的试验用来检查特殊的电气间隙,相应的爬电距离应不少于表16规定的电气间隙的小尺寸。
  通过测量检查其合格性。
  29.2.2附加绝缘的爬电距离应不小于表17对基本绝缘的规定值。
  注:表17的注1和注2不适用。
  通过测量检查其合格性。
  29.2.3加强绝缘的爬电距离应不小于表17对基本绝缘的规定值的两倍。
  注:表17的注1和注2不适用。
  通过测量检查其合格性。
  29.2.4功能性绝缘的爬电距离不应小于表18的规定值。但如该功能性绝缘被短路时器具及符合19章要求,爬电距离可减小。
  通过测量检查其合格性。
  29.3对于附加绝缘,固体绝缘厚度至少应为1mm;对于加强绝缘,固体绝缘厚度至少应为2mm。
  注1:这并不意味着该厚度仅能通过固体绝缘。绝缘可由固体材料加上多于一层的空气组成。
  该要求不适用于:
  --对附加绝缘,如果至少由二层组成,若每层都经受住16.3的电气强度试验。
  --对加强绝缘,如果至少由三层组成,若其中任意两层一起可经受住16.3的电气强度试验。
  此时,各层不能由云母或类似鳞状材料组成。
  注2:各层应尽可能粘结在一起,但应尽可能将其分开单独试验。
  本要求也不适用于不可触及的绝缘。
  --如果19章试验期间测定的大温升不超过11.8的规定值。
  或
  --如果绝缘在温度为第19章试验期间确定的大温升再加50K的烘箱中,处理168h后,经受住16.3的电气强度试验。对光耦合器,试验条件为在第11章或第19章试验期间,光耦合器的高温升再加50K的温度下。要在烘箱中出现的温度和冷却到约为定温后两种情况下,对绝缘进行电气强度试验。
  通过视检和试验来检查其合格性。
  表17-基本绝缘的小爬电距离
  工作电压 V爬电距离 mm 污染等级
  123
  材料组材料组
  IIIIIIa/ IIIbIIIIIIa / IIIb
  ≤50 >50      且      ≤125 >125     且      ≤250 >250     且      ≤400 >400     且      ≤500 >500     且      ≤800 >800     且     ≤1000 >1000    且     ≤1250 >1250    且     ≤1600 >1600    且     ≤2000 >2000    且     ≤2500 >2500    且     ≤3200 >3200    且     ≤4000 >4000    且     ≤5000 >5000    且     ≤6300 >6300    且     ≤8000 >8000    且   ≤10 000 >10000   且   ≤12 5000.2 0.3 0.6 1.0 1.3 1.8 2.4 3.2 4.2 5.6 7.5 10.0 12.5 16.0 20.0 25.0 32.0 40.00.6 0.8 1.3 2.0 2.5 3.2 4.0 5.0 6.3 8.0 10.0 12.5 16.0 20.0 25.0 32.0 40.0 50.00.9 1.1 1.8 2.8 3.6 4.5 5.6 7.1 9.0 11.0 14.0 18.0 22.0 28.0 36.0 45.0 56.0 71.01.2 1.5 2.5 4.0 5.0 6.3 8.0 10.0 12.5 16.0 20.0 25.0 32.0 40.0 50.0 63.0 80.0 100.01.5 1.9 3.2 5.0 6.3 8.0 10.0 12.5 16.0 20.0 25.0 32.0 40.0 50.0 63.0 80.0 100.0 12.01.7 2.1 3.6 5.6 7.1 9.0 11.0 14.0 18.0 22.0 28.0 36.0 45.0 56.0 71.0 90.0 110.0 140.01.9a 2.4 4.0 6.3 8.0 10.0 12.5 16.0 20.0 25.0 32.0 40.0 50.0 63.0 80.0 100.0 125.0 160.0
  注1:绕组漆包线认为是裸露导线,但考虑到29.1.1的要求,爬电距离不必大于表16规定的相应电气间隙。   注2:对于玻璃、陶瓷和其它不发生漏电起痕的无机绝缘材料,爬电距离不必大于相应的电气间隙。
  注3:除了隔离变压器的次级电路,工作电压不认为小于器具的额定电压。
  a如果工作电压不超过50V,允许使用材料组IIIb
  
  表18-功能性绝缘的小爬电距离
  工作电压 V爬电距离 mm 污染等级
  123
  材料组材料组
  IIIIIIa/ IIIbIIIIIIa / IIIb
  ≤50 >50      且      ≤125 >125     且      ≤250 >250     且     ≤400b >400     且      ≤500 >500     且      ≤800 >800     且     ≤1000 >1000    且     ≤1250 >1250    且     ≤1600 >1600    且     ≤2000 >2000    且     ≤2500 >2500    且     ≤3200 >3200    且     ≤4000 >4000    且     ≤5000 >5000    且     ≤6300 >6300    且     ≤8000 >8000    且   ≤10 000 >10000   且   ≤12 5000.2 0.3 0.4 0.8 1.0 1.8 2.4 3.2 4.2 5.6 7.5 10.0 12.5 16.0 20.0 25.0 32.0 40.00.6 0.7 1.0 1.6 2.0 3.2 4.0 5.0 6.3 8.0 10.0 12.5 16.0 20.1 25.0 32.0 40.0 50.00.8 1.0 1.4 2.2 2.8 4.5 5.6 7.1 9.0 11.0 14.0 18.0 22.0 28.0 36.0 45.0 56.0 71.01.1 1.4 2.0 3.2 4.0 6.3 8.0 10.0 12.5 16.0 20.0 25.0 32.0 40.0 50.0 63.0 80.0 100.01.4 1.8 2.5 4.0 5.0 8.0 10.0 12.5 16.0 20.0 25.0 32.0 40.0 50.0 63.0 80.0 100.0 12.01.6 2.0 2.8 4.5 5.6 9.0 11.0 14.0 18.0 22.0 28.0 36.0 45.0 56.0 71.0 90.0 110.0 140.01.8a 2.2 3.2 5.0 6.3 10.0 12.5 16.0 20.0 25.0 32.0 40.0 50.0 63.0 80.0 100.0 125.0 160.0
  注1:对于PTC电热元件,PTC材料表面上的爬电距离不必大于1级污染和2级污染且小于250V工作电压相应的电气间隙。但其端部间的爬电距离按本表规定。   注2:对于玻璃、陶瓷和其它不会发生漏电超痕的无机绝缘材料,爬电距离不必大于相应的电气间隙。
  a 如果工作电压不超过50V,允许使用材料组IIIb。   b 额定电压为380V至415V的电器其相线间工作电压为>250V≤400V。
  
  30耐热和耐燃
  30.1对于非金属材料制成的外部零件、用来支撑带电部件(包括连接)的绝缘材料零件以及提供附加绝缘或加强绝缘的材料的热塑材料零件,其恶化可导致器具不符合本标准,应充分耐热。
  本要求不适用于软线或内部布线的绝缘或护套。
  通过按IEC60695-10-2对有关的部件进行球压试验,来检查其合格性。
  该试验在烘箱内进行,烘箱温度为40℃±2℃加上第11章试验期间确定的大温升,但该温度应至少:
  --对外部零件为75℃±2℃。
  --对支撑带电部件的零件为125℃±2℃。
  然而,对提供附加绝缘或加强绝缘的热塑材料零件,该试验在25℃±2℃加上第19章试验期间确定的高温升的温度下进行(如果此值是较高的话)。只要19.4的试验是通过非自复位保护装置的动作而终止的,并且必须取下盖子或使用工具去复位它,则不考虑其19.4的温升。
  注1:对线圈骨架,只有那些用来支撑或保持接线端子在位的零件才经受该试验。
  注2:该试验不在陶瓷零件上进行。
  注3:耐热试验的选样或程序如图0.1所示。
  30.2非金属材料零件,对点燃和火焰蔓延应是具有抵抗力的。
  本要求不适用于装饰、旋钮以及不可能被点、或不可能传播由器具内部产生火焰的其他零件。
  通过30.2.1、30.2.4的试验来检查其合格性,另外:
  和30.2.2或30.2.3中的适用试验。
  --对有人照管的器具,32.2.2适用;
  --对无人照管的器具,30.2.3适用。
  对于印刷电路板的基材,通过30.2.4的试验检查其合格性。
  该试验在器具上取下的非金属材料部件上进行。当进行灼热丝试验时,它们按正常使用时的方位放置。
  这些试验不在电线绝缘上进行。
  注:耐燃试验的选样或程序如图0.2所示。
  30.2.1非金属材料部件经受IEC60695-2-11的灼热丝试验,在550℃的温度下进行。
  在试样不厚于相关部件的情况下,根据IEC60695-2-11,材料灯别至少为HB40的部件不进行灼热丝试验。
  对于不能进行灼热丝试验的部件,例如由软材料或发泡材料做成的,应符合ISO9772对FH3类材料地规定,该试样不厚于相关部件。
  30.2.2对有人照管下工作的器具,支撑载流连接件的绝缘材料部件,以及这些连接件3mm距离内的绝缘材料部件,经受IEC60695-2-11的灼热丝试验,在如下条件下进行:
  --对于正常工作期间其载流超过0.5A的连接件,750℃;
  --其它连接件,650℃。
  注1:元件的触点如开关触点被认为是连接件。
  注2:灼热丝的顶端应施加于连接件附近的部件。
  该试验不适用于:
  --支撑熔焊连接件的部件;
  --支撑19.11.1所述低功率电路中的连接件的部件;
  --印刷电路板的焊接连接件;
  --印刷电路板上小元件的连接件;
  --所有这些连接件3mm内的部件;
  --手持式器具;
  --必须用手或脚保持通电的器具;
  --连续用手加载的器具。
  注3:小元件的例子:二极管,晶体管,电感,集成电路和不直接连接到电源的电容。
  30.2.3工作时无人照管的器具按30.2.3.1和30.2.3.2的规定进行试验。但该试验不适用于:
  --支撑熔焊连接件的部件;
  --支撑19.11.1所述低功率电路中的连接件的部件;
  --印刷电路板的焊接连接件;
  --印刷电路板上小元件的连接件;
  --所有这些连接件3mm内的部件。
  注:小元件的例子:二极管,晶体管,电感,集成电路和不直接连接到电源的电容。
  30.2.3.1支撑正常工作期间载流超过0.5A的连接件的绝缘材料部件,以及这些连接件3mm距离内的绝缘材料部件,其灼热丝的燃指数(按IEC60695-2-11)至少为850℃,该试样不厚于相关部件。
  30.2.3.2支撑正常工作期间载流连接件的绝缘材料部件,以及这些连接件3mm距离内的绝缘材料部件,经受IEC60695-2-11的灼热丝试验。但是,按IEC60695-2-13其材料类别的灼热丝燃点为下列值的部件,在试样不厚于相关部件的情况下,不进行灼热丝试验:
  --对于正常工作期间基载流超过0.2A的连接件,775℃;
  --其它连接件,675℃。
  当进行IEC60695-2-11的灼热丝试验,温度如下:
  --对于正常工作期间载流超过0.2A的连接件,750℃;
  --其它连接件,650℃。
  注1:元件的触点如开关触点被认为是连接件。
  注2:灼热丝的顶端应施加于连接件附近的部件。
  可经受IEC60695-2-11灼热丝试验,但在试验期间产生的火焰超过2S的器具,进行下列附加试验。该连接件上方20mm直径,50mm高的圆柱体范围内的部件,进行附录E的针焰试验。但用符合针焰试验的隔离挡板屏蔽起来的部件不进行试验。
  在试样不厚于相关部件的情况下,材料类别按IEC60695-11-10为V-0或V-1的部件不进行针焰试验。
  30.2.4对于印刷电路板的基材,进行附录E的针焰试验。火焰施加于板上正常使用定位时散热效果差的边缘。
  注:试验可在安装了元件的电路板上进行。但不考虑元件的着火。
  试验不进行于:
  --19.11.1所述低功率电路电路的印刷电路板;
  --下列情况内的印刷电路板:
  .防火或防火星的金属外壳;
  .手持式器具;
  .必须用手或脚保持通电的器具;
  .连续用手加载的器具;
  --在试样不厚于印刷电板的情况下,按IEC60695-11-10,类别V-0或V-1的材料。
  
  31防锈
  其生锈可能导致器具不能符合本标准要求的铁质零件,应具有足够的防锈能力。
  注:必要时,在第二部分(特殊要求)中规定试验。
  
  32辐射、毒性和类似危险
  器具不应放出有害的射线,或再现毒性或类似的危险。
  注:必要时,在第二部分(特殊要求)中规定试验。
  
  
  IEC545/01
  关键词
  C:IEC60990图4电路
  1:可触及部件
  2:不可触及金属部件
  3:基本绝缘
  4:附加绝缘
  5:双重绝缘
  6:加强绝缘
  图1-单相连接的II类器具在工作温度下泄漏电流的测量电路图
  
  IEC546/01
  关键词
  C:IEC60990图4电路
  图2-单相连接的非II类器具在工作温度下泄漏电流的测量电路图
  
  关键词
  C:IEC60990图4电路连接和供电
  1:可触及部件L1,L2,L3,N 带中性线供电
  2:不可触及金属部件
  3:基本绝缘
  4:附加绝缘
  5:双重绝缘
  图3-三相连接的II类器具在工作温度下泄漏电流的测量电路图
  
  关键词
  C:IEC60990图4电路连接和供电
  L1,L2,L3,N 带中性线供电
  图4-三相连接的非II类器具在工作温度下泄漏电流的测量电路图
  
  IEC549/01
  
  关键词
  C:IEC60990图4电路连接和供电
  A:高压变压器L1,L2,L3,N 带中性线供电
  B:隔离变压器
  
  注:如果隔离变压器的次级绕组不带中间抽头,高压变压器的输出绕组可连接到一个电位计的中点,该电位计用一总阻值不超过2000Ω的电阻跨接到隔离变压器具的输出绕组。
  
  图5-工作温度下电气强度试验的电路
  IEC55/01
  D.是对外部负载提供大功率超过15W。距电源的远点。
  
  
  和B,是对外部负载提供大功率不超过15W。距电源的近点。A和B点分别与C短路。19.11.2中规定的故障情况a)至f)可分别施加在Z1,Z2,Z3,Z6和Z7的适用之处。
  图6 - 带低功率点的电子电器示例
  
  关键词
  A绝缘材料尺寸以mm为单位
  B弹簧,直径Φ18   C拉环
  图7 - 试验指甲
  关键词
  A摆动轴
  B摆动架
  C配重
  D试样
  E可调安装板
  F可调托架
  G负载
  图8 - 弯曲试验装置
  绝缘材料制造的器具一部分以及其形状夹紧构件之一被固定在器具上的结构图
  明显地构成软线夹紧用的一部分的结构图
  
  注:夹紧螺钉可旋入器具上的螺纹孔或穿过用螺母牢固的孔
  不合格结构
  注:夹紧螺钉可旋入器具上的螺纹孔或穿过用螺母牢固的孔
  图9 - 软线固定装置的结构
  
  关键词:
  1:提供接地连续性的部件
  2:提供或传递接触压力的部件
  图10 - 接地端子部件的示例
  
  关键词:
  1:未接地的可触及金属部件
  2:外壳
  3:已接地的可触及金属部件
  4:未接地的不可触及金属部件
  带电部件L1和L2各自分开,部分被一有孔的塑料外壳包围,部分被空气包围,并接触到固体绝缘。 该结构中还带一片可触及的金属片。有两个金属盖子,其中一个拉地。
  绝缘类型电气间隙
  基本绝缘L1A
  L1D
  L2F
  功能绝缘L1L2
  附加绝缘DE
  FG
  加强绝缘L1K
  L1J
  L2J
  L1C
  注:如果L1D或L2F的电气间隙满足对加强绝缘的电气间隙的要求,可不测量附加绝缘DE或FG的电气间隙。
  图11 - 电气间隙的示例
  
  附录A
  (标准的附录)
  常规试验
  引言
  常规试验是打算由制造厂在每个器具上进行,来检测能损害安全的产品变化。通常在装配后的完整器具上进行,但制造厂也可能在生产期间的适当的阶段进行这些试验,倘若后面的生产过程不会影响该结果。
  注如果元件在它们制造时已预先经受了常规试验,则不经受这些试验。
  制造厂可使用不同常规试验方法,倘若安全等级同于该附录中规定的试验。
  这些试验小范围覆盖了基本安全方面。是否需附加常规试验由制造厂决定。可能由于工程的考虑,有些试验是不可行或不适合的因此而不进行。
  如果一个产品在任何试验不能通过,则要在再加工或调整后再试验。
  
  A.1接地连续性试验
  一个来自空载电压不超过12V的电源(a.c.或b.c.)的至少10A的电流,通过每个易触及接地金属部件之间和下述部位之间
  --对OI类器具,和打算连接固定布线的I类器具,接地端子;
  --对其它I类器具,
  接地插脚或插头的接地触点;
  器具输入插口的接地插脚。
  测量电压降且算出电阻不应超过
  --对带电源软线的器具,0.2Ω或0.1Ω加上电源软线的电阻,
  --对其它器具,0.1Ω。
  注1:该试验仅在能测量电压降的期间进行。
  注2:注意确保测量探针尖端和试验中的金属部件之间的接触电阻不影响试验结果。
  
  A.2电气强度试验
  器具的绝缘承受1s频率为50Hz或60Hz基本为下弦波的电压。试验电压值和施加位置在表A.1中列出。
  为了确保试验电压施加在所有相应的绝缘上,如断电器控制的电热元件,器具在试验期间处在工作状态也许是必要的。
  不应出现击穿。当在试验电路中电流超过5mA时,假定出现击穿。然而,对带有高泄漏电流的器具,该限值可增至30mA。
  注2:试验电路中装有一电流探装置,在电流超过限值时跳闸。
  注3:高压变压器能在限制电流下保持规定的电压。
  表A.1--试验电压
  施加位置试验电压
  O类器具,OI类器具,I类器具和II类器具III类器具
  额定电压400
  ≤150V>150V
  带电部件和易触及金属部件之间 --其间仅用基本绝缘隔离的 --其间用加强绝缘或双重绝缘隔离的。a,b800 20001000 2500
  a 本试验不适用于O类器具。 b 对O类器具和OI类器具,如果本试验被认为是不适当的,则本试验不需在II类结构部件内进行。
  
  注4:代替承受一个交流电压,绝缘可以承受表中所值的1.15倍的直流电压。一个频率相当于5Hz的交流的电压被认为是直流电压。
  
  A.3功能试验
  如果元件的错误连接或调节与安全有关,则通过视检或适当的试验来检查器具的正确功能。
  注:例如,确认电动机的正确旋转方向和互锁开关的适当操作。不需进行热控制器和保护装置的试验。
  附录B
  (标准的附录)
  由充电电池供电的器具
  本标准的下述修改适用于由充电电池供电的器具,而其充电电池的充电是在器具中进行的。
  注:本标准不适用于电池充电器(IEC335-2-29)。
  
  3定义
  3.1.9
  正常工作:器具要在下述条件下工作:
  --器具由充满电的电池供电,在相应特殊要求规定的条件下工作;
  --电池初要放电到使器具不能工作的程度,然后给器具充电;
  --如果可能,电池初要放到使器具不能工作的程度。器具通过电池充电器来由电网供电,器具按相应特殊安全要求规定的条件下工作;
  --如果器具两个可互相拆卸的部件间装有电感耦合,则器具拆除可拆卸部件后由电网供电。
  3.6.2
  注:在废弃器具之前,为了除去废电池必须取下一部分,即使说明书指出这一部分应拆下,则也不认为其是可拆卸部件。
  
  5验的一般条件
  5.101当器具由电网供电时,它们应按对电动器具的规定来进行试验。
  
  7标志和说明
  7.1打算由用户来更换电池的器具电池间室,应标示电池的电压和端子的极性。
  注1:如果使用颜色,则正极使用红色标识,负极使用黑色标识。
  注2:不能用颜色作为的极性指示。
  7.12 说明书应给出有关充电的信息。
  打算由用户更换电池的器具,其说明书应包括下述内容:
  --电池的型号;
  --电池的极性方位;
  --更换电池的方法;
  --旧电池安全处置的详细内容;
  --对使用不可充电电池的警告语;
  --怎样处理有泄漏的电池。
  器具所装的电池含有对环境有害的材料时,器具说明书应给出怎样取出电池的详细步骤并应指出;
  --在废弃电池前,必须将电池从器具中取出;
  --在取出电池时,器具必须要断电;
  --电池应安全地处置。
  7.15 除了电池本身所带的标志外,其余标志应标在器具与电网连接的那一部分上。
  
  8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
  8.3对于说明书提到可由用户更换电池的器具,仅需在带电部件与电池室间的内表面之间有基本绝缘。如果没有电池在位就不能工作,则要求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
  
  11发热
  11.7 电池按说明书规定的时间充电或充电24h,取其时间较长者。
  
  19非正常工作
  19.1器具还承受19.101、19.102和19.103的试验。
  19.10不适用。
  19.101器具以额定电压供电168h,在该期间电池不断充电。
  19.102对于不借助于工具就可以将电池取出的器具,且装有能用细查上棒短路的接线端子,则在电池充满电的情况下,将该是池的这些端子短路。
  19.103由用户更换电池的器具,在将电池取出或使其处于结构所允许的任一位置处,让器具以额定电压供电,并非正常工作条件下工作。
  
  21机械强度
  21.101带有插入插座用的插脚的器具应具有足够的机械强度。
  通过让装有插脚的器具那一部分承受IEC68-2-32方法2的自由跌落试验来检查其合格性。
  跌落次数:
  --如果该部分的质量不超过250g,为100次;
  --如果该部分的质量超过250g,为50次。
  试验后,应符合8.1条、15.1.1条、16.3条和第29章的要求。
  22结构
  22.3
  注:带有插入插座的插脚的器具尽可能地以全部装配好的状况进行试验。
  
  25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
  25.12工作在安全特低电压的互连软线不要求附加衬垫或衬套。
  
  30耐热、耐燃和耐漏电起痕
  30.2对于在充电期间连接到电网上的器具部件,32.2.3适用,对于其他部件,30.2.2适用。
  
  附录C
  (标准的附录)
  在电动机上进行的老化试验
  在对电动机绕组的绝缘温度分类有疑问的时候,本附录适用,例如:
  --如果电动机绕组温程式超过表3中的规定值;
  --当众所周知的绝缘材料以一种非常规的方法使用时;
  --不同温度类别的材料组合用在一个温度比所用的低类材料所允许的温度稍高的地方;
  --当材料被用于没有足够经验的领域,例如:用在具有整芯绝缘的电动机中。
  此试验在六个电动机试样上进行。
  将每个电动机的转子堵住,并让电流分别从转子绕组和定子绕组中通过。电流使相应绕组的温度等于在第11章试验期间测得的大温升再增加25K,这一温度以表C.1中所列的这些值之一为增幅再次升高。通过这一电流所对应的持续总时间在表中给出。
  
  表C.1
  温度增加值,K总时间,h
  0±3Pa
  10±30.5p
  20±30.25p
  30±30.125p
  注 所选温度增加值由制造厂决定。
  a P为8000,除非在相应的第二部分(特殊要求)中另有规定。
  总时间被分为四个相等的时间阶段,每个阶段之后都跟有一个48h的时间,在该时间内,电动机经受15.3条的潮湿试验。在后一次潮湿试验后,绝缘应经受16.3条的电气强度试验,但试验电压降到规定值的50%。
  在四个时间段的每一个之后,并在随后的潮湿试验之前,要近13.2规定测量绝缘系统的泄漏电流,所有在试验中不构成绝缘系统一部分的元件,在进行测量之前都被断开。
  其泄漏电流不应超过0.5mA。
  如果六个电动机中,只有一个四阶段的段期间失败,则可忽略不计。
  如果六个电动机中的一个,在第二阶段、第三阶段或第四阶段期间失败,则其余五个电动机要经受第五阶段的试验。随后进行潮湿试验和电气强度试验。
  剩余的五具电动机应完成该试验。
  
  附录D
  (标准的附录)
  对保护式电动机的替代要求
  打算在无人看管情况下使用的器具,其保护式电动机适用于本附录。
  能用手复位的电动机保护器,应有一个自动跳闸的开关机构。
  19.7的试验在一个单独的试样上进行,试样可安装在器具内。试验的持续时间如下:
  --带有自复位保护器的电动机在转子堵转情况下,进行循环工作,持续时间为72h。然而,对电动机可能承受电源电压的,持续时间为432h。
  --带有手动复位保护器的电动机,在锁住转子情况下,工作60次。在每次动作之后,都应尽可能快地使保护器重新复位,但时间不得小于30s。
  对带有自复位保护器的电动机,在头72h内,或者对带有手动复位保护器的电动机,在头10次动作期间内,均按一定间隔来观察温度,温度不应超过19.7规定的值。
  在试验期间,电动机保护器应工作可靠,且应符合第8章的要求。不应喷射火焰。
  在规定的那段温度测量时间之后,电动机应经受16.3的电气强度试验,但试验电压按表4的规定。
  
  
  附录E
  (标准的附录)
  针焰试验
  针焰试验按IEC60695-2-2进行下述试验。
  
  5严酷等级
  代替:
  施加试验火焰的持续时间为30s±1s。
  
  8试验程序
  8.2修改:
  试样排列使提火焰能施加在如图1例子所示的水平或垂直边缘。
  8.4修改:
  段不适用。
  增加:
  如果可能,则施加火焰离边角至少10mm。
  8.5代替:
  试验在一个试样上进行。如果试样经受不住该试验,则在另外二个试样上重复该试验,这二个试样那时都应经受住该试验。
  
  10试验结果的评定
  燃烧持续时间(tb)不应超过30s。但对印刷电路板,不应超过15s。
  
  
  附录F
  (标准的附录)
  电容器
  可能持久承受供电电压,且用于射频干扰抑制或分压的电容器,应符合IEC60384-14的下列条款,并按如下修改。
  - 通用
  1.5术语
  1.5.3本条款适用。
  X型电容器按X2分类型试验。
  1.5.4本条款适用。
  1.6标志
  本条款的a)和b)项适用。
  
  第三节 - 质量评定程序
  3.4认可试验
  3.4.3.2试验
  表II应用如下:
  --0组:4.1,4.2.1和4.2.5条款;
  --1A组:4.1.1条款;
  --2组:4.12条款;
  --3组:4.13和4.14条款;
  --6组:4.17条款;
  --7组:4.18条款;
  第四节 - 试验和测量程序
  4.1视检和尺寸检查
  本条款适用。
  4.2电气试验
  4.2.1本条款适用。
  4.2.5本条款适用。
  4.2.5.2只有表IX适用。试验A数值适用,但对于电热器具的电容,试验B或试验C数值适用。
  4.12温热,稳定状态
  本条款适用。
  注:仅检查绝缘电阻和耐压(详见表XIII)
  4.13脉冲电压
  本条款租用。
  4.14耐久性。
  4.14.1,4.14.3,4.14.4和4.14.7适用。
  4.14.7增加
  注:仅检查绝缘电阻和耐压(详见表XIII),并进行视检查以证实无可见的损坏。
  4.17被动燃烧试验
  本条款适用。
  4.18主动燃烧试验
  本条款适用。
  
  附录G
  (标准的附录)
  安全隔离变压器
  对于安全隔离变压器,下列修改适用于本标准:
  7标志和说明
  7.1特殊用途的变压器应有下列标志
  --制造厂或责任承销商名称、商标或识别记;
  --器具型号或规格
  注:关于特殊用途变压器的定义由IEC61558-1给出。
  
  17变压器和相关电路的过载保护
  无危害式变压器应符合IEC61558-1的15.5的要求。
  注:试验在三个变压器上进行。
  
  22结构
  IEC61558-2-6的19.1和19.1.2适用。
  
  29爬电距离、电气间隙和固体绝缘
  29.1和29.2规定的距离按IEC61558-1表13的第2a、2b、3项。
  注:适用对普通污染的指定值。
  
  
  附录H
  (标准的附录)
  开关
  开关应符合IEC60384-14的下列条款,并按如下修改:
  在器具实际发生的情况下进行IEC61058-1的试验。
  试验前,不带负载操作开关20次。
  
  8标志和文件
  开关不要求对其进行标记。但对于可以从器具中取出单独进行试验的开关,应标记制造商名称或商标和型号。
  
  13机械装置
  注:可对单独的样品进行试验。
  
  15绝缘电阻和电气强度
  15.1 条不适用。
  15.2 条不适用。
  15.3 条适用于全极断开和微距断开。
  注:在进行IEC60335-1的15.3条潮湿试验后立即进行本试验。
  
  17耐久性
  通过对三个单独的样品检查其合格性。
  对于17.2.4.4根据7.1.4指明的动作循环周期数为10000,除非在IEC60335相关的第二部分的24.1.3有另外的规定。
  打算在空载状态下工作的开关和只有借助工具才能工作的开关不经受该试验。这也适用于互锁以使其不能在负载下动作的手动开关,但不带这种互锁装置的开关,进行17.2.4.4试验时工作100个循环。
  17.2.5.2 不适用。
  试验结束后,端子的温升不应高于IEC60335-1中11章试验时测量到温升值加上30K。
  
  20爬电距离、电气间隙、固体绝缘各刚性印刷板组件涂层。
  如表24所述,本章适用于跨过全极断开和微距断开的功能性绝缘的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
  
  
  附录I
  (标准的附录)
  在器具额定电压下符合基本绝缘要求的电动机
  对在器具额定电压下符合基本绝缘要求的电动机,下列个性适用于本标准:
  8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
  8.1注:电动机的金属部件被 认为是裸露的带电部件。
  11发热
  11.3 测定此电动机壳体的温升以代替绕组的温升。
  11.8此电动机壳的壳体上,在其与绝缘材料接触处的温升,不应超过表3中对相应绝缘材料给出的值。
  16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
  16.3 此电动机的带电部件和它的其他金属部件之间的绝缘不经受该试验。
  19非正常工作
  19.1不进行19.7到19.9的试验。
  器具还经受19.101的试验。
  该章增加下述条款:
  19.101器具在额定电压下,以下述每一种故障条件进行工件:
  --此电动机接线端子的短路,包括在电动机回路中所带任何电容器的短路;
  --短路整流器的各二极管;
  --此电动机供电回路的断开;
  --此电动机工作时,任何并联电阻的开路。
  每次只模拟一种故障情况,试验依次连续进行。故障模拟电路图如图F1所示。
  注:故障条件的模拟如图I.1所示。
  22结构
  该章增加下述条款:
  22.101对带有整流电路供电的电动机的I类器具,其直流电路应通过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与器具的易触及部件隔开。
  通过对双重绝缘和加强绝缘规定的试验,来检查其合格性。
  
  关键词:
  ----原始连接
  - - -短路
  ≈开路
  A电动机接线端子的短路
  B二极管的短路
  C电动机供电电路的开路
  D并联电阻的开路
  图F1故障模拟
  
  附录J
  (标准的附录)
  涂覆印刷电路板
  对印刷电路板保护涂层的试验按IEC60664-3进行,并按如下修改:
  6.6气候顺序
  当使用批量生产的样品,对三件印刷电路板进行试验。
  6.6.1冷
  在-25℃下进行试验。
  6.6.3温度的骤变
  规定为严酷度1。
  6.8.6局部放电熄灭电压
  A型涂层不经受局部放电试验。
  注:电压峰值低于700V时一般不发生局部放电。
  6.9附加试验
  本条不适用。
  
  附录K
  (标准的附录)
  过电压类别
  下述过电压类别的信息摘录于IEC60664-1。
  过电压类别是一个定义瞬间过电压条件的数值。
  过电压类别IV的设备在原安装地点使用。
  注1:这类设备的例子如电费表和初级过电流保护设备。
  过电压类别III的设备是固定设施里的设备和其可靠性和可用性有特别要求的设备。
  注2:这为设备的例子如固定设施的开关和连接到固定设施的工业用设备。
  过电压类别II的设备是由固定设施供电的能量消耗设备。
  注3:这类设备的例子如器具、便携式工具和其它家用各类似的负载。
  如果这类设备有关于可靠性和可用性的特殊要求,过电压类别III适用。
  过电压类别I的设备为连接到有措施限值瞬态过电压处于低水平的电路和设备。
  注4:例子如电子电路。
  
  附录L
  (标准的附录)
  测量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的指引
  L.1当测量电气间隙时,下列内容适用。
  确定额定电压和过电压类别(详见附录K)。
  注:一般来说,器具为II类过压类别。
  由表15确定脉冲电压。
  如果污染等级3适用,或如果器具为O类或OI类,测量基本绝缘和功能绝缘的电气间隙并与表16规定的小值进行比较。对于其它情况,如果符合29.1的严格要求,可进行脉冲电压试验,另外,表16的规定值适用。
  测量附加绝缘和加强绝缘的电气间隙并与表16规定的小值进行比较。
  
  IEC560/01
  图L.1测定电气间隙的程序
  L.2当测量爬电距离时,下列内容适用。
  确定工作电压,污染等级和材料组。
  测量基本绝缘和附加绝缘的爬电距离并与表17规定的小值进行比较。然后将各爬电距离单独与表16中相应的电气间隙比较,如果为了不小于电气间隙,需要进可增大该值。对于污染等级1,根据脉冲电压试验,可使用减小的电气间隙。但是爬电距离不得小于表17的值。
  测量功能绝缘的爬电距离并与表18规定的小值进行比较。
  测量加强绝缘的爬电距离并与表17规定的小值进和比较。
  
  IEC561/01
  图L.2测定爬电距离的程序
  
  附录M
  (标准的附录)
  污染等级
  下述污染等级的信息摘录于IEC60664-1。
  污染
  微环境决定了绝缘上污染的影响。但是,当考虑微环境时必须还要考虑宏环境。
  对外壳、封装或密封条的有效使用可作为对所考虑绝缘减少污染的措施。当设备发生冷凝现象或如果正常使用时自身会产生污染,这些减少污染的措施是无效的。
  小的电气间隙可由固体微粒、灰尘和水完全桥接,因此当污染可能会在微环境出现时,规定了小的电气间隙。
  注1:潮湿时污染可具有导电性。由脏水、烟灰、金属或碳尘引起的污染本身就具有导电性。
  注2:只在特殊场合才会出现由电离的气体或金属沉积引起的污染,例如不属于IEC60664-1范围内的开关设备或控制装置的电弧室。
  微环境的污染等级
  为了评定电气间隙的距离,确立以下4个微环境的污染等级:
  --1级污染:没有污染或似发生干燥的、非导电性的污染。污染不会产生影响;
  --2级污染:除了可预知的冷凝所引起的短时的偶然的污染外,似发生非导电性的污染;
  --3级污染:发生导电性的污染或干燥的非导电性污染,且该污染会由可预知的冷凝使其具有导电性。
  --4级污染:由导电性粉尘、雨水或雪引起的产生持久导电性的污染。
  注3:4级污染不适用于器具。
  
  附录N
  (标准的附录)
  耐漏电起痕试验
  耐漏电起痕试验按照IEC60112进行,并按如下修改:
  5试验装置
  5.1电极
  修改:
  注的内容不适用。
  5.4试验溶液
  修改:
  试验溶液A适用。
  6程序
  6.3耐漏电起痕试验
  增加:
  规定的电压按其适合性为100V,400V或600V。
  第3章的注3适用。
  在5个样本上进行试验。
  怀疑时,对于被认为具有规定的PTI值的材料,如果它经受住了比规定电压值少25V的试验,滴数增加到100。
  7报告
  增加:
  如果PTI值是用100滴溶液并在(PTI-25)V电压下进行试验得到的,报告应指明该点。
  附录O
  (标准的附录)
  第30章试验的选择和顺序
  
  IEC562/01
  *如果是由一个需要用工具或取下盖子复位的非扑克复位保护装置动作而中断19.4试验的,不考虑Δ。
  图0.1耐热试验
  
  
  IEC563/01
  图0.2 - 防火试验
  IEC60335-2-29: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2部分 第29节:电池充电器的特殊要求
  IEC60364(所有部分),建筑物的电气设施
  IEC60601(所有部分),医疗电气设备
  IEC60745(所有部分),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IEC60950,信息技术设备的安全
  IEC61000-3-2,电磁兼容性(EMC).第3部分:限值.第2节:谐波电流发射的极限值(设备输入电流≤16A/相)
  IEC61000-3-3,电磁兼容性(EMC).第3部分:限值.第3节:额定电流≤16A的低压供电设备电压波动极限值
  IEC61029(所有部分),可移动马达控制的电动机床的安全装置
  CISPR11,工业,科学和医疗用高频设备(ISM设备).无线电干扰的极限值和测量方法
  CISPR14-1,电磁兼容性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和类似电器的要求.第1部分:发射
  CISPR14-2,电磁兼容性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和灯似电器的要求.第2部分:抗干扰性-.产品类标准
  
  国际标准IEC
  60335-1
  第三版
  1991-04
  合并1994修正件A1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部分:通用要求
  Safety of household and similar electrical appliances
  Parts 1: General requirments
  
  前言
  1)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在技术方面正式决议或协议是由所有对其感兴趣的国家委员参加的技术委员会来制定的,因此,在所涉及问题上它们都尽可能如实地表述一种国际性的致观点。
  2)它们以一种推荐性的方式供国家使用,为各国委员会所接受。
  3)为了促进国际协调,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希望各国委员会应在本国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在本国标准中采用IEC标准。所有IEC标准与本国对应标准之间的差异,都应在后者中尽可能清楚地指出。
  本标准由IEC第61技术委员会:“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制定。
  本标准以下述文件为依据:
  DIS投票报告对DIS的补充表决报告
  61(CO)612616(CO)64961(CO)65061(CO)667
  有关本标准被通过时表决的全部材料可在上面所示的表决报告中找到。
  该部分(通用要求)要与适合的第二部分(特殊要求)结合使用,在特殊要求中包括了对通用要求中对应条款的补充和修正以给出对每种产品的有关要求。
  个别的国家可能希望该标准对那些在特殊要求中没有提到的器具,以及按新的原理而设计的器具的适用问题,按其合理程度给予考虑。
  如果器具的几种功能由几个不同的IEC335的特殊要求所覆盖,则相关的特殊要求只要合理应分别用于各自的功能。如果适用,一种功能对其它功能的影响也应考虑到。
  在附录A中列出的其它IEC和ISO标准是作为规范来引用的。
  在附录H外,所有的附录都是作为规范来使用的。
  注:
  本标准使用下述几种印刷字体:
  --要求的内容用罗马字体
  --试验规范的内容用斜体字
  --注的内容用小号罗马字体
  --正文中的粗体字在第2章中定义
  
  一些国家存在下列差异:
  --2.5.2: 安全特低电压不应超过期30V(峰值得42.4V)(美国)。
  --2.8.5: 电源的断开不被认为是手动操作(澳大利亚和新西兰)。
  --3: 不允许在器具的中线上有直流元件(澳大利亚)。
  --4.7: 试验环境湿度为25℃+10℃(中国、日本和美国)。
  --4.14: 不易带电的易触及金属部件(例如一个金属牌或是在一个塑料外壳上的装饰件)接地,易触及的非属部件只需要提供基本绝缘(美国)。
  --6.1: 0类和0I类器具是不允许的(澳大利亚、奥地利、捷克、芬兰、法国、德国、匈牙利、爱尔兰、意大利、荷兰、新西兰、波兰、新加坡、瑞典、英国和前南斯拉夫)。
  --6.2: 对水的有害浸入的防护是通过不同于IEC529的方法来确定的(美国)。
  --7.1: IP代码不要求在标志中标出(美国)。
  --7.6: 这些符号中的某一些是不使用的(美国)。
  --7.8: 允许使用另外的方法来识别中性导线端子和接地端子(美国)。
  --7.12: 2.3mm的触点开距不适用(澳大利亚、日本、新西兰和美国)。
  --7.14: 使用不同的试验(美国)。
  --8.1.1: 此试验不需用20N的力进行探棒(美国)。
  --8.1.1: 不要求对灯头带电部件接触的防护(美国)。
  --8.1.2和8.1.3: 不使用试验销和试验探棒(美国)。
  --8.1.5: 嵌装式器具,固定安装式器具和以几个单独来交付的器具,在安装前不要求至少用基本绝缘来提供防护(美国)。
  --9: 要求电动机具备不烧断快速溶断器而起动的能力(美国)。
  --10.1和10.2: 要求电热器具的正限值为5%,电动器具的正限值为10%,而通常对两者不存在负偏差(美国)
  --11.4,11.5和11.6: 电热器具和联合式器具中的电热元件,电路在额定输入功率或额定电压下工作,两者中取较严酷者。所有其它的器具和电路则在额定电压下工作(美国)。
  --11.8: 表3:某些材料的温升限值有差异(美国)。
  --13.2:试验电路和一些泄漏电流的限值有差异(美国)。
  --13.3:某些试验电压值有差异,因为其随额定电压而定(美国)。
  --13.3:使用一个500VA的试验变压器(美国)。
  --15.1.1和15.1.2:不使用IP系统,而且试验也不同(美国)。
  --15.3:此试验的相对湿度(88±2)% 温度为32℃±2℃下进行(美国)。
  --16.2:此试验在标称电源电压下进行,而且一些泄漏电流值也有差异(美国)。
  --16.3:一些试验电压和方法有差异(美国)。
  --19.1:允许使用电路保护装置来提供必要保护(美国)。
  --19.2到19.4:通常比试验在标称电源电压或额定输入功率下进行(美国)。
  --19.13:表7的温升限值不适用(美国)。
  --20.1:不进行150角的稳定性试验,而且在翻倒位置上进行试验的器具要按非正常试验准则来制定(美国)。
  --21:用一个跌落的钢球而不是用弹簧冲击器来施加冲击力(美国)。
  --22.1:不使用IP系统,而且试验与IEC529中规定的不同(美国)。
  --22.2:由于电源系统的缘故,对此条中第二段涉及带电热元件的I类单相器具的有关内容不能符合(法国和挪威)。
  --22.2:要求双极开关或保护装置(挪威)。
  --22.2:对所有固定式器具不必断开中性线(美国)。
  --22.2:不要求电源软线配置一个插头(爱尔兰和美国)。
  --22.6:不进行比试验(美国)。
  --22.11:对搭锁结构要求不同的准则(美国)。
  --22.12:要求明确的紧固方式(美国)。
  --22.14:用锐棱测试装置来评价锐利边缘(美国)。
  --22.35和22.36:金属部件通常不要求用双重或加强绝缘与带电部件隔开(美国)。
  --23.5:对带绝缘的内部布线的要求有差异(美国)。
  --23.7:可用绿色线来代替黄/绿/双色线(新西兰和美国)。
  --23.7:此要求只适用于那些在闭合电源连接点易触及的布线(美国)。
  --24.1.2:要求不同的循环周期数,且注2不适用(美国)。
  --24.1.3:注不适用(美国)。
  --24.3:对3mm触点开距的要求不适用(美国)。
  --25.1:不要求电源软线配置一个插头(爱尔兰和美国)。
  --25.3:不允许用一副电源引线(挪威、瑞典、丹麦、芬兰和荷兰)。
  --25.3:通常不允许使用一个接线端子组件用来连接一根软线(美国)。
  --25.8:导线的横截面积不同(澳大利亚、新西兰和美国)。
  --25.8:0.5mm2的电源软线不允许用于I类器具(澳大利亚和新西兰)。
  --25.10:绿色绝缘也是允许的(美国)。
  --25.13.2:不要求二层或二层以上的单独绝缘(美国)。
  --25.16:完全拆下的软经固定装置是允许的(澳大利亚)。
  --25.15:除小型器具外,均施加35lbs的拉力,并且通常不进行扭矩试验(美国)。
  --26.2:横截面积按照美国电线标准规格的(AWG)规定(美国)。
  --26.4和26.5:此试验只适用于连接固定布线和接线端子(美国)。
  --27.2:因不采用IEC685-2-1,故对无螺纹接线端子的要求有所不同(美国)。
  --28.1:通常不要求此类试验(美国)。
  --29.1:不同的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可能是适用的(美国)。
  --30.1:对保持带电部件的零件进行球压试验的小值为95℃,或比11章中的温升高40K。对外壳,小值为75℃,或在比11章的温度高10K的条件下进行一个模制应力试验(美国)。
  --30.2.1:点燃试验不能用来保证一个慢的燃烧速率(美国)。
  --30.2.4:在电网电压下工作的印刷电路板要求为FV-0或FV-1材料,或承受住针焰试验的材料(澳大利亚)。
  --F1.1:此附录适用于工作电压不超过30V的电动机(美国)。
  --B7.12:当电池中含有水银或镉按重量超过0.025%时,装有该种不可更换电池的器具应以适当的符号做标记(瑞典和瑞士)。
  --B21.101:该要求有所不同(美国)
  
  引言
  在起草本国家标准时已假定,由取得适当资格并富有经验的人来执行本标准的各项条款。
  此外,在制定本标准时,TC61按其可能考虑了IEC364规定的要求,以使得器具可以按照这些布线规则进行安装。但是各国的布线则可能是不同的。
  本标准所认可的是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在注意到制造厂说明书的条件下按正常使用运行时,对电气、机械、热、火灾以及辐射等危险防护的一个国家可接受水平,它也包括了在实际应用中可能预计到的非正常情况。
  一个符合本标准文本的产品,如果当进行检查和试验时,发现具有的其它特性会损害这些要求所包含的安全水平时,则将未必判其符合标准的安全原则。
  产品使用了本标准要求中规定以外的材料和结构形式时,则该产品可以按照这些要求的意图进行检查和试验。如果查明其基本等效,则可以判其符合本标准的安全原则。
  涉及家用电器非安全方面的标准有:
  --TC59发布的IEC标准,它涉及性能测量方法:
  --CISPR11和CISPR14,这涉及无线电干扰抑制:
  --IEC555,它涉及电磁兼容。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部分:通用要求
  Safety of household similar electrical appliances
  Part 1:General requirements
  
  1  范围
  本标准涉及的是单相器具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其它器具额定电压不超过480V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这些器具可以带有电动机、电热元件或它们的组合。
  不打算作为一般家用但对公众仍可以构成危险源的器具,例如:打算在商店中、在轻工行业以及在农场中由非电专业人员使用的器具,在本标准的范围之内。
  注1:这种器具的举例为:工业和商业用膳食供给设备、清洁器具以及在理发店使用的器具。
  就实际而言,本标准涉及到在住宅内和住宅周围所有人员遇到的而由器具所表现出来的共同危险。
  本标准一般没考虑:
  --无人照看的幼儿和残疾人对器具的使用:
  --幼儿拿器具玩耍的情况。
  注2:注意下述情况:
  --对于打算用在车辆、船舶或航空器上的器具,可能需要一些附加要求。
  --对于打算用在热带国家的器具,可能需要一些特殊要求。
  --在计多国家、附加要求由国家卫生保健部门,负责劳动保护的部门,国家供水部门和类似的部门来规定。
  注3:本标准不适用于:
  --专为工业用而设计的器具:
  --打算使用在经常发生腐蚀性或爆炸性气体(如灰尘、蒸汽或瓦斯气体等)特殊环境场所的器具:
  --收音机、电视接收机和录放机等类似设备(IEC 65):
  --医用器具(IEC 601):
  --手持或电动工具(IEC 745)
  --个人计算机及类似设备(IEC 967)
  --电热毯、电热垫以及类似的柔性电热器具(IEC 967)“
  --电栅栏增能器(IEC 1011):
  --可移动式电动工具(IEC 1029)
  2定义
  对本标准而言,下列定义适用。
  2.1 在使用电压和电流一词的地方,除非另有规定,否则它们都是指有效值(r.m.s)。
  2.2.1额定电压rated voltage
  是由制造厂为器具规定的电压。
  注:对于三相电源,这是相间电压。
  2.2.2额定电压范围rated voltage range
  是由制造厂为器具规定的是电压范围,用其上限和下限来表示。
  2.2.3工作电压working voltage
  器具以额定电压并在正常工作条件下运行时,其所考虑的那部分所承受的高电压。
  注:在确定工作电压时,瞬间电压的影响可忽略。
  2.2.4额定输入功率rsted power input
  由制造厂为器具规定的输入功率。
  2.2.5额定输入功率范围rated power input range
  由制造厂为器具规定的输入功率范围,用其上限和下限来表示。
  2.2.6额定电流rated current
  由制造厂为器具规定的电流。
  注:如果滑为器具规定电流,则额定电流:
  -对于电热器具,为由额定输入功率和额定电压计算出的电流:
  -对于电动器具,为器具以额定电压在正常工作条件下运行时测得电流:
  -对于联合型器具,为器具以额定电压在正常工作条件下运行时测得的电流。
  2.2.7额定频率rated frequency
  由制造厂为器具规定的频率。
  2.2.8额定频率范围rated frequency range
  由制造厂为器具额定的频率范围,用其上限和下限表示。
  2.2.9正常工作normal operation
  当器具连接到电源时,其按正常使用进行工作状态。
  2.3.1可拆卸软线interconnection cord
  打算通过一个适合的器具耦合器与器具连接的用于供电或互连的软线。
  2.3.2互连软线interconnection cord
  不用作电源连接而作为完整器具的一部分提供的外部软线。
  注:互连软线的例子有:遥控用手持开关装置、器具的两个部分间外部互连和将附件连接到器具或连接到单独信号电路的软线。
  2.3.3电源软线supply cord
  固定到器具上,用于供电的软线。
  2.3.4X型连接sype  X  attachment
  能够容易更换电源软线的电源软线连接方法。
  注
  1 该电源软线可以是专门制备并仅能从制造厂或其服务机构处得到的。
  2 专门制备的软线也可含器具的一部分。
  2.3.5Y 型连接type y attachment
  打算由制造厂、它的服务机构或类似的具有资格的人员来更换电源软线的电源软线连接方法。
  注:Y 型连接可以使用普通软线或特殊线。
  2.3.6Z 型连接type Z attachment
  不打碎或不损坏器具就不能更换电源线的电源软线连接方法。
  2.3.7电源引线supply leads
  用于将器具连接到固定布线并被容纳在器具的一个间室中或附到该器具上的一组电线。
  2.4.1基本绝缘basic insulation
  施加于带电部件对电击提供基本防护的绝缘。
  注:基本绝缘不必包括专门用于功能目的的绝缘。
  2.4.2附加绝缘supplementary insulation
  万一基本绝缘失效,为了对电击提供防护而对基本绝缘另外施加的独立绝缘。
  2.4.3双重绝缘double insulation
  由基本绝缘和附加绝缘构成的绝缘系统。
  2.4.4加强绝缘reinforcde insulation
  在本标准规定的条件下,提供与双重绝缘等效的防电击等级而施加于带电部件的单一绝缘。
  注:这并不意味该绝缘是不同质体,它也可以由几层组成,但它不像附加绝缘或基本绝缘那样能逐一地试验。
  2.4.5O类器具class O appliance
  电击防护依赖于基本绝缘的器具。即它没有将导电性易触及部件(如有的话)连接到设施的固定布线中保护导体的措施,万一该基本绝缘失效,电击防护依赖于环境。
  注:O类器具或有一个可构成部分或整体基本绝缘的绝缘材料外壳,或有一个通过适当绝缘与带电部件隔开的金属外壳。如果装有绝缘材料外壳的器具有内部部件接地的措施,则认为是I类器具,或是OI类器具。
  2.4.6OI类器具 class 0I appliance
  至少整体器具有基本绝缘并带有一个接地端子的器具,但其电源软线不带接地导线,插头也无接地接点。
  2.4.7I类器具class I appliance
  其电击防护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包括一个附加安全防护措施的器具。其防护措施是以万一基本绝缘失效,易触及的导电部件不会带电的方法是将易触及的导电部件连接到设施固定布线中的接地保护导体。
  注:此防护措施包括电源线中的保护性导线。
  2.4.8II类器具class II app l iance
  其电击防护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提供如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那样的附加安全防护措施的器具。该类器具没有保护接地或依赖安装条件的措施。
  注
  1 该类器具可以是下述类型之一:
  具有一个耐久的并且基本连续的绝缘材料外壳的器具,除铭牌、螺钉和铆钉等小零件外,其外壳能将所有的金属部件包围起来,这些金属小零件至少要用相当于加强绝缘的绝缘将其与带电部件隔离。该型器具被称为带绝缘外壳的II类器具。
  具有一个基本连接的金属外壳,其内各处均使用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器具,该型器具被称为有金属外壳的II类器具。
  由a)型和b)型联合而成的器具。
  2 带绝缘外壳的II类器具,其壳体可构成附加绝缘或加强绝缘的部分,或构成附加绝缘或加强绝缘的整体。
  3 如果一个其各处均具有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器具又带有接地的防护措施,则此器具被认为是I类或OI类器具。
  4 II类器具可以带有保持保护线路连续性的装置,但此装置应装在器具内,并且用附加绝缘将其与导电性的易触及部件隔离。
  2.4.9II类结构class II consruction
  器具的一部分,它依靠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事提供对电击的防护。
  2.4.10III类器具class III appliance
  其电击防护是依靠安全特低电压电源来供电的器具,且其内部不产生比安全特低电压高的电压。
  注:打算在安全特低电压下工作,但带有非安全特低电压下工作的内部电路的器具,有包括在该类范围内,它们应符合另外的要求。
  2.4.11III类结构class III appliance
  器具的一部分,它的电击防护依靠安全特低电压,并且在其内部不产生高于安全特低电压的电压。
  2.4.12爬电距离creepage distance
  两个导电部件之间,或一个导电部件与器具的易触及表面之间沿绝缘材料表面测量的短径。
  2.4.13电气间隙clearance
  两个导电部件之间,开一个导电部件与器具的易触及表面之间的空间短距离。
  2.5.1特低电压extra-low voltage
  器具内部的下电源供给的电压,当器具在额定电压下工作时,该电压在导线之间以及在导线与地之间均不超过50V。
  2.5.2安全特低电压safety extra-low voltage
  导线之间以及导线与地之间不超过42V的电压,其空载电压不超过50V。
  当安全特低电压从电网获得时,应通过一个安全隔离变压器或一个带分离绕组的转换器,此时安全隔离变压器和转换器的绝缘应符合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要求。
  注:这里规定的电压限值是假定此安全隔离变压器是以它的额定电压供电为基础的。
  2.5.3安全隔离变压器safety isolation transformer
  向一个器具或电路提供安全特低电压,且至少用与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等效的绝缘将其输入绕组与输出绕组进行电气隔离的变压器。
  2.1.1便携式器具portable appliance
  在工作时移动的器具或质量少于是18kg的非固定式器具。
  2.1.2折携式器具hand-held appliance
  在正常使用期间打算握在手中的便携式器具,如有电动机,则与器具构成一个整体。
  2.1.3固定式器具stationary appliance
  固定式器具或非便携式器具。
  2.1.4固定安装式器具fixed appliance
  紧固在一个或固定在一个特定位置上进行使用的器具。
  注:不认为粘结剂是作为将固定安装式器具紧固在支架上的一种手段。
  2.1.5嵌装式器具built-in appliance
  打算安装在厨柜内、墙中预留的壁龛内或类似位置的固定工器具。
  2.7.1不可拆卸部件non-detachable part
  只有借助于工具才能取下或打开的部件或能完成22.11条试验的部件。
  2.7.2可拆卸部件detachable part
  不借助于工具就能取下或打开的部件、制造厂告知用取下的部件(即使需要用工具取下)或不能完成22.11条试验的部件。
  注
  1为了安装必须取下的部件,即使制造厂告知用户取下它,也不认为它是可拆卸的。
  2不借助于工具能取下的元件,被认为是可拆卸部件。
  2.7.3工具tool
  可以用来旋动螺钉或类似固定装置的螺丝刀、硬币或任何其它物件。
  2.8.1温控器thermostat
  动作温度可固定或可调的温度敏感装置,在正常工作期间,其通过自动接通或断开电路来保持被控件的温度在某些限值之间。
  2.8.2限温器temperature limiter
  动作温度可固定或可调的温度敏感装置,在正常工作期间,当被控件的温度达到预先确定值时,其以断开或接通电路的方式来工作。
  注:在器具的正常工作循环期间,这不造成反向工作,这可要求,也可不要求手动复位。
  2.8.3热断路器thermal cut-out
  在非正常工作期间,通过自动切断电路或减少电流来限制被控件温度的位置,其结构使用户不能改变其整定值。
  2.8.4自复位热断路器self-resetting thermal cut-out
  器具的有关部件充分冷却后,能自动回复电流的热断路器。
  2.8.5非自复位热断路器non-self-resetting thermal cut-out
  要求手动复位或更换零件来回复电流的热断路器。
  注:手动包括切断电源。
  2.8.6保护装置protective device
  在非正常工作条件下工作的装置,它的动作能防止一种危险状况。
  2.8.7热熔体(丝)thermal link
  只能一次性工作,事后要求部分或全部更换的热断路器。
  2.9.1全极断开all-pole disconnection
  对于单相器具,由一个单触发动作而造成两根电源导线的断开;或对于三相器具,由一个单触发动作而造成除接地导线外全部电源导线的断开。
  注:保护接地导线不认为是电源导线。
  2.9.2断开位置off position
  是一个开关装置的稳定位置,在此位置时,由开关控制的电路与其电源是断开的。
  注:断开位置并不意味着全极断开。
  2.9.3易触及部件accessible part
  用图1所示的试验指能触到的部件或表面,包括与易触及金属部件连接的所有导电性部件。
  2.9.4带电部件live part
  在正常使用时,通电的导线或导电性部件,按惯例包括中性导线,但不包括PEN导线。
  注
  1符合8.14条件的易触及或不易触及部件,都不被认为是带电部件。
  2 PEN导线是指将保护导线和中性导线二种功能联合在一起的保护接地中性线。
  2.9.5可见灼热的电热元件visibly glowing heating element
  从器具外部可以部分或全部看见的电热元件,当器具在正常工作状况下,以额定输入功率工作直至稳定状态建立时,其至少为650℃。
  2.9.6电热器具heating appliance
  装有电热元件而不带电动机的器具。
  2.9.7电动器具motor-operated appliance
  装有电动机而不带有电热元件的器具。
  注:磁驱动器具认为是电动器具。
  2.9.8联合型器具combined appliance
  装有电动机和电热元件的器具。
  2.9.9用户维修保养user maintenance
  器具制造厂规定由用户来完成的各种维修保养工作,其内容与入使用说明书或标记在器具上。
  2.10.1电子无件electronic component
  主要是通过电子在真空、气体或半导休中运动来完成传导的部件。
  注:氖光指示灯不被认为是电子元件。
  2.10.2电子电路electronic circuit
  至少装有一个电子元件的电路。
  2.10.3保护阻抗protective impedance
  连接在带电部件和II类结构的易触及导电部件之间的阻抗,在正常使用中及器具出现可能的故障状态时,将电流限制在一个安全值。
  2.10.4电热元件PTC heating element
  主要由正温度系数的热敏型电阻构成的用于加热的元件,当温度在特定的范围内升高时,其阻值迅速的非线性增长。
  3  总体要求
  器具的结构应使其正常使用中能安全地工作,即使正常使用中出现可能的疏忽,也不引起对人员和周围的环境的危险。
  一般来说,通过满足本标准中规定的有关要求来达到此原则,并且通过进行所有的相关试验来检查其合格性。
  注
  1一个符合本标准的产品,如果在检查和试验时,发现它具有其它特性损害了这些要求所包含的安全水平,将不一定判其符合本标准的安全原则
  2使用的材料或结构形式与本标准中诸要求的规定有所不同的产品,可按照这些要求的意图来进行检查和试验,如果能证明其基本等效,则可叛其符合本标准。
  3本标准所认可的是,当家用和类似用途器具在考虑制造商声称的正常使用条件,也包含实际中遇到的非正常情况下工作时,对诸如电气、机械、热、火灾和辐射等危险时行防护的国际性可接受水平。
  
  4  试验的一般条件
  4.1按本标准进行的试验为型式试验。
  4.2除非另有规定,试验应在一个器具上进行,此器具应经受所有关的试验。但第22章到第26章以及第28章的试验可在另外单独的试样上进行。
  注
  1如果器具能以不同的电压供电,则可能要求增加试样。
  如果必须进行附录C中的试验,则需要六个电动机试样。元件试验可要求提供这些元件的追加试样。
  2应该避免在电子电路上连续实验造成的积累应力,为此有必要更换元件或使用附加的试样。附加试样的数量应根据对有关电子电路的评估,保持在一个小数量上。
  3如果为了进行一个试验,不得不把器具拆散,则应注意确保能按原交付状态进行重新组装。有怀疑时,可在另外单独的试样上进行后面的试验。
  4.3除非另有规定,试验均按名章条的顺序进行。但22.11条试验在8章试验前,在处于室温的器具上进行。
  如果由于器具的设计,一个特有的试验明显不适用,则该试验可不进行。
  4.4对不有其它供能方式(如:气体)的器具进行试验时,则必须考虑它们的消耗所带来的影响。
  4.5器具或它的运动部件,都应处于正常使用中可能出现的不利位置上进行试验。
  4.6带有控制器或开关装置的器具,如果它们的整定位置可由用户改动,则应将这些控制器或装置调到不利的整定位置上进行试验。
  注
  1如果不借助于工具就能触到控制器的调节装置,则不论此整定位置是否用手还是用工具来进行改动,此条都适用:如果不借助于工具不能触到的调节装置,并且整定位置也不打算让用户来改动的,则此条不适用。
  2认为充分的熔封能防止用户改动整定位置。
  4.7试验在无强制对流空气且环境温度一般为20℃+5℃的场所进行。
  如果某一部位受到温度敏感装置的限制或被相变温度所影响(例如当水沸腾时),若有疑问时,则环境温度保持在23℃±2℃。
  4.8.1交流器具如标有额定频率则仅用交流并在额定频率下进行试验。而交直流两用器具用不利的电源进行试验。
  没有标出额定频繁或标有50HZ到60HZ频繁范围的交流器具,则用50HZ或60HZ中不利的那种频繁进行试验。
  4.8.2设计成多个额定电压的器具,以不利的那个电压为基础进行试验。
  对标有额定电压范围的电动器具和联合型器具,当规定其电源电压等于其额定电压乘以下系数时,其电源电压等于:
  --如果系数大于1,则其额定电压范围的上限乘以此系数。
  --如果此系数小于1,则为其额定电压范围的下限乘以此系数。
  当没有规定系数时,电源电压为其额定电压范围内的不利电压。
  注
  1如果一个电热器具被设计有下额定电压范围,则其电压范围的上限通常是其范围内的不利电压。
  2设计为多个额定电压或额定电压范围的联合型器具和电动器具,则可能需要在额定电压或额定电压范围的小、中间以及大值下进行几次试验,以找出不利电压。
  4.8.3标有额定输入功率范围的电热器具和联合型器具,当规定其输入功率等于其额定输入功率乘以一个系数时,其输入功率等于:
  --如果系数大于1,则为其额定输入功率范围的上限乘以此系数。
  --如果系数小于1,则为其额定输入功率范围的下限乘以此系数。
  当没有规定系数时,输入功率为其额定输入功率范围内的不利值。
  4.8.4标有额定电压范围和与此额定电压范围的平均值相对应的额定输入功率的器具,当规定其输入功率等于其额定输入功率乘以一个系数时,其输入功率等于:
  --如果系数大于1,则为与其额定电压范围的上限相对应的、计算的输入功率乘以此系数。
  --如果系数小于1,则为与其额定电压范围的下限相对应的、计算的输入功率乘以此系数。
  当没有规定系数时,其输入功率与在额定电压范围内的不利电压下的输入功率一致。
  4.9当器具的制造厂提供一些可供选择的电热元件或附件时,则器具用那些会给出不利结果的元件或附件进行试验。
  4.10  按器具的交付状态在其上进行试验。但按单一器具来设计,却以若干个组件的形式来交付的器具,则先按制造厂的说明书组装后再进行试验。
  除非另有规定,嵌装式器具和固定安装式器具,按制造厂的说明书安装后进行试验。
  4.11  除非另有规定,打算用柔性软线的方式供电的器具,则把相适用的柔性软线连接到器具上再进行试验。
  4.12  联合型器具和电热器具,当规定器具必须在乘以一个系数的输入功率下工作时,此情况只适用于那些无明显的正温度系数电阻的发热元件。
  PTC电热元件以外的其它电热元件,其电源电压的确定是通过按额定电压给器具供电,直至电热元件达到工作温度。然后让电源电压迅速增加到需给出有关试验所要求的输入功率的那个值,该电源电压值在整个试验中应一直保持。
  注:一般说来,如果在额定电压条件下,器具在冷态下的输入功率与其工作温度下的输入功率相差超过25%,则认为此温度系数是明显的。
  4.13  带PTC电热元件的器具,在与输入功率相对应的电压下进行试验,当规定的输入功率大于额定输入功率时,用来乘电压的系数等于用来乘输入功率的系数的平方根。
  4.14  如果OI类器具或I类器具带有易触及金属部件,而这些部件没有接地,或没有用一个接地的中间金属部件将其与带电部件隔开,则按对II类结构规定的有关要求检验其合格性。
  如果OI类器具或I类器具带有易触及非金属部件,除非这些部件用一个接地的中间金属部件将其与带电部件隔开,否则按对II类结构规定的有关要求检验其合格性。
  4.15如果器具带有安全特低电压下工作的部件,则按对III类结构规定的有关要求检验其合性性。
  4.16在试验电子电路时,其电源应不受能对试验结果产生影响的外部干扰。
  4.17由可充电电池供电的器具按附录8进行试验。
  
  5空章
  
  6分类
  6.1电击防护方面,器具应属于下列各类别之一:
  O类、OI类、I类、II类、III类。
  通过视检和有关的试验来检查其合格性。
  6.2器具应具有对水有害浸入的适当防护等级。
  通过视检和有关的试验来检查其合格性。
  注:对水有害浸入的防护等级在IEC529中指出。
  
  7  标志和说明
  7.1器具应有含下述内容的标志:
  --额定电压或额定电压范围(单位:V);
  --电源性质的符号,标有额定频率的除外;
  --额定输入功率(单位:W或Kw)或额定电流(单位:A)
  --制造厂或责任承销商的名称、商标或识别标记;
  --器具型号、规格;
  --II类器具的符号,仅在II类器具上标出;
  --按其防水等级的IP代码,IPXO不标出。
  通过视检,检查其合格性。
  注
  1IP代码的个数字不必标在器具上。
  2在不会造成误解的前提下,允许有另外的标志。
  3如果元件上分别标志,则元件上的标志应不能使器具本身的标志存有疑问。
  7.2用多种电源原固定式器具,其标志应有下述内容:
  “警告:在接近接线端子前,必须切断所有的供电电路。”
  此警告语应位于接线端子罩盖的附近。
  通过视验,检查其合格性。
  7.3具有一个额定值范围,而且不用调节就能在整体范围内进行工作的器具,应采用由一个连字符分开的范围的上限值和下限值来标示。
  注1:举例:115V-230V:表示器具在标出范围内的任何值上,都能适用(如一个带PTC电热元件的烫发器)。
  具有不同的额定值并且必须由用户或安装者将其调到一个特定值时才能使用的器具,应标出这些不同的值,并且用斜线将它们分开。
  注
  2举例:115V/230V:表示器具只适合用于标出的值(如带选择开关的剃须刀)。
  3此要求也适用于单相电源和多相电源有连接措施的器具。
  举例:230V/400V:表示器具只适用于给出的电压值,在这里:230V是用于单相工作:400V是用于三相工作(如带有用于二种电源的接线端子的洗碟机)。
  通过视检,来检查其合格性。
  7.4如果能调节器具适用于不同的额定电压,则该器具所调到的电压应清晰可辨。
  注:对不要求频率变动电压调定值的器具,如果器具所调到的额定电压可以从固定在器具上的接线图来确定,则认为已满足了该条件要求。接线图可放在进行电源线连接时必须取下的罩盖表面。它不应放在附着到器具但可容易取下的标签上。
  通过视检检查其合格性。
  7.5标有多个额定电压或多个额定电压范围的器具,应标出每个电压或范围对应的额定输入功率。但是,如果是一个额定电压范围的上下限值间的差不超过该范围平均值的10%,则可标对应该范围平均值的额定输入功率。
  额定输入功率的上限值下限值应标在器具上,以使得输入功率与电压之间的关系是明确的。
  通过视检,检查其合格性。
  7.6当使用符号时,应按下述符号标示:
  如果省略IP代码的个数字,则省略的个数字由字母X替换,例如:IPX3。
  电源性质的符号,应紧挨所标示的额定电压。
  II类器具符号的尺寸,其外正方形边长应大约为内正方形边长的2倍。
  II类器具符号所放的位置,应使其明显地成为技术参数的一部分,且不可能与任何其它标示发生混淆。
  当使用其它单位时,其所使用的单位和对应的符号是国际单位制所规定的。
  通过视检和测量,检查其合格性。
  注
  1单位之间相乘或相除也是允许的。
  2只要不引起误解,允许使用额外的符号。
  3可以使用IEC417中规定的符号。
  7.7连接到三根或三根以上供电导线的器具和多电源器具,除非其正确的连接方式是很明确的,否则器具应有一个连接图,并将图固定到器具上。
  通过视检,检查其合格性。
  注
  1如果三相器具,其供电导线的接线端子用指向端子的箭头来标明,则认为其正确的连接方式是明确的,接地导线不是电源线。
  2用文字标示是表明正确连接方式的一种允许手段。
  3连接图可以是7.4条所涉及的接线图。
  7.8除Z型连接以外,用于与电网连接端子应按下述方式标明:
  --专门连接中线的接线端子,应该用字母N标明。
  --保护接地端子,应该用符号标明。
  这些表示符号不应放在螺钉、可取下的的垫圈或在进行导线连接时能被取下的其它零件上。
  连到固定线路的单相I类器具,如果器具内的一条线中插入了一个单极保护装置,则其对应的接线端子应该清楚地标明。
  通过视检,检查其合格性。
  7.9除非明显地不需要,否则工作时可能会引起危险的开关,其标志或放置的位置应清楚的表明它所控制的是器具的哪个部分。
  为此而用的标示方式,无论在哪里,不需要语言或IEC标准的知识都应该能理解。
  通过视检,检查其合格性。
  7.10固定式器具上开关的不同档位,以及所有器具上控制器的不同档位,都应该用数字、字母或其它视觉方式标明。
  注1:此要求也适用于作为控制器一部分的开关。
  如果数字来标示不同的档位,则断开位置应该用数字“O”标明,对较大的输出、输入、速度和冷却效率等档位,应该用一个较大的数字标明。
  数字“O”不应用作任何其它的标示,除非它所处的位置或与其它数字的组合不会与对断开位置的标示发生混淆。
  通过视检,检查其合格性。
  注2:例如:数字“O”,也可用在一个数字程序键盘上。
  7.11在安装或正常使用期间,打算调节的控制器应有调节方向的标示。
  通过视检,检查其合格性。
  注:用+和-标示,可认为满足要求。
  7.12使用说明(书)应随器具一起提供,以保证器具能安全使用。
  通过视检,检查其合格性。
  注:使用说明只要在正常使用中是可见的,则可以标在器具上。
  7.12.1 如果为安装或用户维护保养,必须提出专门的预警告,则应提供预警告的详细内容。
  通过视检,检查其合格性。
  7.12.2 固定式器具如果没带有电源软线和插头,也没有至少3mm触点开距的全极断开装置,则使用说明(书)中应指出,其连接的固定线路必须配有这样的断开装置。
  通过视检,检查其合格性。
  7.12.3 打算连接到固定线路的器具,如果其供电电线的绝缘,能与第11章的试验期间温升超过50K的那些部件接触,则使用说明(书)中应指出,此器具必须用带有相应T-标记的电线进行连接。
  通过视检和第11章试验,检查其合格性。
  注:一旦有高温软线和导线的IEC标准,此要求将立即适用。
  7.12.4嵌装式器具,其使用说明(书)应包括下述方面的明确信息:
  --为器具提供的空间尺寸。
  --在此空间内支撑和固定器具的装置的尺寸和位置。
  --器具各部分与其周围安放器具的设施有关部分之间的小间距。
  --通风孔的小尺寸以及它们的正确布置。
  --器具与电源的连接,和各分离元件的互连。
  --除非器具带有一个符合24.3的一个开关,否则其需有一个在安装后用户能进行插拔的插头。
  通过视检,检查其合格性。
  7.12.5使用说(书)应包括下述内容:
  --有专门制备软线的X型连接接的器具,应写有:
  “如果电源软线损坏,必须用专用软线或从其制造厂或维修部买到的专用组件来更换”。
  --Y型连接的器具,应写有:
  “如果电源软线损坏,为避免危险,必须由制造厂或其维修部或类似的专职人员来更换”。
  --Z型连接的器具,应写有:
  “电源软线不能更换,如果软线损坏,此器具应废弃”。
  通过视检,检查其合格性。
  7.13  使用说明(书)和本标准要求的其它文字,应使用此器具销售地所在国的官方语言文字写出。
  通过视检,检查其合格性。
  7.14  本标准所要求的标志应清晰易读并持久耐用。
  通过视检并通过用手拿沾水的布擦拭标志15s,再用沾汽油的布擦15s来检查其合格性。
  经本标准的全部试验后,标志仍清晰易读,标志牌应不易揭下并且不应卷边。
  注
  1在考虑标志的耐久性时,要考虑到正常使用的影响,例如:以涂漆或涂釉的方式(搪瓷除外)做出的标志放在经常清洗的容器上,不认为其是持久耐用的。
  2用于此试验的汽油是脂肪族熔剂已烷,其按容积的大芳烃含量为0.1%,贝壳松脂丁醇值为29,始沸点约为65℃,干点约为69℃,密度约为0.66kg/L.
  7.15 7.1至7.5中规定的标志,应在器具的主体上。
  器具上的标志,从器具外面应清晰可见,但如需要,可在取下罩盖后可见。对便携式器具,不借助于工具应能取下或打开该罩盖。
  对固定式器具,按正常使用就位时,至少制造厂或责任承销商名称、商标或识别标记和产品的型号规格是可见的。
  对固定式器具,此要求适用于器具按制造厂说明(书)安装就位之后。
  开关和控制器的标志在该元件上或其附近;它们不应标在那些因重新拆装能使此标志造成误导的零件上。
  通过视检,检查其合格性。
  7.16  如果对本标准的符合取决于一个可更换的热熔体或熔断器的动作,则其牌号或识别熔断体用的其它标识应标在当器具被拆卸到更换熔断体所需的程度时清晰可见的位置。
  注:熔断体上的标志:只要熔断体动作后,其标志仍清晰则是允许的。
  此要求不适用于那些只能与器具的一个部件一起更换的熔断体。
  通过视检,检查其合格性。
  8   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
  8.1  器具的结构和外壳应使其对意外触及带电部件有足够的防护。
  通过视检和通过8.1.1至8.1.3可适用的试验,并考虑8.1.4和8.1.5来检查其合格性。
  8.1.1 8.1的要求适用于器具按正常使用进行工作时所有的状态,甚至打开盖子或门和和取下可拆卸部件后的状态。
  注:该要求不允许使用不借助工具便可触及到的螺旋型熔断器以及微型螺旋型断路器。
  只要器具能通过插头或全极开关与电源隔开,位于可拆卸罩后面的灯泡则不取下。但是,在装取位于可拆卸盖罩后面的灯泡期间,应确保对触及灯头的带电部件的防护。
  用不明显的力施加给图1所示的试验指,除了通常在地上使用,且质量超过40kg的器具不斜置外,器具处于每种可能的状况,试验指通过开口伸到允许的任何深度,并且在插入到任一位置之前、之中和之后,转动或倾斜试验指。如果试验指进入不了开口,则用直型无关节指加力到20N。如果该指进入开口,再用原带关节试验指重复试验。
  试验指应不能碰触到带电部件,或仅用清漆、釉漆、普通纸、棉花、氧化膜、绝缘珠或密封剂来防护的带电部件,但自硬化树脂除外。
  8.1.2  用不明显的力施加给图2所示的试验销来穿越O类器具、II类器具或II类结构上的各开口。但通向灯头和插座中的带电部件的开口除外。
  该试验销应不能触及到带电部件。
  8.1.3  对II类器具以外的其它器具用图3中所示的试验探棒,而不用试验指和试验销,用不明显的力施加于一次开关动作而全极断开的可见灼热电热元件的带电部件上。只要与这类元件接触的支撑件在不取下罩盖或类似部件情况下,从器具外面明显可见,则该试验探棒也施加于这类支撑件上。
  试验探棒应不能触及到这些带电部件。
  注:对带有电源软线,而在其电源电路中无开关装置的器具,其插头从插座中的拨出,认为是一次开关动作。
  8.1.4  如果易触及部件为下述情况,则不认为其是带电的:
  --该部件由安全特低电压供电。且
  对交流,其电压峰值超过42.5V;
  对直流,其电压不超过42.5V;或
  --该部件通过保护阻抗与带电部件隔开。
  在有保护阻抗的情况下,该部件与电源之间的电流;对直流应不超过2mA;对交流,其峰值不超过0.7mA,而且:
  对峰值电压大于42.5V且小于或等于450V的,其电容量应不超过0.1uF;
  对峰值电压大于450V,并小于或等于15KV的,其放电量应不超过45uC;
  通过由额定电压供电的器具的测量检查其合格性。
  电压和电流在各相关部件与电源的每一极之间分别测量。放电量在电源中断后立即测量。
  注:泄漏电流的测量电路见附图G。
  8.1.5  嵌装式器具,固定安装式器具和以几个分离组件形式交付的器具在就位或组装之前,其带电部件至少应由基本绝缘来防护。
  通过视检,来检查其合格性。
  8.2  II器具和II类结构,其结构和外壳应对与基本绝缘以及仅用基本绝缘与带电部件隔开的金属部件意外接触具有足够的防护。
  应只能触及到那些由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与带电部件隔开的部件。
  通过视检和按8.1.1中所述,施加图1所示的试验指来检验其合格性。
  注
  1此要求适用于器具按正常使用工作时的所有状况,甚至包括打开盖子和门以及取下可拆卸部件之后的状况。
  2嵌装式器具和固定安装式器具,要在安装就位后进试验。
  9电动器具的启动
  必要时,在产品的特殊安全要求标准中规定要求和试验。
  10输入功率和电流
  10.1 器具在额定电压且在正常工作温度下,其输入功率对其额定输入功率的偏离不应大于表1中所示的偏差。
  表1输入功率偏差
  器具类型额定输入功率,W偏差
  所有器具≤25+20%
  电热器具和联合型器具>25~200±10%
  >200+5%或20W(选较较大的值)              --10%
  电动器具>25~300+20%
  >300+15%或60W(选较大的值)
  对于联合器具,如果电动机的输入功率大于总额定输入功率的50%,则电动器具的偏差适用于该器具。
  注1:在有疑问时,应单独测量电动机的输入功率。
  当输入功率已稳定时:
  --所有能同时工作的电路于工作状态;
  --器具按额定电压供电;
  --器具在正常工作状态下工作。
  通过测量来检查其合格性。
  如果输入功率在整个工作周期是变化的,则按一个具有代表性期间出现的输入功率的平均值来决定输入功率。
  注
  2对标记有一个或多个额定电压范围的器具,试验在这些范围的上限值上都要进行,除非标称的额定输入功率与相关电压范围的平均值有关,在些情况下,试验要在该范围的平均电压值下进行。
  3对于标有一个额定电压范围,且该电压范围的上限、下限差值超过该范围平均值的10%的器具,则允许该偏差适用于该范围的上限值、下限值两种情况。
  4对电动器具标有额定输入功率等于或小于25W的所有器具,不限定负偏差。
  10.2如果器具标有额定电流,则其在正常工作温度下的电流对额定电流的偏离,不应超过表2中给出的相应偏差值。
  表2电流偏差
  器具类型额定输入电流,A偏差
  所有器具≤0.2+20%
  电热器具和联合型器具>0.2~1.0±10%
  >1.0+5%或0.10A(选取较大的) -10%
  电动器具>0.2~1.5+20%
  >1.5+15%或0.30A(选取较大的值)
  当电流已稳定时:
  --所有能同时工作的电路都处于工作状态;
  --器具按额定电压供电;
  --器具在正常工作状态下工作。
  通过测量来检查其合格性。
  如果电流在整个工作周期内变化,则按一个有代表性的期间中出现的电流平均值来决定该电流。
  注
  1对标有一个或多个额定电压范围的器具,试验在这些范围的上限值和下限值上都要进行,除非标称的额定电流与相关的电压范围的平均值有关,在这种情况下,在等于电压范围的平均值的电压下进行该试验。
  2对标有一个额定电压范围,且该电压范围的上限、下限差值超过该范围平均值的10%的器具,则允许偏差适用于该范围的上限值、下限值两情况。
  3对电动器具和额定电流等于或小于0.2A的所有器具,不限定负偏差。
  
  11发热
  11.1在正常使用中,器具和其周围环境不应达到过高的温度。
  通过在11.2到11.7规定的条件下确定各部件的温升来检查其合格性,但如果电动机绕组的温升超过表3中规定的值,或如果对电动机所用绝缘系统的分类有怀疑,则可通过附录C的试验检查其合格性。
  11.2手持式器具,保持其在使用时的正常位置上。
  嵌装式器具,按制造厂说明书安装就位。
  其它的电热器具和其它的联合型器具,按下述规定放置在测试角内。
  --通常放置在地面或桌面上使用的器具,放在底面上,并尽可能靠近测试角两面边壁。
  --通常固定在一面墙上的器具,除非制造厂给出有关安装的其它说明,否则,将其固定在一面墙上并按其正常使用中可能出现的那样靠近其它一面墙,并靠近地板或天花板。
  --通常固定在天花板上的器具,除非制造厂给出有关安装的其它说明,否则,将其固定在天花板上并按正常使用中可能出现的那样,靠近两边壁。
  其它电动器具按下要求放置。
  --通常放置在地面或桌面上使用的器具,放置在一个水平支撑物上。
  --通常固定在墙上的器具,固定在一个垂直支撑物上。
  --通常固定在天花板上的器具,固定在一个水平支撑物的下边。
  测试角、支撑物和用于嵌装式器具安装就位的设施,都使用厚度约为20mm的,涂有无光黑漆的胶合板。
  带有自动卷线盘的器具,其软线总长度的三分之一不卷入。然后在近量靠近卷线盘的一个毂盘,并在卷线盘上的外二层软线之间来确定软线外皮的温升。
  对于自动卷线盘以外的,打算在器具工作时用来存贮部分电源软线的贮线装置,其软线的50cm不卷入。在不利的位置上确定软线被贮部分的温升。
  11.3除绕组温升外,温升都是由埋置细丝热电偶的方法来确定,以使其对被检部件的温度影响小。
  注:认为线径不超过0.3mm的热电偶,是细丝热电偶。
  用来确定边壁、天花板和底板表面温升的热电偶,要贴附在由铜或黄铜制成的涂黑的小圆片背面,小圆片的直径为15mm,厚度为1mm。小圆片的前表面应与胶合板的表面平齐。
  器具的放置尽可能使热电偶探测到高温度。
  除绕组绝缘温升外,其它电气绝缘的温升是在其绝缘体的表面上来确定,其位置是故障能引起短路、带电部件与易触及金属部件接触、跨接绝缘或减少爬电距离或电气间隙到低于29.1中规定值的部位。
  绕组的温温升通过电阻法来确定,除非绕组不是均匀的,或是难于进行必须的连接,在此情况下,用热电偶法来确定温升。
  注
  1如果必须拆开器具来布置热电偶,则应注意确保正确地重新装配该器具,并且要再次测量输入功率。
  2多芯软线的各股芯线分叉点和绝缘电线进入灯座的进入点,是热电偶布置位置的举例。
  11.4  电热器具在正常工作状态下以1.15倍额定输入功率工作。
  11.5  电动器具以0.94倍和1.06倍额定电压之间的不利电压供电,在正常工作状态下工作。
  11.6  联合型器具以0.94倍和1.06倍额定电压之间的不利电压供电,在正常工作状态下工作。
  11.7  器具工作一直延续至正常使用时那些不利条件所对应的时间。
  注:该试验时间可由一个以上的工作循环组成。
  11.8  试验期间要连续监测温升,温升值不超过表3中所示的值,保护装置不应运作,并且密封剂不应流出。
  表3中大正常温升
  部件温升,K
  绕组1): (如果绕组绝缘是按照IEC85) --A级 --E级 --B级 --F级 --H级 --200级 --220级 --250级  75(65) 90(80) 95(85) 115 140 160 180 210
  器具输入插口插脚 --适用于高热环境的 --适用于热环境的 --适用于冷环境的 130 95 40
  固定式器具的外导线用接线端子,包括接地端子(电源软线用接线端子除外)60
  开关,温控器及限温器的环境空间或包围物2): --不带T-标志 --带T-标志 30 T-25
  内部线和外部线,包括电源软线的橡胶或聚氯乙烯绝缘: -不带T-标志3) --带T-标志 30 T-25
  用作附加绝缘的软线护套35
  卷线盘的滑动接触外65
  用作衬垫或其它部件,且变质能影响安全的非合成橡胶: --当用作附加绝缘或加强绝缘时 --在其它情况下 40 50
  E26和E27灯座: --金属或陶瓷型 --非金属绝缘型 --带T-标志 160 120 T-25
  E14、E15和B22灯座: --金属或陶瓷型 --非金属绝缘型 --带T-标志 130 90 T-25
  对电源和绕组所规定绝缘以外用作绝缘的材料4): --已浸渍过或涂覆的织物、纸或压制纸板 --用下述材料粘合的层压件 .三聚氰胺-甲醛树脂、酚醛树脂或酚-糠醛树脂 .脲醛树脂 --用环氧树脂粘合的印刷电路板 --用下述材料制成的模制件 .含纤维素填料的酚醛 .含无机填料的酚醛 .三聚氰胺甲醛 .脲醛 --玻璃纤维增强聚脂 --硅酮橡胶 --聚四氟乙烯 --用作附加绝缘或加强绝缘的纯云母和紧密烧结的陶瓷材料 --热塑性材料5) 70  86(175) 65(150) 120  85(175) 100(200) 75(150) 65(150) 110 145 265 400 -
  普通木材6) --木质支撑物;测试角的边避、顶板和底板,及木质的橱柜: .倾向用于长时间连续工作的固定式器具的 .倾向用于其它器具的 65 60 65
  电容器的外表面7): --带高工作温度标志(T)的8) T-25
  --不带高工作温度标志的: .用于无线电和电视干扰抑制的小型陶瓷电容器 .符合IEC338-14或IEC65中14.2的电容器 .其它电容器 50 50 20
  电动器具的外壳(正常使用中握持的手柄除外)60
  在正常使用中连续握持的手柄、旋钮、抓手和类似部件(如锡焊用电烙铁): --金属制的 --陶瓷或玻璃材料制的 --模制材料、橡胶或是木制的 30 40 50
  在正常使用中仅短时握持的手柄、旋钮、拆手和类似部件(如:开关): --金属制的 --陶瓷或玻璃材料制的 35 45
  --模制材料、橡胶或是木制的t-65
  与具有某一点t(℃)的油相接触的部件t-50
  电线的绝缘与不提供电源软线的固定式器具的固定接线用接线盒或接线端子板的有关零 件相接触的部位: --当说明书要求使用带T-标志的电源线时 --在其它情况下3)  T-25 50
  1)考虑到通用式(交直流两用)电动机、继电器、螺线管和类似元件的绕组平均温度通常高于绕组放置热电偶各点的温度这一情况,使用电阻法时,不带括号的数值适用;使用热电偶时,带括号的数值适用。但对振荡器线圈和交流电动机的绕组,不带括号的数值对两种方法均适用。其结构能防止壳体内、外之间的空气循环,而又不必被充分地封装起来的电动机,认为是气密式,其温升限值可以增加5K。 2)“T”表示元件或其开关头能工作的高环境温度。    该环境温度是指距被涉及元件表面5mm处热点的空气温度。 对本试验而言,标有一些专用额定值的开关和控温器,如果器具制造厂要求,可被认为其没有高工作温度标志。 3)这个限值适用于符合IEC有关标准的软线和电线,对于其它的软线和电线可能有所不同。 2)如果这些材料用作手柄、旋钮、抓手或类似部件,并且与热金属接触,那么,括号内的数值适用。 对热塑性材料没有规定限值,但为了进行30.1的试验,还必须确定其温升。 所规定的限值涉及木材的变质,并没有考虑表面涂层的变质。 对在19.11中被短路的电容器,没有规定温升限值。 安装在印刷电路板上的电容器,其温度标记可以在技术资料中给出。 如果使用这些材料或其它材料,则它们承受的温度不应超过材料本身进行老化试验所确定的热能力。
  
  注
  1表3中的值是以环境温度通常不超过25℃,但偶然可达35℃为基础的。但规定的温升值是以25℃为基础的。
  2绕组温升由下式计算求得。
  t=R2-R1-(t2-t1)
  
  R1
  式中:△t┅┅绕组温升:
  R1┅┅试验开始时的电阻
  R2┅┅试验结束时的电阻
  K┅┅对铜绕组,等于234.5;对铝绕组,等到于225;
  T1┅┅试验开始时的室温;
  T2┅┅试验结束时的室温。
  试验开始时,线组应处于室温。推荐试验结束时的绕组电阻用以下方法来确定:即在断开开关后和其后几个短的时间间隔,尽可能地进行几次电阻测量,以便能绘制一条电阻对时间变化的曲线,用其定出的开关断开瞬间的电阻。
  
  12空章
  
  13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
  13.1在工作温度下,器具的泄漏电流不应过大,而且它的电气强度应是足够的。
  通过13.2和13.3的试验检查其合格性。
  器具在正常工作状态下工作一直延续到11.7中规定的时间。
  电热器具以1.15倍的额定输入功率工作。
  电动器具和联合型器具以1.06倍的额定电压供电。
  按制造厂说明书也适用于单相电源的三相器具,可按带有三个并联电路的单相器具进行试验。
  保护阻抗和无线电干扰滤波器在进行该试验前断开。
  13.2泄漏电流通过用附录G所描述电路制出的装置进行测量,测量在电源的任一级和易触金属部件或紧贴在绝缘材料的易触及表面上的金属箔之间进行,被连接的金属箔面积不超过20cm×10cm。
  对单相器具,其测量电路在下述图中给出:
  --如果是II类器具,见图4;
  --如果是非II类器具,见图5。
  将选择开关分别拨出到1、2的每一个位置来测量泄漏电流。
  对三相器具,其测量电路在下述图中给出:
  --如果是II类器具,见图6;
  --如果是非II类器具,见7。
  对三相器具,将开关a、b和c拨到关闭位置来测量泄漏电流。然后,将开关a、b和c的每一个轮流打开,而其它二个开关仍处于关闭位置再进行重复测量,对只打算进行星形连接的器具,不连接中性线。
  器具工作延续11.7规定的时间后,泄漏电流应不超过下述值:
  --对O类、OI类和III类器具0.5mA
  --对I类便携式器具0.75mA
  --对I类固定式电动器具0.35mA
  --对I类固定式电热器具0.75mA或0.75mA/千瓦(器具额定输入功
  率),两者中选较大值,但大值为5mA
  --对II类器具0.25Ma
  对联合型器具,其总泄漏电流可在对电热器具或电动器具规定的限值内,二者中取较大的,但不能将二个限值相加。
  如果器具装有电容器,并带有一个单极开关,则应在此开关处断开位置的情况下重复测量。
  如果器具装有一个在第11章试验期间动作的热控制器,则要在控制器断开电路之前的瞬间测量泄漏电流。
  注
  1开关处断开位置来进行试验,是为了验证连接在一个单极开关后面的电容器不产生过高的泄漏电流。
  2推荐器具通过一个隔离变压器供电,否则器具应与地绝缘。
  3在被测表面上,金属箔要有尽可能大的面积,但不超过规定的尺寸。如果金属箔面积小于被测表面,则将其位移测量到该表面的所有部分。器具的散热不应受此金属箔的影响。
  13.3绝缘承受1min频率为50Hz或60Hz基本为正弦波的电压。对单相器具,按图8所示进行连接。电动机和三相器具在切断器具的电源后,立即试验。
  试验电压施加在带电部件和易触及部件用金属箔覆盖的非金属部件之间,对在带电部件和易触及部件之间有中间金属的II类结构,要分别跨越基本绝缘和附加绝缘来施加电压。
  试验电压值:
  --对在正常使用中承受安全特低电压的基本绝缘为500V
  --对其它基本绝缘为1000V
  --对附加绝缘为2750V
  --对加强绝缘为3750V
  试验初始,施加的电压不超过规定电压值的一半,然后迅速升高到满值。
  在试验期间,不应出现击穿。
  注
  1不造成电压下降的辉光放电,可忽略。
  2用于此试验高压电源在其输出电压调到相应试验电压U之后,应能在输出端子之间供给一个短电流Is。电路的过载释放器对低于跳闸电流Ir的任何电流均不动作。用来测量试验电压有效值(r.m.s)的电压表,按照IEC51-2应至少是2.5级。对各种高压电源的Is和Ir值,在表4中给出。
  3如果隔离变压器次级绕组没有中间抽头,则能将高压变压器的输出绕组连接到总电阻值不超过2000Ω并且跨接在隔离变压器的输出绕组上一个电位计的是间点。
  4应注意避免电子电路元件的过应力。
  表4高电压电源的特性
  试验电压U v小电流,Ma
  Is                    Ir
  U<4000 4000≤U<10000 10000≤U<20000100 80                     40 40                     20
  1) 此电流是以在该电压范围的上端,短路和释放能量分别为800VA和400VA为基础,计算得出的。 2)对泄漏电流大到Ir的50%时,高电压测量的不确定度应超过被测电压的±3%
  
  14空章
  
  15耐潮湿
  15.1器具外壳应按器具分类提供相应的防水等级。
  按15.1.1的规定,并考虑15.1.2来检查其合格性,此时的器具不连接电源。
  在适当的处理之后,器具应立即经受16.3中规定的电气强度试验,并且视检应表明在绝缘上没有能导致爬电距离和电气隙降低到低于29.1中规定的限值的水迹。
  15.1.1  非IPXO的器具,按下述规定经受IEC529的试验。
  --IPX1器具,按13.2.1规定;
  --IPX2器具,按13.2.2规定;
  --IPX3器具,按13.2.3规定;
  --IPX4器具,按13.2.4规定;
  --IPX5器具,按13.2.5规定;
  --IPX6器具,按13.2.6规定;
  --IPX7器具,按13.2.7规定;
  对该试验,器具浸没在含1%NaCl的盐水中。
  15.1.2手持式器具在试验期间要通过不利位置连续转动。
  嵌装式器具按制造厂说明书安装就位。
  通常在地面或桌面上使用的器具,要放置在一个无孔眼的水平支承台上,支承台面的直径为2倍摆管的半径减去15cm。
  通常固定在墙壁上的器具按正常使用安装在一块木板中心,该木板的每边尺寸比器具在木板上的正交投影尺寸超出15cm ± 5cm。该木板要放置在摆管的中心。
  对IPX3,墙壁安装的器具其底面应与摆管的转动轴心在同一个水平上。
  对IPX4,器具的水平中心线要与摆管的转动轴心线的高度上,摆动范围限制在从垂直算起每侧各900。持续时间为5mim。
  对墙壁安装的器具,如果制造厂指明此器具应靠近地平面放置,并且规定了距离,则要按此距离在器具下面放置一块板,该板的尺寸每个方向要比器具的水平投影15cm。
  带X型连接的器具,除带专门制备的软线器具外,其它都应装有表11中规定的小横栽面积允许轻型柔性软线。
  取下可拆卸部件,如必要,取下的可拆卸部件与主机一起经受有关的处理。
  15.2  在正常使用中承受液体溢出的器具,其结构要能使这种溢出不会影响它们的电气绝缘。
  通过下述试验检查其合格性。
  带X型连接的器具,除带有专门制备的软线器具外,其它都应装有表11中规定的小横栽面积允许轻型柔性软线。
  带有器具输入插口的器具,可将相配用的连接器具插装到位,或不插装连接器进行试验,二者中取不利者。
  取下可拆卸的部件。
  将器具的液体容器用约含1%Nal的盐水充满,然后,再用等于容器容量的15%,或是0.25L同浓度多余盐水,二者中取量多者,用1min时间稳定地灌入容器。
  在这一处理之后,器具应立即以受16.3的电气强度试验,并且视检应表明在绝缘上没有能导致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降低于29.1中规定限值的水迹。
  15.3  器具应能抵挡在正常使用中可能出现的潮湿条件。
  通过下述潮湿处理检查其合格性。
  经受15.1或15.2试验的器具在具有通常大气环境的试验内放置24h后,再经受本试验。
  如有电缆入口,要保持其在打开状态;如常有预留的现场成型孔,其中一个要处于打开状态。
  取下可拆卸部件,如必要,取下的可拆卸部件与主机一起经受潮湿处理。
  潮湿处理在相对湿度为(93±2)%的潮湿箱内进行48h。空气的温度保持在20℃至30℃之间任何一个方便值t的1K之内。在放入潮湿箱之前,使样品达到t温度。
  在这一处理之后,器具应在原潮湿箱内,或在一个使样品达到规定温度的房间内,把已取下的部件重新组装好之后,立即经受第16章的试验。
  注
  1多数情况下,在潮湿处理前,样品在规定温度下保持至少4h,就可达到该温度。
  2在潮湿箱内有Na2SO4中KNO3饱和水溶液的容器,该容量要使溶液与空气有充分的接触面积,用这样的方法能够获得(93±2)%的相对湿度。
  3在绝热箱内,确保恒定的空气循环,就可达到规定的条件。
  
  16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
  16.1器具的泄漏电流不应过大,并且其电气强度应是足够的。
  通过16.2和16.3的试验检查其合格性。
  在进行试验前,保护阻抗要从带电部件上断开。
  使器具处于室温,且不连接电源的情况下进行该试验。
  16.2  交流试验电压施加在表5中规定的1项和3项上,金属箔的尺寸不超过20cm×10cm,并且必要时要移动,以使表面的所有部件都经受试验。
  试验电压:
  --对单相器具,为1.06倍的额定电压;
  --对三相器具,为1.06倍的额定电压除以√3
  在施加试验电压后的5s内,测量泄漏电流。
  泄漏电流不超过下述值:
  --对O类,OI类和III类器具:0.5mA;
  --对I类便携式器具:0.75mA;
  --对I类固定式电动器具:3.5mA;
  --对I类固定式电热器具:0.75mA或0.75mA/千瓦(器具的额定输入功率),二者中取较大者,但大为5mA。
  --对II类器具:0.25mA;
  如果所有的控制器在所有各极中都有一个“断开”位置,则上面规定的值加倍。
  如果为下述情况,上面规定的值也加倍:
  --器具只有一个热断路器,没有任何其它控制器具,或
  --所有温控器、限温器和能理调节器都没有“断开”位置,或
  --器具带有无线电干扰滤波器(在这种情况下,断开滤波器时的泄漏电流应不超过规定的限值)。
  对联合型器具,总泄漏电流可对电热器具或对电动器具的限值之内,二者中取大限值,但这三限值不相加。
  16.3在16.2试验之后,绝缘要立即经受1min频率为50Hz或60Hz基本为正弦波的电压。试验电压值和施加的部件,见表5所示。
  绝缘材料的易触及部分,要用金属箔覆盖。
  对额定电压不超过130V的器具,把1250V这个值降到1000V。
  试验初始,施加的电压不超过规定电压值的一半,然后迅速升高到满值。
  在试验期间不应出现击穿。
  表5试验电压
  施加位置试验电大,V
  III类器具及 III类结构II器具和II 类结构其它器具
  1带电部件和易触及部件之间: --其间仅用基本绝缘隔离的 --其间用加强绝缘隔离的 500 - - 3750 1250 3750
  2对于双重绝缘的部件,仅用基本绝缘与 带电部件隔开的金属部件和: --带电部件之间 --易触及部件之间 - -  1250 2500  1250 2500
  3如果带电部件和带有绝缘衬层的金属外 壳或金属盖之间穿过衬层测得的距离, 少于29.1中规定的相应间隙,则带绝缘 衬层的金属外壳或金属盖和与衬内表层 接触的金属箔之间  -    2500    1250
  4如果万一绝缘失效,其轴能带电,则与 手柄、旋钮、抓手及类似零件接触的金 属箔和它们的轴之间1)-25002500(1250)
  5在软线装入绝缘材料入口衬套、软线保 护装置、软线固定装置和类似部件内的 场合,易触及部件与用金属箔包裹的电 源软线之间2)3) - 25001250
  6如果在绕组和电容器的一个连接点和任 何一个外部导线的接续线端子之间,产 生了一个谐振电压U,则此连接点与: --易触及部件之间 --仅用基本绝缘与带电4)部件隔开的金 属部件之间--2U+1000
  括号内值适用于O类器具。 软线保护装置的外表面不包裹金属箔。 对软线固定装置的夹紧螺钉施加的力矩,是28.1中规定的三分之二。 4)绕组和电容器的连接点与易触及部件或金属部件之间的试验,只有在那里的绝缘在正常工作状态下经受谐振电压才进行。试验时,断开其它的部件并短路电容器。
  
  1 注意金属箔的放置以使绝缘处不出现闪络。
  2 13.3的注2对试验用的高压电源做了规定。
  3对同时带有加强绝缘和双重绝缘的II类结构,要注意施加在加强绝缘上的电压不对基本绝缘或附加绝缘造成过应力。
  4在基本绝缘和附加绝缘不能分开单独试验的结构中,所提供的绝缘经受对加强绝缘规定的试验电压。
  5在试验绝缘外表时,可用一个砂袋使其有大约5kPa的压力来将金属箔在绝缘上。该试验可限于那些绝缘可能薄弱的地方,例如:在绝缘的下面有金属锐棱的地方。
  6如果可行,绝缘衬层要单独试验。
  7注意避免对电子电路的元件造成过应力。
  
  17变压器和相关电路和过载保护
  器具带有由变压器供电的电路时,其结构应使得在正常使用中可能发生的短路万一出现,其变压器或与变压器相关的电路内,不出现过高的温度。
  通过施加不利的短路,或是在正常使用中可能出现的过载来检查其合格性。此时器具要以1.06倍或0.94倍的额定电压二者中不利的电压来供电。
  安全特低电压电路的导线绝缘温升,不应超过表3中规定的有关值15K。
  绕组的温度不应超过表6中规定的值,符合IEC742的变压器不试验。
  注
  1 正常使用中可能出现短路的示例为:
  易触及的安全特低电压电路中,没有充分绝缘的导线或裸导线的短路。
  2 不考虑在正常使用中可能发生的基本绝缘失效。
  3 变压器绕组的保护可以通过绕组的固有阻抗,或通过装在变压器里面,或位于器具内部的熔断器、自动控制器、热断路器或类似装置来得到,其条件是这些装置只能借助于工具才能触及到。
  
  18耐久性
  需要时,在产品的特殊安全要求标准中规定要求和试验。
  
  19非正常工作
  19.1 器具的结构,应就其可行消除非正常工作或误操作导致的火灾危险、有损安全或电击防护的机械性损坏。
  电子电路的设计和应用,应使其任何一个故障情况都不对器具在有关电击、火灾危险、机械危险或危险的功能失常方面产生不安全。
  带不电热元件的器具经受19.2和19.3的试验,若器具带有控制器,而这些控制器在第11章试验期间起限温作用,则这样的器具要另外经受19.4的试验,并且,适用进要经受19.5的试验,带有PTC发热元件的器具还经受19.6的试验。
  带有电动机的器具,按适用情况经受19.7到19.10的试验。
  带有电子电路的器具,按适用情况还经受19.11和19.12的试验。‘
  除非另有规定,否则试验一直持续到一个非自复位断路器动作,或直到稳定状态建立。如果一个电热元件或一个故意设置的薄弱零件成为性开路,则要在第二个样品上重复有关试验。除非第二次试验以其它方法满意地完成,否则应以同样的方式终结。
  每次只模拟一种非正常状况。
  除非另有规定,否则按19.13的规定检查本章试验的合格性。
  注
  1 故意薄弱件,是一个设计成在非正常工作状态下会损坏的零件,以防止本标准意义内不安全情况的出现。这类零件可以是一个可更换元件,如一个电阻或电容器;或是被更换元件的一部分,如放置在电动机内的一个不易触及的热溶体。
  2 器具内带有的熔断器、热断路器、过载保护装置或是类似装置,可以用来提供这些必要的保护。在固定线路中的保护装置不提供这些必要的保护。
  3如果对同一个器具适用一个以上的试验,则这些试验要顺序地在器具冷却到室温后进行。
  4对联合型器具,这些试验要以电动机和电热元件都在正常工作状态下同时工作的方式来进行。对各电动机和电热元件,一次只进行一个适合的试验。
  19.2 带电热元件的器具,在第11章规定的条件下,但要限制其热散发来进行试验。在试验前已确定电源电压为在正常工作输入功率稳定后提供0.85倍额定输入功率所要求的电压。此电压在整个试验中一直保持。
  19.3 重复19.2的试验但试验前已确定的电源电压,为在正常工作状态下输入功率稳定后提供1.24倍额定输入功率所要求的电压。此电压在试验中一直保持。
  19.4 器具在第11章规定的条件下,其输入功率为1.15倍的额定输入功率,第11章试验期间用来限制温度在任一控制器在被短路的情况下进行试验。
  注:如果器具带有一个以上的控制器,则它们要依次短路。
  19.5 装有带管状外鞘或埋入式电热元件的OI类和I类器具,要重复19.4的试验。但控制器不短路,而电热元件的一端要与其外鞘相连接。
  以器具电源极性颠倒,和在电热元件的另一端与外鞘相连的情况下,重复此试验。
  打算连接到固定布线的器具和在19.4的试验期间出现全极断开的器具下进行此试验。
  注:
  1 带中性线的器具,在中线与外鞘连接的状态下进行试验。
  2 对埋入式电热元件,其金属外壳可认为是外鞘。
  19.6 带PTC电热元件的器具,以额定电压供电,直到有关输入功率和温度牟稳定状态建立。
  然后,将PTC电热元件上的电压增加5%,并让器具工作直到稳定状态再次建立,重复这一试验,直到PTC电热元件上的电压达到1.5倍的额定电压,或直到电热元件破裂,二者取决于哪一情况先发生。
  19.7 通过下述手段让器具在失速状态下工作:
  --如果转子堵转转矩小于满载转矩,则锁住转子;
  --其它的器具锁住运动部件。
  注
  1 如果器具有一个以上的电动机,该试验在每个电动机上分别进行。
  2 对保护式电动机单元的替代试验,在附录D中给出。
  带有电动机,并在辅助绕组电路中有电容的器具,让其转子堵转,并在每一次断开其中一个电容的条件下来工作。除非这些电容符合IEC252,否则器具在每一次短路其中一个电容的条件下来重复该试验。
  注3:锁住转子进行试验是因为一些带电容的电动机可能起动或可能不起动,而导致获得不定的结果。
  对每一次试验,带有定时器或程序控制器的器具都以额定电压供电,供电持续时间等于此定时器或程序控制器所允许的长时间。
  其它器具也以额定电压供电,供电持续时间:
  --对下述器具为30s:
  .手持式器具;
  .必须用手或脚来保持开关接通的器具;
  .由手连续施加负载的器具;
  --对在有人看管下工作的器具,为5min;
  --对其它器具,为直至稳定状态建立所需的时间。
  注4:试验持续5min的器具,在有关产品的特殊安全要求标准中指出。
  试验期间,绕组的温度不应超过表6中所示的值。
  表6高绕温度
  器具类型温度(℃)
  A 级E 级B 级F 级H 级200 级220 级250 级
  非工作直至稳定状态建立的器具200215225240260280300330
  工作直至稳定状态建立的器具: --如果是阻抗保护 --如果用保护装置来进行保护的 其在个小时期间动作的,大 值 其在个小时之后动作的,大 值 其在个小时之后动作的,算术 平均值  150  200 175 150  165  215 190 165  175  225 200 175  190  240 125 190  210  260 235 210  230  280 255 230  250  300 275 250   280  330 305 280
  19.8 装有三相电动机的器具,断开其中的一相,然后器具以额定电压供电,在正常工作状态工作持续到19.7中规定的时间。
  19.9 装有打算被遥控或被自动控制的或有连续工作倾向的电动机的器具,进行一个过载运转。
  器具以额定电压供电,在正常工作状态下工作,直至稳定状态建立。然后增大负载使通过电动机绕组的电流以10%升高,并让器具再次工作直至稳定状态建立。此时的电源电压维持在其原来的值上。再次增大负载并重复该试验,直到保护装置动作电动机停转。
  在该试验期间,绕组温度不应超过下述规定值:
  --对A级:140℃;
  --对E级:155℃;
  --对B级:265℃;
  --对F级:180℃;
  --对H级:200℃;
  --对200级:220℃;
  --对220级:240℃;
  --对250级:270℃;
  注
  1 如果不能以适合的增幅增加负载,则把电动机从器具上取下,然后单独进行试验。
  2 对保护电动机单元的替代试验在附录D中给出。
  19.10 装有串激电动机的器具,以1.3倍的额定电压供电,以可能达到的低负载来工作,持续1min。在这一试验之后,器具的安全不应受到损害,尢其是绕组和连接装置,不应有工作松动。
  19.11 除非符合19.11.1规定的条件,否则电子电路通过对所有的电路或电路上的零件进行19.11.2的试验。
  如果器具在任何故障条件下的安全取决于一个符合IEC127的微型熔断器的动作,则进行19.12的试验。
  在每一次试验期间和之后,绕组的温度下应超过表6中规定的值,并且器具应符合19.13中规定的状况,尢其是带电部件,按第8章中规定,不应被试验指或试验销触及。任何流过保护阻抗的电流,都不应超过8.14中规定的限值。
  如果一个印刷电路板的导线变为开路,只要同进满足下述三个条件,此器具可被认为已经受住了该特殊试验:
  --印刷电板的材料,经受IEC65中20.1的燃烧试验;
  --任何导线的松脱,都不使带电部件和易触及金属部件之间的爬电距离或电气间隙减小到低于第29章规定的值;
  --器具在开路导线桥接的情况下,经受住19.11.2的试验。
  注
  1 除非在任何一次试验之后都必须更换元件,否则,19.13的电气强度只需在电子电路的终试验之后进行。
  2 通常,对器具和其电路图的检查,将暴露出那些必须模拟的故障情况,以便能把试验限制在预料会给出不利结果的那些情况。
  3通常,试验考虑到由于电网电源程的那些扰乱而可能出现的故障。然而,可有一个以上的元件同时受到影响的场合,可能有必要进行一些附加的试验,这些试验正在考虑之中。
  19.11.1 19.11.2中规定的故障情况a)到f)不施加到同时满足下述二个条件的电路或电路中的零件上:
  --此电子电路为下面所述的一个低功率电路;
  --在器具其它部分中,对电击、火灾危险、机械危险或危险的功能失常的保护,不依赖于此电子电路的正常工作。
  低功率电路按下述来确定图9中给出示例。
  器具以额定电压供电,并且将一个已调到其大阻值的可变电阻器具连接在被调查点和电源的异性极之间。
  然后减少电阻值,直到该电阻器消耗的功率达到大值,在第5s终了时,供给该电阻器具的大功率不超过15W的靠近电源的那些点,被称之为低功率点。距电源比低功率点远的那一部分电路被认为是一个低功率电路。
  注
  1 只从电源的一极上进行测量,好是给出少低功率点的那个极。
  2 在确定低功率点时,推荐从靠近电源的各点开始。
  3 可变电阻器消耗和功率用瓦特表测量。
  19.11.2 要考虑下列的故障情况,而且如有必要,要每次施加一个。要考虑随之而发生的间接故障。
  不同电位带电部件间的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的短路,其条件是这些距离小于29.1中规定的值,并且有关部分没有补充的封装起来。
  在任何元件接线端处的开路。
  电容器的短路,符合IEC384-14或IEC65中14.2的电容器除外。
  非集成电路电子元件的任何二个接线端的短路。该故障情况不施加在光耦合器的三个电路之间。
  三端双向可控硅开关元件以二极管方式失灵。
  集成电路的失灵。在情况下要评估器具可能出现的所有危险情况,以确保其安全性不依赖于这一元件的正确功能。
  要考虑集成电路故障条件下所有可能的输出信号。如果能表明不可有不产生一个特殊的信号,则其有关的故障可不考虑。
  注
  1如可控硅整流和三端双向可控硅开关元件那样的元件,受b)和d)故障情况。
  2 微处理机按集成电路试验。
  另外,要通过低功率点与电源的测量极连接实现短路每个低功率电路。
  为模拟故障情况,器具在第11章规定的条件下作,但以额定电压供电。
  当模拟任何一个故障情况时,试验持续的时间为:
  --如果故障不能由使用者识别,例如温度的变化,则按11.7的规定,但仅持续一个工作循环。
  --如果故障能被使用者识别,例如食品加工器具的电动机停转,则按19.7的规定。
  --对与电网持续连接的电路,例如伺服电路,应直到稳定状态建立。
  在每种情况下,如果器具内出现供电的中断,则结束试验。
  如果器具装有其工作是为保证器具符合第19章要求的电子电路,则按上述a)到f)所示,以模拟单一故障方式重复对该器具有关的试验。
  如果电路不能用其它方法评估,则把故障情况f)施加在封装的或类似的元件上。
  正温度系数电阻(PTC’S)、负温度系数电阻(NTC’S)以及电压应变电阻(VDR’S),如果在制造厂给出的规范内使用,则不用短路。
  19.12  如果对19.11.2中规定的某一故障情况,器具的安全都取决于一个符合IEC127的微型熔断器的动作,则要用一个电流表替换微型熔断器,重复进行该试验。
  如果测得的电流至少为此熔断器额定电流的2.75倍,则要将此熔断器短接并进行试验,试验持续时间:
  --对速动熔断器:为一恰当的时间或30min,二者中间取时间较短者。
  --对延时型熔断器:为一恰当的时间或2min,二者中取时间较短者。
  注
  1 在有疑问的情况下,确定电流,要考虑到此熔断器的大电阻。
  2 验证熔断器是否能作为一个保护装置来工作,要以IEC127中规定的熔断特性为基础。同时它也给了计算此熔断器大电阻值所需的信息。
  3 按照19.1条,其它的熔断器被认为是故意设置的大电阻值。
  19.13 在试验期间,器具不应喷射出火焰、熔融金属、达到危险量的有毒性或可点燃的气体,且其温升不应超过表7中所示的值。
  试验后,当器具被冷却到大约为室温时,外壳变形不能达到不符合第8章的程度,而且如果器具还能工作,它应符合20.2的规定。
  
  表7高的非正常温升
  部位温升,K
  测试角的侧壁,顶板和底板1) 电源软线的绝缘2) 非热塑材料的附加绝缘和加强绝缘3)150 150 表3中规定的有关值2)的1.5倍
  注 对电动器具,不用确定这些温升。 此值正在考虑之中。 3)对热塑材料的附加绝缘和加强绝缘,没有规定限值。但要确定其温升,以便进行30.1的试验。
  在这些试验之后,非III类器具的绝缘,在冷却到约为室温时,就经受16.3的电气强度试验,其试验电压。
  --对基本绝缘,为1000V;
  --对附加绝缘,为2750V;
  --对加强绝缘,为3750V。
  对在正常使用中浸入或充灌可导电性液体的器具,,在进行电气强度试验之前,器具浸入水中,或用水灌满,并保持24h。
  注:在该电气强度试验前,不进行15.3的潮湿处理。
  
  20稳定性和机械危险
  20.1除固定式器具和手持式器具以外,打算在一个表面,例如地面或桌面上使用的器具,应有足够的稳定性。
  通过下述试验检查其合格性,带有器具输入插口的器具,要装上一个适合的连接器和柔性软线。
  器具以使用中任一正常放置状态放在一个与水平面成100角的倾斜平面上,电源软线以不利的方法摆放在倾斜平面上。但是,如果器具放在一个水平面上并被以100角倾斜后,其通常不与支撑平面接触的部分与此水平面接触,则把器具改放在一个水平支承上,并以不利的方向将其倾斜100角。
  注
  1 器具不与电源连接。
  2 对装有滚轮、自位脚轮或支脚的器具,可能需要在不平面上进行该试验。
  带有门的器具,以门打开或关闭的状态进行该试验,二者取为不利的情况。
  打算在正常使用中由用户充灌液体的器具,要在空的状态,或充灌不利的水量,直到制造厂标出的容量的状态,进行试验。
  器具不应翻侄。
  带电热元件的器具,要在倾斜角增大到150的状态下,重复该试验。如果器具在一个或多个方位上翻倒,则它要在每一个翻倒的状态经受第11章的试验。
  在该试验期间,温升不应超过表7所示的值。
  注3:将自位脚轮或滚轮挡住,以防止其滚动。
  20.2器具的运动部件,应兼顾器具的使用和工作来放置或封盖,以便在正常使用中对人身伤害提供充分的防护。
  防护性外壳、防护罩和类似部件,应是不可拆卸部件,并且应有足够的机械强度。
  自复位热断路器过流保护装置的意外再次自动接通,不应引起危险。
  通过视检、第21章的试验以及用一类似于图中所示的试验指来施加一个不超过5N的力来进行检查其合格性。但该试验指具有一个直径为50min的圆形限位板,来替代原来的非圆形限位板。
  对带有象打算改变皮带拉力那样的可移动装置的器具,要在将这些装置调到它们可调范围内不利的位置上时进行试验指的试验。必要时,将皮带取下。
  试验指应不能触到危险的运动部件。
  注
  1 有些器具,无法实现安全的防护,如缝纫机、食品搅拌机以及电动刀。
  2 其内部带有的自复位热断路器和过流保护装置能引起危险的器具示例有:食品搅拌机和榨干机。
  
  21机械强度
  器具应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并且其结构应经受住在正常使用中可能会出现的野蛮搬运。
  通过使用IEC817中规定的弹簧驱动的冲击试验仅对器具施加打击来检查其合格性。
  器具被刚性支撑住,在器具外壳每一个可能的薄弱点上用0.5J±0.04J的冲击能量打击三次。
  如果需要,对手柄、操作杆、旋钮和类似零件以及对信号灯和它的外罩也可施加打击,但这些灯或外罩突出外壳要超过10mm或它们的表面积要超过4cm2。器具内的灯和它的罩盖,只有在正常使用中可能被损坏时,才进行试验。
  试验后,器具应显示出没有本标准意义内的损坏,尤其是对8.1、15.1和29.1的符合程度不应受到损害。在有疑问时,附加绝缘或加强绝缘要经受16.3的电气强度试验。
  如果对一个缺陷是否由之前施加的打击所造成有怀疑,则这一缺陷可以不计,接着在一个应经受该试验的新样品的同一部位上施加三次为一组的打击。
  注
  1 对一个要见灼热电热元件的防护罩施加释放锥时,要注意不要使锤头穿过防护罩敲在电热元件上。
  2 外表面涂层的损坏不会使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减少到低于29.1中规定值的小凹痕以及不对防电击或防潮湿造成有害影响的小碎片均要忽略。
  3 裸视看不见的裂纹、用增强纤维模制的或是类似材料的表面裂纹也可忽略。
  4 如果一个装饰外罩背后有一个内罩、而当外罩取下后内罩经受住该试验,则装饰外罩的破裂可忽略。
  5为确保刚性支撑器具:可能需要将其靠到一个由砖、水泥或类似材料制成的坚固墙壁上。该墙壁覆盖有一层聚酰胺树脂并紧密固定到墙上,要当心使得树脂层和墙壁之间没有明显的气隙。该树脂层具有HR 100的硌氏硬度,其厚度至少为8mm,并且其表面积应使得器具的任何部分都不会因为没有足够的支撑面积而受到机械过应力。
  
  22结构
  22.1 如果器具标有IP代码的特征数字,则就应满足IEC529的有关要求。
  通过有关的试验检查其合格性。
  22.2 对固定式器具,应提供确保与电源全极断开的手段。这类手段应是下述之一:
  --带手头的一条电源软线;
  --符合24.3的一个开关;
  --在说明书中指出,提供一种在固定布线中的断开装置;
  --一个器具耦合器。
  如果一个打算与固定布线做连接的带电热元件的单相I类器具,装有一个打算用来将电热元件从电源上断开的单相开关或极保护装置,则其应与相线相连。
  通过视检,检查其合格性。
  22.3 为直接插入输出插座面提供插脚的器具,不应对插座强加过量的应力。
  通过将此器具插脚按正常使用插入到一个不带接地触点的插座来检查其合格性。此插座在手座啮合面后8mm处,并在些接触套管所在的平面内有一个水平枢轴。
  必须施加一个力矩使插座的啮合面保持在垂直平面内,其力矩不应超过0.25Nm。
  注:不带有器具时,输出插座上所必须施加的力矩不包括在此值内。
  22.4 用于加热液体的器具和引起过度振动的器具不应提供直接插入输出插座用的插脚。
  通过视检,检查其合格性。
  22.5 打算通过一个插头的手段来与电源连接的器具,其结构应能使其在正常使用中当触碰该插头的插脚时,不会有因充电容器而引起的电击危险。
  通过下述试验并进行10次来检查其合格性。
  器具以额定电压供电,然后将其任何一个开关置于“断开”位置,然后器具从电源断开。在断开后的一秒钟时,用一个不会对测量值产生明显影响的仪器,测量插头各插脚间的电压。
  此电压不应超过3V。
  注:额定电容量小于或等于0.1uF的电容器,不认为其会引起电击危险。
  22.6 器具的结构,应使其电气绝缘不受到在冷表面上可能凝结的水或从容器、软管、接头和器具的类似部分可能泄漏出的液体的影响。
  此外,如果软管断裂,或密封泄漏,应不影响II类器具和II类结构的电气绝缘。
  通过视检,检查其合格性,有疑问时,进和下述试验:
  用一个注射器,将带颜色的水溶液滴到器具内那些可能出现液体泄漏并影响电气绝缘的地方。器具可处于工作状态或停止状态,二者中取为不利的状态。
  在此试验之后,视检应显示出在能引起其爬电距离降低到低于29.1中规定值的绕组或绝缘处没有液体痕迹。
  22.7 在正常使用中装有液体或气体的器具或带有蒸汽发生器的器具,应对过压力危险有足够的安全防护措施。
  通过视检,并且必要时,通过适当的试验来检查其合格性。
  22.8 对带有一个不借助工具就可以触及到的而且在正常使用中可能要被清洗的隔间的器具,其电气连接的布置应使其连接在清洗过程中不受到拉力。
  通过视检和手动试验检查其合格性。
  22.9 器具的结构应使得诸如绝缘、内部布线、绕组、整流子和滑环之类部件不暴露于油、油脂或类似的物质。
  但是,如果共结构决定绝缘要暴露在诸如油脂之类的物质中,则这些物质应个有足够的绝缘性能,以不损害对本标准而言的合格程度。
  通过视检和本标准中的试验检查其合格性。
  22.10 非自复位控制器的复位钮,如果其意外复位能引起危险,则其应如此设置或加以防护,以使它们不可能发生意外复位。
  通过视检,检查其合格性。
  注:例如要求阻止在器具后背安装复位按钮,以防止由于推器具靠墙而使其复位。
  22.11 对电击水或接触运动部件提供必要防护等级的不可拆卸部件,应以可靠的方式固定,且应承受住在正常使用中出现的机械应力。
  用于固定这类零件的钩扣搭锁,应有一个明显的锁定位置。在安装或保养期间可能被取下的零件上使用的钩扣搭锁装置,其固定性能应不劣化。
  通过下试验检查其合格性。
  在安装时,或在维护保养期间可能要被取下的零件,应在本试验进行之前,拆装10次。
  注:维护保养包括电源软线的更换。
  器具处于室温,但在其合格性可能受到温度影响的情况下,器具按第11章规定条件工作之后,要立即进行本试验。
  施加本试验于可能被拆卸的所有零件,不管其是否用螺钉、铆钉或类似零件固定。
  以不利的方向施加力于盖子或零件可能薄弱的部位,并持续10S。但不得使用猛力。施加的力按如下规定:
  --推力:50N;
  --拉力:
  A 如果部件的形状使得指尖不能容易地滑脱的,50N;
  B 如果部件被抓持的突起部分在取下的方向少于10mm,30N。
  通过一个尺寸与图1中所示的标准试验指相似的无关节刚性试验指施加推力。
  通过象吸盘那样一个合适的方式来施加拉力,以使试验的结果不受其影响。
  当实施a)和b)的拉力试验时,应将图10中所示试验指甲以10N力插入任何缝隙或连接处,然后以10N力将此试验指甲向旁侧滑移;试验指甲不得扭曲,也不得出现作为杠杆使用的情况。
  如果部件的外形使其不会有轴向拉力,则不施加拉力,但要以10N力将图10所示的试验指甲插入任一个缝隙或连接处,然后,通过一环状物,在部件取下的方向对试验指甲施加30N拉力,持续10S。
  如果盖子或部件可能承受一个扭曲力,则要在施加拉力或推力的同时,施加一个下面给出的扭矩:
  --对主要尺寸小于或等于50mm的:2Nm;
  --对主要尺寸超过50mm的:4Nm。
  当用环状物拉试验指甲进,还要施加此扭矩。
  如果被抓持的凸出部分小于10mm,上述的扭矩要降低到规定值的50%。
  零件应不成为可拆卸的,而且应保持其在被锁定的位置上。
  22.12 手柄、旋钮、手把、操纵杆和类似的部件,如果松动可引起危险的话,则应以可靠的方式固定,以使它们在正常使用中不出现工作松动。
  用来指示开关或类似元件档位的手柄、旋钮和类似件,如果其位置的错误可能引起危险的话,则应不可能将其固定在错误位置上。
  通过视检、手动试验和以下述的轴向力施加手柄、旋钮、手把或操纵杆上维持1min,以试着取下这些零件来检查其合格性。
  --如果这些零件的外形使其在正常使用中不可能受到轴向拉力,则施加的力为15N。
  --如果零件的外形使其可能客观存在到轴向拉力,则施加的力为30N。
  注:自固性树脂以外的密封剂和类似材料,不被认为其对防止松脱是足够的。
  22.13 手柄有这样的结构,以使其在正常使用中被抓握时,操作者的手不可能触到那些温升超过在正常使用中对仅短时握持手柄所规定的零件。
  通过视检,必要时,通过确定温升来检查其合格性。
  22.14 器具不应有在正常使用或用户维护期间能对用户造成危险的粗糙或锐利的棱边,除非它对器具或附件的功能来说是必需的。
  器具不应有在正常使用或用户维护期间,用户易触到的自攻螺钉或其它紧固件暴露在外的尖端。
  通过视检,检查其合格性。
  22.15 柔性软线的贮线钩或类似物应平整和圆滑。
  通过视检,检查其合格性。
  22.16 自动卷线器的结构,应使其不引起:
  --柔性软线护套的过分刮伤损坏;
  --导线断股;
  --接触处的过分磨损。
  通过下述试验检查其合格性,但试验时软线上不通过电流。
  将软线总长度的三分之一拽出,再拉出75cm长的一段软线,然后让其这段卷回,以每分钟约30次的速率或卷线器结构允许的高速率(如果该速率比30次/min的速率低的话)将这段软线卷绕6000次。
  以对软线护套会造成大刮伤的方向,并考虑到器具在使用中的正常位置,来将软线拽出。在软线离开器具处,其试验进的软线轴线与在没有明显阻力而被卷回时的软线轴线之间的夹角约为600。
  注
  1 如果有600角时,软线不卷回,则将此角度调节到能卷回的大角度。
  2 为使软线冷却,必要进可中断试验。
  如果软线能拽出的总长充少于225cm,则软线初始的拽出长度调到使卷线盘仍保留有75cm长软线的程度,然后,按规定对这段长度进行试验。
  试验后,视检软线和卷线盘,在有疑问时,软线要经受16.3的电气强度试验,试验电压为1000V,试验电压施加在被连接在一起的软线导线和缠裹在软线外的金属箔之间。
  22.17 打算防止器具对墙壁过度加热的定距件应被固定,以使其不可能从器具的外面用手或用螺丝刀或扳手拆除。
  通过视检和手动试验检查其合格性。
  22.18 腐蚀能引起危险的载流部件和其它金属零件,应能耐受在正常使用情况下的腐蚀。
  通过在第19章的试验后,验证有关零件上是否显示出腐蚀迹象来检查其合格性。
  注
  1 要注意到接线端子和导线端部材料的兼容性,并注意热作用。
  2 对本要求而言,认为不锈钢及类似的耐腐蚀金以及电镀钢板是符合要求的。
  22.19 不应依赖传动带来提供所要求的绝缘等级。
  如果器具装有一根皮带,其设计能防止不恰当地更换时,此要求不适用。
  通过视检,检查其合格性。
  22.20 应有效地防止带电部件与热绝缘的直接接触,除非这种材料是不腐蚀、不吸潮并且不燃烧的。
  通过视检、第15章和第16章的试验,必要时通过化学试验或燃烧试验,来检查其合格性。
  注
  1 对本要求而言,玻璃棉是一种符合本要求的热绝缘示例。
  2 未浸溃的矿渣是腐蚀性热绝缘的示例。
  22.21 木材、棉花、丝、普通纸以及类似的纤维或吸温材料,除非经过浸渍,否则不应作为绝缘使用。
  注:如果材料纤维之间的空隙都充满了一种合适的绝缘物质,则此材料可被认为是浸渍过的。
  通过视检,检查其合格性。
  22.22 石棉不应使用在器具的结构之中,除非能充分防止被浸渍石棉或石棉纤维其尘埃对周围空气中的释放。
  通过视检,检查其合格性。
  注:本要求的意图是避免与石棉纤维或尘埃吸入有关的危险。
  22.23 含多氯代联苯的油类(PCB),不应使用在器具之中。
  通过视检,检查其合格性。
  22.24 对裸露的电热元件应这样支撑,以使得即使其电热元件断裂,电热导线也不可能与接地的金属部件或易触及的金属部件接触。
  通过在不利的位置上将电热导线切断,然后视检查其合格性。
  注
  1 电热元件被切断后,不对该导线施加力。
  2 此试验在第29章的试验后进行。
  22.25 非III类器具,其结构应使用下垂的电热导线不能与易触及的金属部件接触。
  通过视检,检查其合格性。
  注:可通过提供能有效地防止电热导线下垂的附加绝缘或是一根线芯来满足此要求。
  22.26 带有III类结构的II类器具,其结构应使在安全特低电压下工作的部件与其它带电部件之间的绝缘,符合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要求。
  通过对双重绝缘、加强绝缘规定的试验,来检查其合格性。
  22.27 用保护阻抗连接的部件之间,应采用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隔开。
  通过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规定的试验来检查其合格性。
  22.28 正常使用时连接到煤气主管路或自来水主管路的II类器具,其与煤气管道有可导电性连接,或与水接触的金属部件,都应通过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与带电部件隔开。
  通过视检,检查其合格性。
  22.29 打算性连接到固定布线的II类器具,其结构应能使所要求的防电击保护等级,在器具安装就位后仍能保持。
  通过视检,检查其合格性。
  注:防电击保护,可能会由于诸如金属导管的安装或带有金属护套的软缆的这装而受到影响。
  22.30 起附加绝缘或加强绝缘作用于,并且在维护保养后重新组装时可能被遗漏掉的II类结构的部件应
  --被固定得以使不严重地破坏就不能将它们取下,或
  --其结构应使它们不能被更换到一个错误的位置上,而且使得如果它们被遗漏,使器具变为不能工作,或是明显的不完整。
  通过视检和通过手动试验,来检查其合格性。
  注:维护保养包括诸如电源软线和开关之类元件的更换。
  22.31 在附加绝缘和加强绝缘上的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不应由于磨损而减到低于29.1中规定的值。如果任何的电线、螺钉、螺母、垫圈、弹簧或类似零件变松或从原位置上脱落,附加绝缘或加强绝缘上的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都不应减小到低于29.1中规定值的50%。
  通过视检、通过测量并通过手动试验,来检查其合格性。
  注:对本要求而言:
  --只考虑器具使用的正常位置;
  --不认为二个独立的固定装置将同时变松;
  --由带锁紧垫圈的螺钉或螺母来固定部件,只要这些螺钉或螺母在更换电源软线或其这维护保养期间,不要求取下,则认为其部件是不容易变松动的。
  --用锡焊法连接的电线不认为是被充分固定了的,除非电线用与锡焊无关的其它方法被夹持在接线端子附近。
  --连接在接端子上的电线,不认为其是充分可靠固定的,除非在接线端子附近提供另外的夹紧固定装置,以便在多芯绞线的情况下,该装置同进夹紧绝缘层和导线。
  --刚性短线,如果在接线端子螺钉松动时它们仍保持在位,则不被认为是易从接线端子上松脱的。
  22.32 附加绝缘和加强绝缘的设计或保护,应使器具内部部件磨损而产生的尘埃或脏物的沉积,不会使其爬电距离或电气间隙减小到低于29.1中规定的值。
  未紧密烧结的陶瓷材料、类似材料或单独的绝缘串珠,不应作为附加绝缘或加强绝缘使用。
  作为附加绝缘来使用的于然或合成橡胶部件,应是耐老化的,或是其设置和尺寸使其万一发生断裂,也不会使爬电距离减小到低于29.1规定的值。
  注1:内埋有电热导线的绝缘材料,被认为是基本绝缘,而不是加强绝缘。
  通过视检和测量,对橡胶材料还要通过下述试验,来检查其合格性。
  橡胶部件在一定压力下的氧气环境中进行老化。样品被自由悬挂在一个氧气缺罐中,氧气罐的有效容积至少为10倍的样品体积,氧气罐中充满了纯度不低于97%的商用氧气,压力达到2.1Mpa±0.07Mpa.
  样品在温度为701氧气罐中保持96h,然后将样品从罐中取出,立即放到室温条件下,避免阳光直接照射,放置至少16h。试验后,检查样品,不应出现裸视观察到的裂纹。
  注
  2 对非橡胶材料,有怀疑时,可进其它试验。
  3 如不小心搬放,氧气罐的使用会出现某些危险,要采取预防措施来避免由于突然的氧化而产生爆炸危险。
  22.33 在正常使用中易触及或可能成为易触及的导性液体,不应与带电部件直接接触。
  对II类结构,这类液体不应与基本绝缘或加强绝缘直接接触。
  通过视检,检查其合格性。
  22.34 操作旋钮、手柄、操纵杆和类似零件的轴不应带电,除非当其上的零件被取下后,轴是不易触及的。
  通过视检,并通过取下其上的零件,甚至借助于工具取下这些零件后,用按8.1条中规定的试验指来检查其合格性。
  22.35 对于非III类结构,在正常使用中握持或操纵的手柄、操纵杆和旋钮即使绝缘失效,也不应带电。如果这些手柄、操纵杆或旋钮晚饭制成的,并且它们的轴或固定装置在绝缘失效的情况下可能带电,则它们应该用绝缘材料充分地覆盖,或用附加绝缘将其易触及部分与它们的轴杆或固定装置隔开。
  注:如果绝缘材料通过了16.3表5中的第4项试验,则被认为其是足够的。
  对固定式器具,那些非电气元件的手柄、操纵杆和旋钮,只要它们与接地端子或接地触点进行曲可靠的连接,或用接地的金属将它们与带电部件隔开,则本要求不适用。
  通过视检,必要时,通过有关的试验,来检查其合格性。
  22.36 对非III类器具,在正常使用中用手连续握持的手柄,其结构应使操作者的手在按正常使用抓握时,不可能与金属部件接触,除非这些金属部件是用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与带电部件隔开。
  通过视检,检查其合格性。
  23.37 对II类器具,电容器不应与易触及的金属部件连接,如果其外壳是金属的话,则庆采用附加绝缘将其与易触及金属部件隔开。
  对履行22.42中规定的保护阻抗要求的电容器,本要求适用。
  通过视检和通过有关试验,来检查其合格性。
  22.38 电容器不应连接在一个热断路器的对应两触头之间。
  通过视检,检查其合格性。
  22.39灯座只能用于灯头的连接。
  通过视检,检查其合格性。
  22.40 打算在工作时移动的电动器具和联合型器具,应装有一个控制电动机的开关。
  通过视检,检查其合格性。
  22.41 水银开关的安装,应使得水银封囊不会从位置上脱落,或被夹紧装置损环,它们的放置应使得,即使此封囊破裂,水银液体或蒸气也不能释放出来污染环境。
  通过视检,检查其合格性。
  22.42 保护阻抗应至少由二个单独的元件构成,这些元件的阻抗在器具的寿命期间内不可能有明显的改变。如果这些元件中的任何一个出现短路或开路,则8.14中规定的值不应被超过。
  通过视检,并通过测量来检查其合格性。
  注:符合IEC65中14.1的电阻和14.2的电容器,被认为是适合的元件。
  22.43 能调节适用不同电压的器具,其结构应使调定位置不可能发生意外的变动。
  通过手动试验,检查其合格性。
  
  23内部布线
  23.1 布线槽应光滑,而且无锐利棱边
  布线的保护应使它们不与那些可引起绝缘损坏的毛刺、冷却用翅片或类似的棱缘接触。
  其内通过绝缘线的金属软管,应有平整、圆滑的表面或带有衬套。
  应有效地防止布线与运动部件接触。
  通过视检,检查其合格性。
  23.2 带电金属线上的绝缘串珠和类似的陶瓷绝缘应被固定或支撑,以使它们不能改变位置:它们不应安放在锐利的边缘或锐利的角棱上。如果绝缘串珠是在柔性的金属导管内,除非该导管在正常使用时不能移动,否则它们就应被装在一个绝缘套内。
  通过视检和手动试验,检查其合格性。
  23.3 在正常使用或在使用者维护保养中能被彼此相互移动的器具没零件,不应对电气连接和内部导(包括提供连接地的导线)造成过分的应力,柔性金属管不应引起其内所容纳导线的绝缘损坏。
  开式盘簧不能用来保护导线,如果用一个簧圈相互接触的盘簧来保护导线,则在此导线的绝缘以外,还要另加一个足够的绝缘衬层。
  通过视检,并通过下述试验,检查其合格性。
  如果在正常使用中出现弯曲,则把器具放在使用的正常位置上,并在正常工作状态下以额定电压供电。
  活动部件前后移动,使导线在结构所允许的大角度内弯曲,对正常工作时受弯曲的导线,其弯曲次数为10000次,弯曲速率为每分钟30次,对用户维修保养期间受弯曲的导线,其弯曲次数为100次,弯曲速率相同。
  在该试验之后,器具不应出现本标准意义上的损坏,而且不应有损害器具继续使用的损坏。特别是布线和它们的连接应经受16.3的电气强度试验,但其试验电压要降到1000V,而且仅施加在带电部件和其它的金属部件之间。
  注
  1 一次弯曲,为向后或向前的一次运动。
  2 符合IEC227、IEC245的柔性软线护套,被认为是具有足够的绝缘衬层。
  23.4裸露的内部布线应是刚性的而且应被固定,以使得在正常使用中,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不能减小到低于29.1规定的值。
  在29.1试验期间,检查其合格性。
  23.5 内部布线的绝缘应能经受住在正常使用中可能出现的电气应力。
  按下述检查其合格性。
  其绝缘的电气性能应等于IEC227或IEC245所规定的软线绝缘或符合下述电气强度试验的绝缘。
  在导线和包裹在绝缘层外面的金属箔之间施加2000V电压,持续15min,不应击穿。
  注
  1 如果导线的绝缘不满足这些条件之一,则认为该导线是裸露的。
  2 该试验仅对承受电网电压的布线适用。
  23.6 当套管作为内部布线的附加绝缘来使用时,它应采用可靠的方式保持在位。
  通过视检,并通过手动试验,检查其合格性。
  注:如果一个套管只有在破坏或切断的情况下才能移动,或如果它的二端都被夹紧,则可认为是用户可靠的方式固定。
  23.7 黄/绿组合双色的导线,应只用于接地导线。
  通过视检,检查其合格性。
  23.8 铝线不应用于内部布线。
  通过视检,检查其合格性。
  注:电动机的绕组不认为是内部布线。
  23.9 多股绞线在其承受接触压力之处,不应使用铅 - 锡焊将其焊在一起,除非夹紧装置的结构能使得此处不会出现由于焊剂的冷流变而产生不良接触的危险。
  通过视检,检查其合格性。
  注
  1 使用弹簧接线端子可满足本要求,仅拧紧夹紧螺钉不被认为是充分的。
  2 允许多股绞线的顶端锡焊在一起。
  
  24元件
  24.1元件在其合理应用的条件下应符合各有关IEC标准中规定的安全要求。
  通过视检,并通过24.1.1到24.1.5的试验,来检查其合格性。
  注:符合有关元件的IEC标准,未必保证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24.1.1用于无线电干扰抑制的固定安装式电容器应符合IEC384-14。
  类似于E10灯座的小型灯座应符合对E10灯座的要求:它们不需要接受一个符合IEC61-1的7004-22号标准页的现行版的带E10灯头的灯。
  隔离变压器和安全隔离变压器,应符合IEC742;
  用于IPXO型器具的器具耦合器应符合IEC320,其它器具耦合应符合IEC309。
  除非是与器具一起进行试验的,否则自动控制器应符合IEC730。
  除非是与器具一起试验的,否则开关应符合IEC328。
  24.1.2没有单独试验过,并且未认定其符合IEC730的自动控制器就按照本标准,并按照IEC730中的11.3.5到11.3.8以及第17章,以1型控制器进行试验。
  按IEC730的试验,应在器具出现的条件下进行。
  对IEC730中第17章的试验,其工作循其工作循环次数为:
  --温控器10000
  --限温顺1000
  --非复位热断路器300
  注
  1在IEC730中第17章试验之前,不进行第12章、第13章和第14章的试验。
  2在11章试验期间工作的自动控制器,如果当其短路时,器具仍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则IEC730中第17章的试验不必在此自动控制器具上进行。
  3自动控制器可以与器具分开,单独进行试验。
  24.1.3没有被单独试验过,并未认定符合ICE328的开关和符合IEC328但没有按其标志进行使用的开关,均应在器具所发生的实际情况下进行试验。
  在开关按通期间和在器具的正常工作期间分别测量电流和相应的功率因数。
  然后,可按IEC328,单独对开关进行10000个工作循环,开关接通的电流和相应的功率因数用于IEC328:1972第15章规定的分断能力试验。在正常工作期间测得的电流和相应的功率因数用于IEC328:1972第16章中规定的正常工作试验。
  打算在空载状态下工作的开关和只有借助于工具才能工作的开关,不经受IEC328:1972中第15章和第16章的试验,这也适用于互锁以使其不能在负载下动作的手动开关。但不带这种互锁装置的开关,要经受第16章的试验,并持续100个工作循环。
  注:如果当开关短路时,器具满足本标准的要求,则此开关不进行IEC328:1972第16章试验。
  24.1.4如果元件上标有其工作特性,则除非另有规定,否则元件在器具中的使用条件应与这些标志相符合。
  注:对自动控制器:“标志”这一术语包括IEC730中第7章规定的文件和声明。
  必须符合其它标准的元件,通常根据那些有关标准单独地进行试验。
  如果元件在其标志限定的范围内使用,则其按器具出现的情况进行试验,试验样品数目按有关标准要求。
  当有关的元件尚未有IEC标准时,当元件没有标志或没有按基标志使用时,则按器具出现的情况进行试验,样品的数目通常按类似规范的要求。
  表3中没有提到的元件,作为器具的一部分来进行试验,如果有T-标志的话,要予以注意。
  24.1.5与电动机绕组串联的电容器要验证:当器具在负载,以1.1倍的额定电压供电时,跨越电容器的电压不超过其额定电压的1.1倍。
  注:在电动机辅助绕组中的电容器,应标出它们的额定电压和额定电容量。
  24.2 器具不应装有:
  --在柔性软线上的开关或自动控制器;
  --如果器具出现故障,引起固定布线中保护装置动作的装置;
  --通过锡焊操作能复位的热断路器。
  通过视检,检查其合格性。
  24.3打算保证固定式器具全极断开的开关,按22.2条的要求,应直接到电源接线端子,并且在每一极上应有至少3mm的触点开距。
  通过视检和通过测量,检查其合格性。
  24.4 作为电热元件端接装置而使用的插头和插座以及用于特低电压回路的插头和插座。应不能与IEC83中列出的插头和插座或符合IEC320的连接器和器具输入插口互换。
  通过视检,检查其合格性。
  24.5 如果从电网直接向一些部件供电会引起危险的话,则互连软线的插头和插座以及其它连接装置,应不能与IEC83中列出的插头和插座或是符合IEC320的连接器和器具输入插口互换。
  通过视检和通过手动试验,检查其合格性。
  24.6 与电网电源连接并且具有的基本绝缘对器具的额定电压来说不够充分的电动机,应符合附录F的要求。
  通过附录F的试验,检查其合格性。
  
  25  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
  25.1 不打算连接到固定布线的器具,应对其提供有下述的电源连接装置之一:
  --装有一个插头的电源软线;
  --至少与器具要求的防水等级相同的器具输入插口;
  --用来插入到输出插座的插脚;
  通过视检,检查其合格性。
  25.2 用于多种电源的非固定式器具,不应装有多于一个的电源连接装置,用于多种电源的固定式器具,只要有关的电路其彼此间有足够的绝缘,可以装有一个以上的连接装置。
  通过视检和通过下述的试验,检查其合格性。
  将一个基本为正弦波,频率为50Hz或60Hz的1250V电压,施加在各电源连接装置之间,持续1min,此时开关均外于不利位置。
  试验期间,不应出现击穿。
  注
  1 对于昼、夜以不同收费标准供电的情况,可作为要求多路电源的示例。
  2此试验可以与16.3的试验结合在一起。
  25.3打算性连接到固定布线的器具,应允许将器具固定在它的支撑物后,再进行电源线的连接,并且应提供下述的电源连接装置之一:
  --允许连接具有26.2规定的标称横截面积的固定布线电缆的一组接线端子;
  --允许连接柔性软线的一组接线端子;
  注1:在这种情况下,允许先连接电源软线,然后再把器具固定安装在它的支撑上,对器具可以提供一条电源软线。
  --容纳在适合的隔间内的一组电源引线,或
  --允许连接适当类型的软或导管的一组接线端子和软缆入口、导管主口、预留学生现场成形孔或压盖。
  注2:一个固定式器具的结构为便利于安装,使其能取下它的一些部分,如果此器具的一部分被固定安装到其支撑后,能无困难的进行电源线的连接,则可认为满足了本要求。在这种情况下,可取下部分的结构应使它们易于重新组装到那些已被安装固定的位的部分上去,而不会有错误装或损坏布线的危险,而且不使布线面临于那些可对线端子或电线的绝缘造成损坏的应力。
  通过视检,并且必要时,通过进行适当的连接,来检查其合格性。
  25.4 对额定电流不超过16A的器具,其软线和导管入口应适合于表8中所示的具有大外径尺寸的软缆或导管。
  
  
  
  表8软线和导管的直径
  导线数目,包括接地导线在 内大外径,mm
  软缆导管
  213.016.0(23.0)
  314.016.0(23.0)
  414.520.0(23.0)
  515.520.0(23.0)
  注1:括号里的导管直径用于美国、加拿大。
  导管入口、软缆入口和预留现场成形孔的结构和位置,应使导管或软缆的引入不会影响对电击的防护,或使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低于29.1规定的值。
  通过视检,并通过测量,来检查其合格性。
  25.5  电源软线应通过下述方法之一安装到器具上:
  --X型连接;
  --Y型连接;
  --Z型连接(如果该产品的特殊安全要求中允许的话)。
  不用专门制备软线的X型连接,不应用于扁平双芯金属箔线。
  通过视检,检查其合格性。
  25.6 插头均不应装有多于一根的柔性软线。
  通过视检,检查其合格性。
  25.7 电源软线不应轻于以下规格:
  --编织的软线为IEC245的51号线;
  --普通硬橡胶护套的软线(IEC245的53号线);
  --扁平双芯金属箔软线为IEC227的47号线;
  --用于质量不超过3kg的器具的轻型聚氯乙烯护套软线为IEC227的52号线。
  --用于质量不超过3kg的器具的普通聚氯乙烯护套软线为IEC227的53号线。
  注1:只有产品的特殊安全要求中允许,才可使用编织软线和扁平双芯金属箔线。
  聚氯乙烯绝缘软线,不应使用于在第11章试验期间其外部金属部件温升超过75K的器具。但如果为下述情况,则可以使用。
  --器具的结构使得电源软线在正常使用中不可能触及那样的金属部件;
  --电源软线是适合于高温的,在这种情况下,应使用Y型连接或Z型连接。
  通过视检和通过测量,来检查其合格性。
  注2:在IEC227或IEC245中,软线标号中较小的数字表示较轻型软线。
  25.8 电源软线的导线,应具有不小于表9中所示的标称横截面积。
  通过测量来检查其合格性。
  25.9 电源软线不应与器具的尖点或锐边接触。
  通过视检,来检查合格性。
  25.10 I类器具的电源软线应有一根黄/绿芯线,它连接在器具的接地端子和插头的接地触点之间。
  通过视检,来检查其合格性。
  25.11电源软线的导线在承受接触压力之处,不应通过“铅锡”焊将其合股加固,除非夹紧装置的结构使其不因焊剂的冷流变而存在不良接触的危险。
  通过视检,来检查其合格性。
  注
  1 可以通过使用弹簧接线端子来达到本要求,只紧固夹紧螺钉不认为是充分的。
  2 允许多股绞线的顶端钎焊在一起。
  
  
  表9中导线的小横截面积
  器具的额定电流,A标称横截面积,mm2
  ≤0.2 >0.23 >3.6 >6.10 >10.16 >16.25 >25.32 >32.40 >40.63箔线1) 0.51) 0.75 1 1.5 2.5 4 6 10
  1)只有软线或软线保护装置进入器具的那一点到进入手插头的那一点之间的长度不超过2m,才可以使用这种软线。
  
  25.12 在将软线模制到外壳的局部时,该电源软线的绝缘下应被损坏。
  通过视检,来检查其合格性。
  25.13 软线入口应带有衬套,或其结构应使电源软线护套能在没有损坏危险的情况下穿入。
  通过视检,并通过手动试验,来检查其合格性。
  25.13.1软线入口衬套应
  --具有的形状能防止电源软线损坏;
  --不是可拆卸部件。
  通过视检,并通过和手动试验,来检查其合格性。
  25.13.2在软线入口处,电源软线的导线与器具外壳之间的绝缘应由导线的绝缘层和另加下述的绝缘构成:
  --对O类器具,至少有一层单独的绝缘;
  --对其它器具,至少二层单独的绝缘。
  如果软线入口处的外壳是绝缘材料的,则只要求一层单独的绝缘。
  此单独的绝缘应由下述构成:
  --至少与符合IEC227或IEC245的软线护套等效的电源软线护套。
  --对附加绝缘而言,为符合29.2要求的绝缘衬层或绝缘衬套。
  通过视检,来检查其合格性。
  25.14带有一根电源软线工作时移动的器具,其结构应使软线在它进入器具处,具有防止过分弯曲的足够保护。
  注1:本要求不适用于带自动卷绕器的器具,自动卷线器进行22.16的试验。
  通过在具有图11所示摆动件的装置上进行下述试验,来检查其合格性。
  把由软线入口、软线保护装置(如果有的话)以及电源软线组成的器具部件安装到该摆动件上,以使得:当此摆动件处于其行程中点时,软线的在进入软线保护器或入口处的轴线,处于垂直状态,并且通过摆动件轴心线。扁平软线截面的长轴线应与摆动轴线平行。
  对软线加负载,使得施加的力:
  --对标称横面积超过0.75mm2的软线为10N。
  --对其它软线为5N。
  调节摆动轴线和软线或软线保护装置进入器具那点之间距离A(如图所示),以使得当摆动件在其全程范围内摆动时,软线和负载做小的横向位移。
  该摆动件以900角(在垂线的两侧各450)摆动。对Z型连接,弯曲次数为20000次:对其它连接,弯曲次数为10000次。弯曲速率为每分钟60次。
  注2:一次弯曲为一个900运动。
  在完成了一半的弯曲次数之后,要将软线和安的相关部件旋转900角。装有扁平线的除外。
  试验期间,在额定电压下,以器具的额定电流对导线加载。
  注3:电流不通过接地导线。
  该试验不应导致:
  --导线之间的短路;
  --任何导线的绞丝断裂超过10%;
  --导线从它的接线端子上离开;
  --导线保护装置的松脱;
  --软线或软线保护装置在本标准意义内的损坏;
  --断裂的线丝穿透绝缘层并且成为易触及的。
  注
  4 导线包括接地导线。
  5 如果电流超过了器具额定电流的二倍,则认为软线的导线之间出现了短路。
  25.15 带有电流软线的器具,应有软线固定装置,以使导线在器具内的连接处免除张力和扭矩,并保护导线的绝缘防止磨损。本要求也适用于打算通过柔性软线性连接到固定布线的器具。
  应不可能将软线插入器具,达到能使软线或器具内部部件损坏的程度。
  通过视检,手动试验并通过下述的试验来检查其合格性。
  当软线经受10中所示拉力时,在距线固定装置约为2cm处,或其它合适点做一标记。。
  然后,以同样的力拉软线25次,拉力以不利的方向施加,不得使猛力,每次持续1s。
  对于非自动卷线器的软线,要立即受一个尽可能靠近器具所施加的扭矩。该扭矩的大小按表10规定,施加扭矩持续的时间为1min。
  表10拉力和扭矩
  器具质量,kg拉力,N扭矩,Nm
  ≤1300.1
  >1-4600.25
  >41000.35
  在此试验期间,软线不应损坏。
  试验后,软线的纵位移不应超过2mm,并且导线在接线端子内的移动不应超过1mm。在连接处不应存在明显的张力,而且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不应减小到低于29.1规定的值。
  注:软线上的标记相对于软线固定装置或其它点的位移是在软线承受拉力时测量的。
  25.16对X型连接的软线固定装置,其结构和位置应使得:
  --软线的更换方更可行;
  --对如何免除张力和如何达到防钮绞是清楚的;
  --它们应适合于可连接的各种不同类型软线,除非软线是专门制备的;
  --如果软线固定装置的夹紧螺钉是易触及的,则软线不能触及到此螺钉,除非是用附加绝缘将软线与易触及金属部件隔开;
  --软线不用直接压在软线上的金属螺钉夹紧。
  --至少软线固定装置的一个零件被可靠地固定在器具上,除非它是特别制备软线的一部分。
  --在更换软线时必被操作的螺钉,不能来固定其它元件。但如果是下述情况,则此项不适用:
  螺钉被遗漏,或元件被放在错误的位置,则器具变得不能工作或是明显的不完整。
  在更换软线时,准备由它们来紧固的部件,不借助于工具就不能被取下;
  --如果迷宫式装置能被旁路的话,则仍然要经受25.15的试验。
  --对O类、OI类和I类器具,除非软线绝缘的失效不会使易触及金属部件带电,否则它们均应由绝缘材料制造,或带有绝缘衬层。
  --对II类器具,它们应由绝缘材料制造,或是:如果是金属的,则要用附加绝缘将它们与易触及金属部件隔开。
  注
  1 如果用于X型连接的软线固定装置是同一个或多个夹紧件构成的,而夹紧件的压力是由螺母与可靠地固定的器具上的双头螺栓的啮合来提供,则即使此夹紧件可以从双头螺栓上取下,该软线固定装置仍被认为是具有一个可靠的固定在器具上的零件。
  2 如果夹紧件上的压力是通过一个或多个螺钉与另外单独的螺母啮合,或与构成器具整体一部分的部件上的螺纹啮合来施加,则此软线固定装置不能被认为是具有一个可靠地固定在器具一的零件。如果夹紧件之一是被固定安装在由绝缘材料制成的器具,或器具的表面上,而且形状使其很明显表明这个表面就是夹紧件的一部分时,则此项不适用。
  3 合格的和不合格的软线固定装置举例,在图13中给出。
  通过视检,并且在下述情况下通过25.15的试验来检查其合格性。
  先用表11中规定的小横截面积的允许的轻型软线进行试验,然后,再用具有规定的大横截面积紧挨着较重一级的软线进行试验。但如果器具装有一根特别制备软线,则应使用这根软线进行试验。
  将导线放到接线端子内,任何接线端子螺钉都拧紧到能足以防止导线从它们的位置上轻易改变。软线固定装置的夹紧螺钉要用28.1规定力矩的三分之二来拧紧。
  直接压在软线上的绝缘材料螺钉,使用表12样中规定力矩三分之二来拧紧。把螺钉头槽长作为螺钉的村称直径在表中查得规定的力矩。
  25.17对Y型连接和Z型连接,其软线固定装置应是能胜任其功能的。
  通过25.15的试验,来检查其合格性。
  注:在与器具一起提供的轮线上进行试验。
  25.18软线固定装置的放置,应使它们只能借助于工具才能触及到,或者其结构只能借助于工具才能把软线装配一。
  通过视检,来检查其合格性。
  25.19对X型连接,压盖不应作为便携式器具的软线固定装置来使用。将软线打成一个结,或是用绳子将软线拴住的方法都是不允许的。
  通过视检,来检查其合格性。
  25.20对Y型连接和Z型连接的O类、OI类、I器具,其电源软线的绝缘导线应使用基本绝缘与易触金属部件再次隔开:对II类器具,则应使用附加绝缘来隔开。这种绝缘可以用电源软线的护套,或茂密它方法来提供。
  通过视检并通过有关的试验,来检查其合格性。
  25.21为连接固定布线的电源软缆的连接用空间,或为进行X型连接所提供电源软线的连接用空间,其结构应:
  在装盖罩之间能够检查电源导线是处于正确的位置并是正确地连接。
  --使得任何盖罩的装配都不会对导线或它们的绝缘造成损坏。
  --对便携式器具,即使一根导线的无绝缘端头从接线端子内脱出,也不能与易触及金属部件接触,除非软线的端部使得导线不可能滑出。
  通过视检,并通过用表11中规定的大横截面积的电缆或软线进行安装试验,来检查其合格性。
  便携式器具要经受下述补充试验:
  对距接线端子30mm或更小的距离处没有夹紧电源软线的柱形接线端子,以及用螺钉夹紧的其它接线端子,应将夹紧螺钉或螺母轮流松开。然后在紧靠该接线端子的位置上,以任意方向对导线施加2N的力。导线的无绝缘端头不应与易触及金属部件接触。
  注
  1 对有柱形接线端子的器具,若在距接线端子30mm或更小距离处,已夹紧电源软线的,则不进行此试验。
  2 电源软线可以用软线固定装置来夹紧。
  25.22器具输入插口
  --其所处的位置和封装应使带电部件在连接器插入或拔出期间,都是不易触及的。
  --所处位置应使连接器能困难的插入。
  --其位置在插入连接器后,当器具以正常使用的任何状态放在平面上时,器具应不被此连接器支撑。
  --如果器具外部金属部件的温升,在第11章的试验期间超过75K,则不应使用冷环境器具输入插口,除非电源软线在正常使用中不可能与此类金属部件接触。
  通过视检,来检查其合格性。
  注:器具带有的器具输入插口符合IEC320,则认为满足了项要求。
  25.23互连软线应符合电源软线的要求,此外:
  --互连软线的导线横截面积,应根据第11章试验期间此导线流过的大电流来确定,而不是根据器具的额定电流来确定。
  --如果导线的电压小于额定电压,则此导线绝缘厚度可以减小。
  通过视检、测量、必要时,通过试验如16.3的电气强度试验,来检查其合格性。
  25.24可拆卸的互连软线不应提供这样的连接装置,即:当连接断开时由于连接装置之一脱离啮合而使易触及金属部件带电。
  通过视检,并且必要时,通过使用图1中所示的试验指,来检查其合格性。
  25.25  如果互连软线断开时,其对本标准的符合程度受到损害。则互连软线不借助于工具应无法拆下。
  通过视检,并且必要时通过适当的试验,来检查其合格性。
  
  26外部导级用接线端子
  26.1.1带X型连接的器具和连接到固定布线的器具,应提供用螺钉、螺母或等效装置进行连接的接线端子。本要求不适用于带电源引线的器具,或带有使用专门制备软线的X型连接的器具。
  螺钉和螺母不应用来固定任何其它元件,但如果内部导线的设置使得其在装配电源电线时不可能移位,则也可以用来夹紧内部导线。
  通过视检,检查其合格性。
  注
  1 对用于电气铜导线的螺钉型和非螺钉型夹紧装置的安全要求正在考虑之中。按照IEC999:1990中2.10,带有一个执行元件的非螺钉型夹紧单元被作为等效的装置来考虑。
  2 对非螺钉接线端子的要求在IEC685-2-1中给出。
  26.1.2带X型连接的器具,可以用锡焊来进行外部导线的连接,但其定位或固定的可靠性不得单一地依赖于锡焊。然而,如果有挡板,即使导线从焊接点脱开,也不能使带电部件和其它金属部件之间的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减小到低于29.1规定值的50%,则也可以仅用锡焊连接。
  带Y型连接或Z型连接的器具,可以使用锡焊、熔焊、压接和类似的连接方法来进外部导线的连接。对II类器具,导线定位或固定的可靠性不得单一地依赖于钎焊、压接或熔焊。然而,如果有挡板,即使导线从锡焊或熔焊的结合点上脱开,或是从压接的连接处滑出,也不能使带电部件与其它金属部件之间的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减小到低于29.1规定值的50%,则也可以单一地使用锡焊,熔焊或压接的方法来连接。
  通过视检,并通过测量,来检查其合格性。
  注
  1 不认为二个独立的紧固装置将在同进变松。
  2仅用锡焊连接的导线,除非在接线端子附近处将其夹持住,否则不认为是被充分地固定了。然而除了箔线以外,其它导线在被焊接前勾进孔眼,只要导线所穿过的孔眼不过大,则认为是一种合适的保持导线在位的方法。
  3 用其它方法将导线连接到接线端子,除非在接线端子附近另有附加的固定,否则不能认为是被充分固定的。该附加固定要同时夹紧软线的绝缘和导线。
  4 像开关那样的元件,其接线端子如果符合本章的要求,则可以作为外部导线的接线端子使用。
  26.2 X型连接的和连接到固定布线的接线端子,应允许具有表11所示标称横截面积的导给连接。然而,如果使用了专门制备软线,则此接线端子只需适合于该种软线的连接。
  
  表11导线的标称横截面积
  器具的额定电流 A标称横截面积,mm2
  软线用于固定布线的电缆
  3 >3.6 >6-10 >10-16 >16-25 >25-32 >32-40 >40-630.5和0.75 0.75和1 1和1.5 1.5和2.5 2.5和4 4和6 6和10 10和161-2.5 1-2.5 1-2.5 1.5-4 2.5-6 4-10 6-16 10-25
  通过视检,测量并通过试装具有规定小和大横截面积的电缆或软线,来检查其合格性。
  26.3电源软线的接线端子应适合于它们的使用目的。用螺钉夹紧的接线端子和无螺钉接线端子,不应用于扁平双芯线箔线的连接,除非这种箔线的端头装有一个适合与螺钉接线端子一起使用的位置。
  通过视检,并且通过对连接施加5N的拉力,来检查其合格性。
  试验后,连接不应出现本标准含义的损坏。
  26.4X型连接的接线端子和连接到固定布线用的接线端子应被固定得以使其在夹紧装置被拧紧或松开时:
  --接线端子不松动;
  --内部布线不受到应力;
  --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不减小到低于29.1规定的值。
  通过视检并通过IEC999:1990中8.6条的试验来检查其合格性,所施加的力矩应等于规定力矩的三分之二。
  注
  1 用二个螺钉固定,或在凹槽内用一个螺钉固定使其无明显的移动,或其它适合的方法都可用来防止接线端子的松动。
  2 只用密封剂盖而不用其它锁定装置,不被认为是足够的,但对正常使用中不承受力矩的接线端子,可以使用自固性树脂来锁定。
  26.5  X型连接的接线端子和连接固定布线用的接线端子,其结构应使其有足够的接触压力把导线夹持在金属表面之间,而不损伤导线。
  通过在26.4的试验后,对接线端子和导线视检,来检查其合格性。
  26.6X型连接的接线端子,但用专门制备软线的接线端子和连接到固定布线的接线端子除外,应不要求导线的专门制备。其结构或放置应使得导线在拧紧夹紧螺钉或螺母时,不能滑出.
  通过在26.4的试验后,对接线端子和导线进行视检,来检查其合格性。
  注
  1 “导线的专门制备”这一术语,包括对绞线丝的挂锡、电缆线耳、孔眼或类似装置的使用,但不包括在引入端子之前对导线的重新整形,或为加固端头,而对绞线股的拧绞。
  2 如果导线是显现出深或尖锐的缺口,则认为是导线被损坏。
  26.7柱形接线端子的结构和设置,应使引入到孔中的导线端头是可见的,或使其超出螺纹孔的距离至少等于螺钉标称直径的一半或2.5mm,二者中取较大者。
  通过视检和测量,来检查其合格性。
  26.8用于连接固定布线的接线端子,包括接地端子,其位置应被彼此靠近。
  通过视检,来检查其合格性。
  26.9X型连接的接线端子,在盖子或外壳的一个部分取下后,应是易触及的。
  通过视检,来检查其合格性。
  26.10不借助于工具帮助应触及不到接线端子,尽管其上的带电部件是触及不着的。
  通过视检并通过手动试验,来检查其合格性。
  26.11X型连接的接线端子,其位置和防护应使得:如果在装配导线时,有多股绞线的一根导线丝滑出,在带电部件和易触及金属部件之间不存在意外连接的危险;对II类结构,在带电部件和仅用附加绝缘与易触及金属部件隔开的金属部件之间,与不存在意外连接的危险。
  通过视检,并通过下述的试验,来检查其合格性。
  从一根具有表9规定的标称横截面积的柔性导线的端子上去掉8mm长的一段绝缘。
  将多股绞线中的一根导线丝分出,留在端子外,将其它的导线丝插入到接线端子内并夹紧。
  以每个可能的方向弯曲在外面的导线丝,不要在障碍附近形成急弯,与不要将绝缘向后撕扯。
  注:此试验也适用于接地导线。
  
  27接地措施
  27.1万一绝缘失效可能带电的OI类和I类器具的易触及金属部件,应并可靠地连接到器具内的一个接地端子,或器具输入插口的接地触点。
  接地端子和接地触点不应连接到中性接线端子。
  O类、II类和III类器具,不应有接地措施。
  通过视检,检查其合格性。
  注
  1 如果易触及金属部件,用连接到接地端子或接地触点的金属部件,将其与带电部份屏蔽开,则不认为万一绝缘失效它们可能带电。
  2 未经受住第21章试验的装饰罩盖,其后面的金属部件被认为是易触及金属部件。
  27.2用螺钉夹紧的接线端子,应符合第26章的有关要求。无螺钉接线端子应符合IEC685-2-1。
  用于连接外部等电位导线的接线端子,应允许连接从2.5mm2和6mm2的标称横截面积的导线,并且它不应用来提供器具不同部件之间的接地连续性。不借助工具的帮助应不能松开这些导线。
  接地端子的夹紧装置应充分牢固,以防止意外松动。
  通过视检,手动试验并且对无螺钉接线端子通过IEC685-2-1中规定的试验,来检查其合格性。
  注
  1 电源软线中的接地导线,不认为是等电位连接导线。
  2 一般说来,除一些柱形接线端子以外,通常用于载流接线端子的结构,提供了足够的回弹性能以来满足后一要求。对其它的结构,有必要采取特殊的措施,如使用一个不可能非故意拆除,且有足够回弹性能折零件。
  27.3  如果一个可拆卸部件插入到器具的另一部分中,而且它具有接地连接,则在此部件入位时,在载流连接完成之前,应行接地连接,而当取下部件时,在接地连接断开之前,应先将载流连接断开。
  带电源软线的器具,其接线端子或软线固定装置与接地端子之间导线长度的设置,应使得如果软线从软线固定装置中滑出,载流导线在接地导线之前先绷紧。
  通过视检和手动试验,来检查其合格性。
  27.4  打算连接外部导线的接地端子,其所有零件都不应由于接地导线的铜接触,或与其它金属接触而引起腐蚀危险。
  金属框架或外壳以外,用来提供接地连续性的部件都应有足够耐腐蚀的镀层,或用耐腐蚀的金属制造。如果这些零件是钢制的,则应在基本表面上提供厚度至少为5μm的电镀层。
  对打算用来提供或传递按接触压力的带镀层或不带镀层的钢制件,应是充分防锈的。
  如果接地端子的主体是铝或铝合金制造的框架或外壳的一部分,则应采取预防措施以避免由于铜与铝或铝合金的接触而引起的腐蚀危险。
  通过视检和测量,来检查其合格性。
  注
  1 在冷态下工作的零件其含铜量不少于58%的铜或铜合金制件,对其它的零件其含铜量不少50%的铜或铜合金制件,和含铬量至少为13%的不锈钢件,都认为是足够耐腐蚀的。
  2 经受如铬酸转化涂层那样处理的零件,通常不被认为是足够腐蚀的,但这些零件可用来提供或传递接触压力。
  3 提供接地连续性的零件和只打算提供或传递触压力的零件示例在图14中给出。
  4 钢制件的基本表面,特别是指传递电流的那些表面,在评估这种表面时,要考虑到与此零件外形有关的镀层厚度。在有疑问时,可按ISO2178或ISO1463的规定测量镀层厚度。
  27.5  接地端子或接地触点与接地金属部件之间的连接,应具有低电阻。
  通过下述试验,来检查其合格性。
  从空载电压不超过12V(交流或直流)的电源取得电流,并且该电源等于器具额定电流1.5倍或25A(二者中取较大者),让该电流轮流在接地端子或接地触点与每个易触及金属部件之间通过。
  在器具的接地端子或器具输入插口的接地触点与易触及金属部件之间测量电压降。由电流和该电压降计算出电阻,该电阻值不超过0.1Ω。
  注
  1 在有疑问情况下,试验要一直进行到稳定状态建立。
  2 电源软线的电阻不包括在此测量之中。
  3 注意在试验时,要使测量探棒顶端与金属部件之间的接触电阻不影响试验结果。
  
  28螺钉和连接
  28.1  紧固装置和电气连接失效可能损害对本标准的合格程度的,应能承受在正常使用中出现的机械应力。
  用于此目的的螺钉,不能由像锌或铝那些软的,或易于蠕变的金属制造。如果它们是用绝缘材料制成的,则应有至少为3mm的标称直径,而且不应用于任何电气连接。
  传递接触压力的导电螺钉,应旋入金属之中。
  如果这些螺钉用金属螺钉置换能损害附加绝缘或加强绝缘,则这些螺钉不能用绝缘材料制造。在更换具有X型连接的电源软线时或用户维修保养时可取下的螺钉,如果它们用金属螺钉置换能损害基本绝缘,则其应不用绝缘材料制造。
  注:电气连接包括接地连接。
  通过视检,来检查其合格性。
  传递接触压力的,或那些在用户维修保养或安装期间可能被拧紧的螺钉和螺母,应按下述试验。
  螺钉和螺母不用猛力来拧紧和松开:
  --对与绝缘材料的螺纹啮合的螺钉拧紧、松开各10次。
  --对螺母和其它螺钉拧紧、松开各5次。
  与绝缘材料的螺纹啮合的螺钉,每次都应完全的拧出和拧入。
  在试验接线端子的螺钉和螺母时,将表11规定的大横截面积的电缆或软线置于此接线端子之中。在每次拧紧之前都要重新放置。
  通过使用一个合适的螺丝刀、扳手或特殊扳子,并施加表12所示的力矩来进行此试验。
  表中第Ⅰ栏适用于:拧紧时,螺钉不从孔中突出来的无头金属螺钉。
  第Ⅱ栏适用于:
  --螺母和其它金属螺钉;
  --具有下述特点的绝缘材料制造的螺钉;
  螺钉头对边尺寸超过螺纹外径的六角头螺钉。
  内键槽对角尺寸超过螺纹外径的带内键槽圆柱头螺钉。
  槽长超过螺纹外径1.5倍的直槽有头螺钉。
  第Ⅲ栏适用于:绝缘材料的其它螺钉;
  表12试验螺钉和螺母的力矩
  螺钉的标称直径(外螺纹直径) mm力矩,Nm
  ⅠⅡⅢ
  ≤2.80.20.40.4
  >2.8-3.00.250.50.5
  >3.0-3.20.30.60.5
  >3.2-3.60.40.80.6
  >3.6-4.10.71.20.6
  >4.1-4.70.81.80.9
  >4.7-5.30.82.01.0
  >5.3-2.51.25
  不应出现影响此紧固装置或电气连接继续使用的损坏。
  注
  1 标称直径为2.9mm的宽螺距(金属板用)螺钉,被认为与3mm直径的ISO公制螺螺钉等效。
  2 螺丝刀刀头的形状,应与螺钉头相配。
  28.2  电气连接的结构,应使接触压力不通过那些易于收缩或变形的绝缘材料来传递,除非金属零件有足够的固弹力能补偿绝缘材料任何可能的收缩或变形。
  通过视检来检查其合格性。
  注:陶瓷材料是不易收缩或变形的。
  28.3 宽螺矩(金属板)螺钉不应用于载流零件的连接,除非它们以彼此直接接触的方式压紧那些零件。
  自攻螺钉不能用做载流零件的电气连接,除非它们能开成一种完全标准形状的机械螺钉螺纹。这种螺钉如果可能由用户或安装者操作,则除非其螺纹是挤压成形的,否则不应使用。
  只要在正常使用中它一定不妨碍连接,并且在每个连接处至少使用二个螺钉,则自攻螺钉和宽螺距钉可以用来提供接地的连续性。
  通过视检,来检查其合格性。
  28.4 器具的不同部件之间进行机械连续的螺钉和螺母,如果它们也进行电气连接,或提供接地连续性,则应可靠定,防止松动。
  注
  1 如果该连接至少使用了二个螺钉,或如果提供了一个替代的接地电路,则此要求不适用于该电路中的螺钉。
  2 弹簧垫圈、锁紧垫圈和作为螺钉头一部分的冠型锁定装置,可提供满意的保障。
  3 受热软化的密封剂,只能对正常使用中不承受扭力的螺钉连接处提供满意的保障。
  用于电气连接的铆钉,如果这些连接在正常使用中承受扭力,则应可靠固定以防止松动。
  注
  4 这一要求并不意味着必须使用一个以上的铆钉来提供接地连续性。
  5 非圆形的铆钉杆或有一个合适槽口,可以认为是足够了。
  通过视检和手动试验,来检查其合格性。
  
  29爬电距离、电气间隙和穿通过绝缘距离
  29.1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不应小于表13中所示以mm为单位的值。
  如果在绕组与电容器连接在一起的那一点和仅用基本绝缘与带电部件隔开的金属部件之间出现谐捺电压,则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不应小于对由谐振而产生的电压所规定的值,在加强绝缘的情况下,此值增加4mm。
  通过测量,来检查其合格性。
  装有器具输入插口的器具,在插入一个适合的连接器的情况下进行测量。对不带专门制备软线的X型连接的器具,都应在装有表11规定的大横截面积的电源导线的情况下和不带导线的情况下分别进行测量。其它器具,按器具交付状态进行测量。
  带有皮带的器具,应让皮带在位,并将打算用来改变皮带张力的装置调到其调节范围内的不利位置业进行测量,并且还在取下皮带的状态进行
  运动部件要被置于不利的位置上,非圆头的螺母和螺钉,要假定拧紧其在不利的方位上。
  按线端子和易触及金属部件之间的电气间隙,还要在将螺钉和螺母尽可能拧松的情况下进行测量,但到那时电气间隙应不小于表13所示值的50%。
  穿通绝缘材料外部零件上的狭孔或开口的距离,要测量到与易触及表面按触的金属箔上。用图1所示的试验指,将金属箔推入棱内和类似的位置,但不要压进开口内。
  如果必要的话,在测量时,对电热元件以外的裸露导线上的任意点,对温控器或类似无绝缘的金属毛细管上的任意点和金属壳的外表面要施加一个力,以力图减少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
  此力用图1所示的试验指施加,其值如下:
  --对裸露导线、温控器的无绝缘毛细管、导电性软管、在器具内部的金属箔以及类似部件为2N。
  --对外壳为30N。
  注
  1 测量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的方法在附录E中给出。
  2 越过障碍物测量电气间隙,如果障碍物是由未粘合在一起的两个部分组成,则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应穿过结合部进行测量。
  3 带有双重绝缘部件的器具,具基本绝缘和附加绝缘之间没有金属,则按在两绝缘之间有金属箔来进行测量。
  4当评价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时,要考虑金属外壳或盖子的绝缘衬的作用。
  5为把器具固定到支承架上而提供的装置被认为是易触及的。
  6 表中规定的值适用于电动机绕组的跨越点。
  对印刷电路板上的导电图形,其边棱除外,只要电压应力的峰值没有超过下述值,表中关于不同极性部件间的值可以减小。
  --若是防污物沉积的,为150V/mm,但小距离为0.2mm.
  --若不是防污物沉积的,为100V/mm,但小距离为0.5mm.
  对峰值电压超过50V的情况,只有印刷电路板的耐漏电起痕指数(PT1)按照附录N进行测量时超过175,减小的爬电距离规定才适用。
  只要当这些距离轮流短路时,器具符合第19章的要求,这些距离可以进一步的减小。
  注7:当上述规定的限制使其值高于表中的值时,表中的该值适用。
  在光耦合器中的爬距离和电气间隙不测量。
  仅用基本绝缘隔开的那些不同电位的带电部件,只要其间的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轮流短路仍满足第19章的要求,允许其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小于表中的规定。
  29.2 对工作电压小于或等于250V的情况,金属部件间穿通绝缘的距离,如果是用附加绝缘隔开的,不应小于1.0mm;如果是用加强绝缘隔开的,不应小于2.0mm.
  通过视检并通过测量,来检查其合格性。
  注
  1 这条并不意味着该距离必须只能穿过固体绝缘。绝缘可以由固体材料加上一个或多个空气层组成。
  2 带有双重绝缘部件的器具,如果基本绝缘和附加绝缘之间没有金属,则按两绝缘之间有金属箔来进行测量。
  29.2.1如果是以云母或类似材料以外的薄片结构来施加绝缘,并且符合下述条件,则本要求不适用:
  --对附加绝缘:至少由二层组成,而且每层都经受住16.3对附加绝缘的电气强度试验。
  --对加强绝缘,至少由三导组成,而且其中任意两层一起经受住16.3对加强绝缘的电气强度试验。
  通过视检,来检查其合格性。
  29.2.2如果附加绝缘或加强绝缘是不易触及的,并且符合下述条件之一,则本要求也不适用。
  --在第19章试验期间,确定的高温升不超过11.8中规定的值。
  --绝缘在温度为第19章试验期间确定的大温升再加50K的烘箱中,处理168h后,经受16.3的电气强度试验。在在洪箱中出现的温度和冷却到约为室温后两种情况下,对绝缘进行试验。
  通过视检和试验,来检查其合格性。
  对光耦合器,要在第11章或第19章试验期间,在光耦合器上高温长再加50K的温度下,并让基在这些试验期间出现的不利条件下工作,来进行此处理过程。
  
  表13小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mm
  距离Ⅲ类器具 和结构其它器具
  工作电压 ≤130V工作电压 > 130V~250 V工作电压 ≥ 240V~480 V
  爬 电 距 离电 气 间 隙爬 电 距 离电 气 间 隙爬 电 距 离电 气 间 隙爬 电 距 离电 气 间 隙
  不同电位的带电部件之间: --如果是防污物沉积的 --如果不是防污物沉积的 --如果是漆包线绕组 --如果有防污物或潮湿沉积保护: 正温度系数(PTC)电阻(包括其连接线) 1.0 2.0 1.0 1.0 1.5 1.0  - 1.0 2.0 1.5  1.0 1.0 1.5 1.5  1.0 2.0 3.0 2.0  1.0 2.0 2.5 2.0  1.0 2.0 4.0 3.0  - 2.0 3.0 3.0  -
  带电部件和超过基本绝缘的其它金属部件之间: --如果是防污物沉积的 .用陶瓷纯云母和类似材料制造的 .如果用其它材料制造 --如果不是防污物沉积的 --如果带电部件为漆包线绕组 --在管状铠装电热元件的端部   1.0 1.5 2.0 1.0 -   1.0 1.0 1.5 1.0 -   1.0 1.5 2.0 1.5 1.0   1.0 1.0 1.5 1.5 1.0   2.5 3.0 4.0 2.0 1.0   2.5 2.5 3.0 2.0 1.0   - - - - -   - - - - -
  带电部件和越过加强绝缘的其它金属部件 之间: --如果带电部件为漆包线绕组 --对其它带电部件  - -  - -  6.0 8.0  6.0 8.0  6.0 8.0  6.0 8.0  - -  - -
  用附加绝缘隔开的金属部件之间--4.04.04.04.0--
  在器具安装面的凹槽内的带电部件与固定 安装支承表面之间 2.0 2.0 6.0 6.0 6.0 6.0 - -
  注 1 这里规定的电气间隙,不适用于自动控制器、微隙结构的开关以及类似装置的触点间的气隙,也不适用于那些电气间隙随触点的运动而变化的装置中,其载流部件之间的气隙。 2 通常,只要器具内部自身不产生尖埃,一个具有合理的防尘外壳的器具,其内部被认为是防污物沉积的;不要求其完全密封。 3如果部件是刚性的,而且用模制件定位,或如果其结构使得没有因该部件的变形或移动而使距离减小的可能性,则此值要以减小到2.0mm. 4 如果有防污物沉积保护的。 5 如果越过有防污物沉积保护的陶瓷,纯云母和类似材料。
  
  30耐热、耐燃和耐漏电起痕
  注:本章规定的试验是以涉及这一方面的现行IEC标准为基础。像预选试验那样确定耐燃的其它概念,正在考虑之中。
  附录H给出了本章各试验的选择和顺序。
  30.1  其恶化可导致器具不符合本标准要求的那些由非金属材料制成的外部零件、用来支撑带电部件(包括连接)的绝缘材料零件以及提供附加绝缘或加强绝缘的热塑材料零件,应充分耐热。
  通过图示12所示的装置,对有关的部件进行球压试验,来检查其合格性。
  开始试验之前,被试零件先要在温度为15℃到35℃之间,相对湿度为45%到75%之间的大气环境中,保持24h。
  支撑住该零件,以使其上表面呈水平,并将装置的球状部分以20N的力压到此表面上。被试零件的厚度应至少为2.5mm.
  注1:如果必要,可通过用此零件的两片或多片来获得要求的厚度。
  该试验在烘箱内进行。烘箱温度为40℃+2℃加上第11章试验期间确定的大温升,但该温度应至少:
  --对外部零件为75℃+2℃
  --对支撑带电部件的零件为125℃+2℃
  然而,对提供附加绝缘或加强绝缘的热塑材料零件,该试验在25℃+2℃加上第19章试验期间确定的高温升的温度下进行(如果此值是较高的话)。只要19.4的试验是通过非自复保护装置的动作而终止的,并且必须取下盖子或使用工具去复位它,则不考虑其19.4的温升。
  在该试验开始之前,试验装置应处于上面确定的温度。
  1h后,将装置取出,将被试零件立即浸入到冷水中以使其在10s之内冷却到近似室温。压痕直径不应超过2mm.
  注
  2对线圈骨架,只有那些用来支撑或保持接线端子在位的零件才经受该试验。
  3该试验不在陶瓷零件上进行。
  30.2  非金属材料零件,对点燃和火焰蔓延应是具有抵抗力的。
  本要求不适用于装饰物、旋钮以及不可能被点燃、或不可能传播由器具内部产生火焰的其它零件。
  通过30.2.1、30.2.4的试验和30.2.2或30.2.3中的适用试验,来检查其合格性。
  30.2.1有关零件的单独模制试样,经受附录J的燃烧试验。但如果为下述情况,则要在相应的器具零件上,以550℃的温度进行附录K的灼热丝试验以代替燃烧试验。
  --得不到单独模试样;
  --没以有该材料经受住燃烧试验的证据;
  --单独模试样没经受住燃烧试验。
  30.2.2对有人照管下工作的器具,支撑那些在正常工作期间其载流超过0.5A的连接件的绝缘材料零件,经受附录K的灼热丝试验。该试验在650℃的温度下进行,与那些连接触或靠行很近的零件也进行该试验。
  手持式器具、用手或脚来保持开关接通的器具和手连续加载的器具不进行该试验。
  注
  1支撑熔焊连接件的零件不进行该试验。
  2“靠得很近“认为是不超过3mm的距离。
  30.2.3对其它器具,由绝缘材料零件支撑的并且其载流在正常工作期间超过0.5A的连接件,经受附录L的不良连接试验。如果由于连接件的设计不能进行该试验,则支撑此连接件的绝缘材料零件,经受附录K的灼热丝试验,试验在750℃的温度下进行。在这种情况下,与此连接件接触或靠得很近的零件也进行该试验。
  注
  1支撑熔焊连接体的零件不进行该试验。
  2“靠得很近“认为是不超过3mm的距离。
  在施加灼热丝期间,测量火焰的高度和火焰持续时间。
  另外,对那些经受灼热丝试验,但在施加灼热丝期间燃起火焰的零件,其周围的零件如果满足下述条件,则经受附录M的针焰试验。该试验持续时间,为灼热丝试验期间测定的火焰持续时间。
  --如果它们处在与火焰等高的距离之内,并且
  --它们可能受到火焰的侵害。
  但是,用符合该针焰试验的隔离挡板屏蔽起来的零件,不进行该试验。
  按照IEC707分极为FV-0或FV-1的材料所制成的零件,不进行针焰试验,为进行IEC707试验而呈送的材料试样,其厚度不应超过其相应零件的厚度。
  注3:受火焰损害的零件,认为是半径为10mm,高度与火焰高度相等的垂直圆柱体放置在灼热丝施加点的上方时,所包络的那些零件。
  30.2.4如果零件没有经受住30.2.2或30.2.3的试验,则在50mm距离内所有非金属材料的其它零件上,进行附录M的针焰试验。但用符合针焰试验隔离挡板屏蔽起来的零件,不进行该试验。
  按照IEC707分级为FV-0或FV-1的材料所制成的零件,不进行针焰试验。为进行IEC707试验而呈送的材料试样,其厚度不应超过其相应零件的厚度。
  30.3 跨越其上可能出现漏电起痕路径的绝缘材料应对耐漏电起痕具有足够的抵抗能力,此时要考虑到工作条件的严酷性。
  漏电起痕路径易在下述位置发生:
  --不同电位的带电部件之间;
  --带电部件和接地的金属部件之间;
  --跨越整流子或电刷帽的绝缘材料处。
  通过附录N的耐漏电起痕试验,来检查其合格性。
  在正常工作下使用的绝缘材料零件才陶瓷材料零件,不进行该试验。
  对在严酷工作条件下使用的绝缘材料零件,试验电压为175V。如果此材料没有经受住该试验,但除了起火外没有其它的危险,则周围零件经受附录M的针焰试验。
  对在极严酷工作条件下使用的绝缘材料零件,试验电压为250V。如果此材料没有经受住该试验,但已经受住试验电压为175V的该试验,并且除了起火外没有其它的危险,则其周围零件经受附录M的针焰试验。
  按照IEC707分级为FV-0或FV-1的材料所制成的零件,不进行针焰试验。为进行IEC707试验而呈送的材料试样,其厚度不应超过相应零件的厚度。
  注
  1在能出现漏电起痕路径处50mm以内的所有非金属材料零件上,进行针焰试验。
  3  绝缘材料的工作条件严酷等级,在附录P中给出。
  
  31 防锈
  其生锈可能导致器具不能符合本标准要求的铁质零件,应具有足够的防锈能力。
  注:必要时,在产品的特殊安全要求中规定试验。
  
  32 辐射、毒性和类似危险
  器具不应放出有害的射线,或再现毒性或类似的危险。
  注:必要时,在产品的特殊安全要求中规定试验。
  材料:金属,另有规定时除外
  长度以mm为单位
  没有规定公差的尺寸,其公差:
  对角度为
  对长度尺寸:≤25mm为
  >25mm为±0.2
  两个接合点都应允许在同一平面上,以相同的方向运动900+100的范围。
  
  D.是对外部负载提供大功率超过15W。距电源的远点。A和B,是对外部负载提供大功率不超过15W。距电源的近点。A和B点分别与C短路。19。11。2中规定的故障情况a)至f)可分别施加在Z1,Z2,Z3,Z6和Z7的适用之处。
  图9  带低功率点的电子电路示例
  附录A
  (标准的附录)
  引用的规范性标准
  下述标准包含的一些规定,通过在正文中的引用,而构成本国际标准的规定。发布时,所指出的标准版本和它们的增补件都是有效的,所有的这些标准都要修订,但要鼓励以本国际标准为基础签定协议的一方,调查应用下面给出标准的新版本的可能性。IEC和ISO的成员,保持着现行有效国际标准的登记。
  IEC标准:
  
  51-2:1984
  61-1:1969,灯头
  65:1985,电网电源供电的家用和类似一般用途的电子及有关设备的安全要求
  68-2-63:1991,Eg试验,弹簧冲击锤
  83:1975,家用和类似用途单相插头插座型式、基本参数和尺寸
  85:1984,电气绝缘的耐热性评定和分级
  112:1979,固定绝缘材料在潮湿条件下相比漏电起痕指数和耐漏电起痕指数的测定方法
  127:1974,小型熔断器
  227:1979,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
  245:1985,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橡皮绝缘电缆
  252:1975,交流电动机电容
  309:1988,工业用插头、插座和连接器
  320:1981,家用和类似用途的器具连接器
  328:1972,器具开关
  384-14:1981,电子设备用固定电容器 第14部分:分规范  用于无线电干扰抑制的固定安装式电容器  试验方法的选择和通用要求
  529:1989,外壳防护等级
  685-2-1:1980,家用和类似的固定式电气装置使用的连接器件,第二部分:连接铜导体的无螺纹端子的特殊要求
  695-2-1:1980,着火危险试验,第二部分:试验方法、灼热丝试验和导则
  695-2-2:1980,针焰试验
  695-2-3:1984,发热器的不良接触试验方法
  707:1981,测定固体电气绝缘材料暴露在引燃派源后燃烧性能的试验方法
  730:家用类似用途自动控制器
  730-1:1986,部分:通用要求
  742:1983,隔离变压器和安全隔离变压器--要求
  999:1990,连接装置--电气铜导线用螺钉型夹紧单元的安全要求
  68-2-32:1975,Ed试验:自由跌落
  
  ISO标准
  1463:1982,金属层和氧化层--镀层厚度测量--显微镜法
  2178:1982,在磁性底层上的非磁性镀层--镀层厚度测量--磁测法
  
  附录B
  (标准的附录)
  由充电电池供电的器具
  B1范围
  本附录适用于由充电电池供电的器具,而其充电电池的充电是在器具中进行的。
  注:本标准适用于电池充电器(IEC335-2-29)。
  除非在本附录中另有规定,否则,本标准的所有条款均适用。
  B2定义
  B2.2.9正常工作:器具要在下述条件下工作:
  --器具由充满电的电池供电,在本要求规定的条件下工作;
  --电池初要放电到使器具有能工作的程度,然后给器具充电;
  --如果可能,电池初要放到使器具不能工作的程度。器具通过电池充电器来由电网供电,器具按特殊安全要求规定的条件下工作。
  B2.7.2
  注:在废弃器具之前,为了除去废电池必须取下一部分,即使说明书指出这一部分应被拆下,则也不认为其是可拆卸部件。
  B4试验的一般条件
  该章增加下述条款:
  B4.101 除非另有规定,否则,当器具由电网供电时,它们应按对电动电器的规定来进行试验。
  B7 标志和说明
  B7.1 打算由用户来更换电池的器具电池间室,应标有电池的电压和端子的极性。
  注
  1 如果使用颜色,则正极应使用红色标识,负极应使用黑色标识。
  2 不能用颜色作为的极性指示。
  B7.12 说明书应给出有关充电的信息。
  打算由用户更换电池的器具,其说明书应包括下述内容:
  --电池的型号;
  --电池的极性方位;
  --更换电池的方法;
  --旧电池安全处置的详细内容;
  --对使用不可充电电池的警告语;
  --怎样处理有泄漏的电池。
  器具所装的电池含有对环境有害的材料时,器具说明书应给出怎样取出电池的详细步骤并应指出;
  --在废弃电池前,必须将电池从器具中取出;
  --电池应安全处置;
  --在取出电池时,器具必须要断电。
  B7.15 除了电池本身所带的标志外,其余标志应标在器具与网连接的那一部分上。
  B8 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
  B8.2 对于由用户更换电池且没有电池在位就不能工作的器具,在拆取电池时和取出电池后,仅要求在带电部件与易触及的那些部件之间有基本绝缘。
  B11 发热
  B11.7 电池按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时间充电或充电24h,取其时间较长者。
  B19 非正常工作
  B19.1 器具还承受B19.101、B19.102和B19.103的试验。
  B19.10 不适用
  该章增加下述条款:
  B19.101 器具以额定电压供电并充电168h。
  B19.102 对于不借助于工具就可以将电池取出的器具,若器具的接线端子能用细直棒短路,则在电池充满电的情况下,将该电池的这些端子短路。
  B19.103 由用户更换电池的器具,在将电池取出或使其处于结构所允许的任一位置处,计器具以额定电压供电,并在正常工作条件下工作。
  B21 机械强度
  该章增加下述条款:
  B21.101 带有插入插座用的插脚的器具应具有足够的机械强度。
  通过让装有插脚的器具那一部分承受IEC68-2-32方法2的自由跌落试验来检查其合格性。
  跌落次数:
  如果该部分的质量不超过250g;为100次。
  如果该部分的质量超过250g;为50次。
  试验后,应符合8.1、15.1.1、16.3和29.1的要求。
  B22 结构
  B22.3
  注:带有插入插座用的插脚的器具尽可能地以全部装配好的状况进行试验。
  B25 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
  B25.13.2
  注:本要求不适用于承受安全特低电压的互连软线。
  B30 耐热、耐燃和耐漏电起痕
  B30.2 对于在充电期间连接到电网上的器具部件,30.2.3适用,对于其它部件,30.2.2适用。
  
  附录C
  (标准的附录)
  在电动机上进行的老化试验
  在对电动机绕组的绝缘体系分类有疑问的时候,可进行该试验,例如:
  --当众所周知的绝缘材料以一种非常规的方法使用时;
  --不同温度类别的材料组合用在一个温度比所用的低类材料所允许的温度稍高的地方;
  --当材料被用于没有足够经验的领域,例如:用在具有整芯绝缘的电动机中。
  此试验在六个电动机试样上进行。
  将每个电动机的转子堵注,并让电流分别从转子绕组和定子绕组中通过。电流使相应绕组的温度等于在第11章试验期间测行的大温升再增加25K,这一温度以表C1中所列的这些值之一为增幅再次升高。通过这一电流所对应的持续总时间在表C1中给出。
  表C1
  温度增加值,K总时间,h
  0+3p
  10+30.5p
  20+30.25p
  30+30.125p
  1)P为8000,除非在产品的特殊安全要求标准中另有规定。
  注1:所选的温度增加值应得到制造厂的同意。
  总时间被分为四个相等的时间阶段,每个阶段之后都跟有一个48h的时间,在该时间内,电动机经受15.3规定的潮温处理。在后一次潮湿处理后,绝缘按16.3规定经受电气强度试验,但试验电压降到表5项中规定值50%。
  在四个时间段的每一个之后,并在随后的潮湿处理之前,要按13.2规定测量绝缘系统的泄漏电流,所有在试验中不构成绝缘系统一部分的元件,在进行测量之前都被断开。
  其泄漏电流不应超过0.5mA。
  如果六个电动机中,只有一个在四阶段的段期间失败,则可忽略不计。
  如果六个电动机中的一个,在第二阶段、第三阶段或第四阶段期间失败,则其余五个电动机要经受第五阶段的试验。随后进行潮态处理和电气强度试验。
  剩余的五个电动机应完成该试验。
  注2:为了验证绝缘系统是否在制造厂声明的温度等级之内,进行该试验的绕组,其温度应等于对此绝缘等级规定的限值加上从表中选出的温度增值。
  
  附录D
  (标准的附录)
  对保护式电动机单元的替代要求
  打算在无人看管情况下使用的器具,其保护式电动机单元应经受下述试验:
  能用手复位的电动机保护器,应有一个自动器闸的开关机构。
  19.7的试验基一个单独的试样上进行试样或安装在器具内或与电动机一起被安装在一个长台上。试验的持续时间如下:
  --带有自复位保护器的电动机,在转子堵转情况下,进行循环工作:对具有短时电应力的器具,持续时间为72h;对具有长时电应力的器具,持续时间为432h。
  --带有手动复位保护器的电动机,在转子堵转情况下,工作60次。在每次动作之后,都应尽可能快地使保护器重新复位,以使其保持闭合,但时间不得小于30s。
  对带自复位保护器的电动机,在头72h内,或者对带有手动复位保护器的电动机,在头10次动作期间内,均按一定间隔来观察温度,温度不应超过19.7规定的值。
  在试验期间,电动机保护器应工作可靠,且应符合第8章的要求。不应出现起火。
  在规定的那段温度测量时间之后,电动机应经受16.3的电气强度试验,试验电压按19.13的规定。
  
  
  附录E
  (标准的附录)
  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的测量
  在29.1中规定的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其测量方法在图E1至图E10中简要说明。
  这些图例对气隙与沟槽或对绝缘材料的类型之间,没有差别。
  做如下假设:
  --一个沟槽可有平行边、收敛边或发散边:
  --具有发散边的沟槽,如果其小宽度超过0.25mm,深度超过1.5mm,在底部的宽度等于或大于1mm,则认为跨越气隙,不存在爬电通路,如图E8所示:
  --角度小于800的内拐角,假定用一个1mm(在无法污物情况下用0.25mm)宽的绝缘链移到不利的位置上跨接,如图E3所示。
  --沟槽顶部的跨距为1mm(无污物情况下为0.25mm)或大于1mm的地方,不存在跨越该气隙的爬电距离,如图E2所示。
  --有相对运动的部件间测量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该测量在这些部件处于它们不利的位置时进行。
  --宽度小于1mm(无污物情况为0.25mm)的气隙,在计算总间隙时忽略不计。
  注:在图E1至图E10中,下述符号表示:
  --电气间隙
  
  …爬电距离
  
  条件:所考虑的路径包括一条宽度小于1mm具有任意深度的平行或收敛边沟槽。
  规则: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像图示那样直接跨过沟槽来测量。
  条件:所考虑的路径包括一条宽度等于或大于1mm并具有任意深度的平行边沟槽。
  规则:电气间隙是“视线”距离,爬电路径为沿槽沟的轮廓线。
  条件:所考虑的路径包括一个其内角小于80,宽度大于1mm的V形沟槽。
  规则:电气间隙是“视线”距离。爬电路径为沿槽沟的轮廓线,但用1mm宽(无污物情况为0.25mm)的绝缘链把沟槽底部“短路”。
  
  条件:所考虑的径包括一条肋。
  规则:电气间隙是越过肋顶的短径直路径。爬电路径为沿着肋的轮廓线。
  
  条件:所考虑的路径包括一个每边各带有一条宽度小于1mm(无污物情况为0.25mm)的沟槽的非粘接接缝。
  规则:爬电和电气间隙路径是如图所示的“视线”距离。
  
  条件:所考虑的路径包括一个在每边各带有宽度等于或大于1mm的沟槽的非粘接接缝。
  规则:电气间隙为“视线”距离。爬电路径为沿沟槽的轮廓线。
  
  条件:所考虑的路径包括一个其一边沟槽宽度小于1mm,其另一边沟槽宽度等于或大于1mm的非粘接接缝。
  规则:电气间隙和爬电路径如图所示。
  
  条件:所考虑的路径包括一条带发散边的沟槽,其深度等于或大于1.5mm,其窄部分的宽度大于0.25mm,底部宽度等于或大于1mm。
  规则:电气间隙为“视线”距离。爬电路径为沿沟槽的轮廓线。
  
  (标准的附录)
  与电网电源不隔离并且其具有的基本绝缘又不是根据器具的额定电压来设计的电动机
  F1 范围
  F1.1 本附录适用于工作电压不超过42V,并且不与电网电源隔离,其具有的基本绝缘又不是根据器具的额定电压来设计的电动机。
  除非在本附录中另有规定,否则本标准中的所有章节都适用于这些电动机。
  F8 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
  F8.1
  注:此电动机的金属部件被认为是裸露的带电部件。
  F11 发热
  F11.3 测定此电动机壳体的温升以代替绕组的温升
  F11.8 此电动机的壳体上,在其与绝缘材料接触处的温升,不应超过表3中对相应绝缘材料给出的值。
  F16 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
  F16.3 此电动机的带电部件和它的其它金属部件之间的绝缘不经受该试验。
  F19 非正常工作
  F19.1 不进行19.7到19.9的试验。
  器具还经受F19.101的试验。
  该章增加下述条款:
  F19.101 器具在额定电压下,以下述每一种故障情况,进行工作:
  --此电动机接线端子的短路,包括在电动机回路中所带任何电容器的短路;
  --此电动机供电回路的断开;
  --此电动机工作期间,任何分流电阻的开路。
  每次只模拟一种故障情况,试验依次连续进行。故障模拟电路图如图F1所示。
  原始连接
  … 短路
  ≈ 开路
  A 电动机接线端子的短路
  B 分流电阻的开路
  C 电动机供电电路的开路
  图F1故障模拟
  F22 结构
  该章增加下述条款:
  F22.101 对带有由整流电路供电的电动机的I类器具,其直流电路应通过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与器具的易触及部件隔开。
  通过对双重绝缘和加强绝缘规定的试验,来检查其合格性。
  F29 爬电距离、电气间隙和穿通绝缘的距离。
  F29.1
  注:表13中规定的值,不适用于此电动机带电部件与它的其它金属部件之间距离。
  
  附录G
  (标准的附录)
  测量泄漏电流的电路
  一个测量泄漏电流的适合电路在图G1中给出。
  该电路由一个带锗二级管的整流器D和一个动圈式仪表M、用来调节电路特性的一些电阻R和电容C、以及一个用来调节仪表的电流范围的“先通过后断”的开关S组成。
  此测量电路具有1750Ω±250Ω的总电阻,并且用一个电容器并联,以使得电路时间常数为225μs±15μs。
  整个仪表的敏感范围不超过1.0Ma,较高的测量范围可通过仪表线圈并联无感电阻Rs获得,并同时调节串联电阻Rv,使电路的总电阻R1+Rr+Rv,保持在规定值。
  其基本校验点在50Hz或60Hz频率的正弦波形下,为0.25mA、0.5 mA和0.75 mA。
  注
  1 电路可以有过电流保护,但所选用的方法不能影响电路的特性。
  2整流器具设置在0.5 mA,通过跨越该整流器测得的电压降计算出电阻Rm,然后,调节电阻Rv,以给出对每个范围的电路总电阻。
  3由于锗二极管比其它类型的二极管具有更低的电压降,所以使用锗二极管以造成一个更为线性的刻度,必须选择二极管的额定值以适合整个仪器所要求的大范围。然而,由于适合于较高电流的二极管具有一个高的压降,所以这个范围不准超过25mA。
  4 建议开关的设置,要使得它能自动地转回到给出高电流范围的位置上,以防止仪器的非故意损坏。
  5可通过选择具有优先选用值的一些电容,并有使用串联并排列来构成该电容器。
  
  (标准的附录)
  第30章试验的选择和顺序
  耐热和耐燃
  所有器具
  耐漏电起痕.
  所有器具
  附录J
  (标准的附录)
  燃烧试验
  燃烧试验按IEC707进行。
  对本标准而言,使用FHA方法:“水平试验燃烧”。
  对评定试验结果,采用FH3类,大燃烧速率为40mm/min。
  如果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试样经受不住此试验,则该材料为不合格。
  如果有一个试样经受不住此试验,则在另一组的五个试样上重复此试验,这五个试样全部都应经受住此试验。
  
  附录K
  (标准的附录)
  灼热丝试验
  灼热丝试验按IEC695-2-1进行。
  对本标准而言,下述内容适用。
  4 试验装置的规定。
  注前的后一段用下述内容代替。
  在燃烧或灼热颗粒可能从试样落到器具下面的一个外表面情况,要用一块厚度约为10mm,并覆盖了一层绢纸的白松木板,置于灼热丝的顶端施加于试样之点的下方200mm±5mm距离处,来进行试验。如果用整个器具进行试验,则应将其使用的正常位置放在一块覆盖有一层绢纸的松木板上方。在试验开始之前,将此木板按第7章对试样的规定进行处理。
  5 严酷程度
  对试样施加灼热丝的持续时间为30s±1s。
  10 观察和测量
  c)项不适用.
  
  附录L
  (标准的附录)
  带加热器的不良连接试验
  带加热器的不良连接试验按IEC695-2-3进行。
  对此标准而言,下述内容适用。
  试验的一般叙述
  增加下述内容:
  如果为下述情况,则其压接连接不经受此试验。
  --不良连接不能引起火灾危险;
  --连续电流少于0.5A;
  按下表选择导线,并与匹配正确的连接器一起使用。
  
  连接电流A横截面积,mm2
  ab
  ≥0.5-4.0-0.5
  >4.0-6.00.751.0
  >6.0-10.01.01.5
  >10.0-16.01.52.5
  >16.0-25.02.54.0
  a栏适用于镀锡多股绞线的连接。 b栏适用于其它多股绞线的连接。
  
  如果保持连接件的绝缘按其适用在30.2.2或30.2.3规定的试验温度下经受住附录K的灼热丝试验,则认为该压连接不能引起火灾危害。
  打算插入到螺钉接线端子内的多股绞线端部的套管,不被认为是压接连接。
  在确立连续电流值时,不考虑冲击电流。
  3试验装置的叙述
  涉及火焰扩展可能性的评定的后一段,包括带破折号的三段以及注释的段,由下述内容代替:
  在燃烧或灼热颗粒可能从试样落到器具下面的一个外部表面的情况,要用一块厚度约为10mm,并覆盖了一层绢纸的白松木板,置于试验加热器施加到试样之点的下方200mm±5mm的距离处,进行试验。验开始之前,将此木板按第6章对试样的规定进行处理。
  4严酷等级
  施加试验能量的持续时间为30min±1min。
  7试验程序
  用下述内容代替7.6:
  此试验在一个试样上进行。如果该试样经受不住此试验,则要在另外二个试样上重复此试验,这二个试样那时都应住此试验。
  10在相关技术规范中给出的信息
  h)项的个带破折号的段落不适用。
  
  附录M
  (标准的附录)
  针焰试验
  针焰试验按IEC695-2-2进行。
  对本标准来说,下述内容适用。
  4试验装置的叙述
  第六段用下述内容代替:
  在燃烧或灼热颗粒可难从试样落到器具下面的一个外部表面的情况,要用一块厚度约为10mm,并覆盖了一层绢纸的白松木板,置于距试验的火焰施加到试样之点的下方200mm±5mm的距离处来进行试验。如果用整个器具进行试验,则应将其按使用中的正常位置放在一块覆盖有一层绢纸的松木板上方。在试验开始之前,将此木板按第六章对试样的规定进行处理。
  5严酷等级
  施加试验火焰的持续时间为30s±1s。
  8试验程序
  8.4在段中“或任何意外施加的点燃源”一句话不适用。
  后两段由下述内容代替:
  在试验开始时,试验火焰的施加要使火焰的顶端至少与试样的表面接触。
  在试验火焰的施加期间,燃烧器不移动,在规定的时间后,立即将试验火焰移开。试验位置的示例,见IEC695-2-3的图1。
  8.5用下述内容代替:
  试验在一个试样上进行。如果试样经受不住该试验,则在另外二个试样上重复该试验,这二个试样那时都应经受住该试验。
  10试验结果的评定
  增加下述内容:
  当使用一层绢纸时,则该绢纸不应被点燃,白松木板也不应烧焦,但白松木反的轻微变色可忽略不计。
  
  附录N
  (标准的附录)
  耐漏电起痕试验
  耐漏电起痕试验按照IEC112进行。
  对本标准而言,下述内容适用:
  3试验样品
  段的后一句不适用。
  4试验装置
  4.2中的注释不适用。
  4.4中的注2适用,本试验使用4.5中所述的A溶液。
  5程序
  涉及5.1的电压,要按其适用调到175V或250V。
  5.2不适用,5.3的耐漏电起痕试验要进行五次。对于本试验,第3章中的注2和注3也适用。
  
  (标准的附录)
  绝缘材料在漏电起痕危险方面的工作条件严酷等级
  绝缘材料在漏电起痕危险方面的工作条件严酷等级,取决于导电沉积累速率,以及绝缘材料经受电应力的时间长短。
  对本要求而言,公认下述的工作条件;
  正常工作条件:没有实质上的导电物质沉积,但有长时间的电应力;或有轻微的导电物质沉积和短时间的电应力。
  在许多家用电器中使用的绝缘材料,不认为承受导电物沉积。
  在产生碳尘的电机中,或是承受导电物质沉积的开关装置中使用的绝缘材料,只要在适当的耐久性试验后,经受住相应的电气强度试验,则认为能承受轻微的导电物质沉积的。
  认为耐漏电起痕指数小于175的绝缘材料,是足以在正常工作条件下使用的。
  严酷工作条件:有轻微的导电物质沉积和长时间的电应力;或有严重的导电物质沉积和短时间的电应力。
  电热器具中使用的绝缘材料,在引起房间的空气吹过这些绝缘材料时,例如:在带风扇的加热器中的绝缘材料被认为是承受导电物质累微沉积和长时间的电应力。
  极严酷工作条件:有严重的导电物沉积和长时间的电应力;或极严重的导电物沉积和短时间的电应力。
  用于极严酷工作条件下的绝缘材料的示例:
  --当冰箱连续长时间接在电路上时,用在冰箱内的那些承受凝露或严重的导电物质沉积的零件。其使用的绝缘材料;
  --用在洗衣机或洗碟机上那些承受洗涤剂污染和短时间电应力的零件,其使用的绝缘材料。
  注:在下述情况下,认为在不同电位的带电零件之间和带电零件与接地的金属零件之间存在着长时间的电应力。
  --打算连续工作的器具。
  --不打算连续工作的器具,其电源开关的输入侧。
  --带有一个单极开关或类似装置,并通过一个无极性区分插头,与电源进行连接的器具。
  如果没有单极开关,假定不打算连续工作的该器具是通过一个在固定布线中的开关或一个插头的方式与电容全极断开,因而,将不出现长时间的电应力。
  国际标准IEC
  60335-1
  1991
  修正  2
  1999-06
  修正件2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部分:通用要求
  Amendment2
  Safety of household and similar electrical appliances
  Parts1: General reqirements
  前言
  本修正件由IEC第61技术委员会:“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制定。
  本修正件的正文以下述文件为依据:
  FDIS投票报告
  61/1569/FDIS61/1623/RVD
  有关本标准通过时表决的全部材料可在上面所示的表决报告中找到。
  注:本版本不包括仅涉及法文正文在编辑上的改动 。
  
  前言
  删除以“个别的国家可能希望”和“如果器具的几个功能”开头的两段。
  修改以下一些国家中存在的差异:
  2.8.5:删除
  6.1:增加“希腊、印度和瑞士”。
  13.2:增加“印度”。
  23.7:删除“新西兰”。
  23.1.3:该款内容代替为:“循环次数是不同的,且注不适用(美国)”。
  25.16:在个不同的引用中增加“新西兰”。
  以“cord”代替“cord”。
  27.2:删除“因不采用IEC685-2-1”。
  增加:
  2:稳定条件已被定义(波兰)。
  22.44:根据附加的评价,器具可被接受(美国)。
  27.6:该要求不适用(美国)。
  
  引言
  后一段和注脚代替为:
  个别国家可能希望本标准对那些在特殊要求中没有提到的器具,以及按新的原理而设计的器具的适用问题,按其合理程度给予考虑。
  如果器具的几种功能由几个不同的IEC60335的第二部分(特殊要求)所覆盖,则只要合理,相应的部分应分别用于各自的功能。如果适用,一种功能对其他功能的影响也应考虑到。
  涉及家用电器非安全方面的标准有:
  -TC59发布的IEC标准,它涉及性能测试方法;
  -CISPR111)和CISPR14-12),它涉及电磁干扰抑制;
  -CISPR14-23)和IEC61000系列,它涉及电磁兼容。
  0IEC60364:建筑物电气安装
  CISPR11:电磁干扰特性 - 工业、科学和医学(ISM)射频设备为 - 测量的限制和方法
  CISPR14-1:家用和类似用途的电动器具和热器具无线电干扰特性测量的限制和方法,电气工具和电气设备
  CISPR14-2:电磁兼容 - 家用器具的要求,电气工具的类似设备 - 第二部分 - 产品系列标准
  
  1 范围
  要求的后一段的开头为:“然而,本标准……,”并将其与上一段合并。
  在注3中,删除第7和第8短划线项。
  
  2 定义
  2.2.6 在注的第三短划线项处,在“额定电压”(“rated voltages”)前增加(“supplied at”)。
  2.4.6 删除“incorporating”后的“with”。
  2.4.8 删除注4
  2.7.2 用下述内容代替正文:
  可拆卸部件:不借助于工具就能取下的部件,根据使用说明书需取下的部件(即使需要用工具取下),或不能满足22.11条试验要求的部件。
  注1:为了安装必须到下的部件,即使说明书指明用户可取下它,也不认为该部件是可拆卸的。
  注2:不借助于工具就能取下的元件,可认为是可拆卸部件。
  注3:可打开的部件认为是可取下的部件。
  
  4试验的一般条件
  该章增加下述内容:
  除非另有规定,试验应按本章规定进行
  4.2代替段内容为:
  试验应在一单独的器具上进行,此器具应经受所有的相关试验。但20章、22章(除22.11条和22.18条外)到26章、28章、30章和31章可在另外单独的试样上进行。
  在注1中增加下述内容:
  如需进行24.1.3款试验,则需三个开关或三个附加的试样。
  如果一个故意设置的薄弱部件在19章试验中成为开路,则需一个附加的试样。
  如需进行附录R的试验,则需四个附加的变压器。
  4.3删除“除非另有规定”。
  4.10 删除“除非另有规定”。
  4.11 删除“除非另有规定”。
  
  7标志和说明
  7.6 增加下述符号:
  
  [ISO7000的第1641号符号]……….阅读说明(书)[ISO700的第0434号符号] ……….警告7.12.2代替要求为:
  固定式器具如果未带有电源软线和插头,或也没有至少3mm触点开距的全极断开电源的其它装置,则使用说明书必须指出,依照布线规则,固定线路必须装有这样的断开装置。
  
  8 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
  8.1.2 在段后面增加下述内容:
  试验销同样需穿越覆盖有非导电涂层如瓷釉或清漆的接地金属外壳的开口。
  增加下述的注
  注:器具输出插口不认为是插座。
  8.1.5 代替试验规定为:
  通过视检和8.1.1试验,来检查其合格性。
  
  10 输入功率和电流
  10.2在表2中,代替“额定输入功率”为“额定电流”。
  
  11 发热
  11.8表3
  适用于冷环境的器具输入插口的插脚的温升由“40K”代替为“45K”。
  代替涉及到灯座的正文为:
  带有T标志的灯座:9) - 标有T1标志的B15和B22 - 标有T2标志的B15和B22 其他灯座 无T标志的灯座:9) E14和B15 B22、E26和E227 其他灯座和荧光灯启动器座 140 185 T-25  110 140 55
  在涉及到电容器外表面的部分中,代替第2小点的正文为“符合IEC60384的电容器”。
  表3的注
  在注2的第2段中增加下述内容:
  然而,如果一个温控器或限温器被安装在一个电热导体部分上,那么安装表面所声明的温度限值(Ts)同样是适用的。因此,还应测量安装表面的温升。
  增加:
  9)温升的测量部位应按IEC60598-1的表12.1的规定进行。在表后增加下述的注:
  注3:金属的温升限值适用于那些金属镀层至少0.1mm厚的部件和表面塑料层厚度小于0.3mm的金属部件。
  注4:如果开关是依照附录S来进行试验的,那么需要测量开关端子的温度。
  
  13 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
  13.2在试验规定的第4段,代替“速速地”为“逐渐地”
  
  15 耐潮湿
  15.1 增加下述的注:
  注:视检前,应小心擦去外壳外表面残留的水。拆除时要小心避免任何水进入器具。
  15.1.1 代替第3和第4短划线项的内容的为:
  - IPX3型器具,近14.2.3a条款的规定:
  - IPX4型器具,按14.2.4a条款的规定:
  在后一行,在“1%NaCL”前增加“大约”。
  增加下述的注:
  注:对那些不能按IEC60529规定放置在摆管下的器具,应使用手持式喷溅管。
  15.1.2 代替第6段内容为:
  对IPX4型,器具的水平中心线要与摆管摆动轴心线一致。但对通常放在地面或桌面上使用的器具,支撑物要放在摆管摆动轴心线的高度上,摆动范围限制在从垂直算起每侧各900,持续时间为5min。
  在后一段增加:
  但按说明指明的需要在用户维护保养工作中必须拆除且需使用工具才能拆除的部件不应被拆除。
  15.3 在试验规定的第5段和注2中,“(93±2)%”代替为“93±3)%”。
  
  16 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
  16.3在第2段中,“insulated”代替为“insulating”。
  在第4段中,“迅速地”代替为“逐渐地”。
  
  17 变压器和相关电路的过载保护
  代替试验规定的后一段内容为:
  绕组温度不应超过表6的规定值。但这些限值不适用于符合IEC61558-1第15.5条要求的无危害式变压器。
  
  19 非正常工作
  19.1 增加下述的注:
  注5:如果制造商声明一个控制器是短接的,那么应以使其关效来代替。
  19.6 代替第2段内容为:
  将PTC电热元件上的工作电压增加5%,并让器具工作直至稳定状态建立止。重复这一试验,直到PTC电热元件上的电压增加到1.5倍工作电压或PTC电热元件破裂,二者取决于哪一情况先发生。
  19.7 代替第2段的后一句内容为:
  除非这些电容符合IEC60252的P2类要求,否则器具在每次短路其中一个电容的条件下来重复该试验。
  19.10 代替第2段内容为:
  在试验期间,任何部件不应从器具上弹出。
  19.11 代替第3段内容为:
  在每一次试验期间和试验后,绕组的温度不应超过表6中规定的值。但这些限值不适用于符合IEC61558-1第15.5条要求的无危害式变压器。器具应符合19.13规定的条件。任何流过保护阻抗的电流,都不应超过8.1.4中规定的值。
  删除注3。
  19.11.2 代替故障条件c)内容为:
  c)电容的短路,除非它们符合IEC60384-14的要求。
  19.13 在表7中,代替行内容为:
  木质支撑物,测试角的侧壁,顶板和底板和木质橱柜。
  
  20稳定性和机械危险
  20.1 代替试验规定第2段的第3句内容为:
  然而,如果器具以100角倾斜时,器具的部件与水平支撑面接触,则器具应放置在一水平支撑物上,并以不利的方向将器具倾斜100角。
  在注2中,代替“平面”为“支撑”。
  20.2 在试验规定的第1段,代替“板”为“面”(有两处)。
  增加下述的注:
  注:可用试验指使联锁开关失效的方式而打开的外壳,被认为是可拆卸部件。
  
  21机械强度
  代替试验规定的段内容为:
  通过使用IEC6008-2-75中规定的弹弹簧冲击锤对器具施加冲击试验检查其合格性。
  
  22 结构
  22.20 代替试验规定为:
  通过视检,如果需要,通过适当的试验来检查其合格性。
  22.21 增加下述的注:
  注2:作为电热元件的电气绝缘的氧化镁和陶瓷纤维不认为是吸湿材料。
  22.22 代替正文内容为:
  器具中不应含有石棉。
  通过视检来检查其合格性。
  22.32 增加下述的注:
  注4:如有怀疑,进行下述试验来测定陶瓷材料是否紧密烧结。
  陶瓷材料被打成碎片,浸泡在第100g甲基化酒精中含有1g碱性品经的溶液中。溶液在压强不少于15Mpa,并保持一段时间,以使得样品的试验持续时间数(以小时为单位)和试验压强(以Mpa为单位)之和不小于180。
  从溶液中取出碎片,冲洗,干燥,并打成更小的碎片。
  检查新的破裂面,不应有任何染料的痕迹。
  22.33 代替为:
  在正常使用中易触及的或可能易触及的导电性液体,不应与带电部件直接接触。电极不应用于加热液体。
  对II类结构,在正常使用中易触及的或可能易触及的导体性液体,不应与基本绝缘或加强绝缘直接接触。
  对II类结构,直接接触带电部件的导电性液体,不应与加强绝缘直接接触。
  注1:触及非接地金属部件的液体认为是易触及的。
  注2:如果空气层有可能成为漏液的通道时,那么以它作为双重绝缘的一层时不认为是足够的。
  通过视检来检查其合格性。
  22.40 代替要求为:
  打算在工作时移动的或带有可触及的运动部件的电动器具和联合型器具,应装有一个控制电动机的开关。这个开关的驱动部分就很容易看见并应是易触及的。
  22.42 代替注的内容为:
  注1:符合IEC60065的14.1条试验要求的电阻和符合IEC60384-14的电容器被认为是具有足够稳定阻抗的元件。
  注2:在IEC60384-14中规定的X级的电容不被为是作为保护阻抗的适当元件。
  增加下述条款:
  22.44 器具不应有锐利的外壳,并且外壳上不应有可能被小孩认为是玩具的装饰。
  通过视检来检查其合格性。
  注:例如表现为动物或人或类似大小模型的外壳。
  
  23 内部布线
  23.3 在第2段的句,代替“导线”为“布线”。
  合并头两段
  23.5 在试验规定的第1段(2处)和在注1中“绝缘”代替为“基本绝缘。”
  增加下述的注:
  注3:对II类结构,附加绝缘和加强绝缘的要求适用,除非电源软线护套符合IEC60227或IEC60245要求,则软线护套可作为附加绝缘。
  
  25元件
  25.1增加下述的注:
  注2:除非另有规定,29章的要求适用于器具的带电部件和可触及部件之间。
  24.11 代替第1段内容为:
  可能承受供电电源电压和用于无线电干扰抑制或分压的电容应符合附录Q。
  注:
  - 可能承受供电电源电压的电容例子是安装在器具里的电容;
  - 为此,30.2.3适用;
  - 为此,30.2.3适用,除非电容器是通过开关的动作来从电源断开的。如果电容连接到地,那么开关必须是双极的。
  代替第3段内容为:
  没有单独试验过的和未被认定符合IEC61558-2-6要求的安全隔离变压器应符合附录R的要求。
  代替后一段内容为:
  除非是与器具一起试验的,否则开关应符合IEC61058-1
  24.1.2 增加下述内容到控制器列表:
  - 定时器3000
  - 能量调节器10000
  24.1.2代替条款内容为:
  没有单独试验过的并被认定在器具所发生的实际情况下符合IEC61058-1的开关应符合附录S。
  IEC61058-1的17.2.7款试验应进行10000次工作循环。
  空载下工作的和仅能通过工具操作的开关不经受IEC61058-1的17章试验。这一要求同样适用于其联锁装置使其不可能在有负载的情况下工作的手动开关,但没有该联锁装置的开关需经受IEC61058-1的17.2.7款的100次循环工作试验。
  注:IEC61058-1的17.2.7款试验仅对本标准所要求的开关进行。
  24.1.5 增加:
  适用于30.2.3款要求的器具里的和与电动机绕组以串联方式连接的电容应是IEC60252中的P1类或P2类。
  24.2 在第3条短划线后进行下述的注:
  注:使用熔点至少为230℃的焊接材料是被允许的。
  24.4 在“IEC60083”后增加“或IEC60906-1”。
  24.5 在“IEC60083”后增加“或IEC60906-1”。
  25 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
  25.7 在第2段的句,代替“聚氯乙烯绝缘软线”为“聚氯乙烯护套软线”。
  
  26 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
  26.4.1在注1中,代替“IEC999”为“IEC60999-1”。
  在注2中,代替“IEC685-2-1”为“IEC60998-2-2”。
  26.4 在试验规定中,“代替”IEC999”为“IEC60999-1”。
  26.10 代替要求为:
  端子只有在拆除一个不可拆卸部件后才能成为可触及的。
  
  27 接地措施
  27.3删队第1段。
  试验规定代替为:
  通过视检和手动试验来检查其合格性。
  27.4 在注4的第1句,“传递电流”代替为“很可能传递故障电流”。
  27.6在注3中,“注意……接触电阻….”代替为“注意要确保……接触电阻……”。
  增加下述条款:
  27.7在手持式器具中,印刷电路板上的印制电路不应用作提供接地连续性的措施。但在其他器具中,如果符合下述情况,印刷电路板上的印制电路可被用作接地连续性的措施:
  -- 至少2条印制线用独立的焊点,器具的每一电路都符合27.5条要求;
  -- 印刷电路板的原材料应符合IEC60249-2-4或IEC60249-2-5。
  通过视检和有关试验来检查其合格性。
  
  28 螺钉和连接
  28.1 在第1段中,代替“标准和电气连接”为“标准、电气连接和提供接地连续性的连接”。
  在第2段中,代替“电气连接”为“电气连接或提供接地连续性的连接”。
  代替第3段为:
  用作电气连接或提供接地连续性的螺钉应旋入金属中。
  删除注1。
  代替试验规定的第1和第2段为:
  通过视检和下述试验来检查其合格性。
  螺钉和螺母要进行试验,如果它们
  -- 用作电气连接;
  -- 用作提供接地连续性的连接,除非使用了致辞少2个螺钉或螺母;
  -- 可能被拧紧于
  . 用户维护保养期间
  . 更换X型连接的电源软线时
  . 安装期间
  在试验规定的后1段,删除“电气”。
  28.2代替“电气连接”为“电气连接和提供接地连续性的连接”。
  在要求中增加:
  该要求不适用于载流不超过0.5A的电路中的电气连接。
  28.3 在第1段中,代替“载流零件的连接”为“电气连接”。
  在第2段中,代替“载流零件的连接”为“电气连接”。
  在第3段中,代替“提供”为“在连接中提供”。
  28.4 在第1段中,代替“提供”为“连接提供”。
  在要求的第2段中,代替“电气连接”为“电气连接或提供接地连续性的边接”。
  图
  用下述图代替图4到图7。
  
  可触及金属部件
  
  图10
  在指甲顶部的0.2尺寸处增加±0.02mm的公差
  删除指甲顶部的1.5尺寸。
  
  附录
  附录A
  代替为
  附录A
  (标准的附录)
  引用的规范性标准
  A.1 下述标准包含的一睦规定,通过在本标准中的引用,而构成本国际标准的规定。为确定引用的日期,这些标准在以后的修正件或增补件将不适用。但要鼓励以本标准为基础签订协议的一方,调查应用下面给出的标准的新版本的可能性。IEC和ISO的成员,保持着现地有效国际标准的登记。
  
  A1.1 IEC标准
  60051-2:1984,直接动作指示模拟电气测量仪器用及其附件 - 第2部分:电流表和电压表的特殊要求
  60061-1:1969,与量规一起使用的,控制互换性和安全性用的灯头和灯座.第1部分:灯头
  60065:1998,电网供电的家用和类似一般用途电子及有关设备的安全要求
  60068-2-75:1997,环境试验一第2-75部分:试验一试验方法:冲击试验
  60085:1984,电气绝缘的耐热评价和分级
  60112:1979,固体绝缘材料在潮湿条件下相对漏电起痕指数和耐漏电起痕指数的测定方法
  60127(所有部分),微型熔断器
  60227(所有部分),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
  60245(所有部分),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橡皮绝缘电缆
  60249-2-4:1987,印刷电路用基材-第2部分:规范-第4号规范:普通级的环氧化合物编织的玻璃纤维覆铜层压板
  60249-2-5:1987,印刷电路用基材 - 第2部分:规范 - 第5号规范:规定易燃性的环氧合物编织的玻璃纤维覆铜层压板(垂直燃烧试验)
  60252:1993,交流电动机电容
  60309(所有部分),工业用途的插头、插座及连接器
  60320(所有部分),家用和类似用途的器具连接器
  60384-14:1993,在电子设备使用的固定电容 - 第4部分:地区规定:用于电磁兼容干扰抑制和连接到供电电网的固定电容
  60417:1993,在设备中使用的图形符号 - 单独图表的索引,概述和编辑
  60529:1989,外壳防护等级(IP号码)
  60598-1:1996,灯具 - 部分:通用要求和试验
  60695-2-1/0:1994,着火危险试验 - 第2部分:试验方法 - 第1节/表0:灼热丝试验 - 通用
  60695-2-1/1:1994,着火危险试验 - 第2部分:试验方法 - 第1节/表1:灼热丝试验 - 成品的灼热丝试验和指导
  60695-2-2/0:1991,着火危险试验 - 第2部分:试验方法 - 第2节:针焰试验
  60695-2-3/0:1984,着火危险试验 - 第2部分:试验方法 - 用发热器的不良接触试验
  60707:1981,测定固体电气绝缘材料暴露在引燃源后燃烧性能的试验方法
  60730(所有部分),家用和类似用途的自动电气控制器
  60906-1:1986,家用和类似电器的IEC制插头和插座 - 第1部分:交流16A 250V插头和插座
  60998-2-2:1991,家用和类似用途低压电路连接装置 - 第2部分第2节:无螺纹型夹紧部件的分离式连接装置的特殊要求
  60999-1:1990,连接装置 - 电气铜导体的螺纹和无螺纹夹紧装置的安全要求
  61058-1:1996,器具开关 - 部分:通用要求
  61558-1:1997,电力变压器,供电设备及类似设备的安全 - 第1部分:一般要求和试验
  61558-2-6:1997,电力变压器、供电设备及类似设备的安全 - 第2部分:一般用途安全隔离变压器的特殊要求
  
  A.1.2 ISO标准
  1463:1982,金属和氧化物镀层 - 镀层厚度的测定 - 显微镜法
  2178:1982,磁性基质的非磁性镀层 - 镀层厚度的测量 - 磁性法
  7000:1989,设备用图形符号 - 索引和一览表
  
  A.2 参考文献
  60083:1997,IEC成员国内使用的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
  
  
  附录B
  (标准的附录)
  充电电池供电的器具
  B.8 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
  B.8.2 代替正文为:
  对于根据说明书由用户更换电池的带电池的器具,在电池匝的内表面和带电部件之间仅需基本绝缘。如果器具在没有电池的情况下工作,那么双重绝缘和加强绝缘是需要的。
  
  
  附录F
  (标准的附录)
  与电网电源不隔离并且具有的基本绝缘又不是
  根据器具的额定电压来设计的电动机
  F.19.101 在第2短划线处增加下述内容:
  - 整流器的每一二极管的短路
  增加下述的注:
  注:故障模拟如图F.1所示。
  图F.1代替插图的说明为:
  - 原始连接
  ┅ 短路
  ≈ 开路
  A 电动机接线端子的短路
  B 二极管的短路
  C 电动机供电电路的开路
  D 分流电阻的开路
  附录G
  代替为:
  
  
  附录G
  (标准的附录)
  测量泄漏电流的电路
  用下述的电路来测量泄漏电流。
  
  泄漏电流通过一个与500Ω电阻并联的伏特表的读数来测量。
  注1:这个网络模拟人体阻抗和将生理反应作为一个频离函数。
  注2:这个伏特表能够测量从0到1MHz的真有效值。
  
  增加下述新的附录:
  附录Q
  (标准的附录)
  电容
  IEC60384-14的下述章节和条款适用于可能承受供电电源的和用于无线电干扰抑制的或分压的电容,并有下述的修改。
  部分 - 通知
  1.5 术语
  1.5.3 该条款适用
  X型电容是根据X2分类型来试验的。
  1.5.4 该条款适用
  1.6 标志
  该条款的a)和b)项适用。
  第三部分 - 质量评估程序
  3.4.3.2 试验
  下述表II的内容是适用:
  - O组:4.1、4.2.1和4.2.5条款
  - 1A组:4.1.1条款
  - 2组:4.12条款
  - 3组:4.13和4.14条款
  - 6组:4.17条款
  - 7组:4.18条款
  第四部分 - 试验和测量程序
  4.1 视检和尺寸检查
  该条款适用
  4.2 电气试验
  4.2.1 该条款适用
  4.2.5 该条款适用
  4.2.5.2 仅有表1X适用。试验A的数值适用,但对在加热器具中的电容,试验B和C的数值适用。
  4.12 该条款适用
  注:仅检查绝缘电阻和电压校验(见表XIII)。
  4.13 该条款适用
  4.14 该条款连同它的分条款4.14.1、4.14.3、4.14.4和4.14.7是适用的。
  4.14.7 增加:
  注:仅检查绝缘电阻和电压校验(见表XIII)并同时进行视检,确认样品上无可见损害。
  4.17 该条款适用
  4.18 该条款适用
  
  附录R
  (标准的附录)
  安全隔离变压器
  与器具同时进行试验的安全隔离变压器应符合本标准和下述要求。
  R.7 标志和结构
  R.7.1 按规定使用的变压器应标有:
  - 名称、商标或制造商的识别标志或责任承销商的名称
  - 型号或规格
  注:按规定使用的变压器的定义在IEC61558-1中已给出。
  
  R.17 变压器的过载保护和联合电路
  无危害式变压器应符合IEC61558-1的15.5条要求。
  注:该试验在3个变压器上进行。
  
  R.22 结构
  IEC61558-2-6的19.1条和18.1.2条要求是适用的。
  R.29 爬电距离、电气间隙和绝缘距离
  R.29.1 IEC61558-1的表13中2a、2b和3项规定的距离适用。
  注:对普通污染所声明的数值是适用的。
  
  附录S
  (标准的附录)
  开关
  与器具一起试验的开关应符合标准和下述已修改的IEC61058-1条款的要求。
  IEC61058-1的试验按在器具中发生的实际情况进行。
  在试验前,开关应空载工作20次。
  
  8 标志和文件
  开关不需要标志,但一体化开关应标有制造商名称或商标和规格。
  注:一体化开关应指能从器具单独分离出来进行试验的开关。
  
  13 机械
  该条款适用。
  注:该试验应在一个单独的试样上进行。
  
  15 绝缘电阴和介电强度
  15.1条和15.2条不适用。
  15.3适用于全极断开和微断开。
  注:该试验在IEC60335-1的15.3条潮湿试验后立刻进行。
  
  17 耐久性
  该章适用。
  试验在3个单独的器具或开关上进行。
  在试验结束时,端子温升值不应超过在11章测得的温升值加上30K。
  
  20 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绝缘距离
  该章仅对不同电位的带电部件之间的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适用,如表18中反映明的工作性绝缘和跨过全极断开和微距断开。
  
  国际标准IEC
  335-2-2
  第四版
  1993-04
  +修正件A1
  1998-01
  +修正件A2
  1999-11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二部分:真空吸尘器和吸水式清洁器
  的特殊要求
  Safety of household and similar electrical appliances
  Part2: 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vacuum cleaners and water
  Suction cleaning appliances
  
  前言
  IEC(国际电工委员会)是由所有的国家电工委员会(IEC国家委员会)组成的国际标准化组织,其宗旨是促进在电气和电子领域有关标准化问题上的国际间的合作。为此,IEC开展国际标准化活动,并出版国际标准。这些标准的制定委托各技术委员会完成。任何对该技术问题感兴趣的IEC国家委员会也可参加制定工作。与IEC有联系的国际、政府及非政府组织也可以参加这项工作。IEC与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在两个组织协议的基础上密切合作。
  由所有对该问题特别感兴趣的国家委员会都参加的技术委员会所制定的IEC有关技术问题的正式决议或协议,尽可能代表了对所涉及的问题在国际上的一致意见。
  这些正式决议或协议,以标准、技术报告或导则等形式出版,并在此意义上被各国家委员会接受。
  为了在国际上取得一致IEC国家委员会同意在其国家及地区标准中尽可能大范围地使用IEC国际I标准。IEC标准与相应国家或工区标准之间的差异应在后者中清楚地标出。
  IEC并未制定认可标志的程序。对有某设备宣称其符合IEC的某一项标准时,IEC对此不负任何责任。
  本标准由IEC第61技术委员会:“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制定。
  本标准构成IEC335-2-2的第4版,代替其第3版及其修正A1、修正件A2。
  本标准以下述文件为依据:
  DIS表决报告
  61(CO)749和749A61(DO)73
  有关本标准通过时的全部材料可在以上所示的表决报告中找到。
  本标准应与IEC335-1及其增补件的新版本配合使用。本标准是根据IEC335-1的第3版(1991)制定的。
  本标准增补或修改了IEC335-1的相应条款,从而将其转化为本标准:真空吸尘器和吸水式清洁器的特殊要求。
  本标准中未提及的IEC335-1条款,只要合理,即可使用。本标准中标有“增加”、“修改”或“代替”的地方,是对IEC335-1的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
  注
  1本标准使用下述几种印刷字体:
  --要求的内容用罗马字体;
  --试验规范的内容用斜体字;
  --注的内容用小号罗马字体。
  正文中的粗体字在第二章中定义。
  2本标准增加的条款和图表的号码从101开始。
  
  一些国家存在下述差异:
  --2.2.9:正常操作有不同的处置,应包括吸嘴和地毯之间的接触(美国)。
  --第3章:限制在器具的中性线中使用直流元件(澳大利亚)。
  --6.1:允许使用O类器具(加拿大、日本、美国)。
  家用真空吸尘器应为II类或III类器具(丹麦、法国、意大利、荷兰、挪威和土耳其)。
  --6.2:不要求IPX4(美国)。
  --7.1:不要求在靠近器具附件的引出线处增加标志(美国)。
  --10.1:输入功率的升压装置加以考虑(美国)。
  --11.5:试验期间每8分钟升压装置开动2分钟(美国)。
  --11.7:试验用未卷的1/3导线进行,直至稳定状态建立为止(美国)。
  --15.2:对测试的处置不同(美国)。
  --16.3:对测试的处置不同(美国)。
  --21.101:测试的安排不同(加拿大和美国)。
  --21.102:测试的安排不同(加拿大和美国)。
  --21.103:测试的安排不同(加拿大和美国)。
  --21.104:不执行此项试验(美国)。
  --25.1:如果器具的输入和输出插口是锁式的,不必有供电软缆(美国)。
  --25.7:畜用清洁器允许使用普通聚氯乙烯护套线(澳大利亚)。
  家用真空吸尘器允许使用较轻的软缆,中央式吸尘器除外(美国)。
  
  修正件A1前言
  
  本修正件同IEC第16技术委员会:“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制定。
  本修正件以下述文件为依据:
  DIS表决报告
  61/134/FDIS61/139/RVD
  有关本修正件通过时的全部材料可在以上所示的表决报告中找到。
  
  修正件A2前言
  本修正件由IEC第61技术委员会:“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制定。
  本修正件以下述文件为依据:
  DIS表决报告
  61/1642/FDIS61/1738/RVD
  有关本增补件通过时的全部材料可在以上所示的表决报告中找到。
  本修正件的双语译文将在随后出版。
  
  编号方式
  从1997年的1月1日起,所有的IEC出版物都编以60000系列号。
  
  合并版本
  一些IEC出版物的合并版本包括可用的附件。例如版本号:1.0、1.1和1.2所指的分别是版、版和补充件以及版和、第二补充件。
  
  出版物的有效性
  IEC不断更新IEC出版物的技术内容,保证能反映新科技。
  出版物重新确认日期的信息可以在IEC目录中查到。
  修正工作、更新版本和补充件的信息可以通过IEC国家委员会或从IEC资源得到:
  .IEC公报
  .IEC年报(在线得到)
  .IEC出版物目录(每年定时发布)(在线得到)
  
  术语、图形和字母符号
  对于通用术语,读者可以参看IEC60050:国际电工学术语(IEV)
  对于图形符号、字母符号和IEC为一般用途批准的符号,读者呆以参看IEC60027:电气技术中使用的字母符号,IEC60417:设备中使用的图形符号,索引、概述和汇编的单张以及IEC60617:图表中的图形符号。
  
  IEC出版物由同样的技术委员会制定
  读者可以注意到,该版的末页列出了制定现行标准的技术委员会的IEC出版机构
  .见扉页上的网站地址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二部分:真空吸尘器和吸水式清洁器
  的特殊要求
  Safety of household amd similar electrical appliances
  Part2: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vacuum cleaners and water
  suction cleaning appliances
  范围
  部分中的该章用下述内容代替:
  本标准适用于家用和类似用途真空吸尘器和吸水式清洁器具,包括动物清洁用真空吸尘器的安全。其额定电压不应超过250V。
  本标准也适用于中央真空吸尘器。(A1)
  本标准也适用于带有动力清洁头和载流软管的特殊真空吸尘器。
  非一般家庭使用的,但只要可能对公众产生危险的真空吸尘器,例如在商店被非专来人员使用的直倥吸尘器和其他具有一般家务用途的真空吸尘器,也包括在本标准的范围内。
  注1:例如打算在旅馆、办公室、学校、医院及类似场合使用的具有一般家务用途的真空吸尘器。
  就实用而言,本标准涉及到家庭中和所有的人可能碰到的,对公众产生危险的真空吸尘器。
  本标准通常不考虑:
  --无人监护的儿童或和体弱者对真空吸尘器的使用;
  --儿童将真空吸尘器作为玩具。
  注
  以下的事实应引起注意:
  --在车辆、船舶和飞机上使用的吸尘器,必要时可有附加要求。
  --在热带地区使用的吸尘器,必要时可有附加要求;
  --在许多国家,附加的要求,是由国家卫生当局、负责国家劳动保护、负责国家供水和类似当局规定的。
  本标准不适用:
  --装有发热元件的器具吸尘器;
  --为工业目的专门设计的吸尘器;
  --打算在特殊环境中使用的吸尘器,例如:存在腐蚀性气体或爆炸性气体(尘埃、蒸汽或煤气)的环境。
  
  2定义
  部分中的该章除下内容外均适用:
  2.2.4增加:
  注:对于装有增压装置的吸尘器,其额定输入功率对应于当增压装置不工作时的工作状态。
  2.2.9代替
  正常工作normal operation
  吸尘器以额定电压供电,连续工作20s后,调节吸口所得到的输入功率Pm。如果有必要3mim后再调整吸口。
  Pm按照下式计算:
  Pm = 0.5(Pf + Pi)
  式中:Pf--在吸口敞开的情况下,吸尘器连续工作3min后测得的输入功率,W。如果吸口封闭,任何能保证提供冷却电动机气流的装置允许工作。
  Pi--在吸口封闭的情况下,吸尘器连续工作20s时所测得的输入功率,W。如果吸口封闭,任何不需借工具便可调节的装置以及能保证提供冷却电动机气流的装置不允许工作。(A2)
  如果吸尘器标有额定电压范围,若额定电压范围的限差,不超过其电压范围平均值的10%时,则用额定电压范围的平均植供电;若额定电压范围的限差,超过其电压范围平均值的10%,则用额定电压范围的上限值供电。
  试验时,吸尘器应装用干净的滤尘器和集尘袋,任何收集液体的容器应该是空的。如果吸尘器仅使用一根软管,则将可拆卸的吸嘴和吸管取下,并将软管展开伸直。如果吸尘器带有备用的软管,则不使用该软管。
  旋转刷和类似装置应工作,但不能与任何表面接触。动力清洁头应连接到软管上并工作,但不能与任何表面接触。
  吸尘器加载电阻性负载的其他附件的引线与标志一致。
  2.2.101  吸水式清洁器(water suction cleaning apliances)
  用于吸除可能含有泡沫洗涤剂水溶液的器具。
  2.2.102  增压装置(booster setting)
  当该装置工作时,可以控制产生一个暂时的较高输入功率。而当该装置不工作时,输入功率可以自动地降低到规定值。
  2.2.103  中央真空吸尘器(centrally-sited vacuum cleaner)
  与建筑物通风系统相连接的真空吸尘器。
  注:使用时,吸嘴及其连接软管连至通风系统的空气进口。(A1)
  3总体要求
  部分中的该章适用。
  
  4试验的一般条件
  部分中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4.4增加:
  21.101至21.104的试验,各用一根新软管。
  4.101安全特低电压下工作的载流软管不进行这些试验。
  
  5空章
  
  6分类
  部分中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6.1代替:
  真空吸尘器和吸水式清洁器应为I类、II类或III类器具。
  动物清洁用真空吸尘器应为II类或III类器具。
  通过视检和有关试验确定是否合格。
  6.2增加:
  动物清洁用真空吸尘器和吸水式清洁器的防水等级到少应为IPX4。
  
  7标志和说明
  部分中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7.1增加:
  器具应标出附件的引出线的大负载(W)。
  注:这一标志应靠近器具的引出线。
  吸尘器额定输入总功率和器具引出线的大负载也应标注在器具上。
  动力清洁头应标出下列内容:
  --额定电压或额定电压范围(V);
  --额定输入功率(W);
  --制造商或代理商的名称、商标或识别标志;
  --型号或参照类型。
  7.12增加:
  如果吸尘器带有载流软管(除在安全特低电压下工作的载流软管外),其使用说明书中应包括下列内容:
  警告:该软管包括电气连接。
  --不能用于吸水;
  --不能浸入水中清洗;
  --应定期检查软管,如有损坏,禁止使用。
  7.12.1增加:
  带有旋转刷和类似装置的吸法器和吸水式清洁器的说明书,应指出当使用者清洗或维护器具之前,应将插头从插座中拔出。
  
  8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
  部分中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8.1.1增加:
  如果说明书规定,当更换灯泡或传动带且需要借工具将其取下的部件,如果符合下列条件,不认为是可拆卸部件:
  --在打开盖子前将吸尘器与供电电路断开的说明,应标在盖子上,或者在拆开期间明显可见的部件上,并且:
  --移开盖子后,可触及的带电部件至少有一层基本绝缘。
  
  9电动器具的启动
  部分中的该章不适用。
  
  10输入功率和电流
  部分中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10.1增加
  动力清洁头的输入功率单独检验。
  注:当测量额定输入功率时,吸尘器的引出线上不加负载。
  在这些测量中不使用升压装置。
  
  11发热
  部分中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11.3  增加
  注:当测量输入功率时,要确保吸尘器已经被正确地重装配过,在吸口封闭的情况下测量输入功率Pi。
  11.5增加:
  升压装置在结构上允许经常工作。
  11.7增加;
  吸尘器工作至建立稳定状态为止。
  带有自动卷线器的吸尘器,放出占总和长1/3的软线工作30min,然后将软线完全放开。
  
  12空章
  
  13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
  部分中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13.1增加
  注:升压装置不工作。
  
  14空章
  
  15耐潮湿
  部分中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15.2代替:
  带有液体容器的吸尘器,其结构应使由于吸尘器不稳定和手持式吸尘器翻倒以及注入过量而溢出的液体,不至影响它们电气绝缘。
  注1:吸尘器放在一个与水平方向成100夹角的支撑面上,储液容器中装有按使用说明书指定水位一半的水量。用180N的力,从不利的水平方向作有于吸尘器的顶部。如果吸尘器翻倒,则认为是不稳定的。
  通过下述试验进行检验:
  对于X连接的吸尘器除装特殊制备的软线以外,应装配符合表11规定的轻型、小横截面的软线。
  带有器具输入插座的吸尘器,将一个相配用的连接器插装到位,或不插装到位,二者中取不利者进行试验。
  用于将储液容器用含有大约1%氯化钠的溶液完全注满,进而在1min内将等于容器容量15%或0.25L,二者中取较大的,这种溶液应平稳地注入容器中。
  手持式吸尘器和不稳定吸尘器的容器完全注满后,盖上盖子。在翻倒的位置保持5min,吸尘器能够自动地恢复到正常使用位置者除外。
  吸水式清洁器的吸嘴放在一个槽中,槽的底部与吸尘器的支撑面平齐,并注入水位高于槽底部5mm的含有洗涤剂的水溶液。在整个试验过程中保持此水位不变。水溶液为在8L中加20gNaCl和1mL质量百分浓度为28%的十二烷基硫酸钠溶液。
  吸尘器容器完全注满后,再工作5min。
  注2:溶液应储存在冷态环境中,配制好7天内使用。
  十二烷基硫酸钠的分子式为:C12H25NaSO4。
  每次试验后,吸尘器按16.3进行电气强度试验,而吸水式清洁器的试验电压为:
  --基本绝缘,1000V;
  --附加绝缘,2750V;
  --加强绝缘,3750V。
  检查应证明在绝缘表面上没有可能导致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减小到低于29.1规定值的液体痕迹。
  
  16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
  部分中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16.3增加:
  载流软管除它们的电气连接外,在温度为20℃±5℃,约1%氯化钠水溶液中浸泡1h,当软管还浸泡在溶液中时,在每根导线和所有其它连接在一起的导线之间施加2000V电压5min,然后在所有的导线和水之间施加3750V电压1min。
  
  17变压器和相关电路的过载保护
  部分中的该章适用。
  
  18耐久性
  部分中的该章不适用。
  19非正常工作
  部分中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19.1增加
  19.7的试验仅对动力清洁头进行。
  带有阀门的吸水式清洁器,按照19.101进行附加试验。
  带有升压装置的吸尘器,升压装置工作后不能用电控解除升压者,按照19.102进行附加试验。
  如果适用,中央真空吸尘器增加19.103和19.104的试验。(IEC60335-2-2  A1:1998)
  19.7增加:
  动力清洁头连同旋转刷和类似装置,进行30s堵转试验。
  19.9不适用。
  19.10代替:
  装有串激电动机的吸尘器,在1.3倍额定电压下,去除刷子和类似装置,封闭吸口工作30s。
  试验后,不应损坏中尘器的电气安全,尤其是绕组和连接处不应有松动。
  19.101如果吸水式清洁器的容器装有阀门或其他保护装置,则应按照15.2规定将吸嘴放在水槽中。但是阀门或其他保护装置,应处于开启或不工作状态下进行试验。
  注:如果吸尘器装有一个以上的保护装置,则应将它们依次处于不工作状态。
  19.102 吸尘器按照第11章的规定状态工作,但是使其控制装置不工作,并使其升压装置也不工作。
  19.103 中央吸尘器加额定电压,吸入软管的入口打开,然后关闭。
  绕组温升不应超过19.9的规定值。(A1)
  19.104带分置散热式电动机的中央吸尘器加额定电压工作,直到气流使电动机停转为止。(A1)
  
  20稳定性和机械危险
  部分中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20.1增加:
  注:动力清洁头不经受此试验。
  20.1增加:
  注:有关对运动部件的要求,不适用于刷子和类似装置。该要求不适用于运动的部件,例如当更换附件时可触及的轴及当刷子和类似装置运动时才转动的轴。
  
  21机械强度
  部分中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21.101载流软管应耐挤压。
  通过下述试验,检验是否合格:
  将软管放在两块平行的钢板之间,每块钢板长100mm、宽50mm,长边的边缘有半径为1mm的圆角。
  软管的轴经屯钢板的长边成直角,钢板放在距软管一端约350mm处。
  钢板以(50±5)mm/min的速率挤压在一起,直到压力达到1.5KN为止。
  然后将力释放掉,在导线和敷在软管外侧的金属箔之间,进行16.3的电气强度试验,试验电压为2500V。
  21.102载流软管应耐磨损。
  通过下述试验,检验是否合格:
  将软管的一端固定在图101所示曲柄机构的杆上,曲柄以30r/min的速率转动,转动导致软管一端向前,向后水平移动,其移动距离超过300min。
  将软管用一个旋转的光滑滚轮来支撑,在滚轮的外缘上附着一条砂布带,以0.1m/min的速度移动,转动导致软管一端砂布的磨料为金刚砂,按照ISO/DIS 6344的规定,颗粒大小为P100。
  软管的另一端吊一个质量为1Kg的重物作导向,以避免软管旋转。在低位置处,重物距滚轮中心的大距离为600min。
  试验按曲柄转100周进行。
  试验后,基本绝缘不应外露,在导线和软管外侧的金属箔之间,进行16.3的电气强度试验,试验电压为1250V。
  21.103载流软管应耐弯曲。
  通过下述试验检验是否合格。
  将打算连续到动力清洁头的软管未端固定在图102所示试验调设备的枢臂上,枢臂轴和软管伸进刚性部件处之间的距离为(30±05)mm,枢臂能从水平位置升起40±010将一质量为5K的重物挂在软管的另一端,或者沿着软管的方便之处,使得枢臂处于水平位置时,重物被支撑并不使软管拉伸。
  注1:在整个试验过程中有必要保持该质量复位。
  允许重物以大偏角为30沿着斜面下滑。
  用(10±1)r/min的曲柄,将枢臂抬起和下落。
  试验按曲柄转动2500周之后,将软管固定的未端旋转900,再继续进行2500周的试验。在其他两个900的位置重复进行每个试验。
  注2:如果试验10000次后软管不破裂,结束扭曲试验。
  试验后,软管应按照16.3进行电气强度试验。
  21.104载流软管应耐扭曲
  通过下述试验,检验是否合格。
  软管一头的末端固定在水平位置,并使软管的另一端自由地悬挂,此末端周期地旋转。每个周期在某一个方向转动5次,转动速率为10r/min;
  进行2000周期的试验。
  试验后,软管应按照16.3进行电气强度试验,并且不应出现不符合本标准意义的损坏。
  
  22结构
  部分中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22.32增加:
  对于吸水式清洁器,应满足有关有足够的保护防止灰尘沉积的要求。通过15.2的试验,检验是否合格。
  吸尘器应设计成使电动机内部部件和电气连接不承受流过的空气中所带灰尘的沉积。
  注:如果空气在流过电动机之前,先通过一个袋子,是符合这一要求的。
  22.40增加:
  对于吸水式清洁器,应装有全极断开开关。
  22.101吸水式清洁器不应装有动力清洁头。
  通过视检,检验其是否合格。
  22.102载流软管应耐寒冷条件。
  通过下述试验条件,检验是否合格:
  一段长600mm的软管,按图103所示弯曲并将其端部捆扎在一起,捆扎的长度超过25mm。
  然后将软管在15℃±2℃的箱内放置2h,当软管从箱内取出后,立即按图104所示弯曲3次,弯曲的速率为1次/s。
  试验进行3个周期。
  软管不应有裂纹或断裂,并能承受16.3进行的电气强度试验。
  注:任何褪色忽略不计。
  
  23内部布线
  部分中的该章适用。
  
  24元件
  部分中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24.1.3 增加:
  吸尘器上装用的开关,除仅供家用的吸尘器外,进行50000个循环操作试验。
  
  25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
  部分中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25.1增加:
  动物清洁用真空吸尘器和吸水式清洁器,应装有电源软线。
  25.7修改:
  下述内容,代替对电源软线的说明:
  电源软线不应比下述的轻:
  --对装有重附件,但不包括电源软线质量不超过1.5Kg的手持式吸尘器:
  如果用橡胶绝缘:普通硬橡胶护套软线(IEC 245的53号软线);
  如果用聚氯乙烯绝缘:轻型聚氯乙烯护套软线(IEC 227的52号软线)。
  --对于动物清洁用吸尘器:
  普通聚丁橡胶胶护套软线(IEC 245的57号软线)。
  --对于Ⅲ类吸尘器:
  如果用橡胶绝缘:普通硬橡胶护套软线(IEC 245的53号软线);
  如果用聚氯乙烯绝缘:扁平双芯护套软线(IEC 227的42号软线)。
  --对于其它吸尘器:
  如果用橡胶绝缘:普通硬橡胶护套软线(IEC 245的53号软线);
  如果用聚氯乙烯绝缘:普通聚乙烯护套软线(IEC 227的53号软线)。
  25.23增加:
  软管中的载流导线,应有一层绝缘和至少与IEC227的52号线2×0.75mm2相当的一层厚度的护套。
  注:导线可由镀铜钢丝构成。
  
  26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
  部分中的该章适用。
  
  27接地措施
  部分中的该章适用。
  
  28螺钉和连接
  部分中的该章适用。
  
  29爬电距离、电气间隙和穿通绝缘距离
  部分中的该章适用。
  
  30耐热、耐燃和耐漏电起痕
  部分中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30.2 增加:
  30.2.2  该条适用于其它器具。(A1)
  30.2.3  中央吸尘器适用。(A2)
  
  31防锈
  部分中的该章适用。
  
  32辐射、毒性和类似危险
  
  部分中的该章适用。
  附录A
  (标准的附录)
  引用标准
  增加:
  IES/DIS6344     研磨涂层- 颗粒尺寸分析。
  
  
  附录C
  (标准的附录)
  在电动机上进行的老化试验
  增加:
  p值等于2000。
  国际标准     IEC
  60335-2-3
  第四版
  1993-06
  +A1
  1999-05
  +A2
  1999-09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2部分:电熨斗的特殊要求
  Safe of household and similar electrical appliance
  Part 2: 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electric irons
  前言
  1) IEC(国际电工委员会)是由所有的国家电工委员会(IEC国家委员会)组成的国际标准化组织,其宗旨是促进在电气和电子领域有关标准化问题上的国际间的合作。为此,IEC开展国际标准化活动,并出版国际标准。这些标准的制定委托各技术委员会完成。任何对该技术问题感兴趣的IEC国家委员会也可参加制定工作。与IEC有联系的国际、政府及非政府组织也可以参加这项工作。IEC与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在两个组织协议的基础上密切合作。
  2) 由所有对该问题特别感兴趣的国家委员会都参加的技术委员会所制定的IEC有关技术问题的正式决议或协议,尽可能代表了对所涉及的问题在国际上的一致意见。
  3) 这些正式决议或协议,以标准、技术报告或导则等形式出版,并在此意义上被各国家委员会接受。
  4) 为了在国际上取得一致IEC国家委员会同意在其国家及地区标准中尽可能大范围地使用IEC国际标准。IEC标准与相应国家地区标准之间的差异应在后者中清楚地标出。
  5) IEC并未制定认可标志的程序。对有某设备宣称其符合IEC的某一项标准时,IEC对此不负任何责任。
  本标准由IEC第61技术委员会:(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制定的。
  本标准形成了IEC335-2-3的第四版并代替第三版及其修正件。
  本标准的正文是以下列文件为依据的:
  后的国际标准草案表决报告
  61(CO)79361/867/RVD
  有关本标准表决通过的详细资料,请见上表所列的表决报告。
  本标准应与IEC335-1的新版本及其修正件一起用。它是在IEC335-1中第三版(1991)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
  本标准补充或修改了IEC335-1的相应条款,从而将其转化为本标准:电熨斗的安全要求。
  凡IEC335-1中的条款没有在本标准中特别提及的,只要合理,即应采用。本标准中写明“增加”、“修改”“代替”的部分,则IEC335-1中的有关内容须作相应修改。
  注
  1本标准使用下述几种印刷字体:
  --要求的内容用罗马字体;
  --试验规范的内容用斜体字;
  --注的内容用小号罗马字体。
  正文中的粗体字在第2章中定义,当定义里含有一个形容词时,形容词及其相关名词将以粗体字表示。
  2对IEC335-1增加的条款和图从101开始编号。
  在某些国家中存在下述差异:
  --第3章:器具中性线上的直流元件是受限的(澳大利亚)。
  --6.1:不允许O类和OI类电熨斗(中国、挪威、瑞典和土耳其)。
  --11.8:60K的限值不适用(日本)
  --11.8:在三点支架上进行的电熨斗试验,所有温升限值适用(美国)
  --19.4:电熨斗还需在三点支架上进行试验(美国)
  --21.101:跌落试验是不同的(美国)
  --22.105:耐久性实验不进行(美国)
  --25.7:不允许使用PVC电源线(加拿大、日本和美国)
  --25.14:弯曲试验是不同的(美国)
  
  修正件A 1:1999-05前言
  
  本修正件由IEC第61技术委员会(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制定的。
  
  本修正件的正文是以下列文件为依据的:
  FDIS表决报告
  61 / 1563 / FDIS61/1606/RVD
  
  有关本修正件表决通过的详细资料,请见上表所列的表决报告。
  
  修正件A 2:1999-09前言
  
  本修正件由IEC TC第61技术委员(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制定的。
  
  本修正件的正文是以下列文件为依据的:
  FDIS表决报告
  61 / 1632 / FDIS61/1730/RVD
  
  有关修正件表决通过的详细资料,请见上表所列的表决报告。
  本修正件的双语版本将随后出版。
  
  
  
  家用和类似途电器的安全
  第二部分:电熨斗的特殊要求
  Safe of household and similar electrical appliance
  Part 2: 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electric irons
  
  1范围
  部分中的该章由下述内容代替:
  本标准涉及家用和类似用途干式电熨斗和蒸汽电熨斗的安全,包括带有容量不超过5升的独立水箱或沸水器,且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
  不打算作为一般家用的但对公众仍可以构成危险源的器具,例如:打算在商店、轻工行业和农场中由非电专业人员使用的电熨斗,在本标准的范围之内。
  就实际而言,本标准涉及到在住宅内和住宅周围所有人员遇到的而由器具所表现出来的共同危险。
  本标准一般没考虑:
  --无人照看的幼儿和残疾人对器具的使用:
  --幼儿拿器具玩耍的情况。
  注
  1 注意下述情况:
  --对于打算用车辆、船舶或航空器上的器具,可能需要一些附加要求;
  --对于打算用在热带国家的器具,可能需要一些特别要求;
  --在许多国家,附加要求由国家卫生保健部门,负责劳动保护的部门和类似部门来规定;
  --压力容器的附加 要求可由负责压力容器安全的国家部门来规定。
  2本标准不适用于:
  --旋钮和平台式熨斗机(IEC335-2-44);
  --专为工业用而设计的器具;
  --打算使用在发生腐蚀性或爆炸性气体(如灰尘、蒸气或瓦斯气体等)特殊环境场所的器具。
  
  2定义
  部分中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2.2.9代替:
  正常工作normal operation:电熨斗放置在它的支架上,在温控器调至高温度档工作。
  如果电熨斗不带温控器,通过电源开关的接通和断开使底板中线的中点表面温度保持在250℃±10℃,或高温度两者之中取较低的温度。
  带独立水箱或沸水器的蒸汽电熨斗,在水箱或沸水器注满水的条件下工作。
  带沸水器压力蒸气电熨斗,在装水或不装水两者中不利的条件下工作。
  其他电熨斗不装水工作。
  2.101  蒸汽电熨斗steam irons:在熨烫时,具有为纺织材料产生和提供蒸汽功能的电熨斗。
  注  蒸汽电熨斗要以带有为布料喷水汽(雾)的功能。
  2.102  喷汽电熨斗vented steam iron:当水触及底板时产生蒸汽的电熨斗,水箱压力大压。
  注:水箱可以装在电熨斗内或通过软管与电熨斗相连。
  2.103  压力蒸汽电熨斗pressur ized stean iron:在压力不超过5kPa的沸水器内产生蒸汽的蒸汽电熨斗。
  注  沸水器可以装在电熨斗内或通过软管与电熨斗相连
  2.104  快热式蒸汽电熨斗instantaneous steam iron:小水滴从水箱中抽出,当其触及沸水器边壁时产生蒸汽,水箱和沸水器压力为大汽压的蒸汽电熨斗。
  注  水和沸水器通过软管与电熨斗相连
  2.105无绳电熨斗cordless iron:仅当放置在它的支架上才与电源相连的电熨斗。
  注:无绳电熨斗在熨烫时可以用固定有电源线的可拆卸部件与电网直接直连。
  2.106底板solep late:熨烫时在纺织材料上熨压的发热部分。
  2.107支架stand:不熨烫时用来放置电熨斗的电熨斗后跟或电熨斗提供的独立部件。
  注:独立水箱或沸水器可以用作支架。
  
  3总体要求
  部分中的该章适用。
  
  4试验的一般条件
  部分中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4.2 增加:(A1)
  注25.14增加的试验在一个独立器具上进行。
  注  如果21.101项的试验导致保护装置开路,剩余的试验在独立的样品上进行。(A2)
  4.3增加:
  带温控器的电熨斗,21.101项试验在11章前进行。22.103项试验在11章试验后进行。
  4.101除非另有规定,带有电动机的电熨斗按电热器具进行试验。
  4.102如果无绳电熨斗熨烫时也可以直接与电网相连,相关的试验适用于两种工作方式。
  
  5空章
  
  6分类
  部分中的该章适用。
  
  7  标志和说明
  部分中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处,均适用。
  7.1 修改;
  第三个破折号条目原文用下述内容替代;
  --额定输入功率(单位:W或KW)
  增加:
  无绳电熨斗应有下述内容的标志:
  --额定电压或额定电压范围,单位:V;
  --额定输入功率或额定输入功率范围,单位:W或KW。
  7.12增加:
  使用说明应包含下述内容:
  --使电熨斗接通电源时,使用者不得离开;
  --对蒸汽电熨斗和带喷水功能的电熨斗,在水箱注满水之前电源线插头必须从插座中拔出;
  --对压力蒸汽电熨斗,使用的注水口不得打开。并应给出为水箱加水的安全操作方法;
  --对无绳电熨斗,不必须且只能使用提供的支架;
  --旅行电熨斗,不打算用作经常性的使用。
  7.15 增加:
  对带独立水箱或沸水器的蒸汽电熨斗,总的额定输入功率应标志在包含电源接线端子或电源软线的部件上。
  7.101独立支架应标志下述内容:
  --制造厂或责任承销商的名称、商标或识别记;
  --支架的参考型号或规格。
  
  8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
  部分中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8.1.2增加:
  注无绳电熨斗支架的连接装置不被认为是插座。
  
  9电动器具的启动
  部分中的该章不适用。
  
  10输入功率和电流
  部分中的该章适用。
  
  11发热
  部分中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均适用。
  11.2 代替:
  电熨斗在其支架上,放置在测试角底板并远离两边壁,蒸汽电熨斗的独立水箱或沸水器尽可能靠近两边壁。测试角使用厚度约为20mm的,涂有无光黑漆的胶合板。
  带有独立水箱的喷汽电熨斗、压力蒸汽电熨斗和快热式蒸汽电熨斗在水箱空着和注满水但不喷汽两种条件下进行试验。
  除无绳电熨斗之外,电熨斗还需在底板水平放置在高度不小于100mm的三点金属支架上进行。带有独立水箱的喷汽电熨斗,压力式蒸汽电熨斗和快热式蒸汽电熨斗注满水进行试验。
  带有自动卷线盘的器具,其软线总长度的三分之一不卷入。然后在尽量靠近卷线盘的一个毂盘,并在卷线盘上的外二层软线之间来确定软线外皮的温升。如果卷线盘带有一个熨烫时移动的部件,电源线全部不卷入。
  对于自动卷线盘以外的,打算在其工作时用来存贮部分电源软线的贮线装置,其软线的50cm不卷入。如果贮线装置在一个熨烫时移动的部件上的,电源线全部不卷入。在不利的位置上确定软线被贮部分的温升。
  11.4 增加:
  如果带有电动机、变压器或电子电路器具的温升超过限定值,并且其输入功率低于额定输入功率时,则在1.06倍额定电压下重复试验。
  11.6  不适用
  11.7  代替
  电熨斗工作至稳态建立。
  当带有独立水箱的喷汽电熨斗,压力式蒸汽电熨斗和快热式蒸汽电熨斗在三点支架上进行试验时,蒸汽周期性的喷出,每个周期为喷汽10秒和中断喷汽10秒。
  11.8增加:
  在电熨斗放在三点支架试验期间,仅测量内部布线和软线绝缘的温升。温升限值适用于压力式蒸汽电熨斗和快热式蒸汽电熨斗的水箱和软管。软管易触及表面的温升应符合在正常使用时仅短时握持手柄的温升限值。
  如果非金属软管被纺织材料覆盖,纺织材料表面的温升不应超过80K。(A2)
  当器具在1.15倍额定输入功率条件下工作时,电动机、变压器、电子电路元件和直接受其影响部件的温升限值可以超出。
  修改:
  对于内部和外部布线的橡胶或聚氯乙烯绝缘的温升限值,包括不带T标志电源软线,电60K代替50K。
  
  12空章
  
  13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
  部分中的该章适用。
  
  14空章
  
  15耐潮湿
  部分中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15.2增加:
  除带有独立水箱或沸水器的电熨斗之外,蒸汽电熨斗的试验由下述内容代替;
  电熨斗按使用说明放置在注水位置在注水位置并注满约含1%氯化钠的水。再用0.1升这种水从其注水口在1分钟的时间内平稳地注入。电熨斗应能承受16.3的电气强度试验,10分钟后重复进行一次。
  电熨斗仍然注满水,在正常工作条件下以额定输入功率工作1分钟。应能承受16.3的电气强度试验。
  对无绳熨斗,如果电熨斗在其支架上能容易地注满水,溢水试验还要在其支架上进行。对该实验,电熨斗按正常使用时放置在它的支架上。
  
  16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
  部分中的该章适用。
  
  17变压器和相关电路的过压保护
  部分中的该章适用。
  
  18耐久性
  部分中的该章不适用。
  
  19非正常工作
  部分中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19.1修改:
  对带电热元件的器具适用的段落,由下述内容代替:器具的合格性适用时要经受19.4、19.6和19.101的试验,独立沸水器要经受19.5的试验。
  19.4代替:
  器具按第11章规定的条件但在额定输入功率下进行试验。第11章试验期间用来限制温度的任何控制器短路。对蒸汽电熨斗,第11章试验期间用来限制压力的任何控制器使其不起作用,不带温控器的电熨斗连续工作。
  所有蒸汽电熨斗在装或不装水两者不利条件下进行试验。
  试验仅在它的支架上进行。
  注如果器具带有一个以上的控制器,则它们要轮流被短路或使其不起作用。
  19.7增加:
  如果电动机不须用手保持开通,试验进行5分钟。
  19.101无绳电熨斗按额定输入功率在正常工作条件下工作至温控器次工作。电熨斗以对支架材料产生不利影响的位置放置在支架上。
  
  20稳定性和机械危险
  部分中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20.1代替:
  电熨斗应有足够的稳定性。
  通过下述试验检查其合格性。
  带支架的电熨斗通过其支架放置在与水平面夹角为100斜面上,电源线以不利位置在斜面上。带有独立支架的电熨斗通过其支架放置在与水平面夹角150的斜面上。
  在正常使用时打算由使用者注入液体的器具空着或注入使用说明指示的不利水量进行试验。
  注
  1可以轻轻敲打支架以克服电熨头号和支架之间的静摩擦力。
  2器具不接电源。
  如果电熨斗在一个或多个位置翻倒或滑落支架,在所有这些位置上进行第11章的试验。
  温升不应超过表7的规定值。
  
  21机械强度
  部分中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增加:
  还要通过21.101的试验检查其合格性。
  21.101除无绳电熨斗之外,电熨斗按额定输入功率在正常工作条件下工作,在试验中底板温度在这些条件下保持。
  通过手柄将电熨斗悬吊,使底板保持水平位置。电熨斗自40mm高跌落至的刚性支撑的钢板上。钢板厚度至少为15mm,质量至少为15kg。试验以每分钟不超过20次的速率进行1000次。
  试验应使电熨斗有大约15%的时间停留在钢板上。
  注电熨斗的悬吊方法应使其碰撞能量仅受其质量的影响。
  试验后,电熨斗不应出现本标准、特别是8.1、15.1和29.1不允许的损坏。如有怀疑,附加绝缘和加强绝缘要经受16.3的电气强度试验。
  
  22结构
  部分中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22.7代替:
  压力蒸汽电熨斗和快热式蒸汽电熨斗应对过压危险有足够的防护措施。
  如果蒸汽或热水通过保护装置喷出,不得影响电气绝缘,不应对使用者造成危险。
  通过视检和下述试验检查其合格性。
  对压力式蒸汽电熨斗测量第11章试验期间水箱加满但无蒸汽喷出时产生的大压力。使试验期间工作的所有压力控制装置不起作用,再测量压力。压力增加不应超过200kPa(2bars)。
  任何限压保护装置使其不起作用,以水压的方式使沸水器中的压力增加到初始压力测量值的5倍,或第11章试验期间工作的压力控制装置不起作用时测得压力的两倍,两者取较高者。水箱不应漏水。
  沸水器中带有蒸汽控制装置的压力蒸汽电熨斗,按第11章规定的条件工作,但所有在第11章试验期间工作的压力控制器使其不工作。密封底板上所有的孔,提供蒸汽在控制装置打开。
  软管不应漏水,除非沸水器外壳存在一大体上故意设置的薄弱环节。如果出现漏水,在另一个器具重复试验并应以相同的方式漏水。
  快热式蒸汽电熨斗底板上所有的孔被密封,以水压的方式将水箱中的压力提高至限压保护装置工作。压力不应超过50kPa(0.5bars)。
  然后密封保护装置的出口,压力提高至100kPa(1bar)并保持1分1钟。容器不应漏水。
  22.101电熨斗应提供支架。
  通过视检检查其合格性。
  22.102电熨斗带有满足19.4要求的任何装置应为非自复位的,且仅能用工具触及。
  对带有独立沸水器的蒸汽电熨斗,水箱应至少带有一个非自复位热断路器,且仅能用工具触及。
  通过视检检查其合格性。
  22.103蒸汽电熨斗在按使用说明使用时,其结构应不使其对使用者有溢水或突然喷出蒸汽或热水造成危险的可能。
  当打开沸水器的注水帽时,在该帽被完全打开之前压力应在控制下释放,以避免蒸汽或热水以可能对使用者造成危险的方式喷出。
  在第11章试验期间通过视检和在该试验结束时打开注水帽检查其合格性。
  22.104在19.4和22.7试验期间工作的限压保护装置应有一个入水口,其直径至少为5mm或宽度至少为3mm面积为20mm2。出水口的面积不应小于入水口。
  通过测量检查其合格性。
  22.105无绳电熨斗连接触点的结构,不应使在正常使用中发生的任何电气或机械故障造成伤害。
  通过下述试验检查其合格性:
  电熨斗的两个导电特脚相连,将一外电阻串联至供电回路。外电阻使得电熨斗在额定电压下,供电回路电流为1.1倍额定电流。
  电熨斗放置在它的支架上,以每分钟10次的速率插拔50 000次。该试验在不通电的条件下再连续进行50000次。
  试验后,电熨斗应能继续使用,本标准8.1、16.3、27.5和29.1的合格性不降低。
  22.106对熨烫时可以直接接入电网的无绳电熨斗,其结构应使连接器从电熨斗拔出所必须的力至少为30N。
  通过测量检查其合格性。
  注试验进行之前,预先设定所有锁定装置。
  
  23内部布线
  部分中的该章适用。
  
  24元件
  部分中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24.1.3增加:
  控制蒸汽或水喷出的开关应经受50 000个工作循环。
  24.4增加下列注释:(A1)
  注本要求不适用于无绳电熨斗的熨斗和其支架之间的连接。
  24.5增加下列注释:(A1)
  注本要求不适用于无绳电熨斗的熨斗和其支架之间的连接。
  
  25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
  部分中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25.5增加:
  旅行电熨斗和无绳电熨斗允许Z型连接。
  注熨烫时也可以直接接入电网的无绳电熨斗不允许Z型连接。
  25.7增加:
  可以使用编织线。
  聚氯乙烯护套线仅允许用于无绳电熨斗支架与电网的连接和蒸汽电熨斗独立水箱或沸水器。
  注熨烫时也可以直接接入电网的无绳电熨斗不允许使用聚氯乙烯护套线。
  25.14修改:
  对软线规定的负载由下述内容代替,软线施加质量为2kg的负载。
  对弯由次数的规定由下述内容代替,弯由次数为20 000次。
  注无绳电熨斗不须进行试验,除非电熨斗烫时也可以直接接入电网。
  增加:
  对带有独立水箱或沸水器的蒸汽电熨斗,试验在蒸汽软管和互连软线上一起进行。如果他们包在同一护套内或互相捆扎,则安装时不旋转900角。
  试验不应导致:
  --软管松脱;
  --软管有降低本标准合格性的损害;
  --软管漏水
  器具放置在类似图11的装置上还应经受下述试验。(A1)
  先将电源软线垂直悬挂并施加负载使其承受10N的力。摆动单元移动1800角然后返回初始位置。以每分钟6次的速率弯由20 000次。
  器具的放置位置应使电源软经珠弯由方向与贮存是可能发生的方向相应。
  如果电源线不可能缠绕器具,例如,无绳电熨斗和带独立水箱的电熨斗试验不须进行。
  
  26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
  部分中的该章适用。
  
  27接地措施
  部分中的该章适用。
  
  28螺钉和连接
  部分中的该章适用。
  
  29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
  部分中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29.1增加:
  对无绳电熨斗的支架,插座触点和其表面的距离至少应为5.7mm。
  
  30耐热、耐燃和耐漏电起痕
  部分中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30.1增加:
  对带有温控器的电熨斗不考虑第19章试验期间的温升。
  30.2增加:
  30.2.3不适用。
  
  31防锈
  部分中的该章适用。
  
  32辐射、毒性和灯似危险
  部分中的该章适用。
  
  
  附录
  部分中的附录适用
  
  
  
  
  国际标准  IEC
  60335-2-6
  第4版
  1997-05
  +修正件A1
  2000-02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2部分:固定式电灶、灶台、烤炉及类似
  用途器具的特殊要求
  Safety of household and similar electrical appliances
  Part2: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Stationary cooking ranges,hobs,ovens and similar appliances
  
  前言
  IEC(国际电工委员会)是由所有的国家电工委员会(IEC国家委员会)组成的国际标准化组织,其宗旨是促进在电气和电子领域有关标准化问题上的国际间合作。为此,IEC开展国际标准化活动,并出版国际标准。这些标准的制定委托各技术委员会完成。任何对该技术问题感兴趣的IEC国家委员会均可参加制定工作。与IEC有联系的国际、政府及非政府组织也可以参加这项工作。IEC与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在两个组织协议的基础上密切合作。
  由所有对该问题特别感兴趣的国家委员会都参加的技术委员会所制定的IEC有关技术问题正式决议或协议,尽可能代表了对所涉及的问题在国际上的一致意见。
  这些正式决议或协议,以标准、技术报告或导则等形式出版,并在此意义上被各国家委员会接受。
  为了在国际上取得一致,IEC国家委员会同意在其国家及地区标准中尽可能大范围地使用IEC国际标准。IEC标准与相应的国家地区标准之间的差异应在后者中清楚地标出。
  IEC并未制定认可标志的程序。对有某设备宣称其符合IEC的某一项标准时,IEC对此不负任何责任。
  本国际标准中的某些内容有可能涉及一些专利权问题,对些应引起注意。IEC组织不负责识别在任何这样的专利权问题。
  本标准由IEC第61技术委员会(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制定。
  本标准构成IEC60335-2-6第4版,代替其第3版和它的修正件(1990和1992)。
  本标准以下述文件为依据:
  FDIS表决报告
  61/1073/FDIS61/1204/RVD
  有关本标准通过时的全部材料可在以上所示的表决报告中找到。
  本标准应与IEC60335-1及其修正件的新版本配合使用。本标准是根据IEC60335-1的第3版(1991)制定的。
  本标准增补或修改了IEC60335-1相应条款,从而将其转化为本标准:固定式电灶、灶台、烤炉及类似用途器具的特殊要求。
  本标准中未提及的IEC60335-1的相应条款,只要合理,便可使用。本标准中标有“增加”、“修改”、或“代替”的地方,是对IEC60335-1相关条款的相应修改。
  注
  1本标准使用下述印刷字体:
  --正文要求:罗马字体
  --试验规范:斜体字
  --注:小号罗马字体
  正文中的粗体字在第2章中有定义,当IEC60335-1的定义涉及到形容词时,形容和对应名词也采用粗体字。
  2对IEC60335-1增加的条款应从101开始编号
  某些国家中存在下列差异:
  --2.2.6不用差异率(美国)。
  --2.2.9用其它试验条件(美国)。
  --6.1允许使用0I类器具(日本)。
  --7.1热解式自洁烤炉的说明在烤炉外标识(美国)。
  --7.1微型溶断器不用于插座保护(挪威)。
  --7.12水压小标志为10bar(挪威)。
  --7.12.4在嵌装式器具中用的控制面板上必须表明制造厂和型号(美国)。
  --11.7测试方法不同并且要求达到稳定状态(加拿大和美国)。
  --11.8所有木制表面的温升限值为65K(挪威,瑞典和美国)。
  --11.8在自洁程序期间中,手柄、旋钮和其它易触及表面适用更低的温升限值(美国)。
  --11.101测试条件、测量工具和温升限值不同(澳大利亚、加拿大和美国)。
  --11.102用分离附件防止可触及是不允许的(美国)。
  --11.103装在器具上的插座适用不同的要求(美国)。
  --第13章不进行泄漏电流测量(美国)。
  --13.3不进行电气强度试验(美国)。
  --15.2仅对装在灶台表面的控制器进行试验(美国)。
  --第16章不进行泄漏电流的测量(美国)。
  --19.4使用316℃的限值(美国)。
  --19.101使用不同大小的盘(美国)。
  --20.101使用更重的负载(美国)。
  --21.102使用不同的试验负载和试验方法(美国)。
  --第22章对烤炉支架规定了附加要求(澳大利亚、新西兰和美国)。
  --第22章灶头不易被儿童接触(瑞典)。
  --22.2带有一个以上发热单元的器具,每个元件都应提供全极断开(挪威)。
  --22.106试验有差异(美国)。
  --22.107该要求不适用(美国)。
  --22.108烤炉的中心温度规定为315℃(美国)。
  --22.109使用更大量的不同污物(美国)。
  --22.110使用更大量的不同污物(美国)。
  --22.112不进行该试验(美国)。
  --22.118不进行该试验(美国)。
  --24.1.3工作的循环次数有差异(美国)。
  --24.101插座必须提供可与过流保护装置合用的剩余电流装置(澳大利亚)。
  --24.102不允许使用微型熔断器(挪威)。
  --24.102当电灶元件使用时,插座要断电(美国)。
  --24.102电流额定限制有差异(美国)。
  --25.3非嵌装式的电灶不应连接到固定布线(新西兰、挪威)。
  --第27章接地端允许连接到中性线(美国)。
  修正件前言
  本修正件由IEC第61技术委员会(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制定。
  本修正件构成IEC60335-2-55第4版,代替其第3版和它的修正件(1990和1992)。
  本修正件以下述文件为依据:
  FDIS表决报告
  61/1750/FDIS61/1775/RVD
  有关本修正件通过时的全部材料可在 能上能下所示的表决报告中找到。
  本修正件的双语版将在近期发行。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固定式电灶、灶台、烤炉及类似用途器具的特殊要求
  Safety of household and similar electrical appliances
  Part2: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Stationary cooking ranges,hobs,ovens and similar appliances
  
  1范围
  部分该章用下述内容代替:
  本标准涉及的是单相器具(连接于相线和中线之间)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其他器具额定电压不直过480V的家有固定式电灶、灶台、烤炉及类似作途器具的安全。
  注1:属本标准范围的器具范例有:
  --固定式烤架;
  --固定式烤盘;
  --热解式自洁烤炉;
  --电磁灶台;
  --蒸汽烤炉;
  --非电能供给的器具的电器部分。
  就实际而言,本标准涉及到住宅内和住宅周围所有人员遇到的而由器具所表现出来的共同危险。
  本标准一般没考虑:
  --无人照看的幼儿和残疾人对器具的使用;
  --幼儿拿器具玩耍的情况。
  注
  2注意下述情况:
  --对于打算用在车辆、船舶或航空器上的器具,可能需要一些附加要求;
  --对于打算用在热带国家的器具,可能需要一些特别要求;
  --在许多国家,附加要求由国家卫生保健部门,负责劳动保护的部门,国家供水部门和类似部门来规定。
  3本标准不适用于:
  --专为工业用而设计的器具;
  --打算使用在经常发生腐蚀性或爆炸性气体(如灰尘、蒸汽或瓦斯气体等)特殊环境场所的器具。
  --便携式烹饪器具(IEC60335-2-9);
  --微波烹饪器具(IEC60335-2-35);
  --商用灶台、烤炉和灶头(IEC60335-2-36);
  --商用烤盘和烤盘烤架(IEC60335-2-38);
  --商用强迫对流烤炉、蒸汽锅和蒸汽对流烤炉(IEC60335-2-42);
  4考虑到组合微波炉的要求;可将IEC60335-2-25结合本标准同时使用。
  
  2定义
  部分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2.2.6增加:
  注:对每相带有三个以上发热单元的器具,在额定电流以确定接线端子大小及电源软线的标称横截面积时,对其额定输入功率要使用一个差异率。此差异率可通过下述公式计算得出:
  F = 0.35+0.65/√N
  其中N为发热单元的个数。
  2.2.9代替:
  正常工作normal operation
  器具按2.2.9到2.2.9.6规定工作。
  2.2.9.1灶头(Hob elements)
  除了电磁灶头外,其它灶头工作时放置盛有冷水的容器。该容器由未抛光的商业用铝制成,平底有盖。温度控制器调节到高位置直到水沸腾,然后调节到水可缓和地沸腾。水沸腾期间,补充水以保持水位。
  注1:盖上盖子以防止蒸汽对试验的影响。
  如有疑义,可用图101规定的容器。
  电磁灶头(Induction hob elements)
  在室温下,工作时放置图102规定的容器,容器装有大约一半容积的食用油。温度控制器调节到高位置直到油温达到180℃±4℃,然后调节以保持该温度。
  对所有的灶头,容器底部直径大约等于烹饪区域的直径,而液体的容积按表101的规定。容器放置在烹饪区域中心。
  注
  3如果一个灶头标有几个烹饪区域,则选择不利的区域进行该试验。
  4对非圆形的烹饪区域,应考虑灶台边缘和其它容器,选用尽可能覆盖烹饪区域的小非圆形容器。液体的容只由烹饪区域的小直径决定。
  2.2.9.4放置在烤炉内或烤架里的旋转烤叉,工作时放置图103规定的旋转叉负载。器具工作时,应考虑使用说明中关于:
  --电热元件的工作;
  --温度控制器的设置;
  --门和烤架盘的位置。
  没有相关的说明时,控制器调节到高位置,而将门完全打开或者放置在可能停留在的中间不利位置。所有烤架盘放置在低位置。
  2.2.9.5保温橱柜和类似的部件工作时放置在关闭的位置,且它的控制器调节到高位置。
  2.2.9.6烤盘工作时通过调节温度控制器或用接通或断开电源的办法使加热面的中心温度保持在275℃±15℃。
  2.101发热单元heating unit
  完全独立具有烹饪或保温功能的器具的任一部件。
  注:如灶头、烤炉、烤架和保温橱柜。
  2.102  灶台表面hob surface
  能放置容器的器具的水平部分。
  2.103  烹饪区域cooking zone
  灶台表面上标明的加热食物时放置容器的位置。
  注:当一个灶头突出于灶台表面,该表面就是烹饪区域。
  2.104  灶头hob element
  附在灶台表面或放置在烹饪区域下的发热单元。
  2.105电磁灶头inductinon hob element
  通过涡流电流加热金属容器的灶头。
  注:通过一个线圈的电磁场在容器的底部感应产生涡流电流。
  2.106灶台hob
  带有一个灶台表面,和一个或更多的灶头,而且嵌入电灶或可能是某一部分的器具。
  2.107电磁灶台induction hob
  含有至少一个电磁灶头的器具。
  2.108  烤盘griddle
  带有一个可直接烹饪食物的表面的发热单元。
  2.109烤架grill
  设计为将食物支撑在筛子或烤叉上,利用辐射热进行烹饪的发热单元。
  注:在烤架上的烹饪工作被认为是烧烤或焙炙。
  2.110  电灶cooking range
  带有一个灶台和至少一个烤炉的器具。也可以带有一个灶架或烤盘。
  2.111  热解式自洁烤炉pyrolytic self-cleaning oven
  通过加热烤炉使其温度超过350℃,从而将烤炉内的烹饪污物清除的一种烤炉。
  2.112  温度感应探针temperat ure senseing probe
  可插入食物内测量它的温度,而且是烤炉控制一部分的装置。
  2.113  触摸控制器touch contrd
  通过手指的接触或接近而起动,而在接触表面很少或没有移动的控制器。
  2.114  盘探测器pan detector
  一个灶头带有的装置,无容器放在烹饪区域上的时它能防止灶头工作。
  2.115  蒸汽烤炉steam oven
  打算通过在大气压下器具内产生的蒸汽烹饪食物的烤炉。
  2.116  额定水压rated water pressure
  制造厂指定的器具水压。
  
  3一般要求
  部分该章适用。
  
  4试验中的一般说明
  部分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4.3 增加:
  对热解式自洁烤炉,22.109和22.112至22.114包括的试验在第19章试验之前进行。
  4.4 增加:
  使用煤气的器具在适当的额定压力下供气。用直径为220mm装有2升水的容器覆盖或放在灶台燃烧器上。调整控制器,使水缓和地沸腾,沸腾期间加水保持水位。
  4.101III类温度感应探针仅进行第19章试验。
  
  5空章
  
  
  6分类
  部分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6.1修改:
  器具应为I类、II类或III类器具。
  
  7标志和说明
  部分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7.1增加:
  电磁灶头的总额定输入功率或总额定电流也应标出。
  如果电灶装有由非D型保险丝保护的插座,则应标出对应保险丝的额定电流。当提供一个微型熔断器时,标志应注明该熔断器具有高断开容量。
  7.6增加:(A1)
  φ
  ……开/关(推-推)
  7.10增加:(A1)
  灶台的触摸控制器的断开位置应标有¤号,接通位置应标有∣号。如果灶台没有触摸控制器,则该要求适用于每个灶头的触摸控制器。
  注:如果同样的触摸控制器用作开关通断,可以使用IEC60417-1的符号5010。
  7.12增加:
  如果保护带电部件的灶台表面为易碎材料或类似材料,使用说明应含下述警告:
  警告--如果该表面有裂纹,关掉器具以避免可能出现的电击。
  电灶和烤炉的使用说明应含下述内容:
  器具在使用期间会发热。注意避免接触烤炉内的发热单元。
  如果使用说明指明烤炉可以找开炉门当烤架使用,则使用说明应含下述警告:
  警告--使用烤架时易触及部分可能会变热。儿童应远离。
  热解式自洁烤炉的使用说明中应指明在清洁前必须清除掉过剩的溢出物,还应列出清洁期间哪些器皿能放在炉内的。
  如果制造厂说明在清洁时由使用者设置的控制位置高于在正常烹饪时的位置,则使用说明应指明在这种情况下表面温度可能高于平常,儿童应远离。
  装有风扇的烤炉,且该风扇带有清洁时能移开的保护装置,应指明移开保护装置前必须将烤炉断电,清洁后,必须按使用说明把保护装置重新放回原处。
  不符合11.102所述试验的器具使用说明应含下述内容:
  应有一个附加的避免与炉门接触的保护装置。该装置应适合于可能有儿童在场的情况。
  部件的参考数字和如何获得部件的信息应在安装说明中给出。
  带有一个装置以使用温度感应探针的烤炉使用说明中应含下述内容:
  建议仅对该烤炉使用此温度探针。
  电磁灶台的使用说明中应含下述内容:
  金属物体如刀、叉、匙和盖不应放在灶台表面,因为它们可能变热。
  带有盖的灶台应规定打开盖前应清除任何溢出物。还应规定关上盖前,灶台表面应允许被冷却。
  带有卤素灯的灶台应警告使用者不要盯住卤素灯。
  打算与水源连接的器具的使用说明中应含以千帕(bar)为单位的大额定水压。
  带有一个盘探测器的灶台应含下述内容:
  使用后应通过控制器关上灶头,不能依靠盘探测器。
  电灶、灶台和烤炉的使用说明应指出不能使用蒸汽清洁器。(A1)
  7.12.1增加:
  如果器具装有照明灯,但没有提供触点开距至少为3mm的与电源全极断开开关,则在使用说明中应含下述警告:
  警告:为避免可能出现的电击,换灯前应肯定器具已关掉。
  放置在地板上的电灶使用说明中应规定,如果电灶放在一个底板上,则应进行测试以防止器具在底板上打滑。
  注:如果使用说明中规定了不能放置在底板上的范围,则该条规定不需要。
  7.12.3增加:
  如果电灶未提供电源软线,则使用说明应指明采用何种类型的软线,并考虑到烹饪区域的背面温度。
  7.12.4增加:
  带有独立控制面板的嵌装式器具的使用说明中应指明,为了防止可能的危害,该控制面板只能连接到规定的发热单元。
  7.15增加:
  当固定安装式器具安装后器具的可见标志不实用时,则应将有关信息写在使用说明(书)上,或在器具安装后固定在器具附近的附加标签上标注。
  注:例如嵌装式灶台。
  保护插座的熔丝的额定电流的标志应标在插座上或在其附近。
  7.101打算人工装水的蒸汽发生装置,应标有装水期间清晰可见的大水位。
  通过视检,检查其合格性。
  7.102灶台表面的烹饪区域应有适当标志确认,除非它是显而易见的。
  通过视检,检查其合格性。
  
  8防触电保护
  部分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8.1.2增加:
  对正常使用中可能用叉子或类似尖锐物品能偶然触及的部位,用不明显的施加于图104所示的试验销进行试验。试验销应不可能触及带电部件。
  8.1.3修改:
  只有当可见灼热电热元件位于烤炉或烤架间室顶部时,才允许用图3所示的试验探棒代替试验指和试验销进行检查。
  8.1.4增加:
  如果测试电路包含一个阻值为2000Ω±100Ω的电阻,测得点火时放电量不超过45цC,则使用煤气的器具其点火电路和易触及部件不认为是带电的。
  
  9电动器具的启动
  部分该章不适用。
  
  10 输入功率和电流
  部分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10.1  增加:
  电磁灶头的输入功率单独进行测量。而且适用于电动器具的偏差。
  一个插座对输入功率影响被认为是1kW。
  注:在试验期间插座不加载。
  10.2  增加:
  电磁灶头的电流单独进行测量。而且适用于电动器具的偏差。
  一个插座对电流的影响被认为是1kW除以额定电压。
  注:在试验期间插座不加载。
  
  11发热
  部分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14.1增加:
  还要通过11.101和11.102的试验,检查其合格性。(A1)
  11.2代替:
  器具放置在由直角两边壁和底板构成的测试角中。测试角和用于嵌装式器具安装的支撑物使用厚度约为20mm的,涂有哑光黑漆的胶合板。
  嵌装式器具按使用说明书安装。嵌装后,器具尽可能接近测试角边壁。
  打算放在桌面上的器具放置在底板上并尽可能靠近测试角边壁。
  打算放在地板上的器具放置在测试角中,一矩形箱尽可能靠近器具的任一侧。矩形箱是密封由厚10mm、涂有哑光黑漆的胶合板制成。箱宽150mm,其顶部应与灶台表面等高,其正面应与灶具的前表面平齐。
  一般固定在墙上的器具固定在测试角的一边壁,并按正常使用中出现的情况尽可能靠近另一边壁,除非安装说明书中另有规定。
  带有一个覆盖灶台表面的盖子的器具,试验时放置在正常使用的位置。不借助工具就能移开的盖子在试验中应移开:除非当移开盖子时,灶头不能工作。
  温度感应探针放置在烤炉内正常使用期间可能出现的任一位置。它们不应被连接去控制烤炉的温度。
  装上温度感应探针后,对热解式自洁烤炉进行试验,除非使用说明书另有规定。
  11.3 增加:
  注:如果电磁灶头的磁场不适当影响结果,则温升的测量采用绞合连接的高阻抗铂金属丝或任一等效的方法。放置这个阻抗以使温度受到的影响尽可能小。
  烤炉的中心温度和矩形箱的表面渐升使用按边壁上规定的热电偶测量。
  11.4 增加:
  电磁灶头单独供电,按电动器具的规定工作。
  11.6 代替:
  联合型器具按电热器具规定工作。
  如果装有电机、变压器或电子电路的器具超过其温升限值和输入功率比额定输入功率低,则试验在该器具上以额定电压的1.06倍重复进行。
  11.7 代替:
  器具工作延续时间按11.7.1到11.7.6规定。
  注:按规定进行试验时,如果温度在15分钟内上升不超过1K,则认为稳定状态已建立。
  11.7.1 电磁灶头工作30分钟。其它灶头工作60分钟。
  11.7.2 烤炉工作60分钟,如果提供旋转烤叉,则使其运转。
  注
  1 蒸汽烤炉在每一种工作模式工作。
  2 炉内的灯不能用手动打开。
  如果器具带有两个可同时供电的烤炉,则两个烤炉一起进行试验。
  热解式自洁烤炉还要在使用说明中规定的清洁情况下,按允许的大使用时间或直到稳定状态建立,按两者中的较短者进行工作。在这个期间,其它能通电的发热单元在正常工作状态下工作,以达到不利条件。
  11.7.3 烤架工作30分钟。然而,可降低输入功率的烤架,应将其控制器调到高位置上工作15分钟,然后调到减少其平均输入功率大约50%位置上再工作15分钟。
  带有旋转烤叉的烤架还要在烤叉旋转的情况下工作30分钟。
  11.7.4 带有温控器的烤盘工作直到稳定状态建立。其它烤盘在加热面中心温度达到275℃后再工作30分钟。
  11.7.5 保温橱柜和类似部件工作30分钟。
  11.7.6 发热单元可同时通电的电灶,发热单元按11.7.1到11.7.5规定的持续时间一起试验,试验持续时间为30分钟的发热单元应在试验的后30分钟工作。
  注:例如,带有一个在烤炉内的烤炉和一个旋转烤叉的电灶的试验次序如下:
  --如果可能,灶台带着烤炉和使烤叉旋转一起工作60分钟;
  --冷却到大约为室温;
  --灶台工作60分钟,在其中的烤架在后的30分钟同时工作;
  --冷却到大约为室温;
  --灶台带着烤架和使烤叉旋转一起工作60分钟。
  11.7.7 如果器具带有一个插座,用一个符合IEC60083要求的相应的插头在插座上。插头通过一条横截面积为0.75mm2的普通聚氯乙烯护套软线(IEC60337的第53号线)与一个IKW的电阻负载连接。插头的温升由试验后的30分钟测定。(A1)
  11.9修改:
  用下述内容代替表3中规定的木材的温升:
  测试角、木柜和矩形箱的底板和测壁的温升不应超过
  --打算放置在桌面上的器具65K
  --烤架75K
  --其它器具70K
  对于嵌装式灶台下侧部件,用一个一端为半球形直径为75mm的探针可触及的部位的温升不应超过70K,除非使用说明规定在灶台的下面要安装一块板。
  增加:
  内置玻璃门的把手,烤架盘,温度感应探针和烤炉或烤架内的旋转部件,温升没有限值。
  对热解式自洁烤炉进行附加试验期间,旋钮、手柄和控制杆的温升不应超过
  --金属55K
  --陶瓷或玻璃材料65K
  --模压材料、橡胶或木材80K
  与清洁操作中不作用的功能相关的旋钮、手柄和控制杆的不测定温升。
  当器具在额定输入功率1.15倍状态下运行时,电机、变压器、电子电路元件及直接受其影响的部件温程式可以超过限值。
  插头的温升在距离啮合面的中心以下2mm处测量,不应超过45K。(A1)
  11.101 电灶和烤炉应按11.2的规定放置。然而,打算放在地板上的器具,其背面靠近测试角的一边壁而远离另一边壁。矩形箱按规定靠近器具的一边。器具在正常工作状态下并以额定电压供电工作。
  除了烤架外,与电源连接的所有发热单元均按正常使用条件同时通电。
  烤炉不带附件工作。烤炉的有效空间中心温度保持在200℃±4℃。如果器具带有两个烤炉,则它们同时工作。
  灶台和烤盘按11.7工作。
  保温橱柜及类似间室以控制器调到高位置工作。
  器具运行60分钟或直到稳定状态建立,两者取时间较短者。
  易触及的正面和侧面的温升的测量用到图105的探针。探针以4N±1N的力与表面接触,其方法是必须确保探针与表面间尽可能接触好。
  注1:可以使用任何可以得出与图105的探针同样结果的测量装置。:
  下列温升不测量:
  --使用一端为关球形直径为75mm的探险针可触及的表面;
  --灶台表面下方25mm以内或灶台表面上方25mm以内放置的电灶的表面;
  --宽度10mm的可接触面诸如烤炉的排气孔、铰链及微调开关等小于元件上;
  --在烤炉门和与它相配的表面之间的间隙在10mm以内的表面。
  在试验期间,表面的温升限值不应超过下述值:
  --金属及涂覆金属60K
  --搪瓷金属65K
  --玻璃及陶瓷80K
  --厚度超过0.3mm的塑料100K
  温升限值100K也适用于金属涂层小于0.1mm的塑料材料。
  注2:当塑料涂层不超过0.3mm时,支架材料的温升限值适用。
  11.102 按11.101规定再试验。如果使用说明提到附加保护装置,则将它装器具上。
  在试验期间,只测量附加保护装置的正面温升,及用图3的试验探针易触及的烤炉门的正面温升。但下列温升不测量:
  --安装后嵌装式烤炉位于地板850mm以上,烤炉的门或保护装置部件;
  --打算在一个工作面上使用的烤炉;
  --位于门边小于10mm的表面。
  注1:附加的保护装置也许是可供选择的门。
  在试验期间,表面温升不应超过下述值:
  --金属及涂覆金属45K
  --瓷金属50K
  --玻璃及陶瓷60K
  --厚度超过0.3mm的塑料80K
  温升限值80K也适用于金属涂层小于0.1mm的塑料材料。
  注
  2 当塑料涂层不超过0.3mm时,支撑材料的温升限值适用。
  3 如果没附加的保护装置,则该条试验可结合11.101的试验。
  如果该烤烬可当作烤架用,而使用说明中提到作烤架用时门应关上,则重复一次该试验,但烤炉要控制器调到依照使用说明所说的烤架模式。此烤架按照11.7工作30分钟。然而,如果烤炉有一个旋转烤叉,则将控制器调到使用说明规定的不利位置试验持续时间为60分钟。
  注4:如果要门打开才能实现烤架功能,则不需进行该试验。
  
  12空章
  
  13 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
  部分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13.1 修改:
  代替试验规定前两段的下述内容适用:
  在器具按11章规定的条件下工作之后,通过13.2和13.3的试验检查其合格性。
  对于13.2试验,器具工作到泄漏电流达到大值。所有控制器调到高设定位置且位置泄漏电流在10s内测量。
  如果烤架装在烤炉内,选烤炉或烤架两者中能造成较不利状态的一个工作。
  对于灶台,在每个烹饪区域放置一个按2.2.9规定装满的容器进行检验。
  电磁灶头按电动器具进行试验。
  13.1修改:
  代替I类固定式电热器具,下述内容适用:
  --对带有可拆卸的或可单独断电的电热元件的I类器具1mA或按每个元件输入功率每kWlmA,
  两者取值较大者,整机
  大值为10mA。如果器具
  有多于三个电热元件,则
  只考虑测得泄漏电流的75%
  --对其它I类器具    1mA或器具额定输入功率每
  kW1mA,两者取
  值较大者,大值为10mA
  如果带电部件和玻璃、陶瓷或类似材料之间有接地金属,则每个容器依次与接地金属连接。泄漏电流不应超过I类器具规定的相关值。
  如果带电部件和玻璃、陶瓷或类似材料之间没有接地金属,则依次测量带电部件与每个容器之间的泄漏电流,且不应超过0.25mA。
  对电磁灶头,用表106所示的电路依次测量带电部件与每个容器之间的泄漏电流。它不应超过0.7mA(峰值)乘以以千赫兹为单位的工作频率或70mA(峰值),两者中取较小者。
  13.3增加:
  如果带电部件和玻璃、陶瓷或类似材料之间有接地金属,则容器一起与接地金属连接。带电部件与容器之间的试验电压为1000V。
  如果带电部件和玻璃、陶瓷或类似材料之间没有接地金属,则带电部件与连接在一起的容器之间的试验电压为3750V。
  注1:注意确定其它绝缘没有过压。
  当电磁灶头的工作电压(U)超过250V,下述试验电压适用:
  --1000V增加到1.2U+700V
  --2750V增加到1.2U+2450V
  --3750V增加到2.4U+3150V
  注2:U是线圈端子与地之间测得的电压。
  
  14空章
  
  15耐潮湿
  部分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15.2增加:
  电灶和灶台的放置使灶台表面水平。将一个有图101所示大直径的,但不超过烹饪区域直径的容器,装满含有约1%NaC1的水放在整个烹饪区域的中部,再将0.5升的溶液用15s时间稳定地注入容器中。
  清除掉器具上的残余溶液后,每个烹饪区域分别时行该试验。
  如果灶台表面下装有控制器,则将0.5升的盐溶液用15s时间稳定地倒在灶台表面顶部控制器的附近。如果控制器装灶台表面上,则盐溶液倒在控制器上。
  对带有开关或温度控制器的灶头,0.02长的盐溶液倒在灶头上使其流过开关或控制器。然后将一个容器放在灶头上以将可动部件压下。
  对烤炉或烤架,将0.5升的盐溶液倒在烤炉的门或烤架部件上。
  一个带有化霜水盘或类似容器的器具,容器装满盐溶液。再将每100cm2容器顶部面积为0.01升的溶液,通过灶台表面的开口倒在容器上。但是,溶液的总数不能超过3升。
  对有盖的灶台,将0.5升的盐溶液均匀地倒在合上的盖了上。当溶液倒掉时,表面变干后再将0.125升的溶液稳定地从50mm的高度用15s时间倒在盖子的中心。然后将盖子按正常使用打开。
  打算连接水管的蒸汽发生器按额定水压供水。供水控制装置保持完全打开。除非流水自动停止,否则在开始发生溢出后允许水再流1min。
  注:一次仅保持打开一个装置。
  对在灶台表面带有通风开口的灶台,将0.2升的盐溶液通过漏斗注入通风开口。该漏斗输出口的直径为8mm,输出口在位于灶台表面200mm上方垂直放置。该漏斗在通风开口上方,以使盐溶液以不利的情况进入通风开口。(A1)
  注2:对保护开口,漏斗的放置应使盐溶液尽可能接近开口地落在灶台表面。(A1)
  注3:注意要确保盐溶液不能落在通风开口附近的控制器上。(A1)
  15.101 温度感应探针结构上应防止它们的绝缘被水影响。
  通过下述试验检查其是否合格。
  探针完全浸没在温度为20℃±5℃的含大约1%NaC1的水中。水被加热到沸点大约15min。然后探针从沸水中移开浸没到温度为20℃±5℃水中30min。
  在探针从水中移开后,这个过程进行五次然后将所有有液体痕迹从表面清除。
  之后,探针应能承受16.2的泄漏电流试验。
  注:可拆卸的温度检测探险针在进行该试验不与器具连接。不可拆卸的温度感应探针在进行该试验时放在烤炉内,探针尽可能浸没。
  
  16 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
  部分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16.1 增加:
  对于灶台,在每个烹饪区域放置一个装有按的2.2.9规定装满的容器进行检验。
  电磁灶头按电动器具进行试验。
  16.2 修改:
  I类固定式电热器具的规定值,下述内容适用:
  --对带有可拆卸的或可单独断电的电热元件的I类器具 1mA或每个元件输入功率每
  kWlmA,
  两者取值较大者,整机
  大值为10mA。如果器具
  有多于三个电热元件,则
  只考虑测得泄漏电流的75%
  --对其它I类器具1mA或器具额定输入功率每
  kWlmA,两者取
  值较大者,大值为10Ma
  如果带电部件和玻璃、陶瓷或类似材料之间有接地金属,则每个容器依次与接地金属连接。泄漏电流不应超过I类器具规定的相关值。
  如果带电部件和玻璃、陶瓷或类似材料之间没有接地金属,则依次测量带电部件与每个容器之间的泄漏电流,且不应超过0.25mA。
  注:如果烤炉带有一个烤架或如果烤炉带有一个限制其总输入功率的装置,则在测定其总泄漏电流时,只考虑那些可同时通电的元件的泄漏电流。
  16.3 增加:
  如果带电部件和玻璃、陶瓷或类似材料之间有接地金属,则容器一起与接地金属连接。带电部件与容器之间的试验电压为1250V。
  如果带电部件和玻璃、陶瓷或类似材料之间没有接地金属,则带电部件与容器之间的试验电压为3750V。
  注1:注意确定其它绝缘没有过压。
  当电磁灶头的工作电压(U)超过250V,下述试验电压适用:
  --1250V 增加到1.2U+950V;
  --2500V 增加到1.2U+2200V;
  --3750V 增加到2.4U+3150V;
  注2:U是线圈端子与地之间测得的电压。
  
  17 变压器和类似电路的过载保护
  部分该章不适用。
  
  19 非正常工作
  部分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19.1 增加:
  对电磁灶台,通过19.101和19.102的试验检查其合格性,但19.4不适用。
  温度感应探针放在烤炉内正常使用中可能出现的任一位置,除了不连接来控制烤炉的温度。
  19.2 增加:
  灶头在不放置容器的情况下工作,使盘探测器不起作用。烤炉的门打开或者关上,取其较不利者。灶台合上盖,除非灶头与盖互锁或有一个指示灯指示灶头的通电。
  注1:一个通过温控器或能量调节器通断电的灯不能用来指示灶头的通电。
  对带有一个以上发热单元的器具,试验仅在产生不利情况的发热单元进行,其控制器调到高位置。如果器具还有一个没有指示灯指示其通电的烤炉,烤炉也要工作,其控制器调到高位置。
  注2:一个用于烤炉照明的灯,通过门可以看见它,且随烤炉自动同进通断电,则被认为是指示灯。
  如果电磁灶头有一个金属盖,通过图1的试验指施加30N的力在不利的位置合上盖。
  热解式自洁烤炉还要在清洁情况下工作,清洁期间动作的电机依次断电或断开。
  注3:例如风扇和定时器的电机。
  电磁灶头按第11章规定的条件工作,但放上空载的容器。
  蒸汽烤炉无水工作。
  装在一个电灶上的单独烤架的门打开或关上,两者取较不利情况。(A1)
  19.4 增加:
  当烤炉门能打开时,热解式自洁烤炉的叫心温度不应超过425℃。
  19.9 不适用
  19.11.2 增加:(A1)
  在模拟故障情况期间,可能要关掉任一通电的灶头。
  还要模拟所有灶头断开的故障情况,器具按额定电压供电。如果装有一个盘探测器,则应在烹饪区域上放置一个合适的容器。
  灶头不应通电。
  19.13 增加:
  温升限值150K也适用于木柜和矩形箱。
  电磁灶头的绕组温升不应超过19.7规定的值。
  当电磁灶头的工作电压超过250V时,13.3的试验电压适用。
  如果使用煤气的器具其点火电路部件是易触及的,测试电路包含一个阻值为2000Ω±100Ω的电阻,放电量不超过45μC。
  19.101 电磁灶头按额定电压供电,工作时烹饪区域中心放置一钢盘.盘的厚度为6mm而小直径为使灶头工作的四舍五入的接近厘米数。
  19.102 电磁灶头在正常工作状态下工作,按额定电压供电,但温度控制器依次短路或失效。
  油的温升不能超过270K。
  
  20 稳定性和机械危险
  部分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20.101 电灶和烤炉在打开的门装上负载时,应具有足够的稳定性。
  通过下述试验检查其合格性。
  带有水平铰接的门放在一水平面上,再用一重物放在打开的门的中心。对于非矩形的门,重物放置在正常使用状态下可能放置的离铰链远处。
  对通常在地板上使用的器具放置的重物质量:
  --烤炉门,22.5kg
  --其他的门,7kg
  对通常在桌面上使用的器具放置的重物质量为7kg.
  对通常在地板上使用并带有一个垂直铰接的门的器具,在打开的门上不利的位置放置重物,重物质量为15kg.
  注
  1烤炉的搁架放在不利位置。
  2重物不会由于门而损坏,它可以是个沙包。
  3带有一个以上门的器具,试验在每个门上分别进行。
  带有一个今邻近烤炉的贮藏间室的电灶,且在其中的搁架拉出时,搁架同时会加上负载。搁架放在不利的位置而且放一均匀分布的重物。重物以克为单位的质量等于搁架以平方厘米为单位的面积乘以
  --7.5,如果搁架上的空闲高度不超过20cm;
  --15,如果搁架上的空闲高度超过20cm。
  器具不应倾斜。
  注4:门和铰链上的损坏和变形可以忽略不计。
  
  21机械强度
  部分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增加:
  如果器具带有玻璃门,则门处于关的位置,三次打击施加于玻璃的中心。如果门有水平铰链,则当门在打开时,该打击施加在门的内侧。
  玻璃不应有裂痕。
  对玻璃、陶瓷或类似材料做的灶台表面,三次打击施加于21.102试验期间没有暴露出来经受冲击的表面部分,冲击能量啬为0.70J±0.05J。该打击不加距按钮20mm内的表面。
  注
  1如果灶台表面做成除了外部框架以外的一整块,则不进行该试验。
  2当门处在打工位置,不对门提供附加支撑。
  试验后,温度感应探针经受15.101描述的一个循环的试验,且应能承受16.2的泄漏电流试验。
  21.101 烤炉的搁架和它的支撑应有足够的机械强度。
  通过下述试验,检查其合格性。
  一个装满沙子或粒状物的容器放在搁架上。它以千克为单位的总质量等于以立方米为单位的烤炉有效空间的200倍,或24kg两者取较小者。
  将中间放有容器的搁架插入并尽可能将其推进另一面侧壁。将它在该位置上放置1min后再抽出。然后再插入,尽可能推进到另一面侧壁,并放置1min。
  该试验在搁架的每个支撑位置重复。
  搁架及其支撑都不应产生影响再次使用的变形,并且搁架不应从支撑上落下。
  21.102玻璃、陶瓷或类似材料做成的灶台表面应能承受正常使用中可能出现的压力。
  器具通过下述试验检查其是否合格。
  每个灶头以额定输入功率工作,将其控制器调到大位置。电磁灶头按第11章规定的条件工作。当稳定状态建立时,使灶头断电,并将一个装有重物的容器从150mm的高度跌落到烹饪区域10次。
  容器的底部是铜或铝制的,平底部分直径为120mm±10mm,边绝缘倒圆直径至少为10mm。容器内均匀地放置至少为1.3kg的沙粒状物以使总质量达到1.80kg±0.01kg.
  在每个烹饪区域依次经受了该冲击后,移开容器并使所有灶头同时工作直到稳定状态建立。
  将温度为15℃±5℃含有大约1%NaC10+0.1升的水稳定寺倒在灶台表面上。然后器具断开电源。15分钟后清除所有剩余的水,并允许器具冷却到约为室温。同样的盐溶液再次倒在已清除水的灶台表面。
  灶台表面不应破裂并且器具应能承受16.3的电气强度试验。
  21.103 温度感应探针应设计为在被门夹住时不损坏。
  通过下述试验检查其是不否合格。
  探针按正常使用连接,而检测部分或软线放置在任何可能出现的位置。烤炉门关上夹住检测部分或软线,并用一个90N的力施加在门的不利位置5s。
  探针应符合8.1,15.101和29.1的要求。
  注:在该试验期间,烤炉不工作。
  21.104 水平铰接的烤炉门的玻璃面板应能承受正常使用中可能发生的热冲击。
  通过下述试验检查其合格性。
  器具按第11章的条件工作。然后打开门将0.2升温度为15℃±5℃的水在5s内倒在玻璃面板的中心。
  玻璃不应破裂。
  注:在热解式自洁烤炉的清洁周期后不进行该试验。
  
  22 结构
  部分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22.21 增加:
  注:用作电热元件电气绝缘的氧化镁和矿瓷纤维不被认为是吸湿材料。
  22.101 灶台结构上应防止灶头绕着一垂直轴旋转,并且在所有相应的支撑位置有足够的支撑。
  注:如果为灶头通过一个在螺栓中部的螺母夹住,则需要一个附加的装置防止其旋转。
  带有可拆卸灶头的灶台在结构上应使得灶头移开或重放时不可能出现损坏。
  通过视检,检查其合格性。
  22.107打算暂停电热元件工作用的定时器不能用作控制辐射式烤架,除非烤架是通过温度控制的,并且放置在烤炉或其他间室内。
  通过视检,检查其合格性。
  22.103 烤炉通风道结构上应能使带电部件和其它部件之间的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不受潮气或油脂影响。
  通过视检,检查其合格性。
  22.104 嵌装式烤炉只应从前部通风,除非用管道进行通风。
  通过视检,检查其合格性。
  22.105 烤架结构上使烤架盘能在不被卡住的情况下易于放置。烤盘架在移到一侧时不应从其支撑上跌落。
  通过视检和手动试验检查其合格性。
  22.106 热解式自洁烤炉结构上应使门的频繁开关不会对其联锁系统或门封条造成磨损。
  通过下述试验检查其是否合格。
  将烤炉门打开至少10cm,然后通过在手柄施加90N的力使其关上。该操作进行5000次。
  每1000个周期使热解式自洁功能的联锁系统工作一次。
  试验后,联锁系统应仍能继续使用且门封条不应损坏。
  22.107 热解式自洁烤炉应在自洁过程结束时自动断开,且下一个自洁过程需要通过手动开始。
  通过视检,检查其合格性。
  22.108 热解式自洁烤炉应带有一个联锁装置使得烤炉中心温度超过350℃时,即使烤炉发生故障也不会时入烤炉。
  通过下述试验检查其是否合格。
  烤炉在冷却后,以额定电压供电,工作在清洁状态。当烤炉内的中心温度超过350℃时,施加一个90N的力在控制杆和手柄上,还要施加一个20Nm的力矩在旋钮上。门应不可能被打开。
  注
  1故障的例子有弹簧的断裂、重力驱动部件的跌落以及电源的中断。
  2第19章试验期间适用的故障条件不重复。
  22.109 热解式自洁烤炉结构上应使得在清洁过程期间易燃气体可从通风开口排放。
  通过下述试验检查其是否合格。
  将30g肉汤与15g氢化酥油的混合液均匀地喷洒在烤炉的内部,包括门。将烤炉的温控器设定到大值,并使烤炉工作3h。
  注1:肉汤由三分之二的牛肉汁和三分之一的水组成。
  然后,烤炉在清洁状态下工作且尝试用火花点燃从通风口排出的气体。该组火花大约3mm长,每个火花的能量至少为0.5J。
  从烤炉中心温度达到300℃时开始施加火花,然后每隔50K温升进行一次。
  注2:用来产生火花的电极应在排放气体的通风口及其四周移动。
  不应有气体的连续燃烧。
  如果烤炉中装有消除烟气的电热元件,则在烤炉处于清洁状态且烤炉中心温度超过450℃时,断开电热元件重做此试验。
  22.110 热解式自洁烤炉结构上应使得在清洁过程不会有射火焰的危险。
  通过下述试验来检查其合格性。
  将装有100s无盐黄油的容器放在烤炉底板的中部。火花发生器的电极放在黄油表面大约7.5cm高。
  然后烤炉在清洁状态下运行且产生火花。该组火花大约3mm长,每个火花的能量至少为0.5J。
  从烤炉中心温度达到300℃时开始产生火花,然后每隔50K温升进行一次。
  不应有火焰从门封、通风管或其他开口处喷射出。
  22.111 灶台结构上应使链接和盖罩不会意外关闭。
  通过视检和手动试验,检查其合格性。
  注:如果装上转轮止动铰链或类似装置,或是在器具靠在墙壁上时盖罩能打开至少1000,则可认为满足要求。
  22.112 如果触摸控制器的误操作会产生危险,灶台在结构上应使得在下列情况下会导致控制器的误操作。
  --液体的溢出,包括由一个容器内的沸腾引起的情况;
  --一块湿布放在控制面板上。
  通过下述试验来检查其合格性,器具以额定电压供电。试验时先使每个灶头依次通电,然后所有灶头不通电。
  将足够覆盖控制面板不超过2mm深的水,小量为140ml,稳定地倒在控制面板上使得可触摸键间桥接。
  将一块质量为140g/m2-170g/m2,面积为400mm×400mm的浸满水的布经四次拆叠成方块,放在控制面板的任何位置。
  任一灶头不应有超过10s的运行。
  在试验期间,应要以通过操作触摸控制器断开灶头电源,除非它自动断开。(A1)
  22.113(A1)带有触摸控制器的灶台,一个灶头接通至少需两次手动操作。然而,附加的灶头可以通过一次手动操作断开,在这种情况下,所有的灶头断开一分钟后,使一个灶头重新通电需两次手动操作。
  注:在同一个点上两次触摸接触表面不认为是两次操作。
  带有触摸控制器的灶台应使得在每一个灶头通电时都有可视的方法指示。一个灶头的断开应仅需一次手动操作。
  通过视检和手动试验,检查其合格性。
  22.114 带有盘探测器的灶头结构上应使只有在烹饪区域放有容器时才能工作。
  通过下述试验,检查其合格性,器具以额定电压供电。
  用一块2mm厚尺寸为10mm×20mm的铁块依次放在每一个烹饪区域的不利位置。控制器调到高位置。
  灶头不应动作。
  注:该试验不电磁灶头进行。
  22.115 带有盘探测器的灶头,结构上应使得如果容器移开超过10分钟,灶头不应通电。
  通过手动试验,检查其合格性。
  22.116 带有盘探测器的器具,当灶头的控制器不在断开位置时应有信号灯指示。
  通过视检检查其合格性。
  22.117 当电源软线插头插在直接装于门上方的插座时,烤架应不可能工作。
  通过视检和手动试验,检查其合格性。
  22.118 电磁灶头结构上应使只有当合适的容器放在烹饪区域上时灶头才工作。
  通过下述试验,检查其合格性,器具以额定电压供电。
  用一块2mm厚尺寸为10mm×20mm的铁块放在每一个烹饪区域的不利位置。控制器调到高位置。
  铁的温升不应超过35K。
  22.119 蒸汽烤炉结构上应使蒸汽的通风口和通风称道在正常使用期间不可能阻塞。
  通过视检,检查其合格性。
  
  23 内部布线
  部分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23.3 增加:
  如果电压的某些部件是折叠在灶台表面上的或者是为了运输可从正常位置分离出来的,则该要求也适用。
  
  24 元件
  部分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24.1.2 增加:
  --能量调节器
  自动动作的:100 000
  手动动作的:10 000
  --自复位热断路器
  玻璃陶瓷电热元件的灶台:100 000
  其它电热元件的灶台:10 000
  --热解式自洁烤炉中控制清洁过程的温控器:3000
  24.1.3 增加:
  控制灶头的开关经受50 000个工作循环试验。
  注:只带一个关掉位置的开关不适用。(A1)
  24.101 温控器和带有一个断开位置的能量调节器不应因为环境温度变化而接通。
  在三个装置上通过下述进行试验,检查其合格性。
  器具设在断开位置,在温度为-20℃--25℃的环境放置2h,然后放在下述环境温度
  --t℃,t对应于T标志的温度。
  --55℃,对那些不带T标志的装置。
  在试验期间,应保持在断开位置。
  对触点施加500V的试验电压1min。不应发生击穿。
  24.102 装在电灶上的插座应是单相的,且带有接地触点及其额定电流不超过16A。两极均由装在不可拆卸的盖子后面的保险丝或微型断路器保护,且其额定电流不超过插座的额定电流。
  如果电灶打算性连到固定布线或装有固定极性插脚的,则中性极可不加保护。
  通过视检,检查其合格性。
  注
  1微型断路器的动作部件,可以是易触及的。
  2如果打开一个抽屉或其它间室时保险丝可触及,则不需装有不可拆卸的盖。
  
  26电源连接及外部软线
  部分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25.3 增加:
  灶台,嵌装式电灶和嵌装式烤炉的导线可以在器具安装前进行电源连接。
  25.14 增加:
  对温度感应探针,弯曲总次数为5000。带有环形线探针弯曲2500次后转900。
  
  26导线的接地端子
  部分该章适用。
  
  27接地措施
  部分该章适用。
  
  28螺钉和连接
  部分该章适用。
  
  29爬电距离、电气间隙和穿通绝缘距离
  部分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26.1增加:
  如果装在烤炉或烤架内的电热元件所用的裸露导体和连接装置正常使用中可能会积累油脂或液体,则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应不小于表13中规定值的1.5倍。
  电路中工作电压大于480V(峰值680V)的不同极性带电部件之间和带电部件与易触及金属间的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不应小于表102的规定值。
  
  表102-在高压下的小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
  工作电压 (峰值)电气距离 mm电气间隙 mm
  >680和≤800 >680和≤1000 >1000和≤1100 >1100和≤1250 >1250和≤1400 >1400和≤1600 >1600和≤1800 >1800和≤2000 >2000和≤2200 >2200和≤2500 >2500和≤2800 >2800和≤3200 >3200和≤3600 >3600和≤40005 6 7 8 9 10 11 11.5 12 13 14 14.5 15.5 16.53.5 4 4.5 4.5 5.5 7 8 9.5 10 11 12 13 14 14.5
  
  30耐热、耐燃和耐漏电起痕
  部分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30.2 增加:
  对不带定时器的烤架和烤盘,30.2.2适用。
  对其他器具,30.2.3适用。
  
  31防锈
  部分该章适用。
  
  32辐射、毒性和类似危险
  部分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32.101 热解式自洁烤炉结构上应使得在清洁过程中不会因一氧化碳的排放而造成危险。
  通过下述试验,检查其合格性。
  将两倍于22.109规定的混合液均匀地喷洒在烤炉的内部,包括门,。烤炉以额定电压供电,在温控器调到高位置下工作3h。
  然后,将烤炉冷却到室温,放入一个容积为20m3到25m3的密封试验室中,室内用一低速风扇使空气进行有效循环。烤炉在清洁状态下工作,对试验室地面中部上方1m处的一氧化碳的浓度进行记录。
  一氧化碳的浓度不应超过0.015%.
  如果烤炉带有用来消除烟气的电热元件,除非清洁过程只有在此电热元件接入线路中才能进行,否则应在不接此电热元件的情况下重复此试验。
  
  烹饪区域的直径 mma mmb mmc mm
  110 145 180 220 300110 145 180 220 300140 140 140 120 1008 8 9 10 10
  
  注:容器的底部不能凸起。容器底部的大凹度为0.05mm。
  图101 - 进行灶头试验的容器
  
  注:容器是由低碳钢制成,大含碳量为0.08%。不带手柄和突起的圆柱体。底部平面区域的直径至少为烹饪区域的直径。容器底部的大凹度C为0.006d,d是底部平面区域的直径。容器的底部不是凸的。
  图102 - 进行电磁灶头试验的容器
  附录
  部分附录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附录A
  (标准的附录)
  引用的规划性标准
  IEC标准
  增加:
  IEC60548-1:1995,热电偶-第1部分:参考表
  IEC60884:家用和类似用途的插头和输出插脚
  IEC60417-1:1998,使用在设备上的图形符号--部分:概括和应用(A1)
  国际标准  IEC
  60335-2-8
  第四版
  1992-01
  +修正件A1
  2000-08
  
  
  家用和类似作途电器的安全
  第2部分:剃须刀,电推剪和类似器具的特殊
  要求
  Safety of household amd similar electrical appliances
  Part 2: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shavers、hair clippers and similar
  Appliances
  
  前言
  由所有对该问题特别感兴趣的国家委员会都参加的技术委员会所制定的IEC有关技术问题正式决议或协议,尽可能代表了对所涉及的问题国际上的一致意见。
  这些正式决议或协议,以标准、技术报告或导则等形式出版,并在此意义上被各国家委员会接受。
  3)为了在国际上取得一致,IEC国家委员会同意在其国家及地区标准中尽可能大范围地使用IEC国际标准。IEC标准与相应的国家地区标准之间的差异应在后者中清楚地标出。
  4)IEC并未制定认为可标志的程序。对有某设备宣称其符合IEC的某一项标准时,IEC对此不负任何责任。
  本标准IEC335是由IEC第61技术委员会(家有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制定的。
  本标准IEC335-2-8的第四版,它取代第三版的内容。
  本标准的内容以下列文件为依据:
  DIS表决报告
  61(CO)66261(CO)735
  有关本标准表决通过的详细资料,请见上表所列的表决报告。
  本标准与IEC 335-1的新版本及其修正件一起使用。此新版本是在IEC 335-1第三版(1991)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
  本标准补充或修改了IEC 335-1的相应条款,从而将其转化为本标准:电动剃须刀、电推剪及类似器具的安全要求。
  凡部分通用要求的条款没有在第二部分特殊要求中特别提及的,只要全理,即可采用。本标准中标有“增加”、“修改”、“代替”的地方,是对部分中的相应条款的相应修改。
  注
  1 采用下列印刷字体:
  -- 正文要求:罗马字体;
  -- 试验规范:斜体字体;
  -- 注:小号罗马字体;
  -- 正文中的粗体字在第二章中给以定义。
  2 对应部分增加的条款从101开始编号。
  在某些国家中存在下述差异:
  -- 6.1:允许有O类,OI类和I类器具,其在电气强度试验中应承受较高的电压(美国)。
  -- 11.7 在家庭中使用的器具工作20min,停止5min(美国)。
  -- 24.1.3 试验进行6 000次工作循环(美国)。
  -- 25.7 允许采用专为电动剃须刀和电推剪设计使用的供电电源软线(美国)。
  -- 25.14 不进行此试验(美国)。
  修正件A1(2000-08)前言
  本修正件是由IEC技术委员会61(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制定的。
  本修正件的内容以下列文件为依据:
  FDIS表决报告
  61/1873/FDIS61/1892/RVD
  有关本修正件表决通过的详细资料,请见上表所列的表决报告。
  本修正件的双语译文版本将随后出版发行。
  某些国家存在的差异增加下述内容:
  -- 6.1:额定输入电压不超过150V,允许为O类器具(日本)。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在的安全
  第2部分:剃须刀,电推剪和类似器具特殊要求
  Safety of household and similar electrical appliances
  Part 2 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shavers、hair clippers and similar appliances
  
  1 范围
  部分的该章由下述内容代替:
  本标准涉及的是家用和类似用途的电动剃须刀、电推剪和类似器具的安全,器具的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
  注1:用来修剪手指甲、肢趾甲和类似用途的电动器具是类似器具的举例。
  不打算作为一般家用但对公众仍可以构成危险的器具,例如:打算在商店中、在轻工行业中以及在农场中由非电专业人员使用的器具,在本标准的范围之内。
  注2:
  供理发师使用的器具,动物剪毛机,和动物理发剪是这类器具的举例。(A1)
  就实际而言,本标准涉及到在住宅内及住宅周围所有人员遇到的由器具造成的共同危险。
  本标准一般没有考虑:
  --无人照看的幼儿或残疾人对器具的使用;
  --幼儿拿器具玩耍的情况。
  注3:注意下述情况:
  -- 对于打算用在车辆、船舶或航空器上的器具,可能需要一些附加要求。
  -- 打算用在热带国家的器具,可能需要一些特别要求。
  -- 在许多国家,附加要求由国家卫生保健部门、负责劳动保护的部门和类似的部门来制定。
  注4:(A1)
  本标准不适用于:
  -- 打算使用在经受发生腐蚀性或爆炸性气体(如灰尘、蒸汽或瓦斯气体等)特殊环境场所的器具;
  --按摩器具(IEC 60335-2-32)
  --医用器具(IEC 60601)
  
  2 定义
  部分的该章附下述内容处均适用。
  2.2.9 代替:
  正常工作(normal operation):器具由夹具夹持,其主轴和切削端或附件的主轴置于水平面上,在无其它负载的条件下进行工作。
  装有可调的剪切或修剪头的器具,调节刀片、拆掉任何可以能影响负载的可拆卸部件,使其在输入功率为0.8倍或1.2倍额定输入功率中不利的条件下工作。无需再进行其他的调节。
  注:选用的夹具应使对来自器具的热传导的影响小到忽略不计。例如曲颈瓶的夹具。
  2.101 动物剪毛机(animal shearer):剪切动物绒毛的商用器具,例如羊毛剪。(A1)
  2.102 动物理发剪(animal clipper):在修剪动物毛发的营业室中使用的商用器具,例如狗毛修理剪。(A1)
  
  3 总体要求
  部分的该章适用。
  
  4 试验的一般条件
  部分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4.101 在试验前和试验中,用几滴清油对切削端进行润滑。
  
  5 空章
  
  6 分类
  部分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6.1 代替:
  动物剪毛机应具有I类器具,II类器具或III类器具的电击防护等级。其他器具应为II类器具或III类器具。(A1)
  通过视检和相关的试验,检查其合格性。
  
  7 标志和说明
  部分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7.4 增加:
  注:如果器具能够调整以适应不同的额定电压范围,此电压调定位置可用每一电压范围中的一个单一值来表示,各电压范围应在制造厂的说明书中给出。
  7.12 增加:
  动物理发剪的使用说明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本器具仅用来修剪毛发”(A1)
  
  8 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
  部分的该章适用。
  
  9 电动器具的启动
  部分的该章不适用。
  
  10 输入功率和电流
  部分的该章适用。
  
  11 发热
  部分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11.7 代替:
  在家庭在使用的器具工作10min。
  动物剪毛机工作到稳定状态建立。
  动物理发剪和其他器具工作10min,停止10min。这种循环不断重复直到稳定状态建立。(A1)
  11.8 增加:
  在正常使用中,与皮肤或毛发接触,或握持在手中的部位的温升,不应超过正常使用进连续握持的手柄所规定的限值。
  
  12 空章
  
  13 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
  部分的该章适用。
  
  14 空章
  
  15 耐潮湿
  部分的该章适用。
  
  16 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
  部分的该章适用。
  
  17 变压器和相关电路的过载保护
  部分的该章适用。
  
  18 耐久性
  部分的该章不适用。
  
  19 非正常工作
  部分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19.1 增加:
  器具还须经受19.101的试验,检查其合格性。
  19.7 增加:
  非手持式器具或非用手保持开关接通的器具试验5min。
  19.10 增加:
  注:可能达到的低负载,可以通过拆掉任何可能影响负载的可拆卸部件,在正常工作条件下工作来获得。
  19.101 手持式器具以不利的位置放在软木板上,在额定电压下工作直到稳定状态建立。
  
  20 稳定性和机械危险
  部分的该章适用。
  
  21 机械强度
  部分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增加:
  用冲击能量为0.5J±0.04J所进行的冲击试验,仅适用于那些器具跌落时可能撞击地面的部位。
  对其他的部位用0.35J±0.03J的冲击能量打击三次。
  切削端不进行冲击试验。
  
  22 结构
  部分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22.40 代替:
  动物剪毛机和动物理发剪应装有一个控制电动机的开关。(A1)
  通过视检,检查其合格性。
  22.101便携式器具的结构应使放在桌面或地板上的物体不会因进入器具的外壳产生危险。
  通过视检,检查其合格性。
  注-如果带电部件和支撑表面之间透过孔隙的距离不少于6mm,则认为器具满足此要求。但如果器具带有支撑脚,则对于放在桌面上使用的器具,距离应增加到不少于10mm;放在地板上使用的器具,距离应不小于20mm。
  22.103剃须刀和电推剪的结构应能防止削剪物进入器具引起的电气或机械故障。
  通过视检,检查其合格性。
  
  23内部布线
  部分的该章适用。
  
  24 元件
  部分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24.1.3 增加:
  带有开关,供理发师用的电推剪,动物剪毛机和动物理发剪应经受50 000次的工作循环。(A1)
  
  25 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
  部分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25.5增加:
  仅供家庭使用的器具允许为Z型连接。
  25.7 增加:
  仅供家庭使用的器具允许使用扁平双芯金属箔软线,并且应配有不可重新接线的插头。
  动物剪毛机,其像胶绝缘的电源软线应具有聚氯丁烯(氯丁橡胶)护套,且不应轻于变通聚氯丁烯(氯丁橡胶)护套软线(IEC245的57号线)。
  便携式器具的电源软线的长度至少应为1.7m。(A1)
  25.14 修改:
  用下述次数代替已规定的弯曲次数:
  Z型连接的器具100 000次,其他连接的器具50 000次。
  26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
  部分的该章适用。
  
  27 接地措施
  部分的该章不适用。
  
  28 螺钉和连接
  部分的该章适用。
  
  29爬电距离、电气间隙和穿通绝缘距离
  部分的该章适用。
  
  30耐热、耐燃和耐漏电起痕
  部分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增加:(A1)
  30.2.3 不适用。
  
  31防锈
  部分的该章适用。
  
  32辐射、毒性和类似危险
  部分的该章适用。
  附录
  部分的附录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附录C
  (标准的附录)
  电动机的老化试验
  增加:
  仅供家庭使用的器具,P为500。
  其他器具,P为2 000。
  
  
  国家标准IEC
  60335-2-9
  0
  1993-06
  +修正件A1
  1998-02
  +修正件A2:
  1991-11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2部分:烤架、面包片烘烤器及类似便携
  式烧烤器具的特殊要求
  Safety of household and similar electrical appliances
  Parts 2: 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toasters, grills, roasters and
  Similar appliances
  前言
  1) IEC(国家电工委员会)是由所有的国家电工委员会(IEC国家委员会)组成的国际标准化组织,其宗旨是促时在电气和电子领域有关标准化问题上的国际间合作。为此,IEC除了开展其他活动之外,还出版国际标准。这些标准的制定委托各技术委员会完成。任何对该技术问题感兴趣的IEC国家委员会均可参加制定工作。与IEC有联系的国际、政府及非政府组织也可以参加这项工作。IEC与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在两个组织协议的基础上密切合作。
  2) 由所有对该问题特别感兴趣的国家委员会都参加的技术委员会所制定的IEC有关技术问题正式决议或协议,尽可能代表了对所涉及的问题在国际上的一致意见。
  3) 这些正式决议或协议,以标准、技术报告或导则等形式出版,并在此意义上被各国家委员会接受。
  4) 为了在国际上取得一致,IEC国家委员会同意在国家及地区标准中尽可能大范围地使用IEC国际标准。IEC标准与相应的国家地区标准之间的差异应在后者中清楚地标出。
  5) IEC并末制定认可标志的程序。对有某设备宣称其符合IEC的某一项标准时,IEC对此不负任何责任。
  本标准由IEC第61技术委员会(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制定。
  本标准构成IEC60335-2-9的第4版并取代其第3版及修正件1和修正件2。
  本标准以下述文件为依据:
  国际标准草案投票报告
  61(CO)75661(CO)775
  
  修正件A1前言
  本标准修改件1由IEC第61技术委员会(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制定。
  本标准修改件1以下述文件为依据:
  FDIS投票报告
  61/1340/FDIS61/1384/RVD
  
  修正件A2前言
  本标准修改件1由IEC第61技术委员会(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制定。
  本标准修改件1以下述文件为依据:
  FDIS投票报告
  61/1645/FDIS61/1741/RVD
  
  投票详情可查阅上表中提及的有关投票报告。
  本标准应与IEC335-1新版本及其修改件结合使用,它以IEC335-1第3版(1991)为依据。
  本标准对IEC335-1有关条款作了补充修改,使其转变为IEC标准,面包片烘烤器、烤架、电烤炉及类似器具的安全要求。
  凡在本标准中未提及的IEC335-1的具体条款,只要合理,即应采用。凡在此中注明“增加”、“修改”或“代替”者,其IEC335-1的有关内容应作相应的修改。
  注:
  1.使用以下印刷字体:
  --要求:罗马字体;
  --试验规范:斜体字;
  -- 注:小号罗马字体
  以黑体字显示的名词在第二章中定义。部分定义涉及到的形容词也用黑体字显示。
  2.在部分的基础上增加的条款从101开始编号。
  3.在IEC335-1的基础上增加的附录用AA、BB表示。
  
  一 些国家存在下述差异:
  --2.2.9: 采用不同的负载和试验方法(加拿大和美国)。
  --3: 器具中性线中的直流部件是受限制的(澳大利亚)。
  --4.101: 若器具中带有电机,则电机应在额定电压下进行试验(美国)。
  --7.12.1: 器具中应标志表明相应的连接器(加拿大和美国)
  --11.2: 测试角采用9.5mm厚的胶合板(美国)。
  --11.8: 修改不适用(挪威)。
  试验边壁的温升限制为100K(美国)
  --15.2: 使用不同的溶液,并且电烤箱、电炉、烧烤器无需进行本试验(美国)。
  --15.101: 器具仅浸没到作了标志的位置(美国)。
  --19.2: 一个深300mm的模拟盒放在计数器顶部上方400mm的地方(加拿大和美国)。
  --19.2: 不同的试验。在电炉和烧烤器上进行附加的试验(美国)。
  --19.102: 圆盘有不同的尺寸和试验(美国)。
  --20.101:不进行试验(美国)。试验方法不同(美国)。
  --22.106: 要求不适用(美国)
  --22.107: 采用不同的试验方法和周期数(加拿大和美国)。
  --22.110:不进行此试验(美国)。
  --22.111:不进行此试验(美国)。
  --22.112: 不进行此试验(美国)。
  --24.1.3:不进行此试验(美国)。
  --24.101:不进行此试验(美国)。
  --25.7:规定了电源软线的自由长度;对于拟连到固定插座上的器具为1.8m至2.1m,对于通常用于桌面或类似表面的器具为0.6m至2.1m(加拿大和美国)。
  规定了电源软线的短长度(澳大利亚和新西兰)。
  --29.1:裸露的加热元件进行不同的试验(美国)。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二部分:安全烤架、面包片烘烤器及类似便携式烧烤器具的
  特殊要求
  Safety of household and similar electrical appliances
  Part 2: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toasters, grills, roasters and similar appliances
  
  1  范围
  部分中的该章由下述内容代替。
  本标准规定作为家用的具有烘、(烧)等功能的便携式电器的安全。这些电器的额定电压应不超过250V。
  注1:本标准范围内的电器举例为:
  --面包片烘烤器;
  --华夫饼炉;
  --便携式电烤箱;
  --电烤炉;
  --旋转烤架;
  --烤肉叉;
  --接触烤架;
  --干酪烤架;
  --室内用烧烤炉;
  --电炉;
  --烧烤器具;
  --食物烘烤器。
  附录AA中有例图。
  就实际而言,本标准涉及到在住宅内和住宅周围遇到的,由器具所表现出来的共同危险。
  本标准没有考虑:
  --无人照管的幼儿和残疾人使用的器具;
  --幼儿玩耍的器具。
  注:
  2需注意下列情况:
  --拟用于热带国家的器具必须增加特殊要求;
  --在许多国家,附加由国家公共卫生部门、国家劳动保护部门或类似权力机构制订的。
  3  本标准不适用于:
  --固定式电烤箱和固定式烤架(IEC335-2-6);
  --拟用于商业化用餐的器具;
  --拟用于特殊环境条件下的器具,如腐蚀性环境或容易引起爆炸的环境(尘埃、蒸汽或煤气);
  --室外用烧烤炉;
  --加温板(IEC60335-2-12)
  --微波炉(IEC60335-2-25)
  
  2定义
  部分中的该间除下述内容,均适用。
  2.2.9代替:
  正常工作是指器具在下列条件下工作:
  面包片烘烤器以使用说明中规定的大数量的白面包片为负载并以间歇方式运行,每次循环包括一个工作周期和一个休止周期,面包新鲜程度以放约24h为宜,面包的大小约100mm×100mm×10mm。休止周期为30s或自动控制器复位所需短时间,两者选较长者。在每个休止期间更换面包片。工作周期以通过调节控制使面包成焦黄色为准,对非自动控制器的面包片烘烤器,面包片一变成焦黄色,这个工作周期便告结束。
  三明治烘烤附件上放置一块或多块三明治,摆放位置应在遵照使用说明书使用时为不利的位置上,第个三明治由两片白面包夹一片奶酪组成,奶酪的面积与面包片面积一样,厚约5mm,然后,烘烤架根据使用说明书循环包括一个烘烤工作周期,然后是一段休止周期,休止周期为30s或自动控制器复位所需要的短时间,两者取较长者。
  注1:处理过的奶酪和加热时容易融化的奶酪是合适的。
  旋转烤架是把食物放在旋转铁叉上进行工作的,如图101。
  装有控温器的华夫饼炉应在控温器调到高设定情况下运行,其他华夫饼炉运行时,可通过开关接通和断开电源,使受热表面中心温度保持在210℃±15℃。
  电烤箱在整个工作期间,应把门关闭。装有控温器的电烤箱运行时应使箱有效空间中心的平均温度保持在240℃±4℃或保持在控温器调至高设定位置时得到的温度,两者中取较低值。其他电烤箱运行时,用接通和断开电源的方法,使电烤箱有效空间中心温度保持在240℃±15℃。
  电烤炉在盖子闭合状态下运行。容器中心的温度应保持在240℃±4℃,如有必要,可通过开关接通和断开电源的方法保持该温度。
  辐射烤架、旋转烤架和干酪器具应在按照使用说明要求调好控制器的情况下运行,若无使用说明书,则将控制器调至高位置,门或罩应打开,除非使用说明书中另有规定。
  装有控温器的接触烤架在控温器调至高设定值的情况下运行,其他接触烤架运行时,通过开关接通和断开电源使受热表面中心的温度保持在275℃±15℃。
  干酪烤架应空载运行,门或罩打开,除非使用说明书中另有规定。平煎锅放在适当位置或不放,两者取较不利者,热控制器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设置。
  烧烤架运行时,若装有热控制器则调到高设定值,若配有盖或罩则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放置好,食物支架则放在低位置上。
  注2:即使建议用水的烧烤架也应无水运行。
  电炉、不包括电磁炉要带有一个盛冷水的容器进行工作,容器为未经磨光的商业用铝组成,有一个底板和一个开盖上的盖子。温度控制调到高设定位置直到水沸腾,在调节温度控制保持水的沸腾。在沸腾期间须增加水,保持水位不变。
  注3:试验用盖子的位置要使水蒸气不能有影响。
  如有疑问,可使用图102 所示的专门的容器。
  电磁炉带有一个图103所示的专门容器进行工作,在专门容器内按容积倒入近似一半的烹饪油在温下工作。温度控制调至高设定位置直到油温达到180℃±4℃,在调节温度控制保持此油温。油温的测量在容器底部中心位置1cm高度的位置上进行。
  所有电炉容器的尺寸近似一致,但烹饪区的尺寸和液体的量是不同的,以表101所示。容器的位置在放在烹饪区的中心。
  表101-容器液体的量
  烹饪区尺寸( mm )水或油容量( 1 )
  ≤110 >110-≤145 >145-≤180 >180-≤220 >220-≤3000.6 1 1.5 2 3
  
  注:
  4 若电炉已标出不同的烹饪区,测试在不利的烹饪区进行。
  5对不规则的烹饪区,用尽可能覆盖烹饪区的小不规则容器。同时要考虑到边上的铁架和其它容器。液体的容量可在烹饪区基本面较小的尺寸内测定。
  食物烘烤器空载下工作。
  如果同时可进行两个或多个烹调功能的器具,则同时对这些功能时进行未提及的但可以完成上述一个或多个功能的器具,尽量按照其功能规定的条件运行。
  试验
  2.101 面包片烘烤器(toaster):拟用辐射热来烘烤面包片的器具。
  2.102 华夫饼炉(waffle iron):用铰链将两快装有发热元件的模连接起来,用模可将调制成的面糊烘烤成华夫饼的器具。
  2.103 电烤箱(oven):带门的箱内装有电热元件,将放置在箱内装架或烤盘上的食物加热烘烤的器具。
  2.104 旋转烤架(roaster):由带盖的加热容器组成,可将食物放进该容的器具。
  2.105 旋转烤架(rotary grill):由一个辐射电热元件和一个可以将食物支起来放在其内部或其上并暴露在热辐射中的旋转部件组成的器具。
  注:旋转烤架也称为烤肉铁叉。
  2.106 辐射烤架(radiant grill):由一个辐射电热元件和一个可将食物放在其上并暴露在热辐射中的支架组成的器具。
  注:辐射烤架可放在带门或不带门的箱体内。
  2.107 接触烤架(contact grill):由一个或两个可与食物接触的发热表面或面上可放置食物的发热表面所组成的器具。
  注:只有一个发热表面的接触烤架也称为炙盘。
  2.108 三明治烘烤附件(sandwich toasting attachment):和面包片烘烤器一起使用来烘烤三明治的附件。
  2.109 干酪烤架(raclette grill):用来融化奶酪片或烹在位于加热元件下面的烤盘内食物的器具。
  2.110 干酪器具(raclette appliance):用来融化大块奶酪表面的辐射烤架。
  2.111 烧烤架(barbecue):加热元件位于食物支架下面的辐射烤架。
  2.112 电炉:有一个或多个发热元件,烧烤用的容器位于其上。
  2.113 烹调器:由电炉和电烤箱混合组成。
  2.114 发热元件:任何部位都能独立完成烹饪或加强的元件。
  2.115 接触控制:手用指接触或触摸来操作的控制。接触表面有很小或无移动。
  2.116 电磁炉:通过产生涡流电流来加热至少一种金属容器的电炉。
  注:涡流是容器底部线圈的电磁场感应。
  2.117 烹饪区:电炉加热食物时容器放置在标志的区域。
  2.118 食物烧烤器:用加热元件来加热空间的线来干燥食物的器具。
  注:可装有一个风扇。
  
  3  总体要求
  部分中的该章适用。
  
  4  试验的一般条件
  部分中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4.2 增加:
  对清洁时要浸入水中的电器,在进行15.101的试验时,需要增加3个试样。
  4.3 增加:
  对面包片烘烤器,22.107的试验应在第19章的试验之前进行。
  对带三明治烘烤附件的面包片烘烤器,第11章的试验一结束,则应立即进行22.105的试验。
  4.101 除非另有规定,即使器具带有电机,也按电热器具进行曲测试。
  4.102  如果从器具的结构明显看出,一个功能的试验不比另一个功能的试验严酷,则该功能的试验不用进行。
  
  5空章
  
  6分类
  部分中的该章适用。
  
  7标志和说明
  部分中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7.1 增加:
  应标出电磁炉的额定输入功率或额定电流。
  在清洗时需局部浸入水中的器具,应明显地用横线标出深浸入位置,并给出警告:
  浸入不能超过此线。
  7.12 增加:
  装有器具插座而且清洁时拟部分或全部浸入水的器具,应在其使用说明书中声明:在清洁器具之前必须取下连接器,而要再次使用器具时,则必须擦干器具插座。
  拟与装有控温器的连接器一起使用的器具,应在其使用说明书中声明:只能使用合适的连接器。
  电烤箱的使用中应包括如下内容:
  器具工作时,门或外部表面的温度可能较高。
  面包片烘烤器的使用说明书应包括如下内容:
  面包可能燃烧,因此面包片烘烤器不得在靠近窗帘及其他可燃材料的地方或在窗帘及其他可燃材料的下方使用。使用时必须有人看管。
  烧烤架的使用说明书应包括以下警告内容:
  警告:本器具不得使用木炭或类似燃料。
  拟用水的烧烤架的使用说明书应说明倒入器具中的水的大量。
  如电炉上部上表是玻璃陶瓷或类似的金属以防护带电部件,说明书要不包括以下危险内容:
  警告:如果表面有破损,关上电源开关预防电击危险。
  电磁炉说明书包括以下内容:
  电磁炉工作时金属物件,像小刀、叉、匙和盖不能放在电炉上。
  
  8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
  部分中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8.1.1 增加:
  配有面包屑盘的面包片烘烤器,试验指不适用于穿过面包屑盘的开口而碰触到的通过两极开关断电的带电部件。但图3中的试验探棒应不可能触到这些部件。
  
  9电动器具的启动
  部分中的该章不适用。
  
  10输入功率和电流
  部分中的该章适用。
  10.1 增加:
  电磁炉的输入功率应测量,偏差按电动器具偏差。
  10.2 增加:
  电磁炉的电流应单独测量,偏离按电动器具偏差。
  
  11发热
  部分中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11.2增加:
  需从前部加载的辐射烤架和干酪烤架、旋转烤架和电烤箱的背面要尽量靠近测试角的一边壁而远离另一边壁。其他器具试验时应远离测试角的边。电炉和烹调器按电烤箱的规定放置。
  11.3 增加:
  注3:如果电磁炉的电磁声过于影响结果,温度可用双绞线连接一个高阻铂电阻测试或进行用其它等效的方法。电阻的放置应能感应出温度尽可能小的变化。
  11.4 增加:
  如果装有电机、变压器或电子电路的器具超过其温升限值和输入功率比额定输入功率低,则试验在该器具上以额定电压的1.06倍重复进行。电磁炉工作按电动器具的规定进行。
  11.7 代替:
  面包片烘烤器在正常工作条件下运行15min。对于其结构可同时烘烤一片以上面包片的面包片烘烤器,应在插入多个单片面包征的情况下再继续运行5min,以产生不利的结果。
  装有加热面包卷装置的面包片烘烤器应承受无面包片的附加试验,面包卷间室应根据使用说明书中规定的大数量的面包卷来加负载,面包片烘烤器运行5个循环。每个循环包括一个工作周期然后一个30s的休止周期,在休止周期里将面包卷翻转或替换。热控制器应根据使用说明书中的规定设置。如果说明书中没有规定,则按照烘烤情况设置。
  带三明治烘烤附件的面包片烘烤器应在正常工作条件下再运行5个循环,然后在三明治位于不利的位置上再进行一循环。
  辐射烤架周期工作30分钟,按工作规定采用指示的大周期或采用工作时间的大周期。无论那个,取长的时间。控制器设置在高的位置上。
  烧烤架运行到稳定状态建立。
  电烤箱、电烤炉和旋转烤架均应运行到稳定状态建立或支行60min,两者取时间较短者。带有定时器的旋转烤架,定时器复位次灶数以达到稳定状态所必需的次数为准。
  装有控温器的接触烤架应运行到稳定状态建立。其他接触烤架应在加热表面中心处到275℃之后再运行30min。
  华夫饼炉应运行到稳定状态建立或在加热表面中心处到210℃后再运行30min,两者取时间较短者。
  干酪烤架应运行到稳定状态建立。
  电磁炉工作30分钟。其它电炉工作60分钟。
  带有能同时发热元件的烹调器要一起试验,发热元件的开关打在所规定的工作时间上。
  食物烧烤器一直工作到稳定状态建立。
  注:如果器具要进行多于一项测试,则在每项测试前要冷却到室温。
  11.8 修改:
  对于辐射烤架、旋转烤架、干酪烤架、电炉和烹调器在其测试角边壁的温计不得超过75K(代替原来的65K)。
  增加:
  若器具连接装有控温器,器具插座的插销的温升限值不适用。
  当器具在1.15倍额定输入功率下运行时,电机、变压器或电子电路元件直接受它们影响的部件的温升可以超过限值。
  12空章
  
  13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
  部分中的该间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13.1 修改:
  前两段规定的测试方法,用以下的内容取代:
  按13.2和13.3条款进行试验,器具按第11章的规定要求下进行工作。控制器调整到所定的高位置上。器具一直工作到泄露电流达到稳定或11.7条款的规定时间,两个取时间较短的。
  如果在电烤箱中装有烤架,电烤箱或是烤架工作。取不利条件的进行试验。
  电炉要在每上烹饪区放置一个容器时行测试。容器内要按第2.2.9条款要求加注。
  电磁炉按电动器具进行试验。
  13.2 增加:
  要是在带电部件和玻璃瓷或近似材料之间表面有接地金属,则容器依次接地,泄漏电流不能超过相应I类器具的要求。
  要是在带电部件和玻璃瓷或近似材料这间表面有接地金属,则依次在带电部件和每个容器之间测试泄漏电流,不能超过0.25mA。
  电磁炉的泄漏电流依次在带电部件和每个容器这间测试泄漏电流,按图104中所示的电路进行。泄漏电流不能超过0.7mA(峰值)乘以工作频率KHZ的值或70mA(峰值),两者取小的。
  13.3 增加:
  要是在带电部件和玻璃瓷或近似材料表面之间有接地金属,容器要连接在一起并接到接地金属上。测试电压为1000V,施加在带电部件和容器之间。
  要是带电部件和玻璃瓷或近似材料表面之间无接地金属,测试电压为3750V,施加带电部件和连接在一起的容器之间。
  注5:要注意保证其它的绝缘不要过载。
  工作电压超过250V的电磁炉,施加以下电压试验:
  --1000V    调至1.2U+700V
  --2750V    调至1.2U+2450V
  --3750V    调至1.2U+3150V
  注6:U是线圈终端和地之间的测量的电压。
  
  14空章
  
  15  耐潮湿
  部分中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15.2 增加:
  对电烤箱,用0.5L约含1%NaCι的水均匀地倒在电烤箱的底板表面上。
  电炉和烹饪器的放置位置保证顶部呈不平。容器选用图102所示的大尺寸。但不能超过烹饪区的尺寸。注满含1%NACI的水,放在烹饪区的中间位置上。用大约0.5L的溶液均约的15秒倒进容器。
  从器具移开剩余的溶液后,每个烹饪区要分别进行试验。
  如果电炉的发热元件装有温度控制器,用近似0.02L的溶液倒在烹饪区上,流向控制器。然后容器在放在这个烹饪区上以降低可移动部份。
  对其它容器要在正常使用中放在发热元件上的器具,进行溢不试验时,将约含1%NaCι的水平稳地在1min倒在发热表面上。每100cm2受热表面用0.1L。
  对于在热表面有通风开孔的电炉,以0.2ι的盐溶液通过一个漏斗倒在通风开孔上。漏斗的开口置于热表面正上方200mm,其出口直径为8mm。漏斗在通风开口上方的放置要使溶液以不利的方式时入器具。
  注:对受保护的开口,漏斗的放置要使溶液落在尽可能靠近开口的热表面上。
  电烤炉不进行溢水试验。
  15.101 拟清洁时部分或全部浸入的电器,应对浸水的影响有足够的防护。
  可通过在3个附加的试样上进行如下试验来确定是否合格。
  器具在正常工作条件下,供以下额定输入功率1.15倍的电源电压,直至控温器次动作为止。无控温器的器具应工作到稳定状态建立。
  然后,将连接器卸掉,或以其他方法切断电源,并立即将器具全部浸入温度打10℃与25℃之间的水中,但已标出大浸没深度的器具除外,这类器具应浸至高出标志深度5cm.
  1h后,将器具从水中取出并抹干,按16.2的规定测定泄漏电流。
  注:应特别注意将器具插座的插销附近绝缘体上的水份完全消除。
  上述试验再进行4次。然后使器具经常驻16.3规定的电气强度试验,试验电压降至1000V。
  将经过第5次浸水后泄漏电流大的试样拆开,检查应表明器具没有任何会导致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降到低于29.1规定值的水迹。
  然后,其余两个试样在正常工作条件下运行240h。
  在这个工作周期之后,将连接器卸掉,或以其他方式切断电源,重复前述的浸水试验,试验后,器具应能以受16.3规定的电气强度试验,试验电压为1000V。
  视检应表明绝缘体上没有任何会导致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降到低于29.1规定值的水迹。
  
  16  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
  部分中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16.1 增加:
  对于电炉,试验在放置一个按第2.2.9条款要求加注的容器下进行,容器放置在每一个烹饪区上。
  电磁炉按电动器具测试。
  16.2 增加:
  如果在带电部件和玻璃瓷或近似材料的表面之间有接地金属,每个容器要轮流连接至接地金属。泄漏电流不能超过I类器具规定的相应值。
  如果在带电部件和玻璃瓷或近似材料的表面之间无接地金属,泄漏电流的测试在带电部件和每个容器轮流之间进行。数值不能超过0.25mA。
  16.3 增加:
  如果接地金属在带电部件和玻璃瓷或近似材料表面之间,容器要一起连接至接地金属。试验电压为1250V,施加于带电部件和容器之间。
  如果接地金属在带电部件和玻璃瓷或近似材料表面之间无接地金属,试验电压为3750V,施加于带电部件和容器之间。
  电磁炉的工作电压(U)如超过250V,按以下的试验电压:
  --1250V    调至1.2U+950V
  --2550V    调至1.2U+2200V
  --3750V    调至2.4U+3150V
  注:U是在线圈终端和地之间测量的电压。
  
  17变压器和相关电路的过载保护
  部分中的该章适用。
  
  18耐久性
  部分中的该章不适用。
  
  19非正常工作
  部分中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19.1 增加:
  仅拟用于烹调操作至少60min的电烤箱、电烤炉、旋转烤架、电炉和烹调器和带有定时器的器具,经以受19.4和19.5规定的试验。
  带有电机的器具不做19.8至19.10规定的试验。
  面包片烘烤器要附加经受19.101规定的试验。
  电磁炉还要经受19.102和19.103条款的试验,但19.4不适用。
  19.2 增加:
  辐射烤架、带有前置式的干酪烤架、旋转烤架、电烤箱、电炉和烹调器放在测试角的地板上试验。尽量靠近边壁。
  器具为空载试验。盖子、门和罩打开或关闭,取较不利者。可拆卸部件可装上或移开,取较不利者。
  电炉在无容器下进行试验,控制器调至高设定位置。
  电磁炉按11章的要求进行试验,但容器为空载。控制器调至高设定位置。
  烹调器要在发热元件以不利状态的进行试验,其控制器调至高设定位置。如果器具带有电烤箱,但没有指示灯显示其为接通,则电烤箱也要工作,控制器调至高设定位置。
  注:作为电烤箱照明之用的灯,通过门可见,且能与电烤箱同时自动开启与关闭,可认为是个指示灯。
  19.4 增加:
  11章试验期间,起限制温度的任何控制器要短路。食物烘烧器的散热风扇要断开。
  19.13 增加:
  在19.101规定的试验中,从面包里冒出的火焰或烟雾均可忽略。
  电磁炉绕组的温升不能超过19.7条款中的要求值。
  当电磁炉工作电压超过250V时,按13.3条款试验电压进行试验。电气强度试验在开关关掉后马上进行。
  19.101 面包片烘烤器按正常工作装载规定的面包,并在额定输入功率下运行,在定时器完成其周期后,应阻止弹出机构释放,并继续加热元件供电。直至火焰熄灭,清除面包片烘烤器中剩余的面包,结束试验。
  19.102 电磁炉要带上钢盘在额定电压下进行工作,钢盘放在烹饪区的中心,钢盘厚度为6mm,并且有保证器具能正常工作的小直径,数字单位约到厘米。
  19.103 电磁炉在额定电压下正常工作,所装有的控制器要依次短路或不起作用。
  油的温升不得超过270K。
  
  20稳定性和机械危险
  部分中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22.101 在下部装有水来铰链门面貌一新且门上可能要放负载物的电烤箱,当门打开并承受负载时,就有足够的稳定性。
  通过以下试验确定是否合格。
  将电烤箱放在水平面上,将门打开,并将一个质量为3.5kg的重物轻轻放在门的几何中以上。
  注:可使用沙袋。
  电烤箱不行倾斜。
  在下部有水平铰链门,而且从铰链到对面边缘的尺寸小于225mm的电烤箱和烤箱门在全开的位置上无法支撑盘子的电烤箱,均不进行些项试验。
  
  21机械强度
  部分中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电炉的玻璃瓷和类似材料的表面,其不承受21.101条款冲击试验的,要经受三次冲击锤试验,冲击能量调整至0.70J±0.05J。旋钮旁20mm之内的表面下用进行冲击试验。
  注:如果表面被制成一整件(外框除外),本试验可不进行。
  21.101 电炉的玻璃瓷和类似材料的表面要能经受正常使用中可能承受的力。
  由以下试验检验是否合格。
  电炉在额定输入功率下工作,带有的控制器调至大设定位置。电磁炉按11章的要求进行工作。当达到稳定状态时,电炉要关上开关把一个有负载的容器人150mm高度上平直的跌落在烹饪区上。
  这个容器有一个铜或铝的底面,水平直径为120mm±10mm,边缘弯折半径少10mm。均匀的装入至少1.3kg的沙子或硬质粒状物,其总重量为1.80kg±0.01kg。
  依次对每个烹饪区冲击之后,移走容器,器具在额定输入功率下工作直至稳定状态。
  用约含1%NaCl,1+0.1L的水均匀的倒在电炉上。
  然后器具以电源上断开,15分钟后,移走所有过量的水,让器具冷却至近似室温。再用相同容量的盐溶液倒在电炉上,之后再一次移走过量的水。
  电炉表面政能有破裂,应能承受16.3条款的电气强度试验。
  
  22结构
  部分中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22.24 增加:
  电热元件应设计成,在正常使用包括搬动器具中不发生位移。
  通过视检确定是否合格。
  22.101 辐射烤架不得装有用以延迟电热元件的定时器,除非该器具带有温控器并装在电烤箱内或其他加热间内。
  通过视检确定是否合格。
  22.102 烧烤架不能装有裸露式电热元件。
  电烤箱的裸露式电热元件只能设置在加热间的顶部。
  通过视检确定是否合格。
  22.103 电烤箱排气口的结构应使其不排出任何致使影响29.1中规定的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的水分和油脂。
  通过视检确定是否合格。
  22.104 电烤箱的设计应使得:当把搁板放在边(偏)位置时,能容易地将搁板滑进支架而不会掉出。
  通过视检和手动试验确定是否合格。
  22.105 三明治烘烤附件的设计应防止三明治夹心料渗入至可能产生危险,诸如使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降至低于29.1中规定值的地方。
  通过在第11章试验后的视检确定是否合格。
  22.106 器具的设计应防止由于物质穿过底面造成的危险。
  通过视检和测量(必要时)确定是否合格。
  注:无柱脚的器具,如果带电部件与支撑面的距离无论从任何开孔处测量均不少于6mm,则认为符合本要求。如果器具有柱脚,则拟放于桌面的器具该距离应增加到10mm,而拟放于地板的器具应增加到20mm。
  22.107 面包片烘烤器的设计应使其机构能承受重复使用的应力。
  通过下述试验确定是否合格。
  面包片烘烤器在额定输入功率下运行,控制器按照正常工作的规定设置,并承受6个循环的无负载运行,休止期和正常工作的规定一样。然后允许器具冷却到近于室温。
  这项试验进行500次。
  该机构就能正常运行,不应出现持续电弧,电气连接应不松脱,器具应承受16.3规定的电气强度试验。
  注:
  1可采用强制冷却。
  2机构的操作可能需要面包或模拟负载。
  22.108 烧烤架的设计应使其加热元件牢固地固定在适当位置或者使得当加热元件偏离使用的正常位置时便不能工作。
  通过视检确定是否合格。
  22.109 电炉的结构应能防止电热元件绕其垂直轴旋转,并且支架的所有调节位置有足够的支撑。
  注:如果这个电热元件被一个双头螺栓的螺母夹紧,防止旋转需要附加的措施。
  通过视检确定是否合格。
  22.110 电炉的结构应不可能发生触摸控制器意外操作。(若由这种操作能使危险性增加)
  --液体溢出,包括引起容器的沸水溢出。
  --在控制器上放置湿布。
  由以下的试验确定是否合格。器具由额定电压供电,依次给每个发热元件通电试验,然后发热元件再在没有电的情况下进行试验。
  由足够覆盖控制器面板深度不超过2mm,小容量为140mL的水,均匀的倒在控制器上,以至在触摸板的接点之间发生桥接。
  使用一块重量在140g/m2-170g/m2之间,面积为400mm×400mm的布,使布处在被水饱和的状态,再把布叠四次成正方形的覆盖在控制板的任何位置上。
  任何发热元件不应有超过10s的意外工作。
  22.111 带有触摸控制器的电炉,至少要手动操作二次才能接通电热元件的开关,但仅一次开关动作即可关闭。
  注:触摸接触表面的同一点两次,不被认为是两个操作。
  用手动试验确定是否合格。
  22.112 电磁炉的结构应能保证在烹饪区上放置一个合适的容器才能工作。
  由以下的试验确定是否合格。器具由额定电压供电。
  用一个2mm厚,体积为100mm×20mm的铁棒以不利的位置放在烹饪区上,控制器调到大的设定值上。
  铁棒的温升不能超过35K。
  
  23内部布线
  部分中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23.3 增加:
  对于可以开启到二个位置的器具,则移动到全开启位置上的部件弯曲1000次,另一个位置上再弯曲剩余的次数。
  
  24元件
  部分中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24.1 增加:
  在连接器中装有控温器、热断路器或熔断器的器具耦合器,应符合IEC320的要求,除非:
  --连接器中的接地触头可以是易触及的,在连接器中插入或拔出时,应不能卡住些触头;
  --第17章试验要求的温度是第11章的发热试验中在器具插座插销上测得的温度;
  --第18章的分断容量测试在器具的输入插口进行;
  --不测量第20章中规定的载流部件的温升。
  注:符合IEC320标准表要求的连接器中不允许有温控器。
  24.1.2 增加:
  --能量调节器
  .自动调节  100000
  .手动调节  10000
  --玻璃瓷电炉的发热元件的自复位热断路器  1000000
  24.1.3 增加:
  电炉发热元件的控制开关要经受50000次的循环工作。
  24.101 带有“断开“位置的温控器和能量调节器不能由于环境温度的变化而接通开关。
  通过下述试验确定是否合格。试验在三个试样上进行。
  试样设置在断开位置,放置在一20+0/-5℃的环境温度中2小时,然后再旋转放置于下述的温度中:
  --t℃,t为了“T“标志确定的温度
  --55℃,未标明“T“标志的部件
  试验期间要保持的断开位置。
  触点间施加500V试验电压,1min的试验,不能出现击穿。
  24.102 符合19.4条试验要求的食物烘干器中的热断路器,应是非自复位的。
  通过视检确定是否合格。
  
  25  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
  部分中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25.1 增加:
  装有不符合IEC320标准的输入插口的器具,应提供一套软线组件。
  
  26  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
  部分中的该章适用。
  
  27接地措施
  部分中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27.1 增加:
  接地连续性不应依靠金属软管、螺旋形弹簧或导线固定夹。
  
  28螺钉和连接
  部分中的该章适用。
  
  29爬电距离、电气间隙和穿通绝缘距离
  部分中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29.1 增加:
  如果装在电烤箱、电烤炉和烤架内的裸露电热元件和供电热元件用的连接器件在正常使用中,可能会受到油或其它液体的溅泼,则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不应小于规定值的1.5倍。
  工作电压超过480V(峰值680V)的电路,不同电位的带电部件之间的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和带电部件超过基本绝缘的其它金属部件之间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不应小于表102的值。
  表102:较高工作电压的小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
  电压峰值(V)爬电距离(mm)电气间隙(mm0
  >680且≤80053.5
  >880且≤100064
  >1000且≤110074.5
  >1100且≤125084.5
  >1250且≤140095.5
  >1400且≤1600107
  >1600且≤1800118
  >1800且≤200011.59.5
  >2000且≤22001210
  >2200且≤25001311
  >2500且≤28001412
  >2800且≤320014.513
  >3200且≤360015.514
  >3600且≤400016.514.5
  29.2 增加:
  本要求不适用于图3所示的试验探棒触及不到的可见灼热电热元件的外壳。
  
  30耐热、耐燃和耐漏电起痕
  部分中的该章除下述的内容外,均适用。
  30.1 增加:
  不考虑在19.101试验中产生的温升。
  30.2 增加:
  食物烘烤器适用于30.2.3
  30.2.2 适用于其它器具。
  30.2.3 适用于烹调持续时间至少为60min 的电烤箱、电烤炉和旋转烤架,以及装有定时器的器具。
  
  31防锈
  部分中的该章适用。
  32辐射、毒性和类似危险
  
  部分中的该章适用。
  烹饪区域 mma mmb mmc mm
  ≤1101101408
  >110且≤1451451408
  >145且≤1801801409
  >180且≤22022012010
  >220且≤30030010010
  容器底座的拱形大不能超过0.05mm.   注:容器底座不能有突起物。
  
  图103 电炉试验容器
  
  附录
  部分中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附录C
  (标准的附录)
  在电动机上进行的老化试验
  
  增加:
  P值 = 200
  
  IEC60335-2-9 A1 :1998
  增加:
  国际标准  IEC
  60335-2-10
  第四版
  1992-08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二部分:地板处理机和湿式擦洗机的特殊
  要求
  Safety of household and similar appliances
  Part:2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floor treatment
  Machines and wet scrubbing machines
  
  前言
  IEC(国际电工委员会)是由所有的国家电工委员会(IEC国家委员会)组成的国际标准化组织,其宗旨是促进在电气和电子领域有关标准化问题上的国际间合作。为此,IEC开展国际标准化活动,并出版国际标准。这些标准的制定委托各技术委员会完成。任何对该技术问题感兴趣的IEC国家委员会均可参加制定工作。与IE能联系的国际、政府及非政府组织也可以参加这项工作。IEC与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在两个组织协议的基础上密切合作。
  由所有对该问题特别感兴趣的国家委员会都参加的技术委员会所制定的IEC有关技术问题正式决议或协议,尽可能代表了对所涉及的问题在国际上的一致意见。
  这些正式决议或协议,以标准、技术报告或导则等形式出版,并在此意义上被各国家委员会接受。
  为了在国际上取得一致,IEC国家委员会同意在其国家及地区标准中尽可能大范围地使用IEC国际标准。IEC标准与相应的国家地区标准之间差异应在后者中清楚地标出。
  IEC并未制定认可标志的程序。对有某设备宣称其符合IEC的某一项标准时,IEC对此不负任何责任。
  本标准同IEC第61技术委员会(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制定。
  本标准是IEC335-2-10的第四版,取代其第三版及其修正件。
  本标准以下述文件为依据:
  国际标准草案(DIS)投票报告
  61(CO)74261(CO)751
  投票详情可查阅上表中提及的投票报告。
  本标准与IEC335-1新版本及其修正件结合使用,它以IEC335-1:1991第3版为依据。
  本标准与IEC335-1相应条款进行了补充修改,从而转换为IEC标准:地板处理机和湿式擦洗机的特殊要求。
  注:
  1.使用以下印刷字体;
  - 要求:罗马字体;
  - 试验规范:斜体字;
  - 注:小号罗马字体
  以黑体字显示的名词在第2章中定义。
  2.在部分的基础上增加的条款从101开始编号。
  在某些国家存在以下差异:
  - 2.2.9:要求地板处理机采用一块预先抛光表面的合成磁砖(美国)。
  装饰清洁器应带负载(美国)。
  - 第3章:中线上的直流元件是受限制的(澳大利亚)。
  - 6.1:家用地板处理机和湿式擦洗机应是II类或III类器具(瑞典)。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2部分:地板处理机和湿式擦洗机制特殊要求
  Safety of household similar appliances
  Part:2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floor treatment
  Machines and wet scrubbing machines
  
  1 范围
  部分该本章用以下内容替换:
  本标准涉及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的家用和类似用途地板处理机和湿式擦洗机的安全。
  注:
  1.地板处理机的例子为:
  - 地板抛光机
  - 地板打蜡机
  - 地板擦净机
  2.湿式擦洗机的例子为:
  - 地毯清洁机
  - 装饰清洁机
  - 地板刷洗机
  不打算作为一般家用但对公众仍可以构成危险源的器具,例如:打算在商店中、在轻工行业以及农场中由非专业人员使用的器具,在本标准的范围内。
  就实际而言,本标准涉及到住宅内和住宅周围遇到的,由器具表现出来的共同危险。
  本标准一般不考虑:
  - 无人照看的幼儿和残疾人对器具的使用:
  - 幼儿拿器具玩耍的情况。
  注:
  3.注意下述情况:
  - 打算在车、船和飞机上使用的器具可能需要附加要求;
  - 打算在热带国家使用的器具,可能需要一些特殊要求;
  - 在许多国家,附加的要求由国民健康机构、国家劳动保护机构和类似机构制定。
  4.本标准不适用于:
  - 真空吸尘器和吸水式吸尘器;
  - 工业用途的地板处理机;
  - 工业用途的湿式擦洗机;
  - 在特定场所使用的器具,比如发生腐蚀性和爆炸性气体(粉尘、蒸汽、或瓦斯)的环境;
  - 地板磨光机。
  
  2 定义
  部分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2.2.9 代替:
  正常工作(normal operation):器具的正常工作条件如下:
  地板处理机(Floor treament machings):按说明书装上硬表面用刷头,在一个1m长的抛光的钢板上,以第分钟15周前后移动,边续工作。
  注:应避免钢板的加热。可以强制降温,但要避免空气流动对温升测试的影响。
  湿式擦洗机(Wet scrubbing machines)按说明书装上附件,在一个1m长的湿地板上,以每分钟10周前后移动,连续工作。
  地毯清洁机(Rug shampooers)工作在一块固定在金属盘内的地毯上,盘内注水至地毯上表面下约3mm。地毯为尼龙纤维制成,厚度约为6mm。
  地板刷洗机(Floorscrubbers)工作在固定在金属盘内的厚25mm、约100mm宽的光滑松木地板上,盘内注水至地板表面约1mm。
  带有液体施加系统的器具按上述工作条件工作,但初盘内不放水,而使液体施加系统工作。
  装饰清洁机的旋转刷头和类似机构不接触装饰物和其他表面,连续工作。抽吸管直的放置,入口不阻塞。液体分配系统在液体容器空着运载。
  3 总体要求
  部分的该章均适用。
  
  4 试验的一般要求
  部分的该章均适用。
  
  5 空章
  
  6 分类
  部分的该章均适用。
  
  7 标志和说明
  部分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7.12 增加:
  对带旋转刷头的器具的说明书应标明:器具在电源线上刷过时会产生危险。
  带有液体施放系统的器具,说明书中应标明所用的液体类型和数量。
  7.12.1 增加:
  说明书中应说明器具在清洗和维护前必须从电源插座中拔出插头。
  
  8 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
  部分的该章均适用。
  9 电动器具的启动
  部分的该章均适用。
  
  10 输入功率和电流
  部分的该章均适用。
  
  11 发热
  部分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12.7代替:
  器具一直工作到稳定状态建立为止。
  带自动卷线器的器具在线总长的三分之一不卷入时工作30分钟,之后让线全部不卷入。
  
  13空章
  
  13 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
  部分的该章均适用。
  
  14 空章
  
  15 耐潮湿
  部分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15.2 修改:
  对于湿式擦洗机,标准要求的液体用说明书所述的清洁代替。
  增加:
  湿式擦洗机在以下两点外的正常工作条件下以额定电压供电工作10分钟。
  - 移动速度为每分钟15周
  - 水位如下:
  对于地毯清洗机为地毯表面下近1mm
  对于地板刷洗机为木板上近5mm
  
  16 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
  部分的该章均适用。
  
  17 变压器和相关电路的过载保护
  部分的该章均适用。
  
  18 耐久性
  部分的该章均适用。
  
  19 非正常工作
  部分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19.7 增加:
  器具工作30s。
  19.10 增加:
  注:器具工作时刷头不接触任何表面。
  
  20 稳定性和机械危险
  部分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20.1 增加:
  注:本要求仅适用于带有一个液体容器的器具部件
  20.2 增加:
  注:对运动部件的要求不适用于刷头和类似装置。它不适用于更换附件时变成可触及的轴和仅在刷或类似部件移动时的运动部件。
  
  21 机械强度
  部分的该章均适用。
  
  22 结构
  部分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20.101 器具的结构应不致于产生误操作。
  对于输入额定功率超过300W的单碟刷,在主开关之外应有一个防止开机的辅助装置。
  通过视检、手动试验和下述测试(如果适用):
  该装置操作6000次后,应能继续使用,并且不会出现不符合本标准意义上的损坏。
  注:
  1. 对于输入额定功率超过300W的单碟刷,防止开机的辅助装置考虑安装一个倾斜停止开关来实现。
  - 其带有自动复位的自锁,或
  - 与一个辅助装置配合使用
  防止器具启动,或
  当手柄在停置位,防止刷头与电机啮合。
  2.对于其它器具,开关适当安装比如说在凹位,就可认为满足要求。
  
  23 内部布线
  部分的该章均适用。
  24 元件
  部分的该章均适用。
  
  25 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
  部分的该章均适用。
  
  26 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
  部分的该章均适用。
  
  27 接地措施
  部分的该章均适用。
  
  28 螺钉和连接
  部分的该章均适用。
  
  29 爬电距离、电气间隙和穿通绝缘距离
  部分的该章均适用。
  
  30 耐热、耐燃和耐漏电起痕
  部分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30.2.3 不适用
  30.3 增加:
  注:除非被包附或安装得不会受到污染,有可能受到清洁剂和类似物质污染的绝缘物质被认为工作在严酷工作条件下。
  
  31 防锈
  部分的该章均适用。
  
  32 辐射、毒性和类似危险
  部分的该章均适用。
  
  附录
  部分的附录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附录C(标准的附录)确
  在电动机上进行的老化试验
  增加:
  P值为2000。
  
  国际标准  IEC
  60335-2-12
  第四版
  1992-08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二部分:电热保温板和类似器具的特殊要求
  Safety of household and similar electrical appliance
  Part 2: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electric warming plates and similar
  appliances
  
  前言
  IEC(国际电工委员会)是由所有的国家电工委员会(IEC国家委员会)组成的国际标准化组织,其宗旨是促进在电气和电子领域有关标准化问题上的国际间合作。为此,IEC开展国际标准化活动,并出版国际标准。这些标准的制定委托各技术员会完成。任何对该技术问题感兴趣的IEC国际委员会均可参加制定工作。与IEC有联系的国际、政府及非政府组织也可以参加这项工作。IEC与国际标准经组织(ISO)在两个组织协议的基础上密切合作。
  由所有对该问题特别感兴趣的国家委员会都参加技术委员会所制定的IEC有关技术问题正式决议或协议,尽可能代表了对所涉及的问题在国际上的一致意见。
  这些正式决议或协议,以标准、技术报告或导则等形成出版,并在此意义上被各国家委员会接受。
  为了在国际上取得一致,IEC国家委员会同意在其国家及地区标准中尽可能大范围地使用IEC国际标准。IEC标准与相应的国家地区标准之间有差异应在后者中清楚地标出。
  IEC并未制定认可标志的程序。对有某设备宣称其符合IEC的某一项标准时,IEC对此不负任何责任。
  本标准由IEC第61技术委员会(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制定。
  本标准构成IEC335-2-12第四版并代替第三版。
  本标准以下述文件为依据:
  
  DIS表决报告
  61(CO)74361(CO)752
  有关标准表决通过的详细资料,请见上表所列的表决报告。
  本标准与IEC335-1的新版本及其修正件一起使用。它是在IEC33-1第三版(1991)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
  本标准增补或修改了IEC335-1的相应的条款,从而将其转化为本标准:电热保温板和类似电器的特殊要求
  凡IEC335-1中的条款没有在本标准中特别提及的,只要合理,即应采用。本标准中写明“增加”、“修改”、“代替”的部分,则IEC335-1中的有关内容须作相应修改。
  注:
  1使用下述印刷字体:
  --正文要求:罗马字体
  --试验规范:斜体字
  --注:小号罗马字体。
  正文在的黑体字在第2章中有定义。
  2对IEC335-1增加的条款从101开始编号。
  某些国家中存在下列差异:
  --第3章:在器具中性线上允许使用的直流部件受限制(美国)
  --7.12:装有带温控器的连接器的器具标记应标注在器具上(美国)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二部分:电热保温板和类似器具的特殊要求
  Safety of household and similar electrical appliance
  Part 2: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electic warming plates and similar appliances
  
  1 范围
  部分该章用下述内容代替:
  本标准涉及的是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家用及类似用途的打算为食物或容器保温的保温板、保温盘或类似器具。
  不打算作普通家用,但对公众仍可能存在危险的电器,例如打算供商店,轻工业和农场等场合的外行人使用的电器,用属于本标准范围。
  就实际而言,本标准涉及到在住宅内和住宅周围所有人员遇到的器具呈现的共同危险。
  本标准一般不考虑:
  --无人照看的幼儿和残疾人对器具的使用
  --幼儿拿器具玩耍的情况。
  注:
  注意下述情况:
  --对于打算用在车辆、船舶或航空器具的上的器具,可能需要一些附加要求;
  --对于打算在热带国家的器具,可能需要一些特别要求;
  --在许多国家,附加要求由国家卫生部门、负责劳动保护的部门和类似的部门来规定。
  本标准不适用于;
  --由柔性材料制造的器具,如纺织品;
  --打算在特殊扬所使用的器具,诸如存在有腐蚀性和爆炸性气体的地方(灰尘、蒸汽或煤气);
  --为商业需要或工业用途专门设计的电器。
  在商业用电器的IEC标准发布之前,本标准可以作为对这类电器的合适的要求和试验的一种指南。
  
  2 定义
  部分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2.2.9代替
  正常工作条件normal operation
  器具在带有或不带有容器在发热表面的情况下工作,取不利的条件。使用一个直径为15mm的平底薄锅,装以少25mm高度的水。如果器具附带有容器或使用说明书指定了使用容器,则以此为准。
  2.2.101保温板warming plate
  带有可放置食物或容器的发热表面的器具。该器具打算用于保持食物或容器的温度于某合适值,以提供服务。
  注:保温板也被称为保温盘
  
  3总体要求
  部分该章适用。
  
  4试验的一般条件
  部分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4.2 增加:
  对于打算部分或全部浸入水中的清洗的器具,需要增加3件器具进行15.101的试验。
  
  5空章
  
  6分类
  部分该章适用。
  
  7 标志和说明
  部分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7.1 增加:
  打算部分浸入水中清洁的器具应标注深浸入水位,且标注下述内容:
  浸入时不得超过此线
  7.12增加:
  打算部分或全部浸入水中清洗的且带有输入插品的器具,其使用说明书应指明电器清洗之前应将其连接器拔掉,而器具重新使用之前应将其输入插口弄干。
  对于与装有温控制的连接器一起使用的器具,则其说明书应规定只能使用合适的连接器。
  带有玻璃、陶瓷或类似易碎材料表面的,且该表面作为带电部件的部分外壳的器具,其使用说明书应有下述警告内容:
  警告:- -如表面破裂,不得使用该器具。
  必须与特定容器一起使用的且不带有该容器的保温板,其说明书应指明所使用的容器。
  8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
  部分该章适用。
  
  9电动器具的启动
  部分该章不适用。
  
  10输入功率和电流
  部分该章适用。
  
  11发热
  部分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11.2修改:
  便携式器具远离测试角放置。
  11.7代替:
  器具工作至稳定状态建立。
  11.8增加:
  当器具连接器装有温控器,输入插口的温升限值不适用。
  
  12空章
  
  13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
  部分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13.3增加:
  对于必须使用特定的金属容器的器具,该容器放置在发热表面,且连接到可触及金属部件。金属箔不与可触及的发热表面接触。
  对于其他的电器,金属箔与可触及的绝缘材料表面接触。容器不在发热表面上。
  
  14空章
  
  15耐潮湿
  部分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15.2增加
  不装有容器的器具,用每100cm2(发热表面面积)0.01升的盐水在1分钟内均匀地倒在表面上进行试验。
  注:仅用于瓦器保温的器具不进行本试验。
  15.101 打算部分或全部浸入水中清洗的电器,应有足够的保护措施防止浸水影响。
  其合格性通过如下试验来检查,该试验应在另外的三个样品上进行。
  器具在正常工作条件下工作,输入功率为1.15倍额定输入功率,至温控器次动作。不带温控器的器具工作至稳定状态建立。
  然后将连接器拔掉,或用其他方法切断电源,然后将样品立即浸入10℃与25℃之间温度的水中。除非器具标有深浸入水位,此是浸入到该水位标记。
  浸水1h后,弄干水后进行16.2的泄漏电流试验。
  注:应注意确保除掉器具输入插脚周围绝缘的水分。
  该试验再进行四次,之后器具应承受16.3的电气强度试验,电压减少至1000V。
  拆开第五次浸水后出现大泄漏电流的器具,并且视检应表明在绝缘上没有能导致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降低到低于29章中规定限值的水迹。
  剩下的两个器具在正常工作条件上开作240h。
  此试验之后,拔掉两个器具的连接器或用其他方法切断电源,重复进行初试验,之后器具应承受16.3的电气纱强度试验,电压减少至1000V。
  视检应表明在绝缘上没有能导致爬电距离和电气降低到低于29章中规定限值的水迹。
  
  16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
  部分该章适用。
  
  17变压器和相关电路的载保护
  部分该章适用。
  
  18耐久性
  部分该章适用。
  
  19非正常工作
  部分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19.1修改:
  器具进行19.101试验以代替19.2和19.3的试验。
  19.101 电器在额定输入功率下,完全覆盖发热表面工作7h。
  用宽度为100mm的用单层纺织材料做衬里的毛毯条覆盖。该毛毯质量为4±0.4kg/m2,厚度约为25mm。纺织材料由未洗过的双层包覆的棉布制成,在干燥状态下,其质量在140g/m2至175g/m2之间。
  如果温控器动作,则在远离热感应元件的1/3加热表面被覆盖的条件下重复进行试验。
  
  20稳定性和机械危险
  部分该章适用。
  
  21机械强度
  部分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21.1增加:
  带有玻璃、陶瓷或类似易碎材料表面的,且该表面形成带电部件的部分外壳的器具,其在21.101试验中不经受冲击的这些表面,应承受三次冲击试验,冲击能量为0.70±0.05J.
  21.101 带有玻璃、陶瓷或类似易碎材料表面的,且该表面形成带电部件的部分外壳的器具,应能承受正常使用中可能产生的重压。
  其合格性通过列试验时得检查:
  一个底部由黄铜或铝制成的,平底直径大于120mm±10mm且边缘倒角半径少10mm的容器,均匀在注入1.3kg±0.1kg沙粒或钢珠使其总质量为1.8kg。该容器由150mm的高度跌落在表面上。进行10次该操作。
  然后以额定电压供电,器具工作至稳定状态建立。用一约10cm×10cm大小的湿衬垫覆盖于该表面不利的位置。
  衬垫用40cm×40cm的棉布制成,干燥时质量为140g/m2至175g/m2。棉布折叠四次形成衬垫,用约含1%氯化钠的冷水浸透。
  器具应承受16.2的泄漏电流试验,且不应出现可见裂纹。
  
  22结构
  部分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22.102便携式器具的结构应可防止从底面穿入物体引起的危险。
  其合格性由视检进行检查,必要进行测量。
  注:没有柱脚的器具,如果通过任意通孔测量所有带电部件离开支撑面至少为6mm,则被认为符合该要求。对装有柱脚的器具,如打算放于桌上使用,该距离增加至10mm,如打算放于地面使用,该距离增加至20mm。
  23内部布线
  部分该章均适用。
  
  24 元件
  部分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24.1 增加:
  连接器中带有温控器、热断器或保险的器具耦合器,应符合IEC320,下列情况除外:
  --在插入或拔出连接器时接地触点不会被握持的情况下,该触点允许可触及;
  --在IEC60320第17章要求的温度值等于在本标准第11章发热试验期间测得器具输入插座的插脚温度;
  --用器具上的输入插座进行IEC60320第18章的断路容量试验;
  --不测定IEC60320第20章规定的载流部件温升。
  注:符合IEC60320标准规格的连接器不允许装有热控制器。
  
  25 电源连接及外部软线
  部分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25.1 增加:
  带有输入插口的器具应提供电线组件,除非该插口规格符合IEC320。
  25.7 增加:
  不考虑器具的质量,允许使用轻型聚氯乙烯护套软线。
  
  26 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
  部分该章均适用。
  
  27 接地措施
  部分该章均适用。
  
  28螺钉和连接
  部分该章均适用。
  
  29爬电距离、电气间隙和穿通绝缘距离
  部分该章均适用。
  
  30 耐热、耐燃和耐漏电起痕
  部分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30.2.2 不适用。
  
  31防锈
  部分该章均适用。
  
  32辐射、毒性和类似危险
  部分该章均适用。
  
  
  附录
  部分的附录均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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